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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贯彻市委五届三次全会精神,辽源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解放思想求发展,我为转型做贡献”主题教育活动为契机,坚持解放思想、以人为本、立足民生,各项工作全面推进,实现时间过半任务超半。
(一)积极扩大就业再就业,采取“八动”新举措。一是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实施依法推动;二是强化政策落实,实施政策驱动;三是完善市场机制,实施市场牵动;四是开展全民创业促就业活动,实施创业带动;五是建立就业援助长效机制,实施援助拉动;六是加大技能培训力度,实施培训促动;七是发展劳务经济,实施城乡联动;八是加大宣传力度,实施宣传鼓动。截止到6月末,全市城镇新增就业人数16189人,完成年计划的5*.8%;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10688人,完成年计划的56.2%;其中大龄就业困难对象再就业人数1846人,完成年计划的61.5%;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84%,比年计划降低了0.36个百分点;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数量达到4*个,完成年计划的*.9%;实现劳务输出146805人,完成年计划的9*.9%;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人数达到126*18人,完成年计划的9*.5%;创业促就业成功项目达到202个,完成年计划的5*.*%;下岗失业人员创业培训人数2121人,完成年计划的53%,创业成功率达到61%;发放小额担保贷款923.5万元,完成年计划的9*.2%。
(二)加大培训鉴定工作力度,努力提高技能人才素质。一是积极组织在岗职工技能培训、新生劳动力和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再就业培训;二是发挥市职业技术实训基地作用,进一步落实培训补贴政策;三是加强对技工学校和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的管理和指导,不断扩大培训规模;四是对城乡低保家庭中的适龄子女实行免费技能培训;五是针对各用人单位对技能人才的需求,有计划的组织技能人才培训;六是积极营造有利于技能人才成长、使用的良好环境;七是加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力度,推进劳务经济的发展;八是推进就业准入制度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上半年,下岗失业人员技能培训5210人,完成省年计划的52%;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11550人,完成省年计划55%,其中技能培训2846人,完成省年计划的58.1%;职业技能鉴定2819人(含新职业64人),完成省年计划的6*.1%,其中高技能人才培训1620人,完成省年计划的54%。
(三)建立和完善城乡社会保险制度,全力提升社会保障能力。一是继续开展“万户民企进社保”专项行动,不断扩大医疗、工伤、生育保险覆盖面;二是制定出台了《辽源市市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全面启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三是制定实施了《辽源市新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暂行办法》,积极探索企业年金和农村社会保险制度建设;四是我市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确立为全国失业调控的重点监测试点城市,积极组织开展失业人员普查工作;五是制定了《辽源市进一步落实工伤管理实施意见》,并调整了工伤人员伤残津贴标准、生活护理费标准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六是严格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确保基金平稳运行;七是按政策要求认真做好“两类人员”一次性经济待遇发放备案工作。上半年,全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145383人,完成省年计划的80.8%,其中农民工参保*094人,完成省年计划的101.3%;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161120人,完成省年计划的*6.*%;工伤保险参保66593人,完成省年计划的60.5%,其中农民工参保13322人,完成省全年计划的*4.0%;生育保险参保5015*人,完成省年计划的83.6%。
(四)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扎实推进劳动关系协调发展。一是扎实开展“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三年行动计划”和“十、百、千、万”专项行动,不断加大劳动合同签订力度;二是总结推广劳动关系协调工作进社区试点经验,发挥基层机构劳动关系协调工作的作用,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三是全面落实最低工资标准,继续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和市场工资价位制度,不断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四是积极解决企业历史拖欠工资。上半年,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了9*.62%,比省年计划超出2.62个百分点;共解决历史拖欠工资21136万元,清欠率达到9*%。
(五)加大执法监察和劳动仲裁工作力度,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一是全面贯彻落实“三法一条例”,开展各项专项执法监察。查处和纠正了各种违反劳动保障法规和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做到了“有报必接、有案必查、快速调查、快速处理”。上半年,查处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及行政复议维持率达到99%,农民工工资当期支付率达到100%。二是全面贯彻《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进一步规范仲裁工作,提高办案效率。加大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力度,特别是对企业改制过程出现的历史遗留问题。上半年,劳动保障工作目标完成率达到了95%,超出省年计划15个百分点。
(六)金保工程建设积极推进。我市已被国家确定为金保工程建设示范城市之一。建设开通了视频会议网络,完成了劳动保障门户网站前期研发工作,即将开通;12333劳动保障热线开通以来,为广大群众提供了便捷热情的咨询服务。
(七)解放思想,提升素质,打造经济转型良好环境。一是加强法制建设和日常工作的监督检查,成立了法制监察科,制定了《20*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意见》和《20*年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坚持“言必合法、行必循法、思必及法、心必有法”的工作准则,提高法律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及业务水平。上半年,开展“三法一条例”大型宣传活动六次。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坚持“内强素质,外塑形象”,全面提升劳动保障系统软环境和政行风建设水平。召开了全市劳动保障系统软环境和政行风建设大会,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经济发展软环境及政行风建设的规定》,聘请了22名政行风监督员,向社会公开14项承诺。三是深入开展“解放思想求发展,我为转型做贡献”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省委九届五次、市委五届三次全会精神,认真传达学习了市委书记马明、市长王兆华同志的讲话。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深入开展“解放思想求发展,经济转型我咋办”的大讨论活动,深刻查摆在思想、工作和组织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尤其是在为经济建设服务和关注民生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召开了全系统“解放思想求发展,我为转型做贡献”报告会。市人大副主任张玉成同志作了《推进全市经济转型的思考与实践》专题报告。四是进一步减政放权,减少行政审批项目,简化办事程序。目前,全系统行政审批项目减少到8项,已全部进入市行政审批大厅。五是建立了服务企业联系点制度和困难群众个人包保制度。主动帮助企业解决劳动保障方面的实际困难。目前已建立服务企业联系点19个,包保困难群众135名,切实解决了企业和困难群体的诸多实际困难。
当前,劳动保障各项工作正处于承上启下、全力攻坚的关键时期,下半年将进一步统筹安排、强化措施。一是强化“争先创优”意识,切实增强做好劳动保障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二是加大重点工作的推进力度,确保劳动保障整体工作再上新台阶;三是提高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确保全局各项工作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贯彻落实到位,力争全面超额完成今年各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