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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来过这个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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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年的暑假,读大二的他因着什么事负气离家出走,提早回了省城的学校。半个月后,她辗转接到他打来的催缴学费的电话。思虑再三,她决定只身前往省城。

开往省城的长途客车上,由于超载,她坐了一个小马扎,挤在过道里,怀抱碎花布缝制的包裹,一动不动。包里装着的,是他一学期的学费。

下了车,都市的喧嚣水―样倾泻而来,让她陡然间有些不知所措。有公交车驶来,她被挤攘的人群裹挟到车上,她告诉售票员他学校的名字,却被告知坐反了方向。她下来,到马路对面换车,大小车辆不停地驶过,本就头晕目眩的她更是无措。绿灯亮,她伸手拉住人家自行车的后座,想以此渡到对面。骑车人有些愠怒,可回头看了看她,便放慢脚步,不但陪她过了马路,还送她上了对的公交车。

有人给她让座,她是有些累了,可她连连摆手说“不坐不坐”,还不忘说出一个生硬的“谢谢”。她要站在售票员身边,一遍遍嘱托售票员到站了千万不要忘记提醒她。

见到他时,已经是在她问了第十几个同学之后。他从外面跑回宿舍,看到她在他的床铺边坐着,讶异到说不出话来。她递给他包裹说,学费都在里面,一路没敢松手。他接过来,包上带着些许温热,是她的。他转身拎了饭盒去食堂买了两个包子一份稀饭,几百里的路,要起多早才能这么早就赶到这里啊!

她没吃。她说,一见你,只顾着兴奋,一点儿也不饿:她说,你要团结同学,你看你同学多好,要不是他们,我怎么也找不到你啊;她说,我要走了,庄稼要赶活。

他借了自行车送她,她坐在后座上,他将繁华指给她看,她却说,这里的一切我都不稀罕,除了你。

回校的路上,他暗自想,一定要打拼出来点什么,接她回这个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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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拼一份新天地,谈何容易?

毕业后,他租住在都市村庄,做着薪水微薄的工作,强装笑颜迎合着周遭的一切。有次打电话,她偶然在他口中听到房东的儿子要结婚。两日后,他下班回家看到她,在他租住的院落里,她正堆着一脸笑近乎诌媚地和房东说话,身旁放着的是一大包弹制好的棉花。那棉花是她一朵朵采摘下来的,她采摘的何止是棉花,更多的是希望,棉花卖了钱,就可以又偿还一些他上学欠下的债。但这次她却当作礼被送给房东,她说:孩子还小,身边又没个人儿,多亏有你帮忙照顾着。

他煮了面条给她,还特意买了大个儿的西瓜给她吃。她只吃了两小块西瓜,便说要躺一会儿。他没强求,他知道她本是不能赶远路的,常常提劲过足,落得头痛难忍。一刻钟后,她要回家,猪啊牛的都离不开她。

是中午,夏天的炙热也无法阻挡她。她不要他送,让他赶快去上班,别耽误了。

她一个人赶往车站,刚刚坐稳,肚子便疼痛至极,好不容易,她挪到卫生间,却腹泻到无法站立。她强忍着疼痛,挪到车旁,希望马上就到点的车等等她,回家的就这一班,错过了她就没了去处。全车的人都担心她估计是急性肠胃炎,这种病情怎么可以坐长途。有人要她给他打电话,她却连电话号码都不记得。她说,就是知道,也不会打,他刚刚上班,请假出来领导会不高兴。

当然,这是他后来才知道的。他回家,她也不讲给他听,只从邻居那里,他听到,那一次乘车,差一点要了她的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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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年的春节,他接她到城里过。

邻居都说她终于熬出了头,到了享福的时候。她也这么觉得,至少他在她身边。城市那么大,她仍是一个人不敢过马路,仍是分不清东两南北,但她觉得心安,早上做好饭,喊他起床;晚上下班,她热好饭等他。她何曾想到给的爱太多,会让人有一种窒息感。下班到点不回家,朝着他回家的方向再三张望的她,会不止一次地担心他会不会在路上出了什么事。正值盛年,除了工作,他还有不少的事要做,比如,哥们儿时不时小聚一下,见个网友或谈个恋爱,这些不仅需要时间,还需要应酬。她不反对,也不支持,只要她能看到他,做什么事都行,否则,她要催他,快一点再快一点。终于,因老家有事,她要回去一趟时,他平静地答应,平静到像是早就准备好了这个答案。

她不再来,他也不再催她。

直到他有了孩子。他要她来。邻居说又要享福去了,她说,哪里是福,在那里,整颗心都在他身上,一点闪失也不能有,不像在老家,只知道他在城里,不愁吃穿就好。

可是,她还是来了。像从前一样,又和从前不一样,从前,是两个人的饭;现在是四个人的饭,还有四个人的衣。同一屋檐下,岂能时时和谐。婆媳相处是千古难题,她却和他的妻从无隔阂。只有一次,他深夜醒来,路过她的屋,听到她极力掩饰的啜泣声。自那次,他才知道,原来并不是无隔阂,而是她心里揣着一个忍字。那么多的事,只顾在外挣钱的他却从未留意。他委婉地向妻子求证,妻子说,都是事实,没办法,谁让她那么笨拙。

是的,她总是忘记关天然气总开关,她总是习惯菠菜豆腐一起炒,她总是深浅衣服一起洗……纵使她再多不对,我们能不能坐下来,温柔地和她说话,像对待孩子那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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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什么时候开始发现她越来越像孩子了呢?

自从她年迈的父母相继离世之后吗?她24岁离开父母嫁人,就不分昼夜地操持着整个小家。要照顾他的孩子,作为长女,即便她的父母病重,她也只是回去伺候了三天便返回了城。公司运转的关键期,她说不能耽误了他。

父母病逝,办完后事的她返城,表情平静,看不出伤。只一日清晨,他起床去卫生间,看到她蜷在沙发上,像一只急需抚慰的瘦弱小猫。他有种想走过去抱抱她的冲动,但他却吐出一句,那么冷,都不知道盖。随后丢了毯子给她。

他学不会表达,也不会婉转,别说这些,在她这里,在外周旋自如的他连最基本的礼仪都做不到。从来没有帮她刷过一次碗,从来没有帮她洗过一次衣,从来没有和她聊过一次天。他做的也不少,买高级羽绒衣给她,尽管她几乎从未穿过;带她去看小桥流水或高楼大厦,尽管她一再以人这一辈子哪有看完的景致而婉拒;给她找了大小戏场的戏票,尽管每次她接住票的时候都要讲讲他小时候她带着看戏的趣事,可每次他说的永远是忙得快要失心疯,哪里还有什么闲情逸致。

她从来不会和他计较这些。唯有一件事,她计较得很,那便是她回家的日期。她给他的理由是,虽然已经几个年头,可还是觉得老家那里才是她真正的家。她见他不吐话,便自定了期限,孙子上了幼儿园,就到了出城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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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知,离孙子上学还有半个月,她却谋了份职,在小区里做保洁员,扫扫地,清清垃圾,每月650元。他不要她做,不要说650元,6500我也给你!我什么时候让你缺了钱?她不听。他再劝,你别忘了,我让你在这儿是让你享福的。

她没作声,她知道,他是嫌她这份工。可是,他哪里知道,这是她唯一留在这个城市也是唯一可以以继续留在他身边的理由啊!从很早开始,她就有种强烈的不安全感,如果孙子上了幼儿园,她在这个家就会觉得自己是多余的,不挣钱,还要吃他的喝他的,他挣个钱,也不易啊!

她做了这份工,做得让领导和小区业主都相当满意。她发了第一份工资,兴奋异常,这么多年,她第一次手里有了钱,毫无担负地想花哪就花哪,她要他寄100元钱给一个远房亲戚,他2岁时,若不是这个亲戚借给她的2元钱,她就无法给他看病,不然他就成了肺炎。

她做了工,但晚饭仍是她做好,尽管他很少回家吃,他也不知道自己的应酬怎么会那么多。有一晚,仍在应酬的饭局上,他接到电话,告知她在家门口出了车祸。这时他才知道,她每天不但做好晚饭等他,饭后还到家附近的路口接他,她怕他喝酒,怕他晚回会遇到坏人……

他开着车去寻她,一路上,二七塔,百货大楼,文化路……和12年前他用自行车载着她没什么两样,不一样的是,她从抵触城市,现在已经变为这个城市的一部分,她之所以努力让这个快速发展的城市接纳她,还不都是为了他!他眼里有着泪,他这一路驶过,怎么走着走着,像是替她重新走完这大半生了呢,他想起来她生他时难产,想起来她被丈夫抛弃,想起来她几十年的孤苦,想起来她初次来这个城,是的是的,这么多年,都没有兑现自己的承诺,好好地陪着她,看这一路的风景。妈,你等等我!妈,我们在这个城市不再是过客……妈,等我!

他知道,上苍对他真的是太过于眷顾,她只是一点小伤。出院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他带着儿子,陪着她一同走那条十多年前走过的路,他一直想知道不识字的她怎样一点点地在这么大的城市把他找到的。过马路时,他看到貌似有乡下来的母亲,他会帮她,就像她初次来这个城,别人也没有嫌她拉了自己车子的后座,一定是那人也想到了,如果自己的母亲来到这个城,希望也有人这样帮助她。帮完那母亲,他过来拉她和儿子的手,绿灯亮起时,她的手正好握在他的手里,她还听到他附在耳边说:妈,在这个城市里,我再也不要你像从前那样孤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