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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团队扩充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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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医生队伍曾是我国农村卫生工作的一支生力军,为实现农村初级保健发挥了重要作用。当前,乡村医生队伍仍然工作在农村卫生事业的最前线,是我国基层农村卫生工作布局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农村卫生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指导六位一体功能实施的具体参与者。随着农村卫生事业的不断发展和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的不断推进,广大农民群众对医疗卫生服务的需求不断增加,乡村医生队伍的性质与职责必然需要一个全新的定位以适应现阶段的需要。为此,县政协人口和健康委员会开展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综述如下。

一、我县乡村医生队伍及村级医疗机构的现状

(一)我县乡村医生的年龄结构、职称、学历组成分析。截止*年12月,本县执业的乡村医生共有508人。其中按性别分,男性288人,女性220人。按年龄分,年龄在30岁以内的5人,30至35岁的10人,36至40岁的11人,41至45岁的31人,46至50岁的105人,51至55岁的153人,56至60岁的165人,60岁以上的28人。年龄最小的26岁,年龄最大的69岁,男性平均年龄53.8岁,女性平均年龄49.5岁,50岁以上年龄段的占了总人数的68%。按学历分,大专学历13人,中专学历68人,高中学历34人,初中学历361人,高小学历32人;按技术职称分,获得执业医师资格的58人,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407人,执业乡村医生的49人。因上世纪90年代初期后,政府就没有举办过乡村医生培训班,508人中,除13位大专生、68位中专生经过正规培训外,其他人均未参加过一年以上正规的脱产培训。乡村医生的业务素质不尽人意,村级医疗机构(村卫生室)在运行中存在较多医疗隐患,从2005年至*年,村卫生室发生医疗纠纷达12起。

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本县乡村医生队伍年龄老化、结构不合理、知识层次低,更为担心的是后继乏人。我县的乡村医生人才培养、人才梯队建设相对于基层农村卫生事业的发展,尚处于一个极不平衡的停滞状态。

(二)乡村医生的待遇与地位。乡村医生是农村卫生工作中一个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但其队伍建设却不容乐观。乡村医生的报酬、福利待遇,上世纪八十年代之前参照村的副职干部或者群团干部,业务收入实施“收支两条线”。随着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管理模式的逐步改变,从开始的村办村管到村办镇管再到镇村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乡村医生的工资待遇不再参照上述方式,而是依靠“三费”、“药差”等“业务收入”和乡镇对乡村医生为数甚微的工资补贴来解决(补贴标准:高的每人每年2000元左右,低的每人每年1000元左右),且各个乡镇的管理办法也各不相同。乡村医生的收入因缺少制度的保障而缺乏稳定性,导致了乡村医生“重医轻防”、“重收益轻质量”等情况的发生。

*年底,在县、镇两级政府的支持下,县卫生局制定了《关于完善本县村级卫生机构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把村级卫生机构纳入社区卫生服务“收支两条线”政策统一管理,消除了以往乡村医生收入与村卫生医疗机构“三费”收入挂钩,从而从中提成的不合理现象,从源头上切断了乡村医生“以药养医”的趋利行为。目前,我县乡村医生基本工资收入为每月960元,绩效考核工资每月300至500元。另外,乡村医生纳保工作基本落实,在岗及到龄离岗的乡村医生享受小城镇社会保障,进一步解决了乡村医生的后顾之忧。

(三)乡村医生的管理模式。本县对乡村医生的管理比较复杂。上有县卫生局、县“初保办”,中间有镇政府委托的合管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下面还有村委会,看上去组织机构健全,县、镇、村都有指定的相关部门在管,但这种多头管理的混乱模式实质是造成《镇村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的实施意见》难以贯彻落实的一个重要原因。目前,随着各乡镇对乡村医生管理的不断完善,针对乡村医生的检查、督促、考核制度也得以进一步健全,村卫生室的药品采购管理、财务管理逐步到位。但由于各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聘用乡村医生只拥有聘用权而无解聘权,既不能实施正常的人事管理与调动,也无法实施既定的奖惩措施,因而对乡村医生中违法、违纪现象无法采取及时、有效的遏制措施。“一体化管理”后出台的相关规章制度还有待于在实践中进一步完善。

(四)村卫生室建设与运行概况。自*年始,根据市、县统一部署,在市、县、镇三级财政投入下,我县开始着手进行村级卫生室标准化建设与设施、设备改造。*年和*年已经完成70所,*年还将完成75所,预计至2009年将完成224所村卫生室的改造,其中中心村为110所,一般村为114所。中心村卫生室用房面积不低于120平方米,一般村用房面积不低于60平方米。同时,设施、设备的配备基本符合村卫生室开展基本医疗与预防保健服务的需要。

二、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与发展村级医疗机构的对策

(一)稳定和适度发展乡村医生队伍。事关生命安全的无小事,即使服务地点与服务对象有所不同,医务人员的就业标准和服务水平应该是相同的,但不可否认的是,我县乡村医生的业务水平已不能适应当前农民群众对医疗卫生服务的需要,乡村医生已成了“低水平、服务差、隐患多”的代名词。要逐步摒弃乡村医生培养低起点、低水平的落后思路,可以借鉴教师队伍的培养模式,提高乡村医生培养的起点。政府可为那些有志于加入社区卫生服务队伍的学子提供一定的优惠政策,减免其部分或全部学习费用,并给予一定的生活补贴,保证其分配意向,确保社区卫生服务队伍后继有人。要逐步建立向社区医生(全科医生)过渡的培养机制,把农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到一个全新的高度。在社区医生尚未替代乡村医生的今天,要充分用好乡村医生这块现有资源,进一步增强“社区服务团队”的整体素质。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在职乡村医生,要以业务培训、执业教育为抓手,指导乡村医生继续医学教育与卫生法律法规教育,切实提高乡村医生的执业素质和专业技能,为广大农民群众提供一支执业素质过硬、专业素质强、服务意识高的乡村医生队伍,让农民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较为正规的、训练有素的初级卫生保健服务。现阶段,政府要在保证社区医生基本待遇的基础上,尽快制定规范的社区医生培养计划,扩大全日制大专医学教育,及时、适度增加社区医生配备。

(二)建立与健全在职乡村医生的人事与工资制度。要妥善解决在职乡村医生的待遇问题,在工资待遇及绩效考核奖惩上充分考虑乡村医生的职称及工作年限,避免目前“一刀切”的待遇措施。各乡镇现阶段可以参照目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务人员的人事管理办法,建立与健全符合乡村医生职业特点的人事、工资制度,有效激发乡村医生敬业爱岗的热情,提高乡村医生的专业技术水平,规范乡村医生的执业操守。各乡镇还可委托所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乡村医生施行人事与业务相结合的统一管理,盘活乡村医生存量资源,合理配置村卫生室的医疗保健力量。

(三)加强镇村卫生机构一体化建设,促进镇村卫生机构同步平衡发展。我县镇村卫生机构一体化实施办法正不断推进,要进一步加强镇村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工作,有效探索能够符合百姓就医需求、稳定乡村医生队伍、提升乡村医疗水平的社区卫生管理模式。通过“乡村医生派遣制”等工作的逐步实施,进一步开展社区卫生服务团队工作,制定以村卫生室内部管理、基本医疗服务、公共卫生服务、社会满意度为内容的考核标准与奖惩措施,制定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统一采购、统一供应、统一管理村卫生室药品的制度,推行村卫生室药品“零差率”等,使村卫生室真正成为社区卫生服务及三级医疗保健网络中的重要一环。要进一步完善农村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络,把村卫生室这一农村卫生前沿阵地,纳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整体配置范畴,从而建立起社区卫生服务的总体布局。要进一步稳定社区卫生服务队伍,扩大社区卫生服务有效范围,为农民群众提供更为规范、更为专业的医疗保健服务。要促进镇村两级卫生机构的综合平衡发展,全面推进初级卫生保健和社区卫生服务建设,满足社区群众健康保健的基本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