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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绩效工资包括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其中奖励性绩效工资是高职院校自主进行分配。如何设计和实施奖励性绩效工资方案是绩效工资改革的重点和难点。本文主要从方案设计的基本原则、设计、实施以及要注意的问题等方面,对高职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方案设计进行了系统的阐述。
关键词:高职;奖励性;绩效工资
绩效工资改革是当前高校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重点。绩效工资包括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一般占绩效工资的40%-70%,各岗位工作人员只要能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一般逐月发放,主要体现了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和岗位职能。奖励性绩效工资方案是高校根据文件和结合自身的发展需要来制定,体现每个人在实际工作中的贡献程度。
学校的主体是教师,教师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的目标要最大程度激发教师的工作热情,促进教师更加出色的完成工作任务。如何设计科学合理的专业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将有利于促进高职院校专业建设水平、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效益。
一、奖励性绩效工资方案设计基本原则
1.分级管理、自主管理的原则
首先由学校进行宏观调控,根据各类岗位的不同特点核定二级学院或教学系部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其次,由二级学院或教学系部结合自身发展的特点,将学校核拨经费以及自身的创收经费进行统筹,自主制定绩效奖励办法,考核标准,实现自主管理。
2.分类考核、定性定量的原则
对不同岗位的教职工分类考核。二级学院或教学系部教职工一般分为专任教师岗、行政管理岗、教学辅助岗、工勤技能岗等。可根据各类岗位的不同特点,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办法,制定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
3.优绩优酬、公平公开的原则
工作绩效考核结果是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应坚持多劳多得、优劳优酬的原则,向业务骨干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工作人员倾斜。在达到鼓励先进、鞭策落后的效果的同时,还要兼顾公平,保持团队的稳定,防止收入差距过大。制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公开透明,广泛征求职工意见,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后,报主管部门批准。
4.科学合理,讲求实效的原则。
实施奖励性绩效工资,在制定考核标准时,要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相结合,充分体现教师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等特点。考核标准科学合理、程序规范、注重实效、可操作性强、避免繁琐。科学合理,注重实效的考评体系,不仅能提高教师工资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更能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二、 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方案设计
教师岗位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内容必需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密切结合。因而,我们将奖励性绩效工资分为基本岗位津贴、工作量及业绩奖励津贴两个部分。
1.基本岗位津贴
基本岗位津贴是指年度内完成岗位基本工作量,在学校年度考核中,等级为合格以上的教师,计发基本岗位津贴。基本岗位津贴应不低于奖励性绩效总额的50%。教书育人是教师的主要职责,各高校对教师承担的教学工作量都有一定的要求,完成基本教学工作量并在年对考核为合格以上者计发基本岗位津贴。
2.工作量及业绩奖励津贴
专业建设是高职院校发展的关键。要鼓励教师积极参与学校有关专业人才培养以及与专业相关的教学质量工程建设,同时对教师的教改科研、参加的各级竞赛、指导学生竞赛等予以肯定和支持,要在绩效工资的发放上有所体现。工作量及业绩奖励津贴总量应占奖励性绩效总额的20%―50%,是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重点和难点。我们根据高职院校自身的发展特点,对教师工作量及业绩的主要考评指标设计主要包括教学工作、专业教学建设项目、教研科研、教师参加竞赛、指导学生参加竞赛等。
三、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方案实施
考核是实施奖励性绩效工资方案的关键。其绩效考核方法要科学合理,考核程序要规范有序、考核过程要透明公开、考核结果要具有公信度。具体来说,考核的程序如下:
(1)教师根据个人年度工作的情况填写《专任教师工作量及业绩考评评分表》,表格如下表所示:
(2)由二级学院或教学系部组建考核小组,核定各教师的《专任教师工作量及业绩考评评分表》,按分数高低进行排名,确定三个等级。30%的教师为A等级;40%的教师为B等级;30%的教师为C等级。
(3)在工作量及业绩奖励津贴总量的范围内,分别确定A、B、C三个等级的津贴。
并在本单位予以公布。
四、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方案设计实施过程中要注意的问题
1.正确认识奖励性绩效工资
高职院校绩效工资制度的出台,引发人们对业绩和工资关系的深入思考。但在实施过程中也存在一些误解。如认为实施绩效管理的目的是扣减绩效工资;认为奖励性绩效工资是恶性竞争,此消彼涨;认为绩效考核部门将“罚”作为绩效考核的重点等等。所以,要顺利实施绩效工资方案,要让教师们认识到奖励性绩效工资是按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来分配。最终目的是以此手段来激励教师提升教学能力,提升学校的整体办学水平。
2.将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与日常教学管理相结合
在高职院校,教师除了常规的教学工作,新专业申报、优质专业、特色专业建设、实训基地建设、教改科研等也是常规工作。绩效考核办法设计要具有可操作性、实效性的特点,将绩效考核融入教职工日常管理工作中,既可通过日常管理工作,激励教师参与专业建设、提高自身素质的积极性,又可通过绩效考核、结果反馈等方式进一步提高管理工作的效果。
3.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公平合理的保障
要制定公平合理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需要从三个方面予以保障,一是考核标准的制定要公开民主。收集教师的民意,有教师代表参加标准的制定。二是考核过程与学校对教师的教学、科研等专项考核相结合,确保考核的准确,透明。三是有反馈机制,如有教师遇到不公正待遇,确保有反馈的途径,以便及时解决问题,确保奖励性绩效工资方案的顺利实施。
4.以人为本,不断完善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奖励性绩效工资是我国教育事业改革中的新事物,在设计和实施过程中难免存在一定的不足和缺陷。可由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小组认真分析考核的结果,听取被考核对象的意见和建议,做到与时俱进,不断修正和完善,使高职院校通过实施科学高效的绩效工资方案,进一步推动学校教育事业的科学和谐发展。(作者单位: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
参考文献:
[1]王建卫.高校各类人员绩效工资关系讨论.管理制度,2012(9)
[2]王标.高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改革研究.管理观察,20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