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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象环生的暴力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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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3月11日下午,上海闵行区发生一起交警在执法过程中被车主拖行致死的悲惨事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该案严重侵害了执法人员的生命安全,导致了无法挽回的恶劣后果,虽然属于个案,但在现实生活中,阻碍执法人员正常执法,威胁、伤害执法人员的案件时有发生,且呈上升趋势。暴力抗法接连发生,损害的绝不仅仅是执法人员的生命,更是国家法律的意志,是社会秩序的底线,是每一个民众的生存环境。

无证餐饮店老板放煤气

吴某一手拎着液化气,一手握着打火机,激动地叫嚣着:“你们别再过来,再过来我就点火!”数十人围观聚集的门面房里,前排的执法人员已经可以明显闻到飘散的液化气味,一旦点燃,后果不堪设想。

这惊险的一幕出现在上海松江区茸盛路上一家以菜饭骨头汤为招牌的小吃店里。2013年7月,吴某与妻子及岳父岳母从四川老家来到上海,打算开一家小饭店自主创业。他们在茸盛路上选了一家门面房并租了下来,并迫不及待地开始了装修和厨具、桌椅的采购,一家人都在为即将开张的饭店忙得不亦乐乎。就在一切即将准备停当时,吴某开始着手办理开业所需的相关证照,未承想,他去办证时被告知,他所承租的这个门面房楼上即为居民住户,按照规定是不能开饭店的。但吴某的无证咸肉菜饭店还是如期地开张了。

好景不长,食药监部门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了吴某的无证经营行为,于是,向他发出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他停止营业。整改通知书并未对吴某产生任何威慑作用,他照常开着他的无证饭店,卖着他的咸肉菜饭。食药监部门此后又向吴某发过五六份整改通知书,但吴某依然我行为素,毫无停止营业之意。

2014年4月的一天上午,松江区食药监与城管、公安等部门联合对无证餐饮店开展联合整治行动。执法人员进入店中,正准备暂扣店内经营用的相关物品时,躲在厨房内的吴某用菜刀割断了液化气罐的软管,一手拎着液化气罐,一手握着打火机就冲了出来,威胁执法人员不许靠近。随着软管被割断,屋内已有少量液化气开始弥漫,情势十分危急。这时,一名公安民警眼疾手快,一个箭步冲了上去,未等吴某有进一步的行动,便把他摁倒在旁边的墙壁上,并迅速地夺下了他手中的打火机,其他的执法人员也一道冲上去将吴某制服,一场危机得以化解。

吴某以用打火机点燃液化气相威胁,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因妨害公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

“暴躁姐”发飙咬交警

2014年6月中旬的一日下午2时许,在上海市松江区交警支队事故受理窗口,民警们像往常一样忙碌着,接待一批批前来办事的当事人。

忽然,一名女子的吵闹声响彻整个大厅,吸引了在场人的目光。原来,这名大吵大闹的顾姓女子是陪同丈夫来处理交通违法事宜的,按照规定,其丈夫有骑摩托车带人的违法行为,需缴纳20元的罚款。对这样的处理结果,顾某表示强烈不满,暴躁脾气瞬间爆发,当即与民警发生争执。

民警耐心向其解释着有关规定,并告知其若对处理结果有异议,可以申请复议或投诉。站在她一旁的丈夫也安抚着顾某的情绪,并试图将其带离。顾不但不听劝阻,反而越吵越凶,还拿起柜台上的塑料公示牌扔向窗口内的值班民警,言语间开始掺杂着辱骂的字眼。

顾某的情绪越来越激动,围观的群众也越来越多,已经影响到接待大厅正常的工作秩序。民警小周和小孙见状上前劝解,欲将顾某带离接待大厅,但顾某丝毫不肯合作,对着小孙一通抓挠,进而还一口咬在了小周的手臂上,致使二人手臂上均不同程度受伤。后民警将顾某带至调解室,让其平复情绪,没想到顾某又从调解室冲出,对着民警小孙一阵厮打。直至派出所民警接报赶到,将顾某传唤至派出所,事态才得以平息。事后经鉴定,民警小周右前臂皮肤擦挫伤,伴局部表皮破损,构成轻微伤。

后经上海市松江区检察院提起公诉,顾某因妨害公务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暴力阻挠抗拆迁

2014年12月2日,由于上海松江区九亭镇住户蒋某一家一直拒绝搬迁,根据松江区人民法院批准的强制执行许可,松江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联合九亭镇政府对其房屋进行拆除行动。早上8点左右,拆迁队伍到达了蒋某家,没想到其一家人早早地就爬上了屋顶,并准备了玻璃瓶、砖块、榔头、斧头、汽油等物品意图抵抗,坚决不肯撤离。政府工作人员用高音喇叭向蒋某家人说明了情况,并劝说其配合政府工作,但蒋某等人不予理睬。在拆迁人员想要靠近房屋时,蒋某带领着自己的女婿高某站在二楼房屋屋顶上,投掷事先准备好的砖块、瓦片、玻璃瓶阻止拆迁人员进入,并指挥自己的妻子等家人堵住院子大门,不让人入内。其间,蒋某还点燃了自制的燃烧瓶,向屋下扔去,由于蒋某等人的猛烈抵抗,拆除工作无法正常进行。

为了防止被砸,拆迁人员借来了消防垫,将垫子顶在头上进入屋内搬东西。蒋某等人依旧没有停止反抗,向垫子上泼洒汽油,并向下投放点燃的爆竹,形势十分危险。在拆迁人员的不懈努力下,屋内物品都被搬了出来,挖掘机驶近房屋,准备开始拆除工作。没想到蒋某等人看到挖掘机靠近后,情绪更加激动,用各种物品砸向挖掘机,导致挖掘机的挡风玻璃全都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害。

对抗持续了近三个小时,蒋某、高某以暴力形式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涉嫌妨害公务罪,被松江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圣诞派对惹事端

2014年12月25日凌晨3点左右,松江区方松派出所的值班民警小周接到电话,称弘翔路一居民楼内有打架警情,于是民警小周立即前往查看。

到达现场后,小周发现一名男子躺在楼道里,头部有血迹。该男子称因为楼下住户过于吵闹,影响到了自己休息,于是去楼下与其沟通,在理论过程中与对方发生纠纷,被五个人打倒在地。

于是,小周去到六楼该男子所说的房间,敲门询问情况。开门后,小周看到房间内有两男三女,正在开派对,小周问其是不是和楼上住户打架,对方爽快地回答“是的”。小周便出示证件要求他们跟自己回派出所接受调查,其中一名带头的女性贾某当即回答不去,说罢就要关门,不愿多理睬小周。小周要求其接受口头传唤,予以配合。贾某蛮横地说他们不会接受,小周依旧耐心地向其讲解,说如果不接受口头传唤就要强制传唤。看小周坚持,贾某一下子激动起来,大喊:“警察有什么了不起的!”并开始说脏话辱骂小周,说完还动起手来,一把扯掉了小周挂在胸前的警用录音笔,并连扇了小周数个耳光,小周的警帽也被其打落在地。接着,贾某又抬腿踢了小周数脚,直至被赶到增援的社保队员控制住才作罢。

经鉴定,小周因外伤致右膝部外侧皮肤挫伤,构成轻微伤。贾某因妨害公务罪被依法逮捕,到案后,贾某对自己的酒后冲动行为深表悔恨,鉴于其认罪态度良好且取得被害人谅解,经法院审判,贾某因妨害公务罪被判处拘役一个月十五天。

拿什么来“拯救”暴力抗法

由于一线执法人员处在社会矛盾冲突的最前沿,很容易受到个别利益受损的民众的攻击,并成为他们发泄的对象。而就社会关注而言,舆论一般更多地把目光聚焦在执法权是否正确行使上,而较少关注他们权益的保障。

近年来,上海松江区检察院办理的妨害公务类案件数量呈不断上升趋势。2011年11月26日至2014年11月25日,该院共受理妨害公务案116件151人。其中,2012年度共受理17件17人;2013年度共受理23件28人,受理人数同比增长64.7%;2014年度共受理76件106人,受理人数同比增长278.6%。

妨害公务类案件频发的态势反映出群众法治观念淡薄、法律知识欠缺的严峻问题。法律意识的欠缺,使群众对自身的行为认识不足,不清楚自身行为的违法性以及后果的严重性。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构成妨害公务罪。另外,法治观念的淡薄使得很多群众在认为自身权益受到侵犯的时候,不懂得运用正规的法律途径进行维护或寻求帮助。最终不但解决不了问题,反而会使自己触碰法律的准绳受到制裁。同时,在暴力阻挠执法人员的过程中,如果行为极端恶劣,对执法人员的生命安全造成严重侵害,例如闵行区拖行交警致死案件,还有可能涉及其他刑事责任,承担更为严重的刑事处罚。

当务之急是要在现有法律框架内,采取积极应对措施,加大对暴力抗法的打击力度,特别是对暴力抗法者要坚决依法严惩。同时,破解暴力抗法频发之难,还需要在提高公民法律意识、增加法律制度设计、加强遵法守法宣传等方面下工夫。同时执法机关在具体执法过程中也要注意方式方法,宽严并济,及时做好疏导说理工作,尽量避免扩大矛盾。构建良好的执法环境,需要大家相互理解,共同营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