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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化综合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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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项数据统计你可能也注意到了:森林狼阵容名单上的15名球员中有10个人,就是通常大家概念中所说的“白人”。全队中有12人应该能在新赛季获得稳定的上场时间,这其中有9个是白人。这是一支“更白”的球队,无论从数量还是比例上,都不比80年代传奇的白人球队凯尔特人差。我敢打赌,这是一支NBA球队能做到的最“白”的程度了。

我现在提出这个问题,并不是要鼓励或支持那种有些偏执、但不可避免发生的讨论。不管是卡恩、阿德尔曼还是泰勒(或是其他什么真正掌管人事决策的管理层成员),他们根本没有任何理由以肤色作为打造球队名单的原则。是的,明尼苏达是一个“很白人”的地方;是的,我们为乔·莫尔(Joe Mauer,白人棒球明星),也为明尼苏达荒野队(冰球)痴狂,但同时,我们也为凯文·加内特、卡比·帕克特(黑人棒球明星)、亚德里安·皮特森(黑人橄榄球明星)、克莱姆·哈斯金斯(黑人篮球教练)等等很多曾为明尼苏达贡献过的人,欢呼到嗓子都哑了。

事实上,明尼苏达人爱的是胜利者——与其他地方的人没有什么不同。只要你能带来震撼,我们不管你是谁,一概为你疯狂。事实上,当我发现这支宏伟球队是无意间打造成这般时,它看起来就更加怪异了。

尽管很少有人能够意识到并热衷讨论森林狼的非传统型种族构成,但我们这次围绕这个主题的讨论,一开始看上去还算振振有词,间或穿插一点偏执但无伤大雅的小玩笑,最终则必将以哑口无言的沉默来收场。这纯粹是因为这个问题本身的特殊性造成的:除了文化的复杂性之外,人们也都对此有一种可以理解的、敏感的恐惧。所有这一切都会令我们最终欲言又止。

有了这样的心理准备,再让我们开始吧。

在过去至少40年时间里,关于黑人的话题已经成为了NBA固有的社会文化现象。这也已经成为一个令人难以言表的多元化概念。它包含了拉塞尔与贾巴尔,以及他们古老的高贵尊严;它包含了J博士华丽的翱翔;它包含了从毛里斯·卢卡斯到查尔斯·奥克利再到后继者们的强硬;它包含了以吸食和诈伤为代表的70年代末;它包含了“魔术师”约翰逊令人炫目的表演时间;它包含了AI的刺青,反叛的小辫子;它包含了底特律的坏孩子们以及那座奥本山宫殿;当然,它还包含了很多。

随着说唱与爵士乐的早期流行,在那个叛逆风行于世的日子里,NBA向我们展现了一种令人震惊的主流规则。黑色皮肤,及其所代表的一切——冷酷、愤怒、创造性和自大狂,当他们站在这个舞台中心的时候,白人就被推向了角落。正因如此,这个联盟被主流文化视为了一个黑暗的、异域风情的狂欢,一个充满释放与危险的地带。而NBA通常都会在回应这种认知时标榜自己的责任,所传达出来的信息仿佛是:向来黑人的娱乐项目就是要把票卖给白人的,对主流文化来说,你只需要享受表演,但别担心。一旦表演救赎,所有都会归于正常,你还是安全的。

而我们会替森林狼的肤色而感到不好意思,我认为,较平时的情况更要加倍。本来白人在NBA就显得不酷,他们或许是可爱的吉祥物,但就是不够酷。而一整支充满白人的班底可想而知,森林狼的球迷间弥漫着潜在的怨念,仿佛我们的球队相对其他正常的NBA球队来说,简直就是笑柄。

比这些更令人感到不安的是,森林狼真的就不是一支黑人球队,他们究竟如何去面对这个逆天而行的问题。如果有NBA球队敢不按常理出牌,那不管他再怎么样也抑制不了大家的好奇。

再深入一步考虑森林狼的问题,其实我们所说的“白人”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肤色问题,而是任何“掌控着主流经济”的群体。在整个美国崛起历史中的任意一刻,它从未旁落过他人:绝不会是犹太人;不是天主教徒;不是黝黑皮肤的地中海人(不好意思,鲁比奥);不是笨重的中欧斯拉夫人(不好意思,大佩科,佩科维奇);见鬼,可能任何种类的斯拉夫人都不在内(基里连科和阿列克谢·舍维德);当然也没有拉丁裔,就算他长得很白(这次轮到你了,J.J.巴里亚)。

这同时也提醒了我们NBA种群构成变化的一个过程。当年那支凯尔特人,毕竟,他们中没有来自北美以外地方的人。如今这一切显然改变了。实际上,一个雄辩者可以说,伴随着2000年早期的规则变化(手部动作的限制和非法防守的改革),欧洲和南美的球员们开始连年涌盟,这定义了过去十年翻天覆地的变化。

更甚者,我希望指出的是,尽管有很多相似点,可在我们的文化中,设想美国的白种球员还是与那些来自欧洲的白种球员有着明显区别的(我想你也可能对此共鸣,认为那些来自南美、成长于欧洲联赛、打着欧洲风格篮球的浅肤色球员,如马努·吉诺比利、路易斯·斯卡拉、卡洛斯·德尔菲诺、提亚戈·斯普利特——他们在我们的文化印象中,算是“欧洲人”)。而那些经典的白种美国球员模型应该是:传球第一;穿梭于地面的控球后卫;擅长远投;有些笨重而不失勇猛的大块头。你甚至可以将它定义为斯托克顿—霍纳塞克—奥斯特塔格型。该模型利用的是一组共享的元素:缺乏压制性的运动能力,慷慨大度但缺乏绚丽的技巧卖弄。

现在反过来看看欧洲模板吧。在所有5个位置上都拥有高超的技术能力,尤其是在投篮技术上;勇敢,偶尔能展现一下后卫级别的动作闪光;灵活的心态,时常被冠以“软”的指责。在缺乏观赏性的运动能力,以及专注于基本功方面,上述两个模型是有交集的——但我希望大家能同意,我们所谈论的毕竟是两种不同的类型。

当我们再看一眼森林狼时会发现,人们会很容易将鲁比奥、基里连科以及舍维德所打的球定义为欧洲风格,当然我要重点提出警告——基里连科一度曾是最佳年度防守球员;而鲁比奥的投射能力反而欠佳。佩科维奇,看看他的长相就知道他是按奥斯特塔格的模子打造的,但他的脚步吃力,容易吃晃,篮下依然有待进步。J.J.巴里亚有着令人难以置信的速度,再加上他那渴望自由发挥,控制比赛的意愿,则是与前文所述的任何一种白人模型不符。至于森林狼最好的球员凯文·勒夫,正如我们之前讨论过的那样,他是一个奇怪的“混血”,有着蓝领球员作风,有着欧洲球员的技术型四号位能力,甚至开发出了面对面的实用技术。

至于森林狼剩下的4位白皮肤美国人——卢比·胡梅尔、蔡斯·巴丁格、格雷格·斯蒂斯玛、卢克·里德诺——只有胡梅尔和斯蒂斯玛是体现了纯粹白人兄弟的原型(而胡梅尔今年将不打NBA)。里德诺在地板型球员和投篮第一的控球后卫之间跨界,总体上更倾向于后者。巴丁格也不是原版,尽管他纯白的肤色将他打扮成了一个老套的白人球员类型,但说起小伙子的运动天赋、空位时稳定的3分投篮能力以及受质疑的团队防守本能,不如将他称为“标准的NBA年轻球员”。

如往常一样,数据削弱了我们对于假设的继承,甚至可能远离了假设点。整体上,在美国文化中并未有关于白人和黑人的统一的、连贯的概念,在NBA同样如此。而且,无论这些词是如何延续的——像斯托克顿流的地板型打法,就充斥着例外和并发症(史蒂夫·纳什以及克里斯·保罗),它值得我们去怀疑这些讨论是否对我们还有意义,更不必说整个谈话存在着大量政治性的问题。在NBA的后千禧年时代,随着欧洲风影响的球队理念以及众多球星云集的现象出现,它已将我们带入了一个新型赛事,让我们老套的种族假设看起来是那么令人厌倦而不得当。

看一看阿德尔曼的进攻体系,它本身就是普雷斯顿进攻体系的改进版,以此来适应构成他阵容的欧洲和NBA球员的技术能力。围绕着鲁比奥空位时的才华组建的球队,鲁比奥-勒夫或者鲁比奥-佩科维奇的挡拆,森林狼新开发的舍维德与巴丁格的空位投篮能力(更不用提布兰顿·罗伊依然能够完成个人单打),与斯隆经典的“白人”球队相比,它更像是一个出自新学校、由外而内的欧洲兼NBA混血球队。

总结一下森林狼的球队特征:一个块头小,无弹跳,三分超准的大个子;一个膝盖无力的前全明星球员;一个瘦得和电线杆一样,头发纤细的俄罗斯人;一个欢快并与你心有灵犀的西班牙人。他们可能是联盟中防守端最差的球队,也可能是西部5号种子。毫无疑问的是,他们将会是一个怪异的、无法预知的球队。事实上,他们将会是NBA滋生出老种族话题的一个合适范例。联盟仍然以美国黑人文化为源泉,并进而反应着这样的文化,因此森林狼的种族搭配将会令人惊讶。这样的比赛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超出了我们为之绘制的边界。它将会是个性、文化和风格的溢流,会是超越的游戏。想要禁止这样的超越,将会是徒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