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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学结合专班”顶岗实习生的权益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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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顶岗实习是高职院校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途径,是实现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的重要形式。学生作为工学结合的主体,在顶岗实习期间的权益保障问题日益突出。文章在对工学专班学生顶岗实习现状进行调研的基础上,提出了维护专班学生在实习期间合法权益的对策。

关键词:顶岗实习;工学结合;工学结合专班;权益维护

一、工学结合专班人才培养模式解析

高等职业教育的特色在于工学结合,为社会培养高技能的实用人才和熟练劳动者。2006年3月和11月教育部分别颁布了《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试行工学结合、半工半读的意见》和《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等文件,把工学结合、半工半读作为高职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重要切入点和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的标准之一。

昆山登云科技职业学院在教育部[2006]16号文件以及[2011]12号文件的精神指导下,在借鉴台湾产业升级时的“三明治式”人才培养模式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大陆经济转型期人才培养的需求现状,充分利用昆山的地域优势,开创了“工学结合专班”人才培养模式。它是以学院和企业共同合作培养学生为目标,企业从原先单纯的用人单位,转变为人才培养的主体之一,将企业的技术、设备以及人才等资源与学校的教育教学相融合,形成从培养目标、培养方案、课程设置、教学内容、教学实践、考核方式等校企共同实施,合作培养符合企业岗位需求的“一专多元”的高端技能型专门人才养成机制。截止到目前,登云学院已经有102个专班,合作企业近200个。

根据学生技能学习和岗位设置的阶段性特点,学院和企业创造性地设计了工学专班学生“三阶段”顶岗实习的培养模式。所谓的“三阶段”顶岗实习培养目标就是:第一阶段为基本素质培育阶段;第二阶段为专业对口技能训练阶段;第三阶段为综合职业技能培养阶段。每个工学专班的学生,以班级为单位从大一到大三结束,安排在不同学期中,共有12个月的顶岗实习时间。在学生顶岗实习过程中,工学结合专班改变了传统的教学模式,形成以“技能学习与知识学习并重”,兼顾企业实际岗位技能需求、校企共建项目课程,将其与专业核心课程融合的教学模式,即我院工学结合专班所提出的“两体系”——核心课程体系和项目课程体系。

二、工学专班学生顶岗实习权益保护现状调查

本次调查以登云学院参加过“工学结合专班”第一、二、三阶段的学生为调查对象,涉及所有实施这一模式的系部、专业和班级,采用随机抽样的方式,共发放问卷200份,回收问卷185份,剔除无效问卷1份,有效问卷为184份,回收率和有效率约为92%。在问卷调查的同时,进行了个案访谈,分别对我院参加过不同阶段顶岗实习的学生进行访谈。调查结果如下:

1.个人权益保护意识与知识

调查显示,认为自己个人权益意识很强的占被调查总人数的4%,一般的占57%,较低的占39%,说明专班学生个人权益保护意识有待加强。对于大学生是否有必要了解《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问题,高达96%的学生认为有必要,认为没必要的占3%,无所谓的仅占2%。对于通过何种途径去了解相关法律,选择书籍的占18%,选择网络的占40%,选择课堂学习的占23%,选择其他途径的占18%。

2.实习期间的侵权状况与维权途径

认为在企业实习期间权益受到侵犯次数比较多的学生占15%,比较少的占55%,从没有的占7%,没注意的占24%。在侵犯后没有去维护权益的原因中,觉得没希望的占43%,24%的学生认为事情小不值得,19%的学生不知道如何去维权,其他原因仅占13%。在侵权后采取的维权方式中,21%的学生直接向企业交涉,62%的学生向学校老师求助,向工商等部门求助的仅占5%,其他方式的占12%。数据说明,专班学生在企业顶岗实习期间,权益被侵犯现象时有发生,大部分学生采取了向学校老师求助,通过学校层面去解决问题。

3.工作时间和工作环境情况

通过对学生工作时间的调查,结果显示每周工作5天的仅占16%,工作6天的高达51%,工作7天的有33%。每天工作8小时的占4%,工作8-10小时的占35%,工作10-12小时的高达57%,12小时以上的依然有4%。学生认为工作时间安排很合理的仅占5%,较合理的占33%,认为一般的占35%,20%的学生认为比较不合理,7%的认为很不合理。在工作条件方面,认为企业工作环境很好的占8%,认为较好的占12%,45%的学生认为一般,30%的学生认为较差,还有5%的学生认为很差。

4.劳动安全教育与企业员工培训方面

在参与调查的工学专班学生中,在到企业参加实践前,有59%的学生回答企业没有提供岗前培训,41%的学生认为参加过岗前培训。关于对企业是否经常有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培训的调查中,认为经常有的占13%,偶尔有的占60%,没有过的占27%。说明企业在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方面还是欠缺的,岗位技能培训也有待加强。在校企合作的项目课程开展中,部分学生反映企业的各级工程师讲课内容枯燥、缺乏逻辑性,也有同学反映他们上课的内容与专业有脱节现象。

5.薪酬和保险状况

调查显示,对于公司食宿方面安排,感到非常满意的仅占7%,39%的学生认为还可以,54%的学生认为不满意。对目前的待遇情况调查中,很满意占4%、较满意的占13%,一般的占38%,不满意的占45%。对公司的薪酬制度认为非常合理的仅占1%,认为基本合理的占39%,认为不合理的占43%,不知道的占16%。企业工资按时发放问题上,有71%的学生认为企业按时发放工资,认为企业经常拖欠的占8%,有时拖欠的占21%。在企业办理保险当中,企业为学生办理工伤保险的占69%,办理医疗保险的占21%,办理其他保险的占6%,一项都没有办理的有4%。

三、工学结合专班学生顶岗实习期间权益保护的思考

1.完善立法,加强对工学结合专班学生权益的保护力度

我国现行法律对高职学生顶岗实习权益保护来讲是个空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都没有确切规定高职生顶岗实习期间权益保障的条款。近年来,随着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的快速发展,尽快出台一些保障工学结合学生顶岗实习期间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势在必行。在工学结合顶岗实习期间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不仅涉及学生、涉及学校,还涉及为学生提供顶岗实习的企业和单位。如果处理不当,不仅学生、学校的权益得不到正当维护,而且会影响学校与企业的长期合作,造成整个工学结合环节得不到顺利实施。所以,应及时修订《劳动合同法》、《职业教育法》、《工伤保险条例》等,积极制定与职业院校工学结合相配套的法律法规,以法律法规形式明确工学结合中政府、企业、学校、学生各主体的法律地位与权利义务。而在法律法规具体的权利义务设定中,又必须强化企业的社会责任,鼓励企业主动参与工学结合,并制定相应的奖惩规章,从而与现有法律法规一起,形成相对完善而健全的工学结合教育法律保障体系,真正为那些实施工学结合模式的高校学生提供制度性的保障。目前,如果出台全国统一的保障高职生顶岗实习权益保障法律法规的条件还不成熟,可由各省人大、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本地区地域特征制定适合本地区的法规、规章等。

2.加强监管,促使用人单位注重对工学结合专班学生的权益保护

政府在完善在校学生顶岗实习期间劳动权益问题时,应该学习发达国家的做法,通过激励机制、约束机制来引导企业开展校企合作活动。首先,政府应制定优惠政策,鼓励用人单位接收顶岗实习学生,把接收顶岗学生实习作为企业社会责任的组成部分,把其纳入优秀企业考核、评价体系,并作为政府扶植的对象。劳动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用人单位执行劳动保护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要监督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开展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工作。对于违反劳动保护法律法规、任意侵犯学生权益的用人单位,应及时予以纠正并依法予以查处。同时,政府结合地域特征出台统一而完善的有关学生顶岗实习的规章制度,明确用人单位、学校、学生三方的权利与义务,并成立专门的工作部门,监督用人单位、学校、学生三方签订协议,并监督学校与用人实习单位对学生实习期的管理。

作为实习单位,应在学生进入实习岗位前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并结合公司的管理制度对学生讲明注意事项。为了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对专业技能性强、操作危险性较大的工作岗位,应加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操作规程预练,尽量避免意外事故发生。除此以外,实习单位应统一为学生购买实习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3.重视管理,保障工学结合专班学生权益免受侵害

作为高职院校,想要从根本上深化教学改革,建立稳定的实习基地,增加对顶岗实习学生的全面指导,建立健全工学结合管理制度,必须建立专门机构来落实学生的顶岗实习工作。如昆山登云科技职业学院设立了产学研合作拓展处,专门负责学院工学专班学生的顶岗实习工作。产学研合作拓展处抓住昆山的地域优势,有计划地加强那些与学校专业相关、有一定规模、生产技术较先进、管理严格、经营规范、社会声誉好的企业的联系,将其作为重点合作对象。从几千家企业中,选择200多家企业作为合作对象。同时,高职学校要注重加强实习期间的教育管理,要落实责任心强的实习指导老师,及时了解实习过程中每个学生的心理状况、思想状况、专业技能程度等,加强心理、思想,实际操作的安全教育。学校可聘用企业车间、班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作为学院实习指导教师。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每个企业配一名驻厂教师。当学生出现意外情况时,及时处理、及时汇报,减少学生意外伤害的发生频率及影响程度。顶岗实习是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必须进行严格的评价与考核。但学生顶岗实习阶段的评价与考核不同于在校内所开课程的考核,这种考核的评价主体应该是校企双方。学院将顶岗实习的考核成绩作为学生获取相应学分和毕业证书的必要条件。考核内容可以包括:劳动纪律、技能水平、职业道德、劳动态度等内容。顶岗实习成绩考核由校企指导教师共同完成。学生顶岗实习结束时,对其进行综合评定,考核合格等级以上者,获得相应的学分,同时可以获得企业和学校共同签发的顶岗实习合格证书。

4.注重教育,提高工学结合专班学生自我保护能力

作为高校,要结合工学结合专班学生的工作岗位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岗前教育和培训学习,加强学生上岗前的规范性岗位操作程序教育、岗位风险预警教育、岗位保护与救助的相应手段教育。要特别强调学生在企业顶岗实习期间的双重身份,既是学校学生,又是企业的员工(实习员工)。要求学生要接受企业与学校的双重管理,尽快认同企业文化,缩短顶岗实习的不适应期。我院在每个专班下企业实习之前,都要进行入职教育,内容包括在企业应注意事项、生产安全教育等等。同时,学校和企业要及时做到专班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心理调适工作。学生顶岗实习的初期,他们可能会对实习岗位、工作环境、生活环境等不适应,此时,学校的实习指导老师和实习单位负责实习的人员要多与学生沟通、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心理疏导,稳定好学生的情绪。同时,作为教育主体的学校,应该加强高职学生的法制教育,提高顶岗实习学生的维权意识。高职院校应开设《教育法》、《职业教育法》、《劳动法合同法》、《工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课及其他与劳动、实习、就业相关的选修课,提高学生的法律维权意识、增强他们个人保护能力。平时,通过学校的宣传橱窗、印制实习手册、网络宣传等各种手段宣传相关法律法规,举办实习权益保障讲座及建立顶岗学生合法权益保障及服务中心等专门机构,来提升实习学生的自我防范和保护意识,切实维护顶岗实习学生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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