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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贸局工业化发展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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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更加全面、正确、积极地贯彻中央宏观调控政策和省委“八八战略”,切实推进“六大联动”,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着力调整优化工业结构,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打造华东地区重要的先进制造业基地,提升工业经济整体活力、实力和竞争力,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加快结构调整升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近年来,随着工业化的不断推进,我市工业经济发展速度和增长质量明显提高,产业竞争力不断增强,已形成了以纺织、服装、机械、家电等为代表的传统优势产业,以石化、钢铁、能源、修造船、造纸为代表的临港型大工业以及以电子信息、新材料、光机电一体化、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产业为主体、区域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工业体系,涌现了一大批在国内外有一定知名度、市场占有率高、经济效益好的优势骨干企业和名牌拳头产品。但是,在工业经济快速发展的过程中,结构性素质性矛盾仍十分突出。表现在产品层次低、高新技术产业比重偏小,产业链和供应链不完善,产业技术创新能力不足,产业组织化程度不高,产业集聚度较低,资源综合利用效率低下,生态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压力较大,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的粗放型增长方式尚未得到根本转变。随着土地、电力、水、资金等要素制约不断加剧,这种高速增长方式已经难以为继。因此,必须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抓住国家宏观调控的机遇,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着力推进工业结构的适应性和战略性调整,加快实现经济增长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新型工业化道路。

二、基本原则

(一)市场机制与政府调控结合原则。坚持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益;同时,加强政府宏观调控,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手段,克服和避免市场自发性和盲目性的弊端,推进工业结构调整升级。

(二)增量调整与存量优化相结合原则。既要立足现实,通过存量调整,努力提升传统产业的“先进”程度,又要放眼未来,加大增量调整力度,以增量带动存量,以增量激活存量,以增量提升存量,积极培育高新技术产业,大力发展临港型大工业,改造提升传统优势产业,不断强化技术优势和产业链整体优势,提高产品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努力构筑新的竞争优势。

(三)产业集聚原则。必须以块状经济为重要依托,抓住发展具有竞争力的特色产业和完善专业化分工的关键点,引导块状经济向园区产业集群提升,延伸产业、产品链,着力打造一批产业规模、市场份额和创新能力、盈利能力居全国前列的制造中心和重要的产业基地。

(四)外向带动原则。抓住当前经济全球化和国际产业转移的机遇,加强外引内联,主动深度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积极吸纳全球资本、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进一步增强核心竞争力;充分利用国内东北、中西部等地区丰富的能源、土地、劳动力、矿藏等资源,弥补我市资源紧缺的短腿。积极引导、扶持企业开展出口加工贸易,延伸产业链,提高产品国际竞争力。

(五)可持续发展原则。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坚持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与人口、就业、资源、环境保护的关系,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努力形成资源节约型、清洁生产型和生态环保型的产业和产品结构,促进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主要任务和目标

(一)优化工业布局结构。按照接轨大上海、融入长三角、参与国际分工与协作的要求,实行工业化与城市化协调推进,构筑沿海、沿湾、沿路三大产业带,以及北仑、镇海、象山港、余慈、中心城区、鄞奉等六大产业集聚区,重点建设13个省级以上开发区(工业园区)和1个城市工业区块,加快基础设施配套,系统整合提升现有工业产业布局,形成区域统筹、特色鲜明、错位发展、配套完善的工业布局体系。到20*年,力争园区工业增加值占全部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65%以上。

(二)优化产业结构。抓住国际产业结构调整的有利时机,充分发挥产业和港口优势,有选择地主动承接国际产业转移,加快大工程大项目建设,大力发展临港型大工业及后续产业;积极实施“双十双百”工程(到20*年建成10家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和重点实验室、10个市级科技创新平台、100家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100家省级研发机构),着力培育高新技术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优势产业,优先扶持发展电子信息、新材料、汽车及零部件、机械装备业等高成长性产业,主动退出没有竞争优势和失去竞争能力的产业。到20*年,基本形成石化、能源、钢铁、造纸、修造船等五大临港型大工业,以及电子信息、装备制造、汽车及零部件、新材料、纺织服装、家用电器、精密仪器仪表、精细化工与生物医药、模具、文具等十大重点优势制造业,全部工业增加值超过2000亿元,成为华东地区重要的先进制造业基地。

(三)优化产品结构。通过自主创新和引进技术,加快对推动结构升级具有重大作用的共性技术、关键技术和配套技术的开发,积极发展具有广阔前景、自主知识产权的优势特色产品、高新技术产品、高附加值产品和知识密集型产品。实施品牌战略,实行政府推动与企业争创相结合,营造优越的名牌发展环境,增强企业创牌意识,形成国家、省、市三级梯状名牌企业群体和名牌产品集群,努力打响“宁波制造”的品牌。到20*年,高新技术产品增加值占全部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30%;创市级以上名牌产品300只(其中中国名牌40只、省名牌150只),市级以上名牌产品销售额占规模以上企业销售额的比重达到40%以上;年专利授权量6000件。

(四)优化企业组织结构。按照专业化分工协作和规模经济要求,加快企业组织结构调整。通过市场推动和政策引导,争取上市、兼并、联合、重组等形式,到20*年形成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的“十百千万”企业梯队,即销售超100亿元企业10家,超10亿元企业100家,超亿元企业1000家,规模以上企业10000家。同时,发挥大企业的辐射带动作用,加强小企业对大企业的专业化配套和服务,逐步形成大企业为主导、大中小企业分工合作、协调发展的现代企业组织结构,提高生产的专业化和社会化水平。

四、政策措施

(一)优化产业空间布局,强化产业政策导向

1.深化产业空间布局规划。本着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合理布局、产业集聚、错位发展的原则,深化三沿三带、六大产业集聚区、13个产业园区、1个城市工业区块的产业布局规划,进一步明确重点区域和产业园区的产业定位,优化产业空间的合理布局。按照新建企业必须进园区,鼓励老企业进园区,特定产业进特定园区的要求,促进产业集聚、区域经济合理分工和竞争力的提高。

2.强化产业政策导向。严格贯彻执行国家产业政策,结合宁波实际,编制和鼓励、限制、禁止和综合平衡类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进一步明确临港型大工业、高新技术产业和传统优势产业的发展重点和方向,淘汰和取缔那些工艺和技术落后、资源浪费、污染严重、不具有安全生产条件的产业、产品和企业,对于企业新建或扩建限制和综合平衡类产品项目,须经市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近期对日耗水量1000吨以上、电能增容1000KVA以上的建设项目以及污染物排放总量达不到控制要求的建设项目予以严格控制。同时,根据科技、市场、资源、产业发展阶段的实际和国家有关法规等变化,及时调整产业准入政策,不定期实施。

(二)优化资源配置,实现可持续发展

1.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设立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土地专项指标。每年在土地计划指标中统筹安排一定比例作为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土地专项指标,重点安排对工业结构调整、建设先进制造业基地有着重大影响的工业性投资项目和老企业搬迁改造项目的用地需要。从严控制开发区(园区)以外的项目用地,对适用于多层厂房的生产行业,必须推行多层标准厂房。调整工业用地绿化率,适当压缩开发区(园区)的公共绿地面积,调整工厂企业内部的绿化控制指标。积极探索与单位土地投资强度、单位土地产出挂钩的土地价格机制,提高单位土地的投入和产出水平。着力盘活存量建设用地,通过依法收回、缴纳闲置费、调剂、转让、租赁等办法,提高闲置和存量土地的使用效率。建立完善集约用地考核评价机制,对集约利用土地情况较好的地区优先办理农用地转用、土地征用审报等手续。

2.科学配置和合理利用水资源。优先保证高新技术和产业结构调整重点项目的供水,严格控制高能耗、高污染项目供水。继续推动对传统工业的节水改造,加快实施分质供水,加强建设项目的水资源论证工作,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降低万元工业增加值耗水量。建立科学的工业用水定额体系、节水型经济评价体系,严格考核。建立和完善节约用水奖惩制度,对开发节水新技术和推广节水新工艺的给予奖励。

3.加强有序用电管理和节能工作。优化电力资源配置,进一步强化有序用电管理,按照扶优限劣的原则,在电力供应上重点向低能耗、低排放、高效益的企业倾斜,对高能耗、高污染、低效益的企业实行严格的错峰、避峰和限电措施,对存在严重安全事故隐患和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的企业坚决予以停止供电。着力推进用能大户节能降耗和资源综合利用工作,加大对节能项目的财政支持力度,鼓励、引导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及其他先进节能成果。依法加大节能监督力度,实施主要工业产品电耗定额考核管理。

4.着力保障资金需求。根据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和自身发展需要,实行“区别对待,扶优限劣”,加大信贷结构调整力度,重点保证有市场、有效益、有信用企业合理的流动资金。加强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探索建立适合中小企业发展特点的信贷管理制度和信用评级制度,建立完善中小企业担保体系,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加强产业政策与信贷政策的衔接,建立健全政府、企业、金融机构之间的信息沟通制度,支持和鼓励金融机构对符合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条件的项目加大信贷投放力度,促进工业结构优化。

5.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加强示范和政策引导,加快建立循环经济的绿色技术支撑体系,不断提高经济体系的生态质态,实现经济发展从线性增长向循环增长转变。贯彻实施《清洁生产促进法》,制定推行清洁生产政策法规及实施规划和方案,逐步形成市场引导、企业自觉实行和政府积极推广相结合的清洁生产机制,进一步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逐步形成以资源节约型、清洁生产型、生态环保型为特征的新型工业化格局,促进经济效益、资源效益与环保效益的全面提高,实现可持续发展。

(三)加快信息化建设,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

1.加强行业信息化平台建设。以纺织服装、装备制造、家用电器、化工、模具、文具等重点行业的信息化改造为重点,加快建立行业创新中心、产品设计中心,突破产业信息化改造中的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提高产品工艺水平和市场的响应速度。

2.推进企业信息化。深化信息技术在企业设计、制造、管理和市场营销等各个环节的应用,着力抓好计算机辅助技术的应用、对传统产品的嵌入式改造、生产过程的自动化控制以及企业经营管理的信息化,积极开展网络营销,通过发展电子商务,降低企业营销成本,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市场开拓能力。

3.建设适合我市块状经济的中小企业信息化服务平台,降低企业运营成本,改善客户服务,提高产品设计与竞争能力,提高块状经济的市场竞争力。积极推进工业园区信息化建设,改善区内服务环境,提高区内企业竞争力,促进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

(四)加强技术创新,为工业结构调整升级提供内在动力

1.着力推进与国内外著名高校和大院大所的科技合作。进一步加大科技合作资金支持力度,继续加强与中科院、兵科院和浙江大学等的全面科技合作,鼓励高层次人才来我市挂职和创业,共建研发机构,积极吸引高新技术项目落户我市;鼓励企业与高校和科研院所开展多种形式的产学研联合,提高科研院所面向企业和市场的技术创新能力;增强在甬高校和科研机构的研发水平,增强为宁波企业和地方经济发展服务的能力。

2.加快科技“孵化器”建设。充分发挥宁波科技创业中心、留学人员创业园等现有“孵化器”的作用,完善孵化设施、强化孵化功能,使其成为科技人员科技创业的重要基地。

3.增强企业研发能力。鼓励企业加快工程技术中心、技术中心建设,提高企业自主研发和创新能力。充分发挥科技园区作为创新创业集聚基地的作用,鼓励县(市)、区的重点企业在市科技园区设立研发中心,对研发中心引进的高级急需人才在住房安置等方面给予适当照顾。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力争到20*年全市制造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重达到2%以上。

4.大力发展各种类型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鼓励科技人员创办民营科技中介服务组织,积极开展技术贸易、技术培训、科技评估、信息服务、专利咨询、知识产权保护等科技中介服务工作,加速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扩散。

(五)加快体制创新,为工业结构调整升级提供制度保障

1.深化政府管理体制改革。切实转变政府职能,从过去管理企业转向服务企业,从扶持企业转向扶持行业,加强产业规划和行业政策研究,积极为企业搭建信息平台、创新平台和服务平台,优化资源配置,强化市场监管,改善投资环境,降低商务成本,完善社会诚信体系。

2.加快企业体制创新。引导企业股权合理流动,优化股权结构,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快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加快国有经济的战略性调整,推动国有资产从一般竞争性行业有序退出。发展壮大一批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的大企业、大集团。积极鼓励、支持有条件的企业改制上市。大力发展多元经济,促进民营经济大发展、大提高。

3.大力发展资本市场和产权市场。积极培育和发展资本市场,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建立完善产权交易市场,规范产权交易行为,降低产权交易成本,促进工业结构调整。

4.积极培育发展专业性行业协会和各类中介服务机构。坚持以培育和扶持为主,加快出台相关指导意见和管理办法,推进行业协会建设,提高行业协会公信度。逐步把政府部门中一些可以由行业协会承担的职能,尽快转给行业协会。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加强行业企业之间的交流和合作,形成有利于促进行业企业生产经营规范化的体制和制度。大力扶持投资咨询、技术服务、资产评估、产权交易、质量认证、检测检验、信用担保、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等中介机构建设,进一步完善社会化中介服务体系。

5.建立完善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预警体系和工作机制。按照“早预警、早应对”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宁波市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工作预案,加快建立健全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的信息网络、预警体系、反馈系统、评议机制,以及相配套的信息库、数据库和专家库,加强对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的预警、分析、评议与对经济影响程度的研究和控制,整体增强我市出口企业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

(六)加强人力资源开发,为工业结构调整升级提供人才支撑

1.积极引进培育一批高素质企业家。加快培育企业经营者市场,建立企业经营者人才库,建立健全职业经理人制度,努力引进一批外来经营者。拓宽培训渠道,不断提高企业家的综合素质;营造氛围、正确导向,创造有利于企业家成长和创新、创业的社会环境,充分调动企业家的创造性和积极性。

2.积极引进培育一批高层次科技开发人才。在加强对现有人才的教育培训、用好现有科技人才的同时,积极创造条件,降低企业人才引进和培养的成本,鼓励企业引进和聘请外来高科技人才,帮助企业进行创新活动。

3.积极培养一批高级产业技术工人。紧密结合我市培育和建设先进制造业基地,大力发展高等职业技术教育,为广大企业培育和输送适合其需要的高级技术工人。

(七)整合财政扶持资金,为工业结构调整升级提供重要的政策手段

1.强化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将工业技改贴息资金、园区扶持资金、大企业大集团培育资金和创新资金整合为工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在使用方向上逐步从扶持所有行业向扶持重点优势行业转变,从单纯扶持大企业向扶持大中小企业并举转变,从注重项目投资规模向更加注重项目的技术档次和设备先进程度转变,重点用于结构调整项目贴息,中小企业扶持,信息化项目、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技术创新、节能和清洁生产、国内招商引资、结构调整软课题研究等补助,以及必要的考核奖励,使之成为优化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重要手段。

2.建立政府财政性投入资金的绩效考核体系,建立健全行政部门联席会议、专家委员会评审和社会监督制度,进一步提高财政扶持资金的综合功效。

(八)建立指标体系,为工业结构调整升级提供科学的评价标准

按照科学的发展观和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要求,本着速度与结构、效益、资源消耗和生态环境保护相统一的原则,制定科学的工业经济发展评价指标体系,引导工业结构调整升级,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

各地、各部门要根据本意见精神,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和具体措施,认真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