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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一流团队 创一流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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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宁县司法局组建于1980年,设7个司法所、1个法律援助中心、1个公证处、3个律师事务所,司法行政干警34人。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东宁县司法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在履行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三大主要职能的基础上,未雨绸缪,积极探索,着眼于拓展职能、服务经济、队伍建设等方面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先后荣获省级规范化建设司法局、省优质服务金奖单位、黑龙江省金牌服务单位等多项荣誉称号,连续8年被评为目标管理评比优胜单位,2009年被国家司法部授予集体一等功,所属绥阳司法所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2012年,东宁县司法局被国家司法部授予全国司法所建设先进单位称号,所属大肚川司法所被授予全国模范司法所称号,司法行政工作的提档升级,有力地促进了全县社会的和谐稳定和经济稳步发展。

一、打牢发展基础,构筑起飞平台

东宁县司法局把司法行政工作放到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中来定位和谋划,从整章建制入手,着力在创新工作理念和服务全局发展上下功夫。

1.在职级待遇上。采取内部竞聘上岗的方式,择优选出7个司法所长人选,并通过组织部门严格考核,分两次解决了全县所有司法所长的待遇问题,并且6镇1城区司法所长全部列席党委会,极大地激发了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2.在人员配备上。全县6个镇1城区均建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和规范的调访中心,100%的居委会、村屯都建立了调委会,配备了专职调解人员。

3.在工作经费上。总投资47.9万元,购置了6镇的司法所办公室,平均面积达110平米以上。同时,按照司法行政机关预算科目和具体工作量,科学编制预算,积极协调财政部门,工作经费和相关补贴全部列入财政预算,保证了司法行政业务的正常开展。

4.在办公设备上。投资21万元,7个司法所全部达到微机、打印机、148法律服务热线电话、传真机、数码相机、笔记本电脑、摄像机、录音笔、交通工具“九个一”装备;做到印章、标识、调解文书、调解员证、统计台帐“五统一”,由该局统一制作发放,保证了工作需要,提高了服务质量。

二、突破瓶颈束缚,拓展服务效能

东宁县司法局勇于在助推县域经济发展上探索,主要在三个方面进行突破,得到了社会认可。

1.在公证工作上求突破。几年来,东宁县司法局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开展了公证服务,先后为26条通村公路、河北道路拓宽和廉租房等49项工程圆满办理了招标公证,为其减免公证费20多万元。

2.在律师工作上求突破。全县律师广泛在政府职能部门、社会团体、学校、个体私营经济和公民中担当法律顾问,建言献策,为处理与外地经济纠纷、招商引资、重大经济合同签订等工作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3.在法律援助工作上求突破。该局将全县所有特困残疾人、农村贫困户、重点低保户和被救助儿童全部登记造册,为他们无偿提供法律援助,并建立案件线索移送机制,跟踪问效保证案件质量。县法援中心在解决农民工欠薪问题中,做了大量工作。今年,全县共办理各类法援案件101件,义务咨询330人次,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90余万元,保证弱势群体获得司法公正的权力,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三、永葆工作活力,再攀发展高峰

东宁县司法局认真分析新形势下社会矛盾现状,进一步构筑“大调解”格局,提升法律保障效能,为促进县域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跨越式发展提供优质高效司法保障。

1.在人民调解工作上创新探索。着力构建全社会的大调解格局。创新建立了“三调联动”、“调访一体化”、跨区调解等工作机制,并将“三调联动”、“调访一体化”、跨区调解等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灵活开展“警民联调、民间纠纷信息互动”、“诉前告知调解和诉中委托调解制度”、“调防访”等活动机制。基层司法所在落实中不断细化工作标准,大肚川司法所尝试进行村官接访、村官说事,有力破解了基层工作的难题,赢得了党委政府的信任。老黑山司法所活化“三调联动”工作机制,灵活开展诉前诉中调解,既方便了当事人,又节省了诉讼资源。

2.在普法依法治理上创新探索。近年来,东宁县司法局坚持开展 12.4法制宣传日、法律广场、法律大集等“法律六进”活动,加强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全面推进依法治理,组织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创星级达标活动,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加快了我县农村民主管理化进程,实现了镇有普法一条街、村有普法宣传栏、户户有普法书。

3.在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上创新探索。认真完成了县局及下辖7个司法所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管理软件(乡镇级客户端)的安装升级,并对其使用、运行情况进行了督查,并对软件使用中出现的技术性问题现场进行了讲解、处理;对2006年以来释解人员全部实行微机化管理,落实帮教责任制,做到每月摸底走访,随时掌握全县“两放人员”行踪,防止了他们二次犯罪;率先在全市开通并运行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通过软件实现了办公自动化,通过电子签章实现文件审批阅读,通过协同办公实现网上工作衔接,通过手机定位实现了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实时定位等监督措施,进一步提升了监督管理的科技化水平。

在今后的工作中,东宁县司法局将继续围绕县委提出的“1117工程”宏伟目标,立足本职,服务中心,叫响“占着排头不让,扛着红旗不放”的口号,以新的姿态、新的理念、新的思路,创造东宁司法行政工作新的辉煌。(编辑/李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