首页 > 范文大全 > 正文

浅析小额贷款

开篇:润墨网以专业的文秘视角,为您筛选了一篇浅析小额贷款范文,如需获取更多写作素材,在线客服老师一对一协助。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摘要:小额贷款主要是面向城乡发放的一种无需抵押,仅仅依靠担保人信用所提供的担保,是发放贷款的一种形式,这种贷款金额较小、手续简便、实用性很强。小额贷款在国际上是流行趋势,文章论述了小额贷款的起源、发展现状,并提出了完善小额贷款的政策举措,并对小额贷款的前景进行了展望。

关键词:小额贷款;格莱珉银行;信用社;金融信贷;偿还机制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2374(2011)04-0011-02

一、小额贷款的起源

小额担保贷款最早起源于孟加拉国。上世纪70年代,・尤努斯在孟加拉国创办了孟加拉农业银行格莱珉(Grameen,意为乡村)试验分行,格莱珉小额信贷模式开始逐步形成。尤努斯提出对资本主义进行改革,原始的资本主义提倡的是竞争和资本追逐利润的本性,尤努斯提出改变原有的资本模式理论。

首先,任何人都有作为企业家的潜质,即使是一个非常穷的人,也同样拥有作为企业家的基本潜质,所以作为企业家或者资本家,他们无权得到比穷人更优惠的待遇,例如税收政策,土地政策等。这样对社会上的每个人来说都是不公平的,由于马太定律的存在,这会导致穷人更穷,富人更富,两极差距逐渐拉大,从而造成社会的不稳定。

其次,社会价值最大化应该取代现有的利润最大化。应该建立社会价值的取向,使得企业不仅仅局限于贪婪地为股东获利。在这种理论基础上,尤努斯成立了格莱珉银行,提倡贷款应成为一种人权,要建立一个普惠式的金融服务体系。由于资源天然地倾向资本,富人可以利滚利,而穷人没有第一笔钱,就很难摆脱贫穷。格莱珉提供这第一笔钱,并且相信个人的创造力和潜力,而不需要穷人提供任何担保。他构建体系,让穷人结成五人小组进行贷款,利用一层层的信任――邻里亲朋的信任、格莱珉对穷人的信任――提高还贷率。

二、国内小额贷款的现状

我国自1993年试办小额信贷以来,至今已有10多年的历史,经历了从国际捐助、政府补贴支持到商业化运作的过程。目前,我国由民间组织主导的小额信贷开始发展。目前,我国小额信贷大体上可以分为三种类型:一是大银行提供的下岗失业担保贷款、助学贷款和扶贫贷款,总计有几千亿元的贷款额度;二是农村信用社的小额贷款;三是目前存在的100多个非政府小额信贷组织。提供了约10亿元的贷款。尽管我国小额信贷的产生比较早,但是在小额信贷的运行过程中出现了许多具有本国特点的问题,从而造成大量商业银行退出小额担保贷款机制,小额担保贷款的问题主要存在于以下方面:

第一,办理小额担保贷款的人员一般是下岗的工人和农民,本身他们就缺少可以抵押的财产:农户财产一般包括在自留地,宅基地以及宅基地上的自建房,这是农民的主要财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明确规定:“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

第二,小额信贷缺少最终偿还的保障机制,小额信贷的借款者一般是创业者,且多为资金匮乏者,如果创业成功,那他愿意归还贷款,可是如果创业失败,资金损失,将无法保障贷款者的利益。

第三,小额信贷运作成本过高;小额信贷属于零售贷款,一个信贷员最多营销一二百笔贷款,但是金额却仅仅是几百万,这和批发贷款的规模效应是无法比的,相对的成本也高。同样是一个亿的贷款,我们如果贷款给大企业,只需要一个客户经理就可以办理,而要是办理小额贷款可能要几千笔业务量,光客户经理就需要十几个。人力物力成本过高。

第四,整个社会的诚信体制缺失,小额贷款绝大部分依靠的是信用担保,但是很多贷款户将小额贷款看作是“唐僧肉”。赈灾,扶贫款,逃废,骗取等恶意行为时有发生。

三、完善小额贷款体系的政策性建议

(一)建立小额贷款的偿还机制

现行的小额贷款偿还依靠的两种方式,一是抵押物,二是多人联保,小额贷款是低收入者,如果真将其仅有的抵押物进行清偿,更会造成低收入者的贫困,这与小额贷款的宗旨是相悖的。所以,如果将低收入者的未来的收益纳入偿还体系,或者建立风险保证金制度,由担保人和借款人拿出一部分保证金进行担保,既可以减少贷款者的风险,又不会对借款者造成多大的损失。

(二)大力提倡和利用金融信贷支持农村发展,由政府“输血”支持变为“造血”支持

1994年小额信贷作为国际组织推荐的一种扶贫方式被引进中国。格莱珉银行从1995年起就不必再接受捐赠,目前该行的存款和自有资产是其所有贷款余额的143%,完全做到了自负盈亏。该银行除1983、1991、1992三个年份之外,每年都赢利。小额信贷在推动扶贫工作进村入户、促进贫困地区群众尽快解决温饱问题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并且丰富了中国扶贫工作的观念和手段。我国有2/3的贫困人口集中在西部农村,每年中央政府和地方各级政府都有很多扶贫款投向西部农村。但是许多政策性扶贫贷款使用效果不好,并且非法占用、挪用现象十分严重。据报道,2004年1月至2005年2月,广西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挪用和私分救灾款、扶贫款和移民安置款等职务犯罪案件48件,占广西检察机关反贪系统立案总数的4%,涉案金额达1100多万元。所以,我们可以尝试政府扶贫款与农村小额贷款结合起来,真正发挥每一分钱的功效。一方面,扶贫款与农村小额贷款结合可以提高救灾扶贫款的利用效率,真正发挥扶贫功效;另一方面,可以扩大农村小额贷款资金来源,由政府“输血”功能变为地方的“造血”功能,增强农村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四、小额贷款的前景

尽管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问题,小额贷款前景依然是非常广阔的,在央行全面放开贷款规模限制的政策号召下,小额贷款公司正如雨后春笋般在全国涌现。这些困境中的中小企业,在初冬的清寒中感受到了春意。

据统计,截至2008年10月底,全国已经批准大约100家小额贷款公司试点,这些公司发放贷款总额大约相当于一家股份制银行。继浙江、江苏、上海和福建等沿海地区的小额贷款公司上马之后,北京、重庆、河北和山东等地的试点工作也在积极筹备中。

2008年5月,央行和银监会批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其目的是弥补银行在当地中小企业客户群的“盲区”。根据央行的规定,小额贷款公司的利率上限不得高于央行基准利率的4倍,下限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0.9倍。以民营经济为主体的中小企业被认为是中国经济最灵动的群体,当它们最先受到全球金融海啸冲击倒下的时候,“救中小企业即救中国经济”的呼声日渐热烈。事实上,以中小企业为主要客户的小额贷款公司,在雪中送炭的同时也迎来了自己茁壮成长的商业机会。尽管初期得不到投资回报,但小额贷款公司为实业资本合法地进入金融领域提供了通道。

五、结 语

总的来说,在我国,不管是非政府形式的小额信贷机构还是试点的小额贷款公司,都有着各自的优点和缺点,我们应该根据其各自的具体情况提出具体的发展战略,覆盖面和可持续发展是互相促进的两个方面,是可以兼容的,非政府形式的小额信贷组织可以在发挥其覆盖面优势的同时,多解决可持续发展的问题,而试点的小额贷款公司可以在保持其商业运作的基础上,多注意其社会责任感的体现,两种组织形式不一定要按照某种固定的模式发展,可以在侧重某方面的同时,适时兼顾另一方面,发挥出组织自身的特色。只有实现覆盖面和可持续性这两方面的目标,小额信贷机构才会实现其真正的使命,取得其更广阔的发展天地。我国正在探索小额贷款的发展之路,但是在探索的过程中,要防止小额信贷产生变异。我国小额信贷机构的组建形式也不能完全照搬国外模式,而应根据我国金融体制环境因地制宜,探索一条真正适合我国国情的小额信贷发展之路。

参考文献:

[1]石俊志,小额信贷发展模式的国际比较及其对我国的启示,国际金融研究,2007,(2)

[2]霍兵,李颖,2006年度诺贝尔和平奖得主尤努斯小额贷款经济思想及其实践,经济学动态,2007,(1)

[3]曹子娟,中国小额信贷发展报告[R],北京: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