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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土地流转发展农村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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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农村土地流转,既是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发展农村经济的基本途径,也是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推进城乡一体化,促进农民持续稳定增收的重要手段。

一、永吉县农村土地流转基本情况

2013年农村土地流转户数为6321户,面积为7576公顷,占家庭承包面积60656公顷的12.5%。其中转包5826户,面积为7233公顷;出租369户,面积为256公顷;互换46户,面积为28公顷;转让80户,面积为59公顷。

二、土地流转的特点

(一)从流转形式看,逐渐多样化。永吉县土地流转主要有四种形式,即转包、出租、互换和转让。

(二)从流转规模看,逐渐扩大化。永吉县从总的趋势看,土地流转面积逐年增多。如2009年土地流转面积为5304公顷,2010年为5889公顷,2011年为5765公顷,2012年为7137公顷,2013年为7576公顷。

(三)从流转主体看,逐渐多元化。以前流转主要局限于将土地交予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及亲朋好友耕种等,现在的流转主体扩大到其他农户、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城镇居民等。

(四)从流转时间看,逐渐长期化。过去土地流转一般都是1~3年,而现在的一些租赁合同短的10年,最多的流转期限到二轮承包结束。

(五)从流转差异看,体现区域化。1、外出打出多的地方,土地流转量就大;2、经济条件好的地方,土地流转面积就多。

三、全县土地流转的成因

(一)农村劳动力的转移,诱发了土地使用权的流转。近年来,我县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人数不断攀升,是诱发土地流转的主要原因。

(二)乡村组织的协调,促成了土地使用权的流转。恒成号村与吉粮集团签订协议,实施农民土地入股参与经营,保障了农民利益,调动了农民土地流转的积极性。

(三)农业龙头企业的壮大,加快了土地使用权的流转。

德润生米业公司2002年落户我县后,经过几年发展,企业效益逐年递增,为租赁耕地奠定了基础。现在各企业争先在我县流转土地。如深圳宝成集团在岔路河镇恒成号、下坎两村流转土地720公顷(流转价格高达14000元/公顷);吉林市创和农产品有限公司在岔路河镇头道沟村流转土地260多公顷等。

(四)农业规模效益,推动了土地使用权的流转。岔路河棚膜园区的开发建设,土地产出效益成倍增长,使得一些企业和个人相继扩大租赁或转包农民土地,积极发展棚膜经济;岔路河镇下坎村依托农村专业合作社,流转农民土地9公顷种植芦笋;西阳镇马鞍山村流转200公顷土地种植葡萄,经济效益十分可观。

(五)招商引资开发农业,促进了土地使用权的流转。县乡政府越来越关注招商引资、发展特色农业,增加地方财政收入,这就从客观上促进了土地流转。如县政府在西阳镇马鞍山村投资145万建大棚31栋,流转农民土地2公顷、在口前镇务本村投资500万元,建大棚50栋,流转农民土地8公顷。

四、当前永吉县土地流转存在的问题

(一)运行机制不健全。县乡虽然依托农经部门已成立了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但由于人员紧张和工作条件所限对指导全县土地流转工作只限于对土地流转情况的统计和汇总等基础工作。

(二)流转质量比较低。全县土地流转面积已达7576公顷,占家庭承包总面积的12.5%,虽然占土地面积的比例比全地区平均水平高1个百分点,但从流转结构上看,真正意义上的土地流转的比重仍然很低。转包面积占总流转面积的达82.8%。

(三)流转意识不强烈。近几年国家惠农政策项目不断增多,数额不断加大,农民恋地情结越来越重,感到有地就有钱。尤其是一些旱田区(山区更为明显),由于地比较多,农民不愿意流转。

(四)流转矛盾已显现。一些流转期限较长的合同流转纠纷比较多,主要有两个方面:

1、流转价格问题。当时的价格低,还在流转价格逐年增高;

2、共有人问题。当时在签订三十年合同或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时,都是由户主签字,现在其他共有人要解除合同。对于这类问题,县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参照当时流转合同签订的具体情况依法进行了仲裁。

五、对促进永吉县土地流转工作的建议

根据“三年看永吉”活动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加快土地流转进程、增强土地流转质量、提高土地流转效益,需进一步强化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一)充分认识土地流转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加快推进土地流转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一是加快土地流转是实现农业转型升级,推动农业现代化进程的必然选择;二是加快土地流转是持续稳定增加农民收入,推动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三是加快土地流转是优化资源配置,实现统筹城乡发展的有力推手;四是加快土地流转是深化农村改革,解决三农问题,落实强农惠农政策。

(二)解放思想,强化宣传,削除认识上的误区。加快土地流转是对现有农村土地承包政策的完善与发展,是在长期稳定的基础上,根据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总体要求,是顺应民意,符合现情,是实际土地有效利用,使农业农村经济得到快速发展,因此必须消除群众的认识误区,强化宣传,要引导农民算大账、算远账。要认真宣传国家及省关于土地流转的政策法规,削除农民对土地流转后的顾虑。要充分发挥种植大户的典型示范作用,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使农民看到实实在在的效益,从而转变思想观念,主动参与土地流转。

(三)不断探索土地流转途径。强化龙头企业带动、新型股份合作、家庭农场、富人回乡创业等形式加强农村土地流转。

(四)加强组织领导,为推动加快土地流转提供保障。

1、成立土地流转机构。要建立县、乡、村三级土地流转服务机构。负责宣传贯彻农村土地流转方面的政策,指导农村土地流转工作,收集和农村土地流转信息,帮助签订和鉴证流转合同及做好流转合同备案工作等。

2、明确部门职责。农业部门负责农村土地流转的日常工作,财政部门负责土地流转工作的经费保障,国土部门负责集体土地征占用的审批及土地增减挂钩政策的落实,人力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农村劳动力就业,社保部门负责农村养老保险,县城建部门负责土地增减挂钩农民住宅建设等。

3、强化业务培训指导。为提高各部门人员素质,促进农村土地流转工作,应加强农村土地流转政策培训,使他们全面掌握农村土地承包政策和农村土地流转知识。

作者简介:黄永梅,工作单位,吉林省永吉县口前农村经济管理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