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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该为少年工伤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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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医科大学第六附属医院里,15岁的王孝龙又是一夜未眠,父亲把宁夏老家的宅子卖了,终于为他凑齐了手术费。

手术那一天他永远难以忘记,对他来说,或许那天是惟一一次让他不至于终身残疾的机会,所以在父亲面前,他始终没有流一滴眼泪,直到被推进手术室的那一刻,他才喊了一声:“爸爸,你放心。”余音有些凄凉,在手术室不远处的父亲王世俊终于忍不住哭了出来。

飞来横祸

还有一个日子,是让王孝龙刻骨铭心,那是2009年6月20日。

当时他还是乌鲁木齐市米东区路通建材厂的一名打马路砖的工人。那天天气有些阴沉,早上7时多,还没有来得及吃早餐,他便和工友们上工了,像往常一样,把水泥和石头放到机器里面搅拌,向开关机器的“领班”喊了声停下,便把左手伸进机器,捞机器内部的大石头。

一场意外就在这时发生了。

“领班”正塞着耳机听音乐,并没有听到他的喊声。一瞬间,撕心裂肺的疼痛让王孝龙大喊了一声,这一声惊动了全体工友,也惊动了“领班”。他急忙把机器关了。可是当王孝龙把胳膊从机器中拖出来的时候,整个左臂像拧麻花一样变了形,他想动,但根本动不了。他觉得自己的这条略膊可能要永远废掉了,巨大的疼痛加上内心的恐惧,他嚎啕大哭。灾难降临到了这个少年农民工和他的家庭。

事后,王孝龙的老板李世明认为,不是领班失职,而是王孝龙前一天晚上上网,第二天注意力不集中才发生事故。

王孝龙出生于1994年8月,这次是他第二次离家远赴新疆打工,受伤时还不到15岁。他的老家在宁夏西吉县,是全国最贫困的地区之一。2008年春天,眼看着父母都外出打工了,正在乡中学读初一的王孝龙也想出去打工挣点钱。

第一次的打工经历让年幼的王孝龙既尝到了甜头,也吃尽了苦头,甜头是只要他努力干活,至少可以拿到大人一半的工资;苦的是建筑行业的活大部分是重体力活,每天晚上全身的疼痛让他几乎睡不着觉。王孝龙也觉得不读书自己永远只能干最苦最累的活。

可是当春天来临,父母和亲戚们都出去打工后,王孝龙又一次选择了外出打工。

对第二次选择外出打工,王孝龙说:“我说不清楚为什么一定要选择外出,只是觉得父母都不在身边,村里和我一样大的娃娃都出去了,没有太多的心思读书,父母太辛苦了。”

“顶替”住院

2009年6月20日,受伤的王孝龙先被送到米东区人民医院。经过检查后,医院认为一条胳膊三处骨折,而且有一处骨折相当严重,必须转到大医院进行手术治疗。随后,他被“领班”送到新医大六附院,但是在办住院手续时,由于院方不同意用别人身份汪给王孝龙进行登记治疗,“领班”又把他转到了南湖一家私立骨科医院。在这家医院里,“领班”用一个叫李银的身份证给他办理了住院手续。

为什么受伤的王孝龙必须得用别人的名字才能住院呢?

据王孝龙讲,在路通建材厂工作的工人加上他有20多个,其中只有10个人买了工伤保险,出了事故,没买工伤保险的,用买了工伤保险的工人的身份证顶替这样可以报销一部分医药费。

2009年6月20日下午,正在宁夏打工的王世俊接到了厂方打来的电话,让王世俊赶紧准备钱到新疆给儿子冶伤。打电话的是厂方代表李永刚。

王世俊说,他接到电话非常着急,也非常生气,“孩子是在你那里受伤的,为什么还要我出医药费?”但是他还是赶紧回到家,把家里惟一值钱的、用于耕地的骡子卖了3000块钱。

2009年6月22日,王世俊赶到了儿子身边,看到儿子一条胳膊三处骨折,作为父亲的王世俊特别痛心。通过在乌鲁木齐的一个亲戚,大字不识一个的王世俊找了一个律师给老板李世明施加了压力,同时米东区劳动监察大队也进行了协调。老板最后同意由厂方负责王孝龙的治疗费用,把先前厂方认为理应扣除用作医药费的两个月工资也发了,并同意王孝龙的母亲前来陪护,每8天给母子两人生活费300元。但老板拒绝了王世俊提出把“李银”改成王孝龙的要求。虽然名字没改过来,王世俊觉得厂方愿意负责给儿子治疗,他也算是放心了。一个星期后,由于老家的小麦成熟了,他便匆匆赶回了宁夏。

当时王孝龙的主治医生董大夫在接受采访时说,医院不是公安局,没有义务一定要核实病人身份证,而且已经登记了,事后不好改正,因为牵扯到方方面面的问题。

据王孝龙回忆,他是被李永刚介绍进去的,在这家路通建材厂和他年龄一样大的工人还有两个。进厂的时候,厂方既没看身份证,也没有登记年龄,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李世明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他根本不知道王孝龙只有15岁。虽然没有和王孝龙本人签劳务合同,但早与带班班长李永刚签了统一的劳务合同。

卖房救子

由于王孝龙左肱骨属于拧裂型骨折,在那家私立骨伤医院接受治疗期间,他虽然前后进行了两次接骨,但却一直未见效果。9月23日,这家医院倒闭了,王孝龙只能搬出医院,路通建材厂也终止了继续向王孝龙提供医疗费和生活费。

王世俊多次打电话给李世明,要求继续支付医疗费把儿子的伤治好,但都遭到了拒绝。

如果不继续治疗,儿子可能会终身残疾,继续治疗又没有治疗费用。万般无奈之下,王世俊只好把家里的宅子卖了3万多元,但是买的人暂时只能给1万多元。拿着这些钱,2009年10月底,王世俊把儿子送进了新医大六附院。该院的骨科医生对王世俊说,像这样的骨折,在骨折当时进行手术接骨是最好的,可拖了4个月再手术,无疑增加了接骨的风险。王世俊现在也很无奈,他只想挽救儿子:“孩子还小,没有什么比这个更重要,宅子卖了,慢慢再打工挣钱买吧,但一条胳膊废了,会影响他的一生。”目前治疗费用已经花了15000元,对一个贫困的农民家庭来说,这是一个天文数字。

李世明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态度异常强硬和粗暴。

李世明说:“这家人缠来缠去到底想干什么?我已经给他们花了快两万块钱了。这些年,我厂子里面折胳膊、断腿的人多了,从来没有遇上像他们这样难缠的。自从事故发生后,我一直掏钱给他们治疗,而且还支付两个人的生活费。我已经做到仁至义尽了,他想到哪告就到哪去告吧!”

当记者提出,王孝龙还是个未成年人,厂方在雇佣的时候为什么不考虑这方面的问题呢?因为使用童工是违法的。李世明说:“他没饭吃的时候怎么不说自己是童工,现在却说自己是童工。”

对记者所问的厂方为什么不及早把王孝龙转到好一点的医院进行手术治疗时,李世明回答说,他的员工都在这家医院治疗,为什么唯独王孝龙没治好,这不是他的责任。

路通建材厂的态度让王孝龙一家想到了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和王孝龙一起住院的一位病友给王世俊介绍了新疆赛天律师事务所的乔永庆律师。

现在,已经是王孝龙律师的乔永庆说,这种官司很难打,很多律师都不愿意打这种官司,牵扯工伤的诉讼异常繁琐,对当事人和律师都将是一个漫长痛苦的过程。目前,在治疗费用快用完的情况下。乔永庆表示,打这样的官司,律师一般都是出于同情心才去,因为这样的当事人根本拿不出诉讼费,律师只有在诉讼胜诉的情况下才能拿到律师费。同时法律援助对外来务工人员来说很难启用,由于援助成本的原因,法律援助一般只援助户口所在地的经济困难家庭。

新疆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研究员江晓燕认为,从法律层面上来说,厂方使用童工就已经违法了,事后又不主动配合,这种做法于情于理于法都不相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