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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农村殡葬改革的哲学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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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殡葬是对生者的安慰也是对死者的尊重。但是当前,在三化协调的路上,在进行农村和城市一体化的进程中,以及农村产业结构的形成和升级过程中,对土地的极度重视和重新最大化利用上的改革中,殡葬改革也是必然,可其中频发的问题需要实施者认识到殡葬改革的必要性的同时,其做法和具体行动必须在制度和规则的约束下也有感性的人存在。

关键词:新农村;殡葬改革;人本

中图分类号:C9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4)02-0050-02

随着国家民政改革的不断推进,全国人口的不断增长,殡葬业作为国家控制土地使用、服务百姓,改善民生的重要服务行业之一,发展迅速。作为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及民政部门服务社会的重要工具,殡葬业受政府管制同时又面向社会,殡葬政策的发展和改革不仅体现政府职能部门的服务能力,而且深刻地影响着中国千年的葬礼文化,甚至关系到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城市规划、民生问题等当前一系列重大问题,其重要程度不言而喻。国内对殡葬问题的研究主要:一是从经济学的角度例如是否存在垄断现象;二是殡葬作为一种垄断的经济现象其根源分析;三是从殡葬文化的角度分析殡葬习俗中的文化和人文情怀;四是对于殡葬改革中的对策和建议的分析等。本文就殡葬改革过程的现象做出哲学的终极反思,认为改革的方式有很多种,在充分认识到参与改革的主体尤其是农民和政策的监督者的限制性阻碍因素的前提下,做出合情合理的行动以使改革实现多赢的局面,既服务于农民又贡献于社会,还对民政人员自身有绩可查。同时在分析改革的必要性和其中的阻碍因素后得出结论:人并不是经济学上完全理性的人,而是正如斯密在道德情操论中所言的还有感性和德性的一面。

一、殡葬改革的问题和改革的必要性

(一)殡葬改革中的问题

农村殡葬改革的提出不是个别地区的特殊行为,而是在中央政策的指导和建议下,各个地区根据本区的情况而实施的具体行为。其中的问题,首先,不乏农民对于传统的土埋下葬的认同,对于新的殡葬新模式理解不是很到位,和其本身的知识文化水平并非很高的缘故;其次,农民受传统文化和习俗影响较深,对于新的对待逝者的做法接受起来不容易;再次,有关执行部门的做法和推行方式欠感性的人文思考;第四,相关部门本身的动机有问题,对殡葬改革的认识上有些形式上的、偏离主题的做法;第五,殡葬行业作为服务业,从事殡葬行业的工作人员素质、认识及其服务质量都有提高的空间,把殡葬行业作为一种垄断的行业是很多地方的想法和做法,并自居“在这里自己就是老大”。

(二)改革的必要性

1.从农村人口学的角度分析,人口结构的变化和流动

对于目前农村人口的基数很大和土地的有限性,以及人口结构的变化不仅自成体系生生不息,而且在与环境和资源的适应性过程中自动的调整并趋向于平衡。而土地在日益恶劣的环境和不合理的开采,工业用地、污染用地等造成可利用的土地面积越来越少。而传统的殡葬仪式不仅占用更多的土地,还会造成农作物的被破坏。据统计农村有些仪式中很多人到了地里送逝者最后一程造成掩埋所在地的很多农作物被破坏,不能正常的生长。

2.农村的土地与殡葬中的用地分析

土地作为不可再生的资源,其有限性是显而易见的。但就是这么仅有的土地,还没有被有效地利用,最大化地发挥其价值,每年造成的土地流失也不容小觑。更何况农村城市化后,土地更是寸土寸金。另外,现在的农村耕地的非规范性也是农村耕地的有效面积并不是最佳的。每家农地处于不同的分散状态,不利于综合的管理和整体的作业。甚至会因为一些非良田的土地浪费和沦为草地,甚至是流失等现象。这样更是会造成能耕地的利用率下降。因此,的提出是必然,殡葬改革也是中的一个部分,当需放上日程。殡葬的传统做法,其用地是主要的土地占用现象之一,因此改革势在必行。

3.时代要求与市场经济的发展趋势使然

农村问题的解决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要问题,三化协调下的制度改革和体制创新是新型农村农民农业的必经之路,所以为了加快城乡一体化的进程,在服务业尤其是殡葬业也要在体制和质量上赶超。

二、对殡葬改革的哲学反思

认识到殡葬改革中出现的问题和改革的必要性以后,殡葬作为相关部门的一项管理工作,不仅是对当地全体村民的管理,也是对更好地提前实现三农问题的有效解决,缩小城乡二元结构的差距,使农村城镇化目标早日完成,更是可持续发展理念的贯彻和执行。管理的低效率情况随处可见,管理者自身的水平和素质及其决策和执行力在新农村的建设中起到至关重要的地位,而且还要良好的和村民进行协调组织和控制,甚至在条件成熟后根据当地的区域特色和地域特点做出恰当的创新和改革。

(一)政策本身的完全理性化与人文习俗的感性之间的矛盾

理性的政策制定严重违反了管理理论中的人本管理和人本理念,甚至各种殡葬改革措施中都忽略了人文因素的作用,才导致各个地区尤其是偏远农村地区,对那些“偷埋”后的丧户做出“掘坟挖墓”“起尸火化”,甚至到死者家中强制性巨额罚款和搬运农民自家值钱的物件等不合人性的行为。这二者之间的矛盾一方面是政策的硬性和实施的灵活性之间的矛盾,另一方面也是执行者的目的与人民大众的想法之间的矛盾。政府作为管理者,其强制性的执行行为,既是像计划经济时期对上级政策策略的严格执行,这种严格说明其对上级指示的敬畏和贯彻执行的力度表现得非常到位和彻底。但是对于强制执行这种政策本身来说,先不说中国传统中对殡葬的重视,就这种完全和百姓对着干的政府,似乎完全有违政府的一贯宗旨: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同时其本身的政治目的也使服务性的行业核心发生了质的变化。不仅表现在对相关的管理理论的宗旨的违背,还利用批判的角度来分析说明理论在实践中的弊端,这样就使政府管理工作出现和人民意志相背离的现象。如:出现乱收费,没有固定的收费标准;以罚代葬的现象严重;服务完全不以服务对象的意志为中心,反而成了滥用权力和强制措施的“代言人”,对于相关的需要结合政策的实施的措施置之不理,主要表现在需要建立的农村公墓或者骨灰堂没有真正的实行和建立,甚至在建中还出现资金缺失而搁置的现象。同时,对于本地区文化的忽视,以及农民的信仰不闻不顾,执行者只一味的追求高火化率,但“二次棺埋”的现象屡禁不止。由此,首先,应该树立一个客观的态度,就是所有变革就像分娩一样痛苦,都会存在各种的问题和矛盾。其次,社会主义社会是以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主要前提的,因此以人为本必须从对待人们的方法和态度,以及充分认识到这个群体进行沟通。这就关系到不仅是对相关文件和思想,进行耐心的讲解和启发使农民自己认识到问题和相关政策的合理性和真正惠民之处。而不是低沟通率,如:一些文件只是打印好贴在农家的院外墙上;即使在开村民大会的时候还总是一味地念文件,枯燥而让人生厌,有些地方百姓甚至不能明确地理解和领悟。第三,行政人员自身也要时刻进行反思和反馈。

(二)人的虚伪排场与实事求是之间的矛盾。

中华传统的孝和“入土为安”的传统思想的关系存在严重的知行不一。从古至今,人总是虚伪的在意周围人的眼光和看法甚至一辈子都在满足别人而让自己虚伪的活着。古代传统思想对于孝的解释,总是觉得葬礼办的排场很大,坟墓修的很辉煌,就是对逝者的重视和孝。其实古代很多帝王更是畏死而修建更加宏大的建筑群,墓地或者祠堂越是修建的好就是对先人的尊重,对逝者的缅怀。现代人对于孝的做法,大多也是受制于传统的做法,即使意识到殡葬改革的必要性,可还是顾虑到邻里乡亲的看法和舆论而不愿意首先实行改革的政策,也害怕留下不孝的印象。其实作为一种现实的人存在,人们在辩证唯物的认识社会传统习俗的同时,还是从实际出发,结合着人类文明发展的脚步,在政策的人性化和灵活性的基础上,逐渐实现殡葬事业的改革。但是人们是生活在21世纪的,是要辩证唯物的客观认识问题,并实事求是的解决问题。因此,只有通过人们自己,从心理上真正意识到并在现实实践中灵活的变通,才能实现理性与感性的有效结合并合理的解决问题。

三、结论和建议

对于农村殡葬改革的认识不是个别人的事情而是需要整体的认识水准的上升,更不是某个人的极端行为就可以解决整体的问题的。三农问题一直是个很棘手的民生问题,任务量大而繁重,就更加需要理性的规范和感性的教化,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才能够让百姓理解,让执行者工作顺利。同时严格的市场秩序和可行的殡葬费用也是需要严格计算和推行的。对此,建议如下。

一是农村整体组织管理和规划需要合理,各部门严格要求自己加强自身建设,并且制定合理合法合情的规章制度,尤其是殡葬市场的管理更需严格的管理,必须打破垄断和地方保护主义,确保服务质量的改善和落实。相关部门更要知行合一,真正提高服务,使百姓满意,让逝者有礼的谢幕。二是农村的受教育的水平还是有待进一步的整体提升,在传统文化的熏陶和感染下接受新的政策和与新社会发展时期相适应的另一种表现传统文化精髓的方式。三是整体的农村的生产力不高,产业结构不合理,急需更加规范的产业链的协作和竞争来提高市场运行的环境,监督彼此的行为,提高市场的质量和效率,进而提高生产力。四是采用多元化的方式,时刻考虑农民自身的需求,找准突破口,用情和理说服和监督,宣传工作要全面而耐心,鼓励百姓去积极参与,打下良好的社会基础。五是模范带头效应,充分发挥村里个别人的影响以带动更多的参与者,通过村民自己的力量去遏制各种丧葬陋习,进行丧俗改革,从而降低殡葬改革政策推行的成本,提高殡葬改革政策推行的效率。另外,还要发挥村民自主性、自治性、自组织能力使尽可能多的人都网络进一个系统中,这样更有助于政策的有效实行和监督彼此。六是提供多个殡葬办法,如深埋、火葬、骨灰撒入河流、建设公共墓地和祠堂等多种选择,甚至还可以更加人性化的结合人们的具体接受程度酌情处理作为改革的过渡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