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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霍乱防制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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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背景分析

霍乱是由霍乱弧菌引起的急性肠道传染病,它发病急,传播快,波及范围广,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强制管理的甲类传染病。我国各级政府和卫生部门历来高度重视以霍乱为重点的肠道传染病防治工作,积极落实各项防治措施,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

近几年,江苏省疫情表现出如下特征:(1)首发病例发生提早。1997年首例病人发生在4月30日,1998年发生在4月10日,1999年发生在3月27日,2000年是3月24日发生了首例病人,2006年2月9日即发生首例病例(同时也是当年全国首例)。(2)发生地区不一定在沿海地区,多数为交通便利地区,疫情呈散在分布。(3)疫情主要以聚餐引起的食源性传播为主,多与婚丧宴请、节假日聚餐等有关。(4)病原以O139群霍乱弧菌为主,2001年、2002年、2003年、2006年、2007年、2008年报告病例的病原均为O139群霍乱弧菌。

徐州市霍乱疫情呈现了比较活跃的态势。2005年,浙江、福建发生的霍乱暴发疫情时有霍乱弧菌携带者流动至我市;同时,大运河水体及食品中分别检测出ElTor小川型、O139型霍乱菌株;2006年,这一态势继续扩张,在农贸市场牛蛙中检测出稻叶型霍乱弧菌,5月中旬发现我市首例O139型霍乱病人。这说明,在我市外环境(水、食品)中可能长期存在着小川型、稻叶型、O139群霍乱病原体,我市霍乱流行的潜在因素仍然存在。

*区是霍乱常发地区及老疫区,随时都有疫情发生的可能。

二、主要问题

当前,在霍乱的预防控制工作中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虽然近年来我市霍乱发病率一直被控制在较低水平,但是由于受到气候异常多变等自然因素的影响,以及流动人口大幅度增加,部分农村地区卫生条件较差,卫生意识还较为落后,环境、食品、饮水卫生等尚未得到有效的保障等诸多社会因素的影响,我市部分地区仍可能存在暴发的危险。

同时各医疗卫生单位霍乱防制工作开展不平衡,在疫情监测方面尚存在差距。少数地方存在疫情报告不及时,不规范现象;对腹泻病人不登记或漏登,不采样或先治疗后采样,重治轻防;同时在疫情调查处理等方面存在薄弱环节,对追溯传染来源、主动查治腹泻病人等工作存在畏难情绪。

我区亦存在着部分医疗机构的肠道门诊形同虚设,预检分诊工作流于形式,对腹泻病人的登记、采样和检索工作不规范,疫情监测敏感性不强等问题。

三、目标

我区霍乱的控制目标是:实现“三不”目标,即不发生霍乱死亡病例,不出现疫情扩散导致的二代病例,不发生中、高强度流行;力争将全区霍乱的年发病率控制在1/10万以下。

四、对策措施

霍乱防制是全区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的重点,必须以健康教育、业务培训为先导,以《传染病防治法》和《食品卫生法》为武器,切实加强疫情监测、疫点疫区处理和饮水、饮食卫生管理,全面落实各项综合性防制措施。

(一)流行期前对策措施

流行期前,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制订本地、本单位的霍乱防制工作计划,并认真做好思想、组织、培训、药械和经费等各方面的准备工作。

1、制订计划,完善方案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根据全区霍乱防制的总体要求,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科学分析2009年疫情趋势,制订霍乱防制计划或方案,完善霍乱应急处置预案或方案。

2、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强化业务培训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针对不同对象举办各类培训班。根据疫情形势、防制对策以及有关业务工作要求,对管理人员、防疫人员、检验人员和临床医护人员等进行专项培训。培训应侧重在提高防制工作的质量上,一方面对防制工作方案本身进行培训,明确工作任务,规范各方面工作要求,以统一思想认识;二是加强对具体业务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专业技术水平,提高整体防制水平。

3、健全组织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均应成立霍乱防治领导小组、病人抢救治疗小组、疫点疫区处理小组等,其组成人员必须熟悉业务,较强的责任心,以适应迅速抢救病人和扑灭疫情的需要。

4、药械准备

各医疗卫生单位均应根据疫情预测和防制工作的实际需要,购置足量的消杀药品,配备必要的抢救治疗药械,包括饮水消毒药物、污物排泄物消毒药物、快速灭蝇灭蛆药物、必要的抢救治疗药品、器械和病床等。

5、开设肠道门诊

全区各级医疗机构应在每年4月-10月开设肠道门诊。开诊之前必须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包括规范肠道门诊设置,指派专(兼)职医疗、护理、检验人员并开展技术培训,配备专用医疗设备、抢救药品、消毒药械以及采集粪便标本器械,制订严格的工作制度及隔离消毒制度,设置一定数量的隔离治疗病房等。

6、开展外环境监测

各镇(办事处)、工业园区应在流行期前和流行期内选择有代表性的点,积极地开展水、海(水)产品及食品监测工作,以及时发现疫情线索。(附件2:水系霍乱弧菌监测技术规范)

(1)外环境水体监测

环境水体包括淡水、医院污水排放口、下水道排放口、肉联加工的出厂水、与人群生活关系密切的河流、池塘、湖泊、水井以及乡镇自来水厂源水等。

(2)食品监测

监测重点包括市售海(水)产品以及生冷、卤制食品。

各医疗卫生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监测工作量。外环境水体及食品监测的细菌分离培养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完成,分离菌株应及时逐级上送至市、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环境和食品监测阳性标本填写“霍乱弧菌环境和食品监测阳性标本登记表”(表5)。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每月将监测结果整理录入“霍乱弧菌环境和食品监测统计月报汇总表”(表6),每月2日前分别上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区卫生局。

7、免疫接种

在霍乱多发乡镇(办事处)、特殊职业人群中,可适时开展口服霍乱菌苗的推广和接种工作。

(二)流行早期对策措施

1、广泛开展健康教育

在霍乱流行季节到来之际,各医疗卫生单位要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肠道传染病防制知识,做到“高密度、大容量、广覆盖、多反复”,并要突出不喝生水、不吃不洁食物、不生食海产品、饭前便后洗手和有泻早治、无病早防以及流行期不举办大型婚丧喜事聚餐等内容,提高群众自我保健意识和能力。

2、强化疫情监测

(1)腹泻病人登记、病原检索

各级医疗机构应采取预诊办法,保证腹泻病人到腹泻病门诊就治,以减少污染和交叉感染的发生。腹泻病门诊医生对所有就诊的腹泻病人要进行专册登记(表2:腹泻门诊病人登记表),并对疑似病人、重点人群中的腹泻病人(包括饮服行业、流动人口及从疫区来的腹泻病人)采集粪便或/和呕吐物等标本采样送检;送检数应不少于腹泻病人总数的10%、年终总人口数的1‰。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每旬分别向市疾控中心和区卫生局报告腹泻病人登记、病原检索情况(表3:腹泻病人登记检索报表)。

检索要求:各医院采集的腹泻病人粪便或/和呕吐物一律用碱性蛋白胨水保存,并及时送抵区疾控中心的实验室检验或采用金标法作初筛。金标法初筛阳性标本进一步做常规细菌培养,分离的细菌经市疾控中心鉴定确认后方可确诊为霍乱病人。初筛阴性标本不再作常规细菌培养,但初筛数统计上报。对疑似病人(无痛性水样便或米泔水样便)在进行金标筛检同时,必须做常规细菌培养。所有病人便样要同时进行O1群和O139的病原检测。对临床症状典型和/或金标筛检阳性的,初次细菌培养阴性时需进行二次及其以上的增菌培养。

(2)霍乱疫情处置

①疫情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发现疑似、临床诊断或霍乱确诊病例后,2小时内以最快方式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并进行网络直报;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单位应在诊断后2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区疾控中心送出“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报告卡”。确诊病例必须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确认和报告,当发现霍乱确诊病例1例及以上时,同时按有关疫情报告和《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的要求进行报告。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接到霍乱病例报告后,需详细记录报告者和报告单位的联系方式、疫情发生地点、时间以及病例数等概况,了解病例特征、临床和实验室诊断等信息,询问对可能污染源的调查情况,并告知报告单位保留可疑食品、水及病人吐泻物以便进一步检查。在以最快方式向区卫生局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的同时,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调查和处理,包括对病例(或带菌者)进行流行病学调查、部署和落实各项预防控制措施等。

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疫情和处理情况,如涉及跨辖区的病例或密切接触者时,要及时按规定发出协查通报,及时进行跟踪调查,直至疫情解除,同时相互紧密配合做好调查处理工作。

②疫情处理

霍乱疫情处理要从疑似病人抓起,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一旦发现临床症状典型的疑似病人,在组织力量全力抢救治疗的同时,要迅速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疫情。区卫生局将按确诊病人进行处理,按有关规定进行报告并迅速成立现场处理组,明确流行病学调查组、实验室检测组、医疗救治组和后勤保障等职责任务,制定现场调查处置方案,落实各项调查处理措施。及时划定疫点、疫区;严格隔离治疗传染源,重症病人在就地抢救治疗的同时,报请上级医疗机构会诊,力争霍乱病人就诊后不发生死亡;认真做好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表11-1疫点随时消毒工作记录表、表11-2疫点终末消毒工作记录表);及时追踪调查密切接触者,实施医学观察和预防性服药(表10密切接触者登记表),对疫点内相关人员采样并填写“疫点内相关人员霍乱弧菌检索登记表”(表7)。除按上述要求开展抢救治疗以及疫点处理外,还应对疫区内人群进行适当的卫生管理,迅速组织人员以镇(办事处)为单位(重点是疫点周围的若干村)开展为期一周的腹泻病人主动查治工作,及时发现及时调查处理,村级卫生室、个体诊所不得截留霍乱疑似病人,应及时护送至镇卫生院(医院);开展具有针对性健康宣传教育工作,加强饮用水、饮食卫生、粪便管理,改善环境卫生等。

同时,要根据流行病学调查提示的线索,积极开展传染源追溯和外环境检索工作,外环境和食品检测阳性标本填写“疫点、疫区外环境及食品霍乱弧菌检索登记表”(表8)。将疫点、疫区相关人群、外环境和及食品检测内容和结果整理录入“疫点、疫区相关人群、外环境及食品霍乱弧菌检索统计汇总表”(表9)。

疫情解除后,应继续做好卫生宣传教育,“三管一灭”以及重点人群的检索、外环境监测工作,及时总结经验,对防制措施的效果进行评价。

对我区内的首例或局部暴发,区卫生局领导将到现场组织指挥疫情处理工作;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同时派人参加辖区内首例病人的调查处理。

3、加强流动人口卫生管理

流动人口是霍乱的高发人群,同时也是造成霍乱疫情扩散的主要因素,必须加强卫生管理。各医疗卫生单位应建立健全流动人口卫生管理机制,改善流动人口聚集地、居住地的卫生条件;招用流动人口较多的单位、工程工地和船只集中的港口、码头、船闸等场所,应健全卫生设施,改善饮水饮食卫生条件,并指派专职或兼职卫生员,以及早发现和治疗腹泻病人。

4、强化法制观念,加强饮水饮食卫生管理,大力开展以“三管一灭”为重点的爱国卫生运动

区卫生监督所、区爱卫办要依法强化集中式供水的卫生管理,尤其要强化对乡镇(办事处)自来水厂和自备供水系统的监督监测,保证供给安全卫生的饮用水,分散式给水应落实饮水消毒措施。要认真贯彻《食品卫生法》,强化食品卫生管理,尤其要加强个体饮食摊点的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各镇卫生院(医院)、区卫生监督所要做好民间厨师的培训和管理,严防霍乱食源型传播和食物中毒的发生。

要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搞好环境卫生,加强粪便管理,减少蚊蝇孳生,尤其要加强农村的管粪改厕,积极推进医疗机构的污水处理,减少对水源的污染。同时要密切注意灾害性气候的预报,提前做好有关抗灾防病工作的应急准备。

(三)流行高峰期对策措施

1、强化控制措施,全力扑灭疫情

流行高峰期要集中力量,抓好病人及疑似病人的抢救治疗,力保不发生死亡病例;要强化疫点疫区处理的各项措施,以及时扑灭疫情,减少续发病例的发生。

疫点内要认真开展随时和终末消毒,病人应就近隔离治疗,对病人的密切接触者和疫点内人群给予服药消菌治疗。疫区内要大力开展以“三管一灭”为重点的群众国卫生运动,广泛深入地进行卫生宣传,教育群众不喝生水,不吃不洁食物,把好“病从口入”关。各医疗卫生单位要组织医务人员分片包干,主动上门调查和治疗腹泻病人,力争将病人治愈在到腹泻病门诊就治之前。

2、加强业务指导和检查督促

对于疫情发生较为严重的乡镇,区卫生局将派出工作组或医疗队,协助当地做好病人的抢救治疗和扑灭疫情工作。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查明传播途径和流行因素,采取针对性的防制措施,有效控制疫情扩散蔓延。

3、进一步强化饮水饮食卫生管理,控制暴发疫情的发生

在流行高峰季节,要进一步强化对集中式供水单位的卫生监督和管理,在高发乡镇、办事处可对分散式给水开展饮用水消毒,要加大食品卫生监督力度,增加监测频次,以控制水型和食源型暴发疫情的发生。对于不执行有关规定,造成水型或食源型霍乱暴发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严肃依法查处。

(四)暴发疫情

按照《中国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医务人员发现霍乱暴发、流行疫情时,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以及《*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规定级别的要求进行报告。

在暴发疫情调查处理过程中应全面登记暴露人群,尽快采样并随后进行服药消菌治疗。开展传染源追溯调查,对可疑食物或水源应尽可能采样检测,同时加强主动搜索。对所有病例和带菌者进行个案调查并录入个案数据库,在上报疫情总结报告时一并上报数据库。(附件1:霍乱暴发疫情调查处置要点)

暴发疫情处理结束后,要及时收集、整理、统计、分析调查资料,写出详细报告,报告主要内容包括:疫情概况、首发病例或指示病例的描述、流行基本特征、暴发原因、实验室检测结果和病原分型、控制措施和效果评估等。在疫情控制工作结束后5天内完成结案报告。

五、进度安排

3月下旬至4月初,区卫生局制订防制工作方案、召开防制工作会议和开展业务培训;4月中、下旬对腹泻病门诊运行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流行期不定期检查肠道门诊运行情况,全年不少于2次;5月份市疾控中心进行霍乱防制工作和肠道门诊运转情况检查;流行期内全力以赴控制和扑灭发现的霍乱疫情,并不定期检查;2010年1月3日前各医疗卫生单位完成并上报全年霍乱资料和工作总结。

六、成效评估

根据防制工作目标及工作要求,对全年霍乱防制工作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具体包括以下两方面指标:

(一)实现霍乱控制目标

实现“三不”目标,即不发生霍乱死亡病例,不出现疫情扩散导致的二代病例,不发生中、高强度流行;力争将全区霍乱的年发病率控制在1/10万以下。

(二)落实霍乱防制对策措施,主要考核指标包括:

1、加强领导:有组织、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

2、流行期前的准备:业务培训;相关设备、器材、药品充足。

3、腹泻病门诊:各级各类机构开设的腹泻病门诊应布局合理,符合消毒隔离要求;及时开诊,登记报告及时、准确;检索标本数大于登记数的10%、总人口数的1‰;能及时发现和成功抢救治疗病人。

4、疫情调查和处理:疫情报告及时、准确、规范,及时率100%;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及时、准确;疫情处理从疑似病人抓起,现场处理各部门职责明确;疫点、疫区划定明确;传染源有效隔离治疗率100%;疫点内人群和密切接触者追踪管理和实施医学观察率100%,预防服药消菌治疗率达100%;标本采集、送检规范,检验方法符合要求;消杀灭方法正确,规范;在疫区内,主动查治腹泻病人,开展针对性健康教育,发放相关宣传资料,同时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疫情和处理情况;根据控制效果调整控制措施;疫情结束后及时进行资料整理、总结分析和评估。上述过程中的相关数据资料要及时整理、归档,做到记录完整、规范。

6、病原检测与菌株管理:按时采集、检测标本。霍乱弧菌菌株管理必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国医学微生物菌种保藏管理办法》及《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与要求进行保存、运送与管理。各级医疗机构实验室分离的霍乱菌株,应送交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复核。首发病例或暴发疫情的霍乱病例菌株完成分离检测后立即上送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复核,其余菌株在一周内逐级上送至省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鉴定与保存。各级医疗单位、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均不得保存菌株。所有菌株在上送的同时,须按要求提供菌株来源信息(表4:霍乱菌株登记表)。

7、业务资料:有关霍乱防制工作的报表、疫情处理过程中相关报表要填写完整,按规定时限及时上报。对霍乱疫情要及时进行初次报告和结案报告,当发现新病例、病人发生严重并发症、死亡,以及病例进行诊断修正等情况下要进行进程报告。霍乱个案基本信息表(表1-2)确诊后,立即以传真形式上报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流行病学个案调查表(表1-1)、疫点、疫区相关人群霍乱弧菌检索登记表(表7)、疫点、疫区外环境及食品霍乱弧菌检索登记表(表8)、疫点、疫区相关人群、外环境及食品霍乱弧菌检索统计汇总表(表9)、密切接触者登记表(表10)、疫点随时、终末消毒记录表(表11-1、11-2),于疫情结束后3日内逐级上报至区、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霍乱菌株登记表(表4)随菌株逐级上报;腹泻病人登记检索报表(表3)每旬上报;开展外环境监测的每月上报;2009年1月5日前上报年度工作总结和流行病学调查分析报告。上述报告资料电子报表发送至*,纸制资料加盖公章后分别报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区卫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