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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河道治理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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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目前,浙江省河道治理工程众多,在招投标阶段,工程量清单编制及相关条款的设置对后期工程结算影响巨大,本文简要阐述了一般性河道治理工程的工程量清单编制要点、与其他行业造价依据相结合时可能会遇到的问题及处理方法。

Abstract: At present, there are many river regulation projects in Zhejiang Province. In the bidding stage, the preparation of the bill of quantities and the setting of the relevant provisions have great influence on the settlement of the later works. This paper briefly introduces the preparation of the bill of quantities of the general river management project, the problems may encounter when combining with other industry costs basis and approaches.

关键词:河道治理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投标

Key words: river management project;bill of quantities;bidding

中图分类号:TV8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7)16-0038-03

0 引言

自省委、省政府发出“五水共治”总动员以来,我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治理黑臭河、垃圾河,着力打造生态优美、环境良好的河道工程。为保证建设资金的合理使用,在招投标阶段编制高质量的工程量清单就尤为重要。河道工程一般包括河道护岸、闸泵工程、桥梁工程、河道生态(景观绿化)工程,在清单编制中,须将这些不同专业的项目按照各自专业相应规范要求分别编制工程量清单,并统一成一份工程量清单文件。

在施工招投标阶段,工程量清单是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高质量的工程量清单是项目顺利实施的前提保证,能够有效避免结算中的议。浙江省先后颁发了浙水建〔2012〕42号《浙江省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以下简称《清单计价办法》)以及浙水建〔2014〕1号《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对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及工程价款结算起到了良好的指导作用。

根据《清单计价办法》,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由建筑工程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工程量清单、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它项目清单组成[1]。为保证在工程招投标和实施过程中不产生纠纷,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应对每个工程项目的项目特征描述清楚、简洁且不产生歧义。而且应在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中将与投标报价有关的问题阐述清楚。

1 与建设行业清单标准的区别

与建设行业的招标文件相比,水利行业招标文件有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章节,在本章的计量和支付中,也规定了每个工程项目的结算方式。而且,根据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技术标准和要求在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之前,因此,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要与招标文件编制人员充分沟通,避免前后矛盾,造成实际结算与清单编制意图相悖[2]。

2 河道护岸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

河道护岸工程在项目中所占投资比重较大,但工程项目相对单一,主要包括土方开挖、土方填筑、碎石垫层、石渣填筑、抛石护脚、挡墙、挡墙基础、挡墙压顶、种植土回填、草皮护坡以及河道疏浚等项目。

土方开挖项目的项目特征,根据《清单计价办法》应注明土类级别及运距。对于河道项目线路较长,很难确定单一的土类级别,且确定的土类级别对于项目实施期间的工程结算会带来较大的争议,因此在编制清单时,在特征栏中应注明土类级别由投标方根据提供的地质报告自行确定,除地质情况发生变化外,不调整土类级别。对于土方的运距,分为两类,可用作回填料的土方和土方弃料。用作回填料的土方运距由投标方根据自身的施工组织方案自行确定,而土方弃料相对较为复杂。由于浙江省初步设计阶段对于土方弃渣场的问题一直比较含糊,因此在招投标阶段或者工程实施阶段弃渣场的问题一直是困扰业主和投标方的一个较大的问题。因此,在编制清单时,对于土方弃渣一般会出现以下几种情况:

①已有明确的弃渣场地。如果已有明确的弃渣场地,那么在编制清单时,应注明该弃渣场地的范围,由投标方根据弃渣场地范围自行确定弃渣运距。

②招投标过程中无法明确弃渣场地,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业主会明确弃渣场地,一般在投标过程中暂定弃渣运距,再根据实施过程中的弃渣场地重新测算弃渣运距,根据实际的运距重新调整土方开挖单价。

③无明确弃渣场地,且业主方无法解决弃渣场地。在招投标过程中,业主方将弃渣问题交由投标方自行解决。这种情况一般适用于工程弃渣较少,对项目影响不大时采用。若项目弃渣较多,应建议业主方解决弃渣问题,避免后期施工单位乱倒乱放引起其他诸多问题。

土方开挖项目在列项时,若由于开挖机械不同、运输方式不同,需要划分为水下、水上土方开挖的,则应在清单说明中写明水下、水上土方开挖的分界面,明确计量方法。在划分时,不能简单的按照高程线进行划分,例如对于滩地较大的地方,可以预留土坎进行开挖,则在土坎内的土方均可按照水上土方的开挖运输方式进行施工。

对于河道项目,由于线路长,工程情况复杂,河道沿线的各种垃圾及政策处理后的各种房屋建筑物、构筑物的拆除等情况时有发生,在前期设计阶段也很难将这些情况反映在设计图纸上,因此很难在清单编制时将这些情况都考虑到,为了减少后期结算的工作量,避免不必要的纠纷,一般在清单编制时,将上部的垃圾处理、建筑物构筑物拆除所需的费用包括到土方开挖中,由投标方自行考虑。

土方回填项目的项目特征,根据《清单计价办法》应注明土类分级及含水量、填筑体干密度、运距等。在编制该项目清单时,应根据设计要求填写各参数,对于土方回填项目主要出现以下几种情况:

①若本项目土方开挖量大,土方回填料全部可利用开挖料,那么在清单描述时,应有投标方根据自身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自行确定土方回填料的运距。

②若本项目土方开挖量较回填量小,不足土方由业主方确定土料料源,则在清单描述时,利用开挖土方料的由投标方自行确定回填料运距,不足土方料应明确料源的准确地点,由投标方自行确定运距。

③若本项目土方开挖量较回填量小,业主方无法解决土料料源问题,则可由投标方自行解决料源问题,应在清单特征中将回填土料的设计要求描述清楚,由投标方自行解决。

碎石垫层项目的项目特征,根据《清单计价办法》应注明碎石料的粒径、铺设厚度等参数。

石渣料填筑项目的项目特征,根据《清单计价办法》应注明石渣料的设计要求、压实要求以及石渣料的来源等,一般河道项目的石渣料由投标方自行解决。

抛石护脚项目的项目特征,根据《清单计价办法》应注明抛石料的设计要求抛石料的来源等,一般河道项目的抛石料由投标方自行解决。

对于软基河道,由于基础软弱,在施工期间以及工程完成后,沉降量较大,因此在招投标过程中,应充分考虑由于沉降等引起的工程结算方法。一般有两种处理方法:

①完全由投标方自行考虑沉降引起的工程量增大,在投标单价中考虑沉降因素。

②由于投标方对于工程所在地工程条件的不熟悉,为帮助投标方投标报价,在招标清单说明中,注明各项目由于沉降引起的扩大系数,此扩大系数仅作为各投标方投标报价的参考系数,不做为最终的结算系数,由投标方自行考虑该系数是否能够正确反映工程实际情况。

挡墙项目,一般的设计可设置为混凝土挡墙、浆砌块石挡墙、干砌块石挡墙、灌砌块石挡墙、生态砌块挡墙等。

混凝土挡墙项目的项目特征,根据《清单计价办法》应注明混凝土的强度等级、抗渗抗冻抗磨等要求、墙身厚度等参数。

浆砌块石挡墙项目的项目特征,根据《清单计价办法》应注明砌筑砂浆的强度等级、块石的设计要求、勾缝要求等参数。由于块石的平整度,表面处理方式等对块石价格影响较大,因此应特别关注块石的设计要求。

干砌块石挡墙项目的项目特征,根据《清单计价办法》应注明块石的材质及规格要求。

灌砌块石挡墙项目的项目特征,根据《清单计价办法》应注明块石的材质及规格要求、混凝土强度等级等参数。

生态砌块挡墙,在《清单计价办法》中没有明确的清单计价说明,对于该项目一般按照平米进行计价,在清单特征中,应注明砌块的设计参数,以及除砌块以外的其它施工要求,并注明计量方法,避免后期的结算纠纷。

挡墙压顶一般为混凝土压顶,根据《清单计价办法》应注明混凝土的强度等级、抗渗抗冻抗磨等要求、压顶厚度等参数。对于生态砌块挡墙,压顶砌块与挡墙砌块型式不同,应按照不同砌块型式单独列项。

种植土回填项目的项目特征,根据《清单计价办法》应注明种植土的设计要求,以及料源,种植土铺设厚度等参数。

草皮护坡项目的项目特征,根据《清单计价办法》应注明草皮种类以及养护期等参数。

河道疏浚项目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可采用不同的疏浚方式,包括挖掘机开挖、水力冲挖、船舶疏浚等。若在前期设计中已明确必须采用何种疏浚方式,则在清单特征中应明确具体的疏浚方式及其相应的特征参数;若未明确疏浚方式或各种疏浚方式皆可,则在清单特征中不宜描述具体的疏浚方式,以避免清单中所要求的疏浚方式与实际疏浚方式不同,造成变更,引起不必要的索赔。对于疏浚土方的土类级别、弃土运距等参数如何描述,可参考土方开挖项目的相关说明。

3 闸泵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

相对于河道护岸工程,闸泵工程要复杂一些,除了建筑工程以外,还包括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上部启闭机房等。

泵站工程的建筑工程主要包括土方开挖、土方回填、混凝土浇筑、钢筋制安、混凝土钻孔灌注桩、水泥搅拌桩等项目。

土方开挖项目的项目特征,根据《清单计价办法》应注明土类级别及运距。由于开挖土方部分要用作回填土料,因此除弃土外的回填土料运距由投标方根据自身的施工组织设计自行确定。

土方回填项目的项目特征,根据《清单计价办法》应注明干密度、土类分级及其运距。

混凝土浇筑项目的项目特征,根据《清单计价办法》应注明各混凝土部位及类型、设计强度、抗渗抗冻抗磨要求等参数。在编制清单过程中,不要遗漏二期混凝土、伸缩缝、止水工程等细部结构项目。

钢筋制安项目的项目特征,根据《清单计价办法》应注明钢筋型号及规格等参数。

混凝土钻孔灌注桩项目的项目特征,根据《清单计价办法》应注明混凝土级别、桩径、桩长等参数。除以上参数外,在清单编制说明增加以下说明:灌注桩检验试验、灌注于桩顶设计高程以上需要凿去的混凝土、钻孔灌注桩混凝土的操作损耗、埋设孔口装置、造孔、清孔、临时(或永久)钢护筒、护壁、泥浆系统、施工平台、泥浆外运以及混凝土拌合、运输和灌注、空钻、凿桩头等工作所需的费用,应计入相关项目的单价或总价中。

水泥搅拌桩项目的项目特征,根据《清单计价办法》应注明桩径、桩长、水泥掺入量等参数,若设计图纸中有规定搅拌桩的施工工艺要求,那么在清单特征中也应描述清楚。

泵站工程的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以及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应与招标文件的技术条款相对应,不漏项。

上部启闭机房工程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相应的计价办法编制清单,由于该上部结构是附属于整个水利工程的,因此部分规定应按水利工程的相关规定进行调整。如安全文明施工费、施工保险等。上部启闭机房工程中与泵站工程中的相同项目尽量合并到一起,避免同一项目出现两个工程单价,避免结算纠纷。

4 桥梁工程及河道生态(景观绿化)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

这两类工程应分别按照《交通建设工程工程量清渭萍酃娣丁贰《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等进行编制,并将这两部分清单合并到水利工程量清单中。在清单合并过程中,应特别注意临时工程、其他费用的设置问题。

在某些编制单位中,将清单编制任务根据不同专业进行分工,最后再进行合并,而没有考虑到不同专业的计价体系不同,容易造成歧义,在结算过程中引起索赔或争议。如台州某河道治理工程中,在招标文件中约定“本合同采用单价承包,在合同执行期内,除合同约定可调整外其余不作调整,工程量按实调整。措施项目和其他项目(除水利工程安全施工费、预留金(暂列金额)和保险费外)均采用总价承包,合同执行期间不作调整。”,而本项目除河道治理工程属于水利工程计价以外,还包括房屋建筑工程、景观绿化工程、桥梁工程等项目,这些项目的工程量清单均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进行编制,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工程量清单由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以及其他项目清单组成。一般情况下,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中模板、脚手架、树木支撑等可以计量的项目按照单价承包,其他以项计量的按照总价承包进行结算,而招标文件规定措施项目均采用总价承包,由此造成结算费用与实际发生费用不符,进而影响工程质量及进度。

5 措施项目清单编制

一般来说,河道治理工程的措施项目实行总价承包,但对于施工要求复杂的施工导流工程或者大型闸泵工程的基坑开挖工程,也有可能按照单价承包方式,则该部分需要遵照建筑工程工程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的要求进行编制。措施项目可以体现各投标人对于整个项目的理解,对施工方案、施工布置的确定,体现各投标人施工技术、生产管理水平及其企业生产力水平。因此,在编制该部分清单时,除单价承包部分外,其他只需按照《清单计价办法》的要求列出施工导流工程、施工交通工程、施工场外供电工程、施工房屋建筑工程及其他临时工程几大项目即可[3]。

6 安全施工费

目前,国家对工程安全问题十分重视,安全施工费所占的投资比例也较以往增加很多。根据浙水建〔2013〕81号《浙江省水利工程造价计价依据(2010年)》补充规定(一),我省水利工程的安全施工费按建筑安装工作量的2%计取[4],在招标文件编制中要设置合适的条款,监督施工单位在安全施工方面用足相关资金,既保证施工单位利益,又促进项目的安全推进。

该台州河道治理工程的招标文件中规定:工程开工前,承包人应编制详细的安全生产措施方案及费用计划报监理人审核,发包人审批。工程实施过程中,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建立安全施工费使用台账。安全生产施工费须经第三方审价单位审核后才能支付。市政及景观绿化工程按国家、和省、台州市等有关规定及本节规定执行,安全文明施工费实行总价承包。

该项目对安全施工费按照各自行业规定进行结算,造成后期结算无法进行。水利部分按照要求需列安全施工费使用台账才能结算,而市政及景观绿化工程实行总价承包。在实际实施过程中,水利工程和市政及景观绿化部分是位于同一位置的,无法区分哪部分属于水利工程部分,哪部分属于市政和景观绿化部分,造成结算争议。因此,在编制清单时,应统一安全施工费的计列及结算方法,不再各自分别计列,应统一计列到水利工程部分,按照水利工程的相关要求进行结算。

7 结论

河道治理工程涉及不同行业较多,不能简单按照各行业的计价规范进行编制,应深刻理解各行业计价规范的差别,以避免发生合同争议。在清单编制过程中涉及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非常广泛,清单计价活动是政策性、经济型、技术性很强的一项工作,作为水利造价人员应立足于水利造价,不断拓展其他相关行业的造价计价,提升自身的工程造价管理水平。

参考文献:

[1]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S].2012.

[2]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S].2014.

[3]申存科.《浙江省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执行探讨[J].价值工程,2014(2):97-98.

[4]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规定[S].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