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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网贷平台的生存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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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p2p网贷是传统借贷模式在互联网时代下的一种创新。在其经历了前些年的爆发性发展后,P2P网贷行业迎来了一波监管潮流,整个行业将面临一次大规模洗牌。各大P2P网贷平台在这一“阵痛期”都需要积极寻找维持平台稳定生存的方法。首先,平台得保障合规经营,解决可能存在的自身担保、资金池问题;其次,平台需针对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信息技术风险加强防范能力。

关键词:P2P网贷;合规经营;风险防范

中图分类号:F83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4428(2016)06-85 -02

2015年12月28日,《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的公布意味着P2P行业将进入细化监管的阶段,随着监管细则的逐步落实,P2P网贷行业将进行一轮全面的大洗牌,大部分的P2P网贷平台企业将会遭受巨大的生存压力。同时2016年我国经济仍有下行的趋势,平台难以获取优质的资产,可能会遭受资产荒问题的困扰。面对如此严峻的形势,P2P网贷平台将何去何从?

一、P2P网贷平台首先应解决自身缺陷问题

平台合法合规的经营是平台得以生存与发展的基础。对于平台自创办之始就存在的运营模式缺陷问题,平台应正视问题并积极主动地寻求解决方案,而不是待监管细则落地后,被明确勒令整改。一则,有助于维护平台的声望,不至于被监管机构列入黑名单。二则,平台掌握主动权,因而拥有一定的缓冲时间,有助于自身的稳定发展,不至于因仓促整改陷入倒闭危机。

对于有关平台功能、性质定位的原则性问题,《办法》设立负面清单,指出P2P平台运营的“十二禁令”,包括不得向出借人提供担保或者承诺保本保息;不得将融资项目的期限进行拆分;不得直接或间接接受、归集出借人资金。这三条“禁令”明确了平台不得有自身提供担保、拆标或期限错配、设立资金池等行为。有以上行为的平台应在《办法》公布后18个月的调整期内加以整改或转型。

(一)自身担保问题的解决

现阶段P2P网贷市场上与平台担保有关的情况有以下三种:第一种是P2P平台不提供任何担保,这种情况要求投资人有较好的风险意识,一旦出现逾期坏账,要有比较充分的心理准备;第二种是公开场合下不宣称提供担保,但通过客服私下沟通或暗示能够提供本金和利息的担保,这种情况下如果出现坏账逾期,投资人和平台就有可能在风险责任上出现纠纷;第三种情况则是P2P平台公开宣称自身为其产品提供担保,这样的做法显然不符合现行监管要求。监管机构之所以禁止自身担保是该行为不能真正解决投资者资金安全问题,反而会加大平台的经营风险,一旦平台跑路,担保就变成了一张“空头支票”。

P2P网贷平台不能自身提供担保,投资者又希望降低风险,资金能有一定的保障。为满足这种需求,平台比较现实的做法是与第三方担保机构、保险公司合作。在“P2P+第三方担保”模式中,平台项目的审核与担保通常是由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第一道把关,平台自身的风控体系进行第二道审核,这样既降低了平台风险,同时又构建起了借款人、担保机构、P2P网贷平台等多方共赢的产业生态。“P2P+保险”模式也是近年来的一种新潮流,传统的保险公司有相对完善的风控能力,对投资者的个人账户和资金安全有更好的保障作用。

(二)资金池问题的解决

P2P的本质在于为借款人和出借人牵线搭桥,促成及撮合双方成交,达到借款与出借两端的一致。部分P2P网贷平台为了提高金融效率,充分匹配资金,往往会采用拆标与期限错配的方法,但这样将造成更多的风险。而形成资金池能有效解决期限错配问题,但资金池一旦形成就有可能涉及非法集资,触犯《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中有关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规定。目前,为了解决这一矛盾,P2P网贷平台主要有以下四种避免资金池的方式:

1.采用第三方支付平台的通道型服务

此种模式下,第三方支付仅作为支付通道,对资金进行支付划拨中介管理,并不对资金进行托管。P2P网贷平台实际上仍拥有对资金的支配权,存在可随意拆借、挪用资金的风险。

2.采用第三方支付平台的托管型服务

此种模式下,平台自有资金与用户资金进行隔离。这种方式在一定程度上防止了平台挪用客户资金的风险,但平台仍有可能可通过虚构交易的形式来转移资金至平台自有账户。

3.采用银行的资金存管服务

此种模式下,银行的主要职责是审核借款人信息、投资产品的真实性,再完成资金划拨。对用户来说,资金的安全性得到了有效的保障。因银行的监管能力及公信力更高,该方式是现今比较热门的平台资金存放模式。

4.采用银行与第三方支付平台的“联合存管”服务

具体而言,第三方支付机构在银行开立交易资金专用账户,委托银行对专用账户内的各家P2P机构客户的交易资金进行存管,以满足相关部门对P2P机构客户资金需交由银行存管的要求。第三方支付机构则提供支付结算、技术咨询、服务定制、运营维护等技术辅助服务,协助银行更高效地完成借贷资金在出借人与借款人的存管账户之间的划转。未来,银行和第三方支付合作的模式将会成为一种新的潮流。

二、P2P网贷平台其次应加强风控能力

对于风险控制能力的提升,是P2P网贷平台在残酷激烈的竞争中能得以取胜的关键。无论是以提供信息为主的纯平台模式,还是线上收取材料、线下审核的O2O模式,让投资者最为关注的依然是安全性。平台经营的合法合规是基础,而风险管理则贯穿于P2P网贷的终始。做好这些风险的防范是平台生存与发展的关键。

(一)信用风险的防范

信用风险主要包括个人信贷风险和平台信用风险。个人信贷风险源于借款人的违约,而平台信用风险源于投资人对平台的运营能力的信任危机。为防范信用风险,需注意以下两个方面:

首先,对个人信贷风险的防范是P2P网贷平台的重中之重。平台应该对借款人的信息进行严格的审查。从收集信用数据到初审、复审等多个环节都要层层把关,以便确定借款人的信用状况,评估其还款能力、还款意愿及违约成本。对借款人进行信用状况评估时,平台应采用科学的方法对其进行评定。对此,平台可以借鉴国外一些相对成熟的信用评分方法,如美国著名的FICO信用评分法,通过定性和定量的方式对借款人的各项信用指标进行评定。引入第三方信用评级机构对平台来说也是个不错的选择,国外的Zopa、Prosper等网贷平台的个人信用评价也都是由第三方机构完成。

其次,平台注重对自身信用风险的防范,切不可失信于广大投资者。在借款人方面,加强对信用资料的审核,严格控制不良贷款率;在投资人方面,平台不要轻易给予承诺,一旦承诺则应尽可能履行。平台倘若出现突发事件或意外情况,应积极做好稳定投资人情绪的工作。

(二)流动性风险的防范

流动性风险是指平台无法保证资金合理流动的风险。它主要源于借款人逾期违约风险带来的资金流动问题。此外,一些大环境的因素如春节临近、金融危机爆发、投资人预期等也会改变投资人的投资方式,增加对平台的提现的需要,加大平台的流动性风险。为防范流动性风险,需注意以下两个方面:

首先,P2P网贷平台应明确定位为信息中介而非信用中介。平台作为信息中介就不应介入借款人和投资人的具体交易,不应将资金先归集自身再放贷。平台不能给借款人一定能融资多少金额等承诺,同时也不能给予投资人保本保息、达到多少收益等承诺。

其次,平台应积极做好借款人逾期违约风险的预防措施。除了多维度掌握借款人的个人信用信息,还可以根据项目的金额、借款背景、还款来源等数据做进一步交叉分析,从而构建合理的资金借贷匹配模型。

(三)信息技术风险的防范

一个安全的互联网环境是P2P网贷行业健康发展的基础。因为P2P网络借贷交易的全过程都是在互联网上完成的,一旦网贷核心系统出现问题,将严重影响平台的正常运营,所以防范信息技术风险就显得极为重要,P2P网贷平台应加大对互联网防护安全技术的投入。同样,为防范信息技术风险,需注意以下两个方面:

首先,在平台网站系统的建设方面,如果平台有资金、技术壁垒等方面因素的限制,可以采用外包定制的方式,减少前期系统成本的投入;如果平台有足够的实力,可采用自主研发的方式,有助于内部员工对系统充分了解,当系统出现问题或需要改进时,平台能够及时高效地纠错和调整;平台也可以通过先外包购买系统试运营,后发现问题、积累经验,再开发有自主产权的核心系统的方式来构建平台网站系统。

其次,还应加强平台用户的网络安全知识教育,了解各种常见的诈骗方式,提高平台用户的安全防范意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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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林亮春.我国P2P网贷存在的问题及解决路径分析[J]. 鸡西大学学报,2016,(01):78-82.

[3]朱凡,李士华.中国P2P网络借贷主要风险及防范[J].现代商贸工业,2016,(07):9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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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罗振辉.P2P借贷的资金池问题及解决思路[J].中国律师,2015,(08):51-53.

作者简介:

李勇,男,江西赣州人,江西财经大学学生,研究方向:金融学;

纪昀瑛,女,江西抚州人,江西财经大学学生,研究方向:金融学;

肖婕璐,女,江西吉安人,江西财经大学学生,研究方向:金融学;

周诗淇,女,浙江嘉兴人,江西财经大学学生,研究方向:金融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