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范文大全 > 正文

浅析关于建立健全计划生育养老保障机制的探讨

开篇:润墨网以专业的文秘视角,为您筛选了一篇浅析关于建立健全计划生育养老保障机制的探讨范文,如需获取更多写作素材,在线客服老师一对一协助。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论文关键词:计划生育;农民养老;养老保障

论文摘要:只有一个子女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其农民的养老问题是当今中国面临的重大社会问题,文章为解决这一问题进行了认真的思考,并提出了一系列解决问题的对策。

早在我国刚实行计划生育政策时,国家就对独生子女家庭实行奖励,就只有一个子女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夫妇年满60周岁以后,可以申请领取奖励扶助金,从2006年起,我国对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部分家庭给予奖励扶助。国务院决定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支持(各负担50%),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扶助金最低发放标准为人均每年600元。从2008年起提高到人均每年960元。然而,对养老来讲,这些奖励也只是杯水车薪,无法解决养老之根本问题。要解决根本问题,还必须从社会保障、保险的层面切人。

一、养老保险解后顾之忧

在许多城市居民已经接受了计生政策并自动遵守时,有人开始抱怨农村人的傻,分析原因时总要提到农村人“重男轻女”的传统旧观念。然而,农村人真的傻吗?“重男轻女”的旧观念为何能作怪?男女性别比例又为什么会失调呢?

我们不要忘了,在大多数城市居民已经既有养老保险又有医疗保险的时候,农村的社会保障体系几乎还是一片空白。农民种个一亩三分地,既要养活全家人又要投资子女的教育,还得支付医疗费用等所有的生活开支,够用已经不错了,不大可能专门存下一笔钱来给自己养老。

如果农民“老有所养”的根本问题不能解决,简单地“罚”,作用肯定是有限的;而即便能起到作用,也是无视了农民的困难。从这个意义上说,“以奖代罚”是社会正义和公平的需要,符合中国农村实际情况,

计划生育工作长期以来依靠行政手段进行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群众的意见比较大,干群关系较紧张.直接影响到“国策”持续、健康的推行。笔者认为农村计生工作难就难在农民老有所养的问题没有有效的社会保障体制。一旦农民的养老问题解决了,农村的计生工作就不难了。

总之,只有建立“老有所养、病有所医”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才是解决男女性别比例失调的关键所在;也只有这样,才能摒弃几千年来“男尊女卑”、“重男轻女”的旧思想,建立“生男生女一个样”的新型的生育文化。

二、当前农村计划生育养老保障存在的问题

从总体上来说,与城镇社会养老保障项目相比,大多数农村社会养老保障的项目是十分匾乏的,形式也比较单调。虽然一些地方在建立计划生育政策推动机制的过程中,也探索了一些有效做法,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养老保障问题,有利于促进计划生育工作的深人开展。然而,这些地区的农村计划生育养老保障工作毕竟还处于起步阶段,无论在保障形式上,还是保障范围和保障程度上,都存在着一些问题,远远不能适应计划生育家庭的养老需求。具体说,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保障项目和形式单一,除了由政府、集体和个人按一定比例出资投保或发放养老金外,几乎没有社会救济、社会福利和最低生活保障等项目,在经济条件较差的市区和乡镇,甚至没有社会保障的概念或制度;二是保障范围狭窄,保障对象过少;三是大多数农民自己缴纳的保费很少,政府、集体补助的也不多,所以保障程度较低。

三、建立农村计划生育养老保障制度的思路和模式设计

从理论上看,养老的社会化是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的必然产物,也是衡量国家现代化和人民福利水平的一个重要标志。建立计划生育养老保障制度势在必行。但是,从现实看,由于我国生产力特别是农村生产力还不发达,国家财力还比较有限,难以把8亿多农民的养老问题全部包下来,所以,既不能照搬国外的经验,也不能效仿城镇职工的养老保障体系,应综合形成适合我国农村实际的切实可行的计划生育养老保障制度。

根据我国的国情,笔者认为,在农村建立计划生育养老保障制度的基本思路应该是:坚持政府引导、群众参与、因地制宜、自愿量力、突出重点、保障适度的原则,采取农民个人交费为主、政府扶持为辅、单位和村(居)给予适当补助的办法,逐步建立以独生子女家庭为重点,以计划生育补充养老保险为主要保障形式,以政府、集体、和个人共同交费为保障经费投人机制,兼顾其他保障对象、保障形式融资渠道的多层次、多形式的计划生育养老保障体系。其模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补充性养老保障模式

补充性养老保障模式即在没有开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地方,在群众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各级财政和村(居)按一定比例给予一次性投保补助,连同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一并作为养老保险底金,再由群众根据经济条件自主增加投保数额,达到一定年龄后,按投保总数领取养老金的养老保障模式。

(二)参与性养老保障模式

参与性养老保障模式即在已经建立了普遍性的养老保障制度的地方,在政府和集体投人中,对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是独生子女家庭给予政策倾斜,适当提高财政和集体投人的比例,在一定程度上弥补独生子女家庭因为计划生育造成的养老方面的损失。

(三)统一性养老保险模式

统一性养老保险模式即在已经城市化的地方或经济比较发达的地方,按照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操作办法,由财政或单位与群众分别按一定比例出资投保,将独生子女父母或双农独女户父母纳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使其与城镇职工享受同样待遇的统一的养老保障模式。

(四)救养老保险模式

救养老保险模式即对生活困难的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是独生子女家庭,根据当地的经济条件和生活水平,由各级财政出资,实行统一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保证其能够维持最基本的生活水平。

四、推进农村计划生育养老保障工作的途径与对策

建立农村计划生育养老保险制度是一项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无论在保障人群的选择、资金的筹集,还是在部门的协调和具体的运作方面,都有一定的难度,必须周密部署、稳步推进。

(一)科学选择保障模式

本人认为,计划生育养老保险基本可以分为三类:一种是经济发达市区,主要是城乡结合部的市区,这类地区的财政收人、集体经济和个人收人的水平都很高,而且土地日趋减少,建立普遍性的养老保险制度势在必行,因此,在计划生育养老保障模式的选择上,应以参与性养老保障模式为主,辅之以统一性养老保障模式;第二种是中等发达市区,主要是纯粹农村中的经济发达市区,这类市区在计划生育养老保障模式的选择上,应当选择补充性养老保障模式为主,辅之以救养老保障模式;第三种是欠发达地区,应当选择救的养老保障模式为主,个别镇村实行补充性养老保障模式。

(二)合理确定保障对象

由于农村独生子女家庭数量较大,几乎占了育龄群众家庭总数的40%,要全部按照一个模式、一个标准办理养老保险,各方面财力难以支撑。因此,各市区要从实际出发,合理确定保障的人群,特别是中等发达地区,可考虑按照新人新办法、旧人旧办法的原则,以新增的独生子女家庭特别是双农独女户家庭为重点,建立相应的社会养老保障,或按同一模式、不同标准给予办理养老保障,或采取适当补助方法予以平衡。

(三)建立多方筹资的经费投入机制

解决养老保障的经费问题,是建立计划生育养老保障制度的关键。而解决保障经费问题仅靠一级政府财政投人或村(居)集体出资是不可能的,必须建立政府地、集体、个人和社会多方投人的筹资机制。

(四)搞好试点,逐步推广

建立计划生育养老保障制度不应该一哄而起,要在深人实际、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出科学的具有可操作性的实施方案,并有计划、有针对性地选择一些保障人群和不同类别的乡镇、村进行试点,对试点的成功经验,逐步在面上推广。

(五)广泛发动,加强引导

在当前情况下,要建立农村计划生育社会养老保障体系,提高各级党政领导的认识是一个重要环节。因此,各级计划生育部门必须千方百计争取各级党政领导的重视。另外,要多方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