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篇:润墨网以专业的文秘视角,为您筛选了一篇动物卫生监督管理法律制度的思考范文,如需获取更多写作素材,在线客服老师一对一协助。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摘要]文章以“动物卫生监督管理法律制度”为主要研究对象,以动物卫生监督市场准入制度为研究的重点展开探讨与分析,希望能为进一步创新我国动物卫生监督管理的法律制度提供一定的依据和参考。
[关键词]动物;卫生监督管理;法律制度
1前言
2001年,我国成为世界贸易组织,也就是WTO的主要成员国之一,自此,市场准入制度开始成为一项基本的制度。这项制度主要是指相关的政府部门,为了进一步适应国际贸易的实际需求,立足自身的职能,对市场参与的主体和客体提出严格的要求,具体来说就是只有真正符合相关规定或者是条件的主体或者是客体能够被准予进入市场,从而叨叨有效提升市场参与主体的素质和客体质量的目标。因此,我们必须不断创新我国动物卫生监督管理法律制度,如市场准入制度等。
2关于动物卫生监督管理法律制度创新之市场准入制度的探讨与分析
市场准入可以说是一项极为重要的制度,对于动物卫生监督管理法律制度的创新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和意义。2.1动物卫生监督市场准入制度的特点分析从目前所了解的实际情况来看,市场准入制度主要具有强制性、实用性、渐进性以及直观性等特点。特点一:强制性强制性是动物卫生监督准入制度最基本的特点,也是最为显著的特点之一。也就是说,无论是单位,还是个体,只要是从事动物的养殖、屠宰或者是经营、加工等相关活动,就必须要在经过权力机关的行政许可才可以。如果是动物或者是相关的动物产品要进入市场流通销售,就必须首先取得准运许可。特点二:实用性动物卫生监督市场准入制度具有较强的实用性,不仅仅充分吸收和借鉴了世界主要国家的先进经验和优秀做法,充分依托质量管理的相关理念和HACCP的质量控制原理,同时又立足于我国动物养殖的现状和疫病综合防控能力的实际状况才提出的许可要求。总的来说,就是及时一种如何做好疾病防控,保障动物及其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的一系列要求,同时也能保证大部分单位和个人只有在相关引导下,做出努力,均可达到的一种、实用性强的标准设置。特点三:渐进性动物卫生监督准入制度并非一蹴而就的,而是循序渐进、逐层递进的。社会的发展必将带来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对于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的要求也会逐步提高,这就意味着动物卫生监督准入制度应该是逐步完善的,是为了更好地满足市场的实际要求而不断进行调整的,所以应该说是动态的、是不断变化的。特点四:直观性直观性是动物卫生监督准入制度的又一显著特点,也就是各项制度的制定往往是通过特定的证明或者是合理的标志、标识来表达的,便于消费者的鉴别与辨认,同时也利于管理部分随时展开监督与检查。2.2动物卫生监督市场准入制度的内容动物卫生监督市场准入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内容一就是行政许可制度这种行政许可制度主要是针对相关的单位或者个人的动物及相关产品的实施的,也就是说对那些已经具备或者符合相关规定和条件的,提出申请的、从事动物养殖、屠宰、经营以及运输等活动的单位或者是个人发放许可证,同意其从事上述经营活动;与此同时,对于已经具备规定来源动物及动物产品发放准运证,允许其严格按照规定展开运输活动,而对于那些不符合运输条件的,坚决不准运输。内容二就是强制检疫制度强制检疫制度就是针对那些要离开产地,即将进入流通渠道的动物的规定,具体来说就是动物或者是相关的动物产品在离开产地之前,货主应该主动进行报检,报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只有经过检疫并且合格的动物及其产品才能准予流通,一旦发现没有进行检疫或者是检疫不合格的动物或者是产品,坚决禁止流通。此外,需要注意的是,检疫合格的也必须要有检疫证明或者是检疫标志。内容三就是检疫合格标志的使用要统一对于即将进入市场进行销售的动物产品一定要统一使用检疫合格标志,没有标志或者是相关标识的动物产品,坚决不准许进入市场,更不允许销售。通过统一合格标志的使用,便于消费者的监督与识别,同时也便于执法部门更好地展开监督管理工作。2.3经验与教训动物卫生监督市场准入制度仅仅是动物卫生监督法律制度的一部分,无论是在制定还是执行的过程中都遇到了一些瓶颈与制约因素。也正是因为这样,才让我们更加客观地认识到建立动物卫生监督市场准入制度,是一项全面系统的工程,鉴于我国的基本国情,这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艰巨的任务。因此,为了全面顺利地建立和实施动物卫生监督市场准入制度,还需要我们积极总结各地的成功经验,及时发现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借鉴发达国家的成功做法,不断完善动物卫生监督市场准入法律体系,建立健全动物卫生监督市场准入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构筑动物疫病安全防线,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我国动物产品参与国际市场竞争,促进畜牧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发展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3结语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建立与完善,我国的经济已经步入了飞速发展的特殊时代,在这样的一个时代里,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提升,对于动物及其动物产品的要求也在不断提升。只有尽快建立并不断完善、创新动物卫生监督法律制度,才能更好地满足人们的实际需求。
参考文献
[1]杨虎.流通环节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存在问题及对策[J].中国动物检疫,2011,28(12):20-22.
[2]陈奕春.浅谈我国牧业法律法规的完善[J].中国动物检疫,2004,21(4):4-5.
[3]任利民,石敏.从美国肉类检验检疫体系看我国动物防疫监督建设[J].湖南畜牧兽医,2003,15(12):19-21.
[4]王玉顺,刘胜,龚海州.动物卫生监督信息化管理的探索与实践[J].河南畜牧兽医(综合版),2007,(9):51-52.
作者:徐红丽 单位:云南省玉溪市元江县动物卫生监督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