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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理用药,药品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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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卫生组织调查指出,全球的病人有三分之一是死于不合理用药,而不是疾病本身。我国医院的不合理用药情况也相当严重,中国每年有250万人因用药或药物不良反应致病住院,其中高达20万人死于用药不当。北京、上海、重庆等地的聋哑学校中,70%的儿童是因用药不当导致伤残。不合理用药中,排在首位的是随意服用和滥用抗菌素,81.54%的被访者都有这个习惯。比如,感冒咳嗽、咽喉不适,随便到药店买盒抗菌素服用。在服用抗菌素的人群中,有六成人一年中曾经服用过3~4种抗菌素,三成曾服用过5~6种抗菌素,一成曾服用过7种以上抗菌素。而滥用抗菌素的结果是,人体产生耐药性,近年来,关于超级细菌的报道也屡见不鲜。因此,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每个人都应该了解安全合理用药的常识。

常见用药“乱象”

有些人仅凭一知半解或自恃“久病成医”,或听别人的用药“经验”,不经诊断,未弄清楚病因和药物的适应证时就随意用药。这种不合理用药发生率最高,对健康的危害也最大。要知道许多症状可能相同或相似,其病因却不相同,治疗方法也更是迥然不同。用药不对症,不仅不能治愈疾病,而且还会延误原有疾病的正常治疗,甚至会因为所用药物的不良反应而增添药源性疾病。家庭不合理用药在我国已超过30%,常见的有以下几种情况。

用药时机不对

从大的方面来看,首先应在疾病的不同阶段运用不同的治疗手段。

以乙肝的治疗为例,许多人认为,一旦感染了乙肝病毒,在未查明病毒在体内复制情况时,就应立即使用抗病毒药物进行治疗。但有研究表明,过早地使用抗病毒药物治疗乙肝,效果并不好。其原因是:1.体内没有病毒复制时,使用抗病毒药是无效的。2.体内的免疫细胞处于“麻痹状态”(免疫耐受)时,使用抗病毒药物治疗效果较差。3.不考虑病情,过早地使用抗病毒药物治疗,往往可增强乙肝病毒对药物的耐受性,或使病毒发生变异。4.过早地使用抗病毒药物治疗,并不能起到防止肝脏发生纤维化的作用。

从小的方面来看,每天的服药时间是有讲究的。比如,抑酸剂、保护胃黏膜的药物要在饭前服,而阿司匹林这类的解热镇痛药就一定要在饭后服。

另外,不少降压药都需要保持相对恒定的血药浓度,比如有的药一日服两次,应每隔12小时1次;每日服3次的药,需每隔8小时服1次。不少患者往往在三餐前后服用,这样白天血液中药物浓度较高,而夜间较低,影响疗效。

可见,用药时机要正确掌握,不能想当然,在遵医嘱或者阅读药品说明书的基础上,若有疑问,应主动咨询医师和药师。

随意增减药物剂量

有的人治病心切,认为药吃得越多,病好得越快,便随意加大剂量;有的人又经常忘服、漏服药物,问其原因,答曰病情有好转,就不把吃药放在心上了。

需知,药物服用的剂量是通过长期临床试验和可靠的理论依据制定的,此类随意用药行为不仅无法达到治疗效果,往往还会造成不良后果。药量过大,可能引起中毒,尤其对老人和儿童,是十分危险的;药量偏小,非但达不到治疗效果,反而贻误病情,甚至产生耐药性。

因此,使用药品时,应该参照药品说明书上的规定,严格掌握用量和疗程,这样才能保证用药安全有效。

不按疗程服药,稍有好转立即停药或者频繁换药

与一般老百姓的认识不同,疾病是否痊愈,并不是以患者自觉症状的好坏来决定的。当您感觉已经正常时,身体机能并未完全恢复正常,如果是患感染性疾病,致病菌也可能只是暂时潜伏起来,并未被清除。可见,在对待用药疗程的问题上,要相信医生,而不要被主观感觉欺骗。以下几种情况,都是用药过程中需要杜绝的:

时断时续药物发挥疗效主要取决它在血液中恒定的浓度。如不按时服药,达不到有效浓度,对控制疾病发展不利。

疗程不足药物治疗需要一定的时间,如细菌感染性疾病需要7~14天才可治愈。若用药两三天,症状有所缓解就停药,就可能成为慢性感染。糖尿病的治疗中,有时症状虽消失了,但如果不查血糖,可能血糖仍高,此时若自行停药,可能会导致并发症。

突然停药许多慢性疾病需长期坚持用药控制病情,巩固疗效,如精神病、抑郁症、糖尿病、高血压等。停药应在医师指导下逐步进行。不要擅自停药,否则会旧病复发甚至病情加重而危及生命。

随意换药有些药物显示疗效需要一定时间,如伤寒病程为4周,用药(以氯霉素为例)总疗程不少于2周;抗结核病药需半年至1年。随意换药可使治疗复杂化,出现问题也难以找出原因及时处理。

对治疗目标有不切实际的期望

得了病,大家总想通过一次治疗“断根”,认为长期服药就等于自己的病治不好了。这种愿望是人之常情,但也应该看到,到目前为止,除少数能获得持久免疫的疾病如麻疹、天花、水痘、风疹、伤寒等感染性疾病外,绝大多数疾病是难以通过某种“神奇的治疗”而根治的。

以高血压为例,没有一种药能吃一次就把血压永久地降下来,但是只要坚持服药,就可以把血压控制住,避免并发症的发生,提高生活质量,延长生命。而这,就是我们治疗疾病的目标。

对疾病的康复,我们要有一个科学的心理预期,才能避免不合理用药。

盲目联合用药

部分人有这种心态,认为将数种药物联合使用,总有一种是合适的,还可以增强疗效。事实上,盲目的联合用药危害不小。首先,有些药物商品名不同,其有效成分是一样的,同时服用就会导致重复用药,使剂量累加。例如降糖药中,格列齐特与达美康是同一成分,不必同用,格列齐特与优降糖虽非同一成分,但都属于磺脲类,也不应同用;其次,有些药物间存在配伍禁忌,联合使用会导致药物间发生相互作用,以致降效、失效,甚至招致毒性反应;第三,不恰当的联合用药还会加大毒副作用。

合用的药物越多,它们之间产生相互作用、引起不良反应的可能性越大。所以,联合用药时务必咨询医师和药师。

宝宝小疾多,别自当“良医”

有不少人认为OTC(非处方药)是安全的,可以自行到药店购买服用,其实OTC也要遵循一定的安全用药原则,这样才能将“是药三分毒”的药物副作用降到最低。尤其是对于正处在生长发育期的宝宝来说。

1、不要随意给宝宝服用成人药物。

很多妈妈认为,只要是OTC的药物,给宝宝服用就是安全的。如果是成人剂型给宝宝减量服用就可以了。事实上,以最常见的感冒药为例,成人OTC感冒药与儿童感冒药在成分、剂量、剂型上都有所不同。比如,同仁堂的感冒清热颗粒和小儿感冒颗粒,分别都有十味以上的中药成分,虽然都是感冒药,两种成药中只有薄荷一味中药相同。从中医角度讲,两种药物的适应证是不同的。感冒清热颗粒用于治疗风寒感冒,而小儿感冒颗粒治疗风热感冒。

又如,酚麻美敏混悬液与酚麻美敏片虽然成分相同。但混悬液适合于2岁以上儿童,而片剂适用于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混悬液的成分中都有每毫升的含量标示,对于不同体重和不同年龄的儿童有明确的提示用量。而片剂的给药剂量很难控制,如果给12岁以下的宝宝服用,很容易造成用药过量。

对于给宝宝的用药剂量也要严格控制,如果家长给3~4岁的儿童,按照婴儿期的剂量服用,就无法发挥疗效。而用到了七八岁儿童的剂量,有可能出现明显的副作用。计算儿童用药剂量主要有4个依据:年龄、体重、体表面积和药品说明书。

孩子的用药量可以按如下方法计算:

按年龄计算时,1岁儿童用药剂量为成人的1/5,2岁为1/4,4岁为1/3,6岁为2/5,9岁为1/2,12~14岁为2/3,18岁时即与成人用药剂量相同。

有的孩子与同龄儿童相比,太胖或太瘦,用药时主要参考“按体重计算法”。即用药量为儿童体重(公斤)和成人体重(50或60公斤)的比值,再乘以成人用药剂量。比如体重为20公斤的孩子,用药量约为成人的1/3至2/5。

需要注意的是,药品说明书如果已明确儿童用药剂量的参考值,应以此为准。

2、不要自行给宝宝搭配服用两种以上药物。

宝宝感冒在服用感冒药的同时,往往还需要对症服用退烧药、镇咳剂、缓解鼻塞的药物等。很多妈妈认为感冒是小病,习惯自己在家给宝宝搭配服用这些药物。殊不知,在对药物成分不熟悉的情况下,自行给宝宝搭配服用两种以上的药物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因为很多药品之间存在相互作用,能够导致彼此的药效加强或减弱,有些药物搭配使用时甚至会产生毒性,严重影响宝宝健康。

尤其在服用复合感冒制剂时,妈妈一定要谨慎搭配其他对症治疗的药物。因为很多复合感冒药中,已经含有退热、镇咳等药物成分,一旦再加服退热剂和镇咳剂,就很容易导致某种药物成分使用过量,影响宝宝健康。因此,建议妈妈在给宝宝服用两种以上的药品时,一定要咨询医生或药剂师。

3、板蓝根不建议作为感冒预防用药。

板蓝根,性味苦寒,具有清热解毒、凉血利咽的功效。可用于缓解外感发热、头痛、咽痛等症状。板蓝根对多种细菌、病毒具有抑制作用。但很多研究及文献认为板蓝根并不能够预防感冒,不应作为家中常备的预防感冒的药物。尤其对于正处在生长发育阶段的宝宝来说,更需要谨慎服用板蓝根。如果你的宝宝还没有感冒,病毒、细菌还没有侵犯机体,那么服用板蓝根意义就不大,反而容易苦寒伤胃,使宝宝食欲下降,消化吸收能力降低,对感冒的抵抗力下降。

另外,中医认为感冒也分不同类型。板蓝根因性味苦寒,可用于风热感冒的治疗,而对于风寒感冒就不对症了。如果宝宝发热而且咽痛,给宝宝服用板蓝根时建议不要超过3天。服药3天,如果疗效不好或症状加重,就最好及时带宝宝看医生。

安全用药的五步骤

同一种疾病会有多种症状同时出现的可能性。即使疾病相同,人与人之间还存在个体差异和不同诱发因素等。就是简单的感冒也要分几个类型,如风寒型、风热型及流行性等,因此用药一定要遵从医嘱区别对待。

牢记用药安全的五步曲,可以帮助您正确地用药。

第一步 告诉医师病情:说清楚 讲明白

就诊时向医生说清楚:患者的症状、正在服用的药品、曾对哪些食物、药品、物质(如花、草、精油、动物皮毛等)过敏;说明是否怀孕或正在哺乳;说明是否正打算怀孕等等。

就诊时向医生讲明白:既往病史,以便医生有针对性地选择用药。如高血压需低钠盐饮食,医师会避开含钠药品;糖尿病则避开含糖分药品;如果有肝脏、肾脏病,用药更要慎重,因为大部分药品都在肝脏、肾脏代谢,肝、肾“生病”了,药品代谢不完全,会伤害身体,甚至危及生命。

第二步 到药房取药:看清楚 问明白

到药房取药时要看清楚:药袋上姓名、就诊卡号是病人的姓名;药品名称、用法、用量、服法打印是否清楚。

到药房取药时要问明白:看不懂的药品服用方法和作用要问;更换药品或服法有疑问要问;忌讳同时吃哪些食物或药品要问;药品开瓶后怎么保存也要问。

第三步 回到家吃药:视线清楚 遵照医嘱

视线清楚:在家吃药时,要在光线充足的情况下,仔细看清楚药品说明书上所有的提示。

遵照医嘱:一定要听医师和药师的话,将药品依规定的服法服用完毕,不可随便停药或更改用法。

第四步 放置药品时:标示清楚 储放正确

标示清楚:常备药品(如维生素等)或外用药要看清标示“用途、用法”,最好以荧光笔标划“有效日期”。内服及外用药应分开储放,尽可能保持原有包装及说明书,一般药品未吃完前不要丢弃,有标示药名、用法的药袋,每次使用时再细读一次,确保无误。

储放正确:通常以“避光、干燥、阴凉”为原则。阳台、厨房、浴室、车上、暖气上都不适宜储放药物;散装药品最好以不透明容器贮存;家中有小孩,应将药品置于高处;需冷藏的药品,应特别注意冷藏之温度是2℃~8℃,应放置于冰箱冷藏室储放。

第五步 对药有疑问:有病看医师 问药找药师

有病看医师:同样是病(如感冒),每个人的症状不同,而药品及剂量会因个人生理变化而服法不同,有病就该看医师,不要随便服用来路不明的药品。

问药找药师:服药前有任何有关药物的疑问,服药后有任何的不适症状或问题,应该与药师或医生联络。

非处方药要选好:非处方药的优点有安全性好、疗效确切、毒副反应小、质量稳定、应用方便、价格合理、易于贮存等。标签与说明书颇为详细,且通俗易懂。但是,若缺乏医药知识,盲目购买使用药品,反而会贻误诊治或加剧病情。

购非处方药要详看药品的包装盒:药品成分与适应证、查看药品生产批准文号、注册商标及生产厂家。否则属于“三无”产品,绝对不能购买。

购药前,应根据症状,结合自己掌握的医药知识,对疾病作出明确判断,最好向药师咨询,以便准确选择药品。对于无法自我判断的疾病,则应及时到医院就诊。

购药时要认真查看药品说明书,正规的说明书上一般具有批准文号、药名、主要成分、药理作用与适应证、用法、用量及不良反应、禁忌症等内容。病人应将其与自己的症状相对照,选定与病症相适应的药品。

购药注意索取凭证,购买药品后,应要求开具发票,写清药名等内容,并将其妥善保存,以防不测。

警示:国外的药物不良反应事件

欧美国家较早地走上了合成药物的道路,从而用工业化的方法大规模地生产各种药物,但是在这种的情况下一旦发生药物不良反应,涉及面就会很广。本世纪以来国外接连发生许多大范围的不良反应危害事件,使人们对药物不良反应危害的严重性加深了认识。

(1)非那西丁引起严重的肾脏损害:在国外,非那西丁曾是一种广泛使用的解热镇痛药。1953年以后欧洲许多国家,特别是瑞士、当时的西德和捷克、斯堪的纳维亚国家忽然发现肾脏病人大量增加。经过证实这种增加主要是由于服用非那西丁所致。这种病例欧洲报告了2000例,美国报告了100例,加拿大报告了45例,有几百人死于慢性肾功能衰竭。

(2)氨基比林引起严重的白细胞减少症:氨基比林于1893年合成,1897年首先在欧洲上市。本世纪20年代以后陆续有人发现服用此药的病人发生了口腔发炎、发热、咽喉痛等症状,化验检查时发现末梢血中白细胞,特别是粒细胞减少。经过调查证明氨基比林能引起严重的白细胞减少症,导致种种感染。

到1934年仅美国就有1981人死于本病。到1938年,美国把该药从法定药物目录中删去,1940年以后,美国的这种病就明显减少。在丹麦,从30年代起就禁止使用氨基比林,到1951-1957年就没有再发现由于服用本品所致的白细胞减少症。

(3)二硝基酚、三苯乙醇引起白内障:本世纪30年代,欧洲一些国家、美国、巴西等国许多人用二硝基酚作为一种口服药。到1935年春季,这些国家发现白内障病人大量增加,调查证明这种增加是由于广泛应用二硝基酚所致。这些国家服用此药的人数超过100万人,白内障的发生率约为1%。有些人是停药1年以后才发生白内障的。

三苯乙醇是美国默利尔公司的一种降胆固醇药物,50年代后期上市后不久,就发现它能引起脱发、皮肤干燥、男性增大、阳痿,有的有视力下降、白内障。在美国有几十万人曾服用此药,引起白内障的约有1000人。

(4)磺胺酏剂引起严重的肾脏损害:1937年秋天,美国田纳西州的马森吉尔药厂,未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采用工业溶剂二甘醇代替酒精,生产出一种磺胺酏剂,用于治疗感染性疾病。到这一年9~10月间,美国南方一些地方发现患肾功能衰竭的病大量增加。调查证明这种情况与该公司生产的磺胺酏剂有关,共发现358名病人,死亡107人。

(5)二磺二乙基锡引起中毒性脑炎:1954年,法国巴黎附近一个小镇的药剂师制售一种含二碘二乙基锡的制剂,用于治疗感染性疾病,引起270人中毒,出现头痛、呕吐、痉挛、虚脱、视力丧失等中毒性脑炎的症状,死亡110人。

(6)氯碘羟喹与亚急性脊髓视神经病:氯碘羟喹于1933年上市,原来主要用于治疗阿米巴痢疾,后来发现它能预防旅行者腹泻,很快风行到许多国家。

60年代后期,首先在日本发现许多人出现双足麻木、刺痛、寒冷、无力等症状,约半数病人伴有程度不同的瘫痪,约1/4的病人有视力减退。经过长期的流行病学调查,证明这是由于服用氯碘羟喹而引起的亚急性脊髓视神经病(SMON病)。1970年秋,日本厚生省禁止此药出售,新病例迅速减少。据统计,由于此药造成的残疾人达1万多人,有几百人死亡。

(7)孕激素与妇婴外生殖器男性化畸形:孕激素如黄体酮是治疗习惯性流产等妇科病的常用药物。1950年,美国霍普金斯大学医院的医生们发现有许多女性婴儿出现外生殖男性化的畸形,情况异常。经过调查发现这种情况与孕妇期间曾服用孕激素有关。在美国有约600名女婴出现了这种畸形。

(8)己烯雌酚与少女阴道癌:己烯雌酚也是一种广泛用于治疗先兆流产的药物。1966-1969年间,美国波士顿市妇科医院的医生们在较短时间里先后发现有8名十多岁的少女患阴道癌,大大超过了自然情况下这各种病在少女人群中的发病率。经过深入的流行病学调查,证明这些病例的发生与患者母亲妊娠期间服用己烯雌酚有因果关系,其相对危险度大于132,说明母前孕期服用此药者其女儿患此癌的危险性比不服用此药者大132倍以上。

(9)沙利度胺与海多豹肢畸形:沙利度胺于1956年首先在西德上市。因它能用于治疗妊娠反应,迅速风行于欧洲、亚洲、澳洲、北美(不包括美国)、拉丁美洲的17个国家。1961年以后,这些国家忽然发现许多新生婴儿的上肢、下肢特别短,甚至没有臂部和腿部、手和脚直接连在身体上,有的儿童还有心脏和消化道的畸形,多发性神经炎等。

经过长期的流行病学调查研究和动物实验,证明这种“海豹肢畸形”是由于患儿的母亲在妊娠期间服用沙利度胺所引起。

另一方面,有些国家的药品管理制度比较严格,美国、法国、当时的捷克和东德等国没有批准沙利度胺在本国销售,就没有发生大规格不良反应的流行。

回顾以上历史,说明保证人民的用药安全,必须制订严格的法规,建立必要的管理机构,加强药品的审批工作,尤其重要的是要加强药品的上市后监察,建立健全药物不良反应的监察报告制度,加强信息交流,才能避免同样药物的同样不良反应在不同时间、不同地方的重复发生,才能防止药物不良反应的流行。

(据《家庭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