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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区域卫生工作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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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贯彻党的*全会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精神,进一步深化卫生改革,推进卫生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本市促进社会办医发展民办医疗机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结合本区卫生现状与《*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2015年远景目标纲要》、《*区城镇体系结构和产业布局规划》,特修订*区区域卫生规划(2001—2010年)。

第一章规划背景

第一条城镇现状及发展规划

总面积586.*平方公里,在籍人口52.9万,总人口58.04万,人口老龄化系数为17.24%。城镇人口20.28万,城镇化率38.4%。根据《*区城镇体系结构和产业布局规划》,全区将形成1个新城(含3个街道)、7个镇,人口规模约达到100万。

第二条卫生资源配置现状

(一)机构状况:公立医疗卫生机构27所,民营医疗机构2所,私立诊所26所。千人口床位数为4.3张,2002年平均床位使用率为96.6%。医护比、床护比和病床净使用面积低于国家标准。综合性医院:三级乙等1所、二级甲等1所、二级乙等2所、一级医院12所;专科医院:精神卫生中心1所,老年护理院2所,妇幼保健所1所,血站、卫生学校各1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机构、救护站(有南北2个救护网点)、牙病防治所、眼病防治所各1所;村卫生室156所。

(二)人员状况:千人口医生数、护士数、卫生管理人员数分别为1.73人、2.43人、0.39人,千农业人口乡村医生数为1.43人;临床医生学历:一级医院大专以下占62.53%、大专占35.04%、本科占2.43%;二级医院大专以下占21.53%、大专占50.7%、本科占27.3%、硕士占0.47%;三级医院大专以下占13.4%、大专占7.8%、本科占70.2%、硕士占7.8%,博士占0.8%;护士学历:一级医院中专以下占5.78%、中专占80.38%、大专占13.84%;二级医院中专以下占6.4%、中专占78.1%、大专占15.8%;三级医院中专以下占3.5%、中专占86.3%、大专占9.5%、本科占0.6%;管理人员学历:本科以上占7.30%、大专占21.*%、大专以下占71.67%;乡村医生学历:大专占0.4%、中专占4.8%、中专及以下占94.8%;预防保健:卫技人员共232人,其中区级预防保健机构86人,中专及以下占51.2%,大专占26.7%,本科以上学历占22.1%。

第三条现状分析

(一)社会办医疗机构比重太小。

(二)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差,人员学历层次、效率较高。

(三)部分二级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较差,人员学历层次、效率一般。

(四)大部分一级医疗机构医护人员总体的学历层次低、效率不高。

(五)乡村医生的学历层次太低、预防保健工作不够到位。

(六)预防保健机构的基础设施不够完备,人员学历层次不高。

第二章规划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

第四条指导思想

坚持以“*”重要思想和*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全面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和生命质量为宗旨,以促进卫生事业加快发展为主题,以强化结构调整和资源整合为主线。

第五条基本原则

坚持均衡发展与突出地区特点相结合;坚持全面发展与突出重点相结合;坚持发展公益性医疗机构和发展经营性医疗机构相结合;坚持与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相适应;坚持政府综合调控与市场运作相结合;坚持“三医联动”改革;坚持总体规划、适时调整。根据服务半径、行政规划、地域特点,重点体现公共卫生、基本医疗服务的可及性和公平性,方便居民就医,处理好区域内和区域间的人口分布变化和资源配置合理,基本服务与不同服务需求之间的关系。精简公立医疗机构,发展社会办医疗机构。

第六条规划目标

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医疗服务体系,基本实现卫生资源布局合理、结构优化,规模数量适宜;基本达到医疗卫生服务供需平衡,质量效益不断提高。

到2010年,本区将基本建立体系完备、结构合理、功能完善、机制健全、运行高效,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确保区域内居民得到公平、可及、适宜的医疗服务,切实保障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第七条规划内容

(一)配置标准

机构:按20-25万人口设置1所一定规模的综合性医疗机构;按30-50万人口设置1所政府办的区域医疗中心;结合行政区域规划,按照服务人口每5—8万设置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

床位:床位数控制在4.5张/千人口左右,社会办医院床位数逐步达到全区总床位数的一定比例(30%)。全区公立医疗机构平均病床使用率保持在90%左右。

大型医疗设备:严格规范准入条件。严格按照《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应用管理暂行办法》和《*市医疗机构贵重医疗设备装备管理暂行规定》的标准和条件配置本区大型医疗设备资源。

建设标准:按国家和*市标准新建和改建医疗卫生机构。

(二)人员

配备数量:临床医生数量逐步减至2.2/千人口,护士数量逐步达到床护比1:0.6。2010年,区级公共卫生人员达到每万人口4.73人,其中卫生监督人员达到每万人口1.6人。各镇(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共卫生人员达到每万人口4人。

学历要求:临床医生均达到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三级医院2004年基本达到,二级医院20*年基本达到,一级医院2010年基本达到。社区服务中心临床医生中全科医生比例达50%左右;力争2010年25%以上的护士达到大专及以上学历;区级公共卫生人员本科及以上学历达到30%左右;居于领导岗位上的管理人员100%达到本科及以上学历,一般管理人员100%达到大专及以上学历。

结构要求:建成一支高级职称、中级职称、初级职称和管理人员的比例科学、学科和年龄分布合理的医疗卫生队伍。

第八条机构设置与布局

(一)综合性中等规模医疗机构(区域医疗中心):设置3-5所,设置在新城区和中心镇及工业区。

(二)专科医院:设置7-10所,设置在新城区和中心镇及区内适宜地点。精神卫生防治机构:约设置2-3所;中医医院:设置1-2所;老年护理院:设置2-3所;妇幼保健所:设置1所;职业病防治机构:设置1所。

(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约设置10所。

(四)预防保健卫生监督机构:

在新城区设置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各1所。

在朱泾镇设置医疗急救中心1所,在石化街道、*化工区、枫泾镇各设一个救护网点。

村级卫生机构:根据行政村撤并情况,结合地区交通特点,设置100个左右的社区卫生服务点(村卫生室)。

第九条医疗服务体系

分为政府办的医疗机构(基本医疗服务主体框架)和社会办医疗机构(非基本医疗服务主体框架)。依据《*区城镇体系结构和产业布局规划》全区人口将增加42万,依据*市的标准需新增医疗资源:医生数760人、护士数1*0人、床位数1200-1500张,新增的医疗服务资源与人口的增加同步实施。

(一)基本医疗服务主体框架内的医疗机构

由区域医疗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专科医疗机构组成。

基本医疗服务主体框架内的区域医疗中心:

设置1-2所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作为全区医、教、研中心,承担区内大部分疑难杂症的诊疗职能。拥有在*市居于先进水平的化学救治、神经外科、创伤骨科等重点学科群,具有一批高层次的医学专业人才。

基本医疗服务主体框架内的专科医疗机构:

设置1所区精神卫生中心,为全区精神疾病和心理卫生的医疗、康复中心。

设置1所区妇幼保健所,承担妇幼保健指导和服务职能。

设置1所中医医院(中医门诊部)。

基本医疗服务主体框架内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

按照《*区城镇体系结构和产业布局规划》,根据调整后的每个镇(街道)设置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视不同镇(街道)的发展规划设置不同规模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共10所;实行镇村卫生机构一体化体制,确保为社区居民提供预防、保健、基本医疗、康复、健康教育和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等六位一体服务的功能到位。

(二)基本医疗服务主体框架以外的医疗机构

设置中小规模的综合性医疗机构2-3所,主要设置在新城区、中心镇。

设置专科医院2-3所(包括精神病医疗机构)。

设置综合性门诊部3-5所。

设置专科门诊部3-5所(包括中医)。

基本医疗服务主体框架以外的医疗机构定性原则上以经营性为主、公益性为辅;主要设置在新城区、中心镇、工业区和区内适宜区域。

第十条政策措施

(一)强化政府综合调控能力

区政府通过制定和实施本规划和《*区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年)》,以加强对医疗市场宏观的综合调控,镇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快制定相应实施细则,切实推进规划的实施。

(二)强化政府公共管理职能

以效率和公平为原则,加大政府对卫生的投入力度,重点是公共卫生体系的建设,政府承担基本医疗、预防保健、卫生监督和困难人群助医所需的费用;建立、健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确保农村居民医疗保障率达到98%以上;切实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功能转变,确保社区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服务的功能到位。

(三)转变职能,加强监管

卫生行政部门要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为宗旨,切实转变职能。运用购买公共卫生产品、改拨为投的机制逐步达到管办分离的目的;完善卫生执法体系,加强对医疗市场的监管,完善卫生的行业管理,营造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

(四)增强市场对卫生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整合、优化卫生资源

对基本医疗服务主体框架外的医疗机构,尤其是对资源配置不合理、重复设置的政府所办医疗机构,通过多种途径、多种形式的改革,平稳有序地将至少2-3所政府办医疗机构(包括二级和一级医疗机构)改制为多元化的社会办公益性或经营性医疗机构;基本医疗服务主体框架以外的医疗机构及需要新增的医疗卫生资源以社会化、多元化办医为主,政府资助为辅;推进政府所办的医疗卫生单位运行机制的改革,建立与市场机制相适应的用人、流动、淘汰和分配机制,增强持续发展的能力。

(五)落实科教兴区战略

强化卫生人才培训中心的功能,加大从业人员的培养力度,使从业人员达到国家和*市的规定标准,确保市民得到合理的、优质的医疗服务。

加强医学领先学科的建设,提升本区医、教、研整体水平和持续发展能力。

启动和实施《建设健康城区三年行动计划(20*~20*年)》,大力提倡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规范公共卫生行为,促进全社会的健康水平提高。

本规划自区政府批准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