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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不信?我从五岁开始就有写日记的习惯了。当时读了一个故事,故事中的女孩喜欢记日记,我大受启发,回到家后也让妈妈给我买个日记本。在文具店里,我特别挑了一个红皮革封面、纸张有镀金感的,把我的名字印在金箔纸上,还配了把装饰性的锁。每晚,我都坐在厨房里写日记,遇到不会写的单词就问在一旁做饭的妈妈,还时不时郑重地警告她一下:“不许偷看我的日记。”
时光飞逝,小女孩长大了,日记本也更换了。总是爱一个人关上房门,躺在床上一边听音乐,一边写日记。点点滴滴,我的青春就浓缩在了一本本藏在床下的日记中。差点忘了放哪儿了,要不是24岁那年妈妈让我整理儿时的卧室,那些日记本差点就永远也找不到了。
我如获珍宝一般把它们搬回现在的住所,却又不敢打开。翻阅过去的日记需要胆量,就是那种和密友一起喝醉的胆量,因为里面写的丑事太多了。某一天,一位朋友非让我读出来,结果我还真读了,她笑得前仰后合。朋友的表现反而成了鼓励,我突然觉得应该让更多的人读读我写的日记。
后来,我搬到了纽约,每月会在布鲁克林的小酒吧里搞一次“日记朗读大会”。其实活动内容很简单,朋友也好,陌生人也好,只要把跟少年时代“痛苦回忆”有关的东西带来朗读就行。也不光是日记,笔记、书信、自写诗歌、压箱底的唱片等都算数。
由我主持的“日记朗读大会”于2007年6月来到了英国,有意思的是,“日记朗读大会”在伦敦搞得比任何地方都精彩。有些参加者不知道该读些什么,每到这时我都会鼓励他们读自己最不敢读的地方,结果读出来以后,听众要么哄堂大笑,要么随之叹息哀伤。这时,他们突然意识到:。原来自己经历过的那些事也算不上什么。”青春,我们都是这样走过的。“日记朗读大会”的不少篇章已结集在《日记朗读会:少年时代的日记、书信和歪诗》这本书中,下面是一些有趣的段落。
1995年4月23日
莉斯・班克斯(15岁)
我为什么不快乐?
因为爸爸妈妈常吵架。
因为学校功课太难做。
因为明年我要参加中考。
因为我是丑女。
因为艾德里安不喜欢我。
因为我没有美术作品(不是说美术课作业,而是真正的美术)。
因为我没有知心朋友。
因为我的房间一团糟。
因为现在还是保守党执政。
1988年10月19日
皮普・霍克斯(14岁)
我把头发好好捣鼓了一下。约两周前,后脑勺、耳朵上面我都剃了一大片,头顶上留了一小块。后脑勺好有个性。当我从人前走过的时候,他们都看我呢!我就是喜欢别人觉得我另类,我以另类为荣,好多同学都羡慕我另类。我真希望自己是个混血儿,至少混合四种风格:庞克、哥特人、潮流人再加上怪怪的自己。说真的,我真羡慕庞克形象和哥特式人格。
我决定,也不是决定,而是发现自己根本就是虚无主义者。糟糕,爸爸来了,他要我打扫房间。爸爸今天心情不好,好可怕哦。
1997年8月20日
乔・威克姆(15岁)
我讨厌妈妈。她不给我买新衣服,因为她说旧的还能穿。如果我还穿去年的旧货岂不成大家的笑柄?妈妈呀,又不贵,干脆给我买一件吧。每次向她要东西都不给买,还说不能惯坏我。
糟糕,我的抽屉钥匙丢了,如果我妈找到后再配一把我就惨了。
1988年4月24日
安东尼娅・康韦尔(16岁)
安德鲁有点喜欢占星术,他给我分析了我的星座运程。咦,对我的性格分析可是100%准确哦。我跟他有很大的相似处,比如我们都害怕被拒绝和孤立,都寻找长久的关系,还有好些别的共同点,不过一时想不起来了。
1990年9月15日
艾丽西娅・乌尔夫(13岁)
艾丽西娅的育儿经
1 孩子房间里必须装电话。
2 给孩子订一到两份杂志,因为开卷有益。
3 支持孩子的爱好(就算迷恋上青春偶像詹姆斯・迪恩也无妨)。
4 如果女儿提到某个男孩,别对此展开深入讨论,也别取笑她。
5 不能给孩子旧毛巾。如果家长用新的,孩子也要用新的。
6 让保姆给孩子租个他们喜欢的电影。
7 把意大利式细面条放在碗橱里,让孩子想吃就吃。
8 替孩子洗衣服。因为孩子太忙了,顾不上考虑内衣是否清洁,而且这又不是难事。
9 恰当地解释青春期知识。家长不能在两性关系的基本常识上打马虎眼,不能拿1952年的旧手册当教育读物。
10 如果想给孩子买点好文具的话,立刻买,不必过生日时才买。
11 不能把孩子清晨四点叫醒去清理堵住下水道的头发。
12 除可乐外,再给孩子买别人都喝的饮料。光喝健怡可乐,会被别人看成怪人的。
13 如果家里冷,就开暖气;如果家里热,就开冷气。不要老想着怎么锻炼孩子的体格。
1990年6月11日
爱丽丝・格林(15岁)
我活不下去的原因
学校:米尔纳老师+卡萝・麦克拉斯基+打架+没有好朋友,功课难+枯燥。
家庭:一个星期不让用电话,爸妈把我禁闭了。他们经常吵架,对我又挑剔。这里没自由没和谐,彼此厌烦,不允许晚归,零花钱太少。
朋友:受不了汤姆跟巴里相爱(大错误),不能和安迪见面了,好多人不喜欢我,除了汤姆外其他朋友都见不到,最好的朋友路易丝搬到了澳大利亚。
其他:打工真痛苦,生活杂乱无章。我太不成熟了,我太胖了!老被人称作野蛮人。
1991年3月20日
安娜・桑普森(13岁)
以后日记上再也不写男孩的事情了,以免家人偷看。但是,我要对妈妈和凯瑟琳妹妹说:我想我所想,你们无权责怪我。如果看我日记,就是不尊重我的隐私。你们真多管闲事。别以为偷看我日记我不知道,我在本本里藏了一根头发呢。我还有找到谁偷看我日记的办法。所以,再偷看的话你死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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