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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与卖场的相互渗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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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宝网整合阿里妈妈,意味着2.0版的“内容+商务”新商业模式真正出现。阿里妈妈+淘宝,就等于2.0版的广告+营销。

日前,阿里巴巴集团旗下淘宝网正式兼并阿里妈妈。这次整合对于阿里巴巴来说可能是一小步,但是对商业模式创新来说可能是一大步。因为它意味着期盼已久的“内容+商务”模式在一对一领域的实现。

商业互联网发展十年来,我心里一直有一个谜:商人们为什么不发展“内容+商务”模式呢?因为按照我的理论推理,互联网有内容渠道和商务渠道双重属性,二者完全可以整合在一起。用我9年前一本书里的说法:“网络门户不单单是要向大众进行单向的传输,而是要使媒体成为现实的交互场所,进行电子商务,进行游戏,进行邮件收发等等。而在工业社会,我们不大可能把报社编辑部同时兼作农贸市场或邮局,让编辑一边编稿,一边卖菜。”2005年我曾预言:“中国可能创造出一种美国人还没有的新商业模式:2.0版的‘内容+商务’模式”。

我当时可能说早了,直到淘宝网正式兼并阿里妈妈,2.0版的“内容+商务”模式才真正出现。阿里妈妈+淘宝,就等于2.0版的广告+营销。其中,广告是过去媒体内容的专属领地,营销是过去卖场渠道的专属领地,现在二者合二为一了。互联网的媒体功能与渠道功能第一次整合在一对一领域。

广告必须向卖场发展

以前,做广告的大都是企业,而中小企业特别是个人商家,他们虽然有强烈的营销需求,但是我们可以看到,他们很多时候或者存在费用的问题,或者找不到合适的地方来推广自己。阿里妈妈的出现,为解决这个问题提供了新思路。

以往的网络广告脱离了99%中国企业的实际,不是因为这99%的企业不需要广告,只需要营销,而是因为象《商业周刊》作者这样的人们把广告只理解为是媒体广告,而不是营销广告,不具有一对一实际行销功能。中国广告要纠正片面创意,大吹特吹,把企业拖垮之风,而帮助企业务实营销。

中国的广告市场已经出现变化,虽然没有像美国那么明显,目前互联网广告稳步增长,进入快速发展时期。网络广告行业最早的是门户广告,相当于雅虎、新浪这样的广告形式。随后第二代进入到了Google和百度形式,这种点击类型的广告,最后发展到第三代的一对一营销广告。中国的网络广告市场存在滞后现象,就是广告业的变革非常剧烈,但是承接广告的平台发展很滞后,这成为一个很突出的问题,所以需要出现非常活跃的创新。

卖场应该向广告延伸

2007年,淘宝网的网商实现了433.1亿元的销售额,超过了沃尔玛中国+家乐福中国的销售总额。网商进一步的发展空间还很大,一个特别有待开发的领域,就是类似广告的信息营销。以往我们理解广告都是在媒体上打,而没有考虑互联网的卖场本身也是媒体。

中小企业需要的,是“销售额驱动”的一对一广告,而非大众品牌广告。传统广告是面向1%企业的广告,营销广告是面向99%以上企业的广告。营销驱动广告把互联网理解为市场,重点是卖东西,要求对有效用户进行遴选,最好达到一对一的准确程度。而传统广告把互联网仅仅理解为媒体,重点是卖内容,缺点是浪费了一半广告费,但不知是哪一半。

中国在国际市场上真正有竞争力的,恰恰是打不起品牌广告的“中国制造”一族,他们漫山遍野开放于浙江、江苏、广东等国际著名的产业集群地带和高科技园区。谁抓住了他们,才抓住了中国广告革命的首要问题。

从淘宝来说,店主以前通过淘宝这个平台卖东西,整合阿里妈妈后,给他们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广告营销选择。二者融合在一起,就成为全方位的服务。

整合后,阿里妈妈目前覆盖的30亿巨大优质流量将给淘宝网目前数百万卖家带来巨大商机,解决淘宝店主们的推广瓶颈,提供更有效的营销服务,同时给淘宝网带去更加丰富的用户群。

在这里,我还要修正自己的一个观点。我在“2007中国媒体思想贡献奖”发表过一句获奖感言:“互联网下一步的前沿趋势,在于客流媒体取代主流媒体的势头,要求一对多的媒体匹配一对多的广告,变为(有待出现的)一对一的媒体匹配(已经出现的)一对一的窄告。”潜台词是认为现在主要矛盾是媒体创新滞后于广告创新。从长期看,我仍然坚持这个观点,但从短期看,需要加以修正。因为2008年以来,媒体创新――指针对承接一对一营销广告所做创新――令人极度失望。在可见的将来,一对一营销的卖场――而不是我预言的一对一营销的媒体――将率先实现与一对一窄告的匹配。这将极大地分流新兴广告,给媒体进一步施加变革压力。至于媒体如何创新才能适应广告创新,我在其它文章曾有详述,就不再浪费篇幅。这里只对媒体提出一个警告:面对传统广告下滑,新兴广告骤起的趋势,如果媒体创新滞后于广告创新的现状继续下去,媒体下一步面对的将是广告分流到卖场的现象。阿里妈妈与淘宝融合就是第一个信号,而且电梯(分众传媒)、出租车(触动传媒)、手机(二维码),甚至奶瓶(如果政策允许的话)都有可能成为媒体的替代品。

我说“把报社编辑部同时兼作农贸市场或邮局,让编辑一边编稿,一边卖菜”是一种夸张的说法,是想打破把互联网只理解为媒体,或只理解为卖场的定见。今天,卖场的媒体属性正在浮现,而媒体的卖场属性也将出现,问题在于观念创新、技术创新、商业模式创新必须跟上。在日本,商店大门、电线杆子、人的手臂都可以成为通互联网的媒体,中国互联网人但凡能将人民群众在电线杆子上贴狗皮膏药(一种中国式一对一营销广告行为)的积极性调动、转化出一半来,中国3000万中小企业和十多亿消费者潜在的一对一“广告+营销”结合的需求,将像火山爆发一样迸发出来,释放出成百上千亿元人民币规模的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