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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孝道思想浅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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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孟子思想的核心是“仁”,而“仁”的根本是“孝”,故可以说孝道是孟子思想的精髓所在。对于孝道,孟子有着自己独特的诠释。他对孝的重要性、孝的基本范畴及孝的培养均作了系统的阐述,几千年来,对中华民族道德发展产生了深刻的影响,至今仍具有不可磨灭的时代价值。

关键词: 孟子 孝道 养亲

古语有云:“百善孝为先。”孝者,致天下之致,成天下之成,美天下之美。孝是一种传统,孝是一种责任,孝者重长辈之意,孝者稳定伦常。在亘古的历史长河中,孝起源于母系氏族时代,为了氏族的生存与延续产生了尊老养老的观念。

孟子继承了先人的孝道思想,并加以发展,形成了一套系统的孝道观念,几千年来,对中华民族的文明发展产生了深刻的影响,至今仍具有不可磨灭的时代价值。

一、关于孝的重要性

(一)孝可以促进天下和谐、太平。

孟子曰:“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意思是天下的基础在于国家,国家的基础在于家庭,可见家庭的和谐是天下太平的基础。家庭是由具有婚姻、血缘和收养关系的人们长期居住的共同群体,其中最重要的关系是父母子女的血缘关系,处理好家庭关系关键在于一个“孝”字,按照中国古人的思想,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必先行其孝。这体现出孝与天下太平紧密相关。孟子认为“人人亲其亲,长其长而天下平”,只要所有的人都爱自己的父母,尊敬自己的长辈,那么天下就太平了。

(二)孝可以增进个体人生幸福。

孟子曰:“君子有三乐,而王天下不与存焉。父母俱存,兄弟无故,一乐也;仰不愧于天,俯不怍于人,二乐也;得天下英才而教育之,三乐也。君子有三乐,而王天下者不与存焉。”据此人生的三大乐趣之首在于“父母俱存,兄弟无故”,人的生命来源于父母,生养之恩大于天,是人世间最大的恩情。若是父母安康长寿,子女能尽心报答养育之恩,人生才能得以完美幸福,有俗语曰:家有老,如有宝。因此在孟子看来,孝是人生的大事,“事孰为大,事亲为大”正体现了这一点。并且“唯孝顺父母可以解忧”与之交相辉映。可见,在孟子的思想观念中,孝对于个体人生有着重大意义。

(三)孝是人德之本。

孟子曰:“不得乎亲,不可以为人;不顺乎亲,不可以为子”,意思是不能得到父母的欢心,就不可以作为人,不能够顺从父母的意愿就不可以为人之子。在这里,“为人”、“为子”的责任在于“得亲”、“顺亲”,取得父母的欢心成为做人的标准,顺从父母的意愿成为为人子女的义务。又有“无父无君,是禽兽也”将孝作为与禽兽相区分的标志,孝是人类特有的品质,不孝者不可以为人,不可以为子。

二、关于孝的基本范畴

根据孟子的意思,孝的内涵是:“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此之谓孝也”,即是说,孝是子女之于父母一生践履的职责与义务。

(一)父母在生时,一定要做到“事之以礼”。

在孟子看来,儿女要对父母做到“事之以礼”,不仅需要在物质和精神的双重层面上全面地孝敬父母,而且要将孝德推己及人,做到“老吾老以及人之老”。此外,还要在各方面严格要求自己,千万不要做对不起父母的事情,具体说要做到以下四点:

1.养亲之“口体”。

养口体,即养父母衣食住行。父母在年老时丧失劳动能力,甚至丧失自理能力,当然就无所谓经济来源,这就得靠子女给予物质支持,这是赡养父母的最基础、最首要的条件。孟子认为子女行孝、赡养父母,一方面要尽力满足父母的物质需求,让他们“可以衣帛”、“可以食肉”。另一方面要将父母从繁重的体力劳动中解脱出来,做到“不负戴于道路也实现在物质生活层面对父母有所“养”,是尽孝的最基本的道德要求,这根源于人的自然报恩观念。羊有跪乳之恩,鸦有反哺之义”,更何况于人,母亲十月怀胎,历经生死考验生下子女,父母含辛茹苦,将子女养育、教育。其间的苦只有为人父母方能体会。因此当父母年老的时候,在物质生活上满足父母,让父母老有所依,老有所养,必然成为每个人应尽的道德义务。

2.养亲之精神。

所谓的养亲之精神就是对父母在精神生活方面的奉养。物质生活的满足是远远不够的,对父母精神生活的奉养更为重要,为人子女应该让父母精神充实愉悦,才能称得上是真孝。在孟子的孝道体系中,具体通过慕亲、尊亲、顺亲、得亲、谏亲与谅亲几方面来体现在精神生活上对父母的孝养。

子女一是要做到“慕亲”,即眷念父母。孟子曰:“人少,则慕父母,知好色则慕少艾,有妻子则慕妻子,仕则慕君,不得於君则热中”,意思是人在幼小的时候,就依恋父母;懂得找对象了,就倾慕年轻美貌的女子;有了妻子,就眷念妻子;做了官就思念君主,得不到君主信任,心里就热辣辣的难受。这样不是孝,孟子认为“大孝终身慕父母”。为人父母者,不管孩子多大,始终将孩子视为生命之最要,对待孩子的那颗慈爱之心一生不变,而孩子大部分都仅是少时慕父母。而舜作为大孝的典范,五十而慕父母,备受孟子赞益。因此,孟子强调子女始终要有眷念父母之心。

二是要做到“尊亲”,即尊敬父母。孟子曰“孝子之至,莫大乎尊亲”,孝子最大的事情没有超过尊敬父母的。又有“食而弗爱,豕交之也;爱而不敬,兽畜之也。恭敬者,币之未将者也。恭敬而无实,君子不可虚拘”。尊敬却不爱护等于是养猪,爱护而不尊敬,等于是养犬马。可见,孟子强调一定要尊敬父母,仅仅做到能养,而不敬,就和养猪及养犬马没有什么区别了。用心去感受父母的需要,用心去与父母交流,始终对父母怀有敬爱之心,这才是真正的孝。尊敬父母是一种子女对父母怀有敬爱之情的外在表现,是一种内心情感的真实流露,也是中华民族文化中对亲情的道德要求。

三是要做到“顺亲”、“得亲”、“谏亲”。孟子曰:“不顺乎亲,不可以为子,不得乎亲,不可以为人”,意思是不顺从父母的意志就不可以做儿子,没有取得父母的欢心就不可以做人。“得亲”、“顺亲”是为人子女的责任与义务。孟子在强调子女要顺从父母的意愿,不要让父母不开心的同时又主张有所变通,不能愚昧地“顺亲”。因为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当父母有错时,子女要审慎对待。“亲子过大而不怨,是愈疏也”,“愈疏,不孝也”。父母的过错很大时,子女应该怨,并规劝。不怨反而是不孝,因为这样是让父母错下去,子女深爱父母就不能漠视父母的过错,那样会对父母本身造成严重影响。但是如果父母的过错小就不能怨了,怨了就是不孝。“亲之过小而怨,是也”,“不可矶,亦不孝也”。

四是要做到“谅亲”,即谅解父母。孟子以大孝之至的舜为例,主张谅解父母的过错。舜的父母不喜欢他,这让舜非常痛心,然而出于无奈,也只能“往于田,号泣于昊天”,在父母面前依然毕恭毕敬,尽心孝顺。他说:“我竭力耕田,共为子职而已矣,父母之不爱我,于我何哉?”在舜贵为天子后,给予父母的是最大的尊敬与孝,即“以天下养”。舜能够不计较不喜欢自己,甚至几次想害死自己的父母与弟弟,仍然尽到儿子的责任,对父母尽孝。真正做到了“父母爱之,喜而不忘;父母恶之,劳而不怨”,可之谓孝之至也。

3.孝及他人。

孟子思想体系的核心是“仁”,根据仁的要求,他提出了博爱天下的思想,“仁者爱人,有礼者敬人;爱人者,人恒爱之;敬人者,人恒敬之”,而“仁之实,事亲是也”,“孝”作为“仁”的根本,必然成为孟子所提倡的观念。孟子讲的孝也不仅仅局限于指家庭内部的子女父母关系,还进一步扩展到指所有年轻人对长者的尊敬与孝,“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即是证明。这样形成一种全社会孝道盛行的良好风气。其实,孝及他人也是孝敬自己父母,保存自己父母的表现,因为孟子曰:“吾今而后知杀人亲之重也:杀人之父,人亦杀其父;杀人之兄,人亦杀其兄。然则非自杀之也,一间耳。”可见加害别人其实就是加害自己的亲人,同样是大不孝的行为。所以对其他人的尊敬与孝非常重要。

4.作为子女,千万不能有不孝的行为。

孟子在《离娄下》中写道:“世俗所谓不孝者五:惰其四支(肢),不顾父母之养,一不孝也;博弈好饮酒,不顾父母之养,二不孝也;好货财,私妻子,不顾父母之养,三不孝也;从(纵)耳目之欲,以为父母戮,四不孝也;好勇斗很(狠),以危父母,五不孝也。”孟子将不孝的行为分为五种:其一是四肢懒惰、不务正业、生活没有保障,当然就不可能管父母的生活;其二是沉迷于赌博、下棋、饮酒等不良嗜好,游手好闲,不管父母的生活;其三是贪图钱财、偏袒妻子儿女、不管父母的生活;其四是放纵自己的声望,使父母蒙受耻辱;其五是好勇斗狠连累父母,使父母操心。此五种不孝表现都是不考虑父母的养育之恩,皆被世俗社会认为是大大不孝的行为。

(二)父母在死时,应该“葬之以礼”。

孟子认为对待丧葬要超过养生,“养生者不足以当大事,惟送死可以当大事”。为什么呢?根据朱熹在《孟子集注:离娄下注》中的解释:事生固当爱敬,然亦人道之常耳;至于送死,则人道之大变。孝子之事亲,舍是无以用其力矣。故尤以为大事,而必诚必信,不使少有后日之悔也。所以孟子主张厚葬父母,“亲丧固所自尽也”,要竭尽全力做好父母的丧事。“不以天下俭其亲”,“不以俭而慢其亲”。通过厚葬来表达对父母最大的敬爱与孝心。但是他也主张根据自己的实际经济能力来为父母举办丧事,而不是故意苛求。另外孟子十分重视棺木的选用,“古者棺椁无度,中古棺七寸,椁称之。自天子达于庶人。非直为观美也,然后尽于人心。不得,不可以为悦;无财,不可以为悦。得之为有财,古之人皆用之,吾何为独不然?且比化者,无使土亲肤,于人心独无乎?”他尤其重视棺木的厚度,这样才不至于使死者的身体接近泥土。

(三)父母在死后应该守孝三年,做到祭之以礼。

孔子提倡以三年之丧来怀念死去的父母以报答他们的养育之恩,孟子继承了孔子这一主张,他说:“不能三年之丧,而缌,小功之察”,即不守孝三年,即使非常重视守孝三月的缌麻、守孝五月的小功等也会被认为不识大体。但是同时孟子又提出了权益之变,如果确实不能守孝三年,可适当缩短守孝时间,但不可以无故这样做,否者何以言孝。

孟子还主张要对死去的父母“祭之以时”,表达对父母的怀念,“永言孝思”。

三、孝道的教育与培养

孟子曰:“人之所不学而能者,其良能也;所不虑而知者,其良知也。孩提之童,无不知爱其亲者及其长也,无不知敬其兄也。”人天生就知道爱自己的亲人,是人的天性,孝正是人天生具有的良知、良能,但是需要扩充与发展。“苟能充之,足以保四海,苟不充之,不足以事父母”,加之各种现实的诱惑,许多不孝的例子比比皆是,这使孝道的培养成为必然。

首先,孟子认为学校德育是培养孝道观念的主要途径。对于孝的培养主要是以学校为载体的,因为学校教育是青少年教育的主要方式。孝道教育的成效直接受学校相关教育的影响。所以,孟子主张通过学校教育加强孝观念的培养,“设为庠序学校以教之。庠者养也,校者教也,序者射也”,那样就可以“谨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义”。同时学校的教育目标是“明人伦”,“夏曰校,殷曰序,周曰庠,学则三代共之,皆以明人伦也。人伦明于上,小民亲于下”,人伦的内容是“父子有亲,君臣有义”,由此不难看出人伦的首要标准是父与子的“亲”,即孝要处理的关系,学校教育将孝道教育排于首要地位。

其次,家庭教育对于孝道观念的培养起着重要作用。孟子提倡“易子而教”,以达到不影响父子关系、不影响孝道实施的目的。父母教育子女可能会因为意见不同而相互埋怨,而在父母子女之间产生“责善”,不利于父子关系的发展,因为“责善,朋友之道也;父子责善,贼恩之大者”,“责善则离,离责不祥莫大焉”。

最后,归根到底,一个人能否具有孝的品质,主要在于他是否将其内化为自身的道德修养。所以孝的培养要充分发挥个体的主观能动作用,自觉完善自身的修养。孟子在《尽心》中指出道德修养论的基本纲领:“尽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则知天矣。存其心,养其性,所以事天也。”

四、孝的时代价值

(一)弘扬孝道是老龄化社会的必需。

2010年全国第五次人口普查显示:60岁及以上人口占13.26%,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占8.87%,根据国际标准,65岁及以上人口占7%,即为老年型人口类型。故得出结论,中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

作为发展中国家的中国,经济基础仍然薄弱,养老制度还未完善。2012年新出台的城乡居民养老制度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养老问题,但其作用非常有限。因此,我国的传统养老模式――子女赡养父母,在目前乃至今后很长时间仍是主要的养老方式。老人能否安然度过愉快的晚年生活关键在于子女是否行孝。这表明,弘扬孝道是当今社会现实所需。

(二)弘扬孝道是中华民族生生不息的保障。

同志在十七大报告会上指出:“中华文化是中华民族生生不息、团结奋进的不歇动力。要全面认识祖国的传统文化,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使之与当代社会相适应,与现代文明相协调,保持民族性,体现时代性。”优秀的传统文化是我们民族传承的灵魂,是五千年来中华民族生生不息的强大精神动力。而孝作为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中华传统文化的精髓,弘扬孝道有利于中华文明的传承与发展,是中华民族生生不息的保障。

(三)弘扬孝道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

在以追求经济利益为主导的现今社会,人们的价值观发生改变,实用主义、金钱主义成为主导观念,学校教育也越来越倾向于自然科学的发展,而忽视人文科学的教育,从而导致人文精神的匮乏与缺失。人们的“善端”未得到扩充,导致养老问题日益严重,不孝的例子比比皆是。在农村,主要表现为不养亲之“口体”,由于经济条件差而不能给予父母基本的物质支持,无奈之下出现了年迈老人拾荒的现象,让“颁白者附带于道路”。在城市,主要表现为子女因工作繁忙而无法亲自照顾老人,父母只有被送往养老院,不能享受天伦之乐,精神生活极其匮乏。然而种种原因都不能成为不能尽孝的借口,只要在内心深处有孝养父母的观念,相信什么困难都能克服,必定会将赡养父母放于重中之重的地位。

古有“老二十四孝”,今有“新二十四孝”。可见孝字无论在历史长河的哪个阶段,都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孝,不仅仅是一种传统,更是一种美行;孝,不仅仅是一种责任,更是一种践行。孝者行天下,天下大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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