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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和谐的“稳定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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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下旬的一天,热带风暴“凤凰”吹到了申城。连续数日的38度高温,明显地“退烧”降温了。

我在由旧厂房改建的广中社区服务中心,见到了街道办事处主任王力平,谈到了社区平安建设中如何创造社区和谐的话题,他为我展现了一幅在广中社区试行三年社区综合保险以来,百姓实际得益,社区赢得日趋和谐的画面。

位于上海虹口区西部的广中社区,是一个正在改造和建设中的老城区,居住着11万常住人口,4万多户人家。居民中下岗、失业人员多,低收入家庭多,社会矛盾积淀多,面对众多的对政府有着较强依赖性的社会群体,社区关爱和服务的需求显得尤为突出。在这里,只要哪个家庭出了意外或事故,他们的求助对象首推街道政府

作为一级基层组织,对百姓遭难,伸出援助之手,进行及时的救助,这是职责所在,然而,有时却又有些无奈,这与街道的经济实力有关,主观意愿欲解民忧于危难之中,但无具体的救助标准和政策依据。

从2004年开始,广中街道通过引入保险机制参与社会管理,按照“政府推动、市场参与、诚信合作、商业运作”的原则,采用市场化运作的方法,和上海太平洋保险公司合作开展社区综合保险,走出了一条社区救助和社区风险管理适应现代社会发展的新路子,通过不断完善社区的社会保障体系,百姓切切实实得到了实惠。

2004年,那是一个多事之秋。

年底的一天,社区菜场的一个油锅摊点旁,两个来沪人员的小朋友正在玩耍。大人们都忙着做生意。孩子们自己寻找欢乐,打斗、嬉闹,追来逃去,稚嫩的笑声淹没在嘈杂的空间,孩子们常常是这样,没人注意到他们。

意外发生总是让人始料不及。突然,其中一个孩子一头撞上了油锅……

接着,住院治疗费4万余元,还需要养伤、整容……费用谁来出?

接着,伤者的家长向油锅摊主讨说法,油锅摊主虽然应承担部分责任,但不免有些委屈,双方争执不下……。

再接着,伤者家长一次次上访街道,街道的门槛不知被踩了多少次,每一次都让那伤者母亲撕心裂肺的哭闹搅得心烦意乱,无法工作。设身处地想一想,一个来沪做些小生意的家庭。家境本来尚属贫困,如此高额的治疗费用他们确实难以承担,家长几度欲轻生。

按照民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是本市居民,可得民政部门救助500元,红十字会最高救助2000元。来沪人员自然还不能得到这样的救助。然而,街道能不管么?街道面对的是一道一下子难以解决的问题。

华联吉买盛超市是广中社区一个较大型的超市,每天前来购物的人群络绎不绝。超市门前的广场上设有一个健身点,安装了一些简单的运动器具,为居民们锻炼身体提供方便。

那一天,和往常一样,社区居民刘老太从超市里出来,也许购物有些累了,她顺便就坐在健身点内的一只运动器材上,谁知器材螺丝松动,老人不慎摔倒在地,造成骨折……

老人到超市理论,要求赔偿,超市说,这健身点是街道办的,你去找街道吧。街道在超市广场前设置健身点,是为了方便居民健身,但是由于养护管理没有能及时跟上,好事没有做好,街道也难咎其责。然而赔偿无依据,无标准,老人一开口要求赔付三万元,这钱从哪里出?受伤居民又给街道出了一道难题。

广中社区是一个老城区,有的居民小区环境较差,老街是那五十年代或更早一些年代形成的,老房子一家一户紧挨着,设施陈旧,电线老化,常容易发生火灾事故,据统计,2004年,在居民区发生火灾就有5、6起。居住在这里的人大都经济不宽裕,如遇害天灾,那更是捉襟见肘,虽有邻里相助,街道补助,但那只是杯水车薪。王力平主任说,当他看到遭灾的家庭,满目疮痍,遍地狼藉的情境,当他面对束手无策、盼望救助的居民时,心情总是十分沉重。

有些社会问题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矛盾会日益突出,有些本来不成问题的问题,现在成了不得不面对和需要投放精力解决的问题了。比如,过去,有单位的职工,如果家庭遭灾,单位的工会组织会主动上门,现在单位没有了,职工下岗了,单位人成了社会人,他们不找街道找谁呢?老百姓需要政府帮助时,政府怎么能不作为?

社区管理是一门科学,它具有实实在在的内容。有着丰富人生阅历的王力平从他在担任虹口足球场领导时,曾经多次发生球迷人身伤害事故,后来,球场为球迷买了保险,这类事故的处理就交给了保险公司了。他从此经历中得到了启发:

社区救助为什么不走一走保险这条路?

于是,从2005年开始,广中街道以火灾及公众责任险为突破口,根据社区的实际需求,与太平洋保险公司协商设定险种,先后设定了火灾责任综合保险、社区公众责任保险、社区团体人身意外伤害综合保险等,2005年,设定险种5项,支付保费25万元,取得总保额为1.16亿元。2006年后,又适时调整险种,今年,已签订第四轮社区综合保险。三年来,广中街道与上海太平洋保险公司共达成20项理赔协议,获得了64.9万元的赔付。

2月21日上午,位于广中社区的中山北一路何家宅小区内的孙家突然发生了火灾。

这一天,事有凑巧,孙家的女主人到物业公司办点事,才离家十几分钟,家中就着了火。原来是电器冲电时出了毛病。虽经邻居们鼎力相救,总算将火扑灭,但家里已经面目全非了。

得知孙家发生火灾,广中街道立即启动社区保险程序,第二天一早,街道办事处主任助理、综治办主任高剑锋就上门填付了保险理赔费,孙家在这次火灾事故中获保险理赔8000元人民币。8000元的理赔对一户遭遇重大火灾事故的家庭来说,只能起到临时救急的作用,但是政府为居民购买的这份保险温暖了人心,稳定了民心,老百姓从这不多的保险理赔款中看到政府对百姓的关爱之情,心里比以前更踏实了。

同年6月26日下午,同鸣路虹光公寓的陈家发生火灾,这次陈家的火灾事故还殃及了楼上楼下两户邻居。因为实施了社区综合保险,受灾居民日且显受益,善后处理中,陈家获保险理赔4万元,两户邻居根据受损程度,分别获得500元和3500元的赔付。

一年过去后,街道根据居民受灾的实际情况以及经济状况,调整保额,让老百姓能更多地得到实惠。

2007年的五月一日,劳动节,天气晴好。

西宝兴路949弄小区李家。

砖木结构的老屋历经半个多世纪的风雨,顽强地生存着。一对85岁高龄的老人,一台使用了十几年的电视机,陪伴他们度过每一个春夏秋冬。就是这台给他们的晚年生活带来精神愉悦的电视机,由于显像管老化,发生了意外,老人当即被不同程度地烧伤,后虽经救治,但终因两位老人年事已高,抵抗力较差,相继过世。李家有五个子女,有的无业,有的下岗,经济条件都比较差。

李家遭灾后,高剑锋在第一时间到了现场,初步估算损失,预付部分理赔保险费,帮助他们稳定情绪,暂时渡过难关。李家在这次火灾事故后,从保险公司获赔20.63万元。

这些年来,高剑锋处理了多起发生在社区火灾事故和意外伤害事故,他的感受是最深的。没有实施社区综合保险之前,街道综治工作分量最重的是处理各类矛盾、事故,而这些矛盾中比较突出的又往往是因家庭遭遇火灾或其他意外伤害引发的上访事件,有的问题一时得不到解决,一拖就是2~3年。有个别人甚至把被褥铺盖一卷睡到了街道,一股脑儿靠在政府身上。你不解决,我不走。这类事情的处理让相关的科室犯难,不知要花费多少时间和精力,自从实施了社区综合保险后,情况有了很大的改观。灾情一发生,由综治办一口受理,妥善解决。受灾居民在现场见到高主任,就好像吃了定心丸,情绪马上安定下来,高剑锋先预支一部分赔付费,解燃眉之急,善后由保险公司来核定,受灾群众该赔付多少就赔付多少。这两年,为火灾或意外伤害事故上访的事均保持零的纪录。

社区管理的现代化是社会发展的一种必然,当综合保险机制被有意识地引入到社区管理中后,人们发现,社区管理的服务功能正在被自觉不自觉地得到了提升,政府管理的方式逐步得到改善,公共服务的项目与内容随之被扩展。作为投保人的街道,成了被保险的社区居民的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的守卫者。这种由政府“埋单”,市场化运作的机制促进了社会的和谐与进步,在一定程度上规范了社区救助,也规范了社区管理,使漫天要价的无理索赔没了市场。

2006年6月的一天,加多岁的张女士到华联吉买盛超市购物,在超市门口被一条由居委会悬挂的横幅脱落后绊倒,造成骨折。张女士多次到街道上访,要求索赔10万元,并扬言,倘若不满足她的要求,她一定要搞到底。综治办主任高剑锋向她说明社区已为居民投保的情况,并耐心解释保险规定。保险公司根据张女士的伤情,给了合理赔付,当然,张女士所得的赔付,与其原先要求相去甚远,但是,因为有了规范的赔付条款,张女士不得不接受了。一件纠缠不清的矛盾被化解。

社区综合保险试行三年多,在平安建设中发挥了润物细无声的作用。它是那样的不动声色地为困境中百姓解了忧,解了难;它让处于激奋中的人群趋于平和,归于理性;它促使社会管理更进一步的人性化。

有人说,保险是一种个人行为,为什么要政府“埋单”?广中街道通过三年的实践更清楚地知道:

社区综合保险和一般商业保险相比,在价值理念上有两个明显不同:保险的目的是为了维护社区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保险重点保护的对象是社区的弱势群体。街道作为投保人,并不希望看到社区居民受灾、受损的情况发生,街道追求的并不是保险利益的最大化,而是受灾的社区居民能得到合理的赔付,用更合规、更合理的方法得到社会救助。

我想,这是社会管理中增设的一道保障线,尤其是对社会弱势群体而言,它不仅仅是雪中送炭,更是一种社会保障。这又是社会和谐的一道稳定线,它将矛盾消除在无形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