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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松师在中央、中国两院从事中国戏曲音乐教学、研究已超过半个世纪。五十余载间,他只教一门课――中国戏曲音乐;他也只专注于一门学问――与中国戏曲音乐相关的音乐学理论。这样的生命选择,对于受业者言,是一种莫大的幸福,因为他们所获者,是董师毕生专一积累的真传;对于他个人言,是一种不改初衷、乐此不疲的执着;对于学界而言,则我们有了一位学养深厚而又专精于戏曲音乐的头牌专家。由此,在他的身上,个人、社会、历史、教学、科研五位一体,相得益彰。这样丰满的学术人生,实在令晚辈仰慕钦羡矣!
董师的学术立论,集中于2004年出版的《中国传统音乐学文集――对根的求索》①一书。全书收文论24篇,访谈一篇,写作年代跨越近四十年。作者自己将论文分成三个部分:即传统音乐学、戏曲音乐和民族音乐形态学。就论文的品质而言,我个人的感受是:“集”中文字,无一篇无理论新意,无一言无实践依据;凡立一题,必有作者的一番深思;凡持一议,必有大量材料为基础;著文不在长短,有实感才欣然命笔。总之,厚积薄发,思虑稠密;以真诚为学,发人之未发,乃该著最大特色,也是董师一生治学之宗旨。所谓“对根的求索”,或亦含此要义焉?
董师的大作,多年前就慨赠予我。但未能全读,仅细读了《关于中国传统音乐及其分类问题》、《中国传统音乐学与乐种学问题及分类方法》、《乐种与乐种学刍议》、《论民族音乐中的三部性结构》、《民族音乐结构形态中的程式性与非程式性》诸文,最后一文还特别选入《中国音乐学经典文献导读:传统音乐卷》②,并写了获得董师认可的导读文字。此次,为全面领会他的学术思想,我又逐篇研读,期望能够按“文”索骥,从中感悟董师的学术精要。果然,通读一遍,且边读边思,竟有了点滴心得。现简述于后,就教大家,也特别想请董师指正。
董师之所著,从内容划分,已如前述。而从诸文所涉论域范围,或者说是作者的学术视域看,则恰好可以分成宏观、中观、微观三大部分。“宏观”者,指对一学科、一领域的称谓、对象、边界、宗旨、方法、类别,也就是构成某一学科必备要素的探究。有人将它归纳为学科建设的目标体系、工具体系和应用体系。③目标体系,即建立一个学科所要实现的学术目标;工具体系指对象、方法、理论、分类;应用体系指如何将相关学理、方法、手段应用于某些边缘学科而作学术的伸延。董师自1980年代开始坚持将以中国传统音乐为对象的学术研究称为“中国传统音乐学”,并多次撰文陈述自己的主张。特别是本文集中《中国传统音乐学与乐种学问题及分类方法》和《我对中国传统音乐的思考》二文,可谓体大精深,持之有据。从历史到现状,从概念到范围,从方法到分类,皆有所涉,是近三十年对这一问题论述最多、坚持最久、也思考最深的一位学者。在1980年代以来中国学者关于学科定位的大争辩中,他的主张是少数,但他的声音、他对中国传统音乐的宏观论述,却对持异议者及后学皆有诸多启示。
“中观”性研究,在董师的著述中占去大半。其中又包括两个部分,即戏曲音乐研究(共八篇)和形态学研究(文集第十四至十九,共六篇)。前者是他终其一生都厮守不弃的领域,也是他从事音乐学研究的出发点。其中,又可以再分为两部分,一部分论及戏曲音乐的整体性特征及其在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地位,一部分是对京剧、汉剧、评剧的音乐分析。要说理论层次,则前一部分对戏曲音乐而言,属于全局、属于“宏观”,后一部分为局部、为“中观”,是一种实证性研究。但无论哪一部分,作者都秉承自己一贯的治学风范――依“事”而论“理”,不尚空谈。特别是《戏曲‘声腔’纵横谈》,将“声腔”这一古已有之而又众说纷纭的概念所关涉的“唱腔”“乐调系统”“声腔分类”“声腔与剧种”“板式”“板式变化体”“声腔体制”“声腔结构原则”等,一一加以论析,给出了他自己的解释。虽是“一家之言”,但却是他历经了几十年的实践体验并反复探求而做出的论证,在戏曲音乐理论界,如此全面的研究,未见有第二人。同样,形态学研究也都是民族音乐结构的一些最具普遍的内在规律的总结。尤其是“程式性与非程式性”一文,见解独特,文意新颖,由“微”而“著”,眼光远大,为建设民族音乐形态学贡献了自己的一份理论智慧。
“微观”性研究,主要体现在有关西北戏曲音乐中的“苦音”和“宫调理论”等三篇文论中。从某种意义上说,“苦音”现象是中国乐律学中的“尖端”题目之一。从五十年代至今,时有所见。又因为其具有学术上的“偏”“绝”性质,虽参与人数少,但争辩力度甚大,已经是半个多世纪以来民族音乐学界的重要“学案”之一。董师参与讨论,我以为他更多是从实践层面出发,再进行学理的判断。他的看法有多少真理性,我倒不在意。我想特别强调的是他为廓清这一难题而不惜介入乐律学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再涉入“苦音”具体应用及其价值的那种求真、求透、求理论尽可能接近实际的钻研精神。正是因为有这种不放过任何细节、一切始于“微观”的治学之道,才成就了自己构筑起来的学术之厦。
董师通过文集所展示给我们的有关宏观、中观、微观等学术“视域”以及其中所阐发的精辟之论,让我们深深体会到:作为一个以中国传统音乐为己任的现代音乐学者,面对浩若烟海的中国传统音乐资源,又处在一个特殊时代的特殊人文环境里,究竟应该如何作专业的选择?如何构建起一个属于自己的学术框架,才能在记录、整理、解读中国传统音乐文化体系的大业中有所作为?他以自己的实践所作出的回答,不仅在上一辈学者中具有代表性,而且,对于今天的中青年学者也仍然有很大的教益。
我以为最突出者,莫过于以下三点:其一,一定要选择一个中国传统音乐的类别,作为自己学术研究的根基,例如戏曲音乐、民间歌曲、民间器乐以及某个器乐品种等。鉴于中国音乐品种的繁复多样,这样的选择非常必要,它会让学者在反复的学习、考察、研究、思考中进入这一类别更深的层次。这种做法,让我们想到五六十年代作社会调查的“蹲点”,或者是西方民族音乐学家的“住居”“跟踪”式考察,所不同者,董师一代人与自己专业的关系,常常是一生的学术缘分。其二,要做长期的感性积累,甚至要选择民间的“熏”染之法,使自己成为某种音乐事象“持有者”的“二传手”“三传手”,这样的感性积累绝不是限于一年两年,而可能与自己全部的学术生涯相伴而行。其三,以自己选择的民间音乐类别进行“中观性”研究,再以此为基础,逐步向宏观和微观两面展开。自然,每一层面都具有相对性,“中观”性研究本身也可以再分出宏观、中观、微观。以董师的戏曲研究为例,既有一出戏音乐分析这类微观题目,也有“声腔纵横谈”一类“中观”性选题,也有“戏曲音乐特征”一类的全局性论题。三者之间既有性质、容量的差别,又有内涵的一致性和联系。在博、约、微、著的来回往复中不断“凿深”自己在本领域的学识、学养、眼光和见地。
近期,董师又连续发表多篇论文。人们发现,诸文几乎全是昆曲、南北曲经典曲牌的深度分析和解读,用以作“程式分析法”研究的实际例证。这似乎是新一轮的“微观”研究。但这是更见功力、更有深度的微观研究。其在戏曲音乐研究方面的范式、导领意义,自不待言。
有道是:“烈士暮年,壮心不已”。即使至耄耋之年,董师还保持着如此有力的学术锐气,中国传统音乐学之光明前途,应不容怀疑了。
愿董师健康长寿,永葆学术青春!
①董维松《中国传统音乐学文集――对根的求索》,上海音乐出版社,2004年版。
②乔建中《中国音乐学经典文献导读:中国传统音乐卷》,上海音乐学院出版社,2009年版,第285―302页。
③杨圣敏《民族学的研究方法》,《光明日报》2003年7月11日。
乔建中 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员,上海音乐学院、杭州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特聘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