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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话语体系下的权力与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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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从权力话语体系的理论角度展开,分析了“权力”的让渡与“权利”的给予,认为在某一话语体系之下,个体要承认他者人的属性,才能换来他者对自身的承认。由此出发,寻求在一定权力话语体系下克服现代社会的人的异化问题,进而构建和谐社会的方式。

【关键词】 权力;权利;话语;人的异化

中图分类号:I1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0278(2012)04-206-01

按照马克思主义唯物观点,人之所以为人,在于人通过劳动能将主观意志能动地显现于客观存在物之上,并且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和。如此,作为一种类存在物的人,在个体与他者的对立与非对立状态中得以证明人之所以为人。本文立足于权力话语理论讨论权力话语体系内的人与社会的关系,所以本文所使用的他者主要是指人类社会中相对于个体而言的其他社会属性的人。

话语理论把话语看成是不同群体争夺霸权及意义与意识形态产品的斗争场所和斗争对象,但同时也可把话语看做权力运行机制的重要方式。讨论权力话语体系的运用以及人与所在社会团体之间的相互关系需要借助“权力”与“权利”这两个不同概念展开分析。

在一定话语体系之中,出于体系中成员的共同利益,团体本身会将自身所掌握权力对全体成员进行“权力”的让渡。个体一旦成为权力话语体系中的一员(尤其是掌握某种稀缺资源),其便天然地谋取或者享受了此话语体系的部分“权利”:权即行使掌握资源之权,利即资源行使之利。当然,这种“权利”的获得取决于话语体系整体的一种策略性让渡,也可称之为契约即“面包契约”。出于“权力”运作惯性的使然,体系中个体在对待新加入者时就会按照个体自我当初为获得权力话语体系所赋权利而被压迫(改造)的方式去塑造新来者。此时,个体以话语体系代言人的面目出现。这是作为权力话语体系中个体的质的飞跃。但,这种权力真的由个体持有吗?权利的被赋予者能够真正变成权力主体么?

首先从话语体系所产生的对个体的束缚展开,规范的制定,看似由权力的拥有者为维护自身利益而强行施加于被管理者身上的责任和义务。但从话语权力体系的角度来看,这种权力拥有者所做出的“权利”的让渡——实则是将制定规则的权力以及行使该权力的各种权利表面地让渡给全体成员然。之所以说“表面的”“让渡”是因为权力的表面拥有者其实并不拥有权力,这种权力的表面拥有实质上是话语体系成员所共同赋予的权力,也是另一种权利的让渡。

其次从话语体系对个体所提供的权利来看,话语体系中的一般个体作为体系中一员在天然地拥有整个体系所赋予的权利之后将会在维护团体利益的表象下维护自身的既得利益。

再者,个体也将会以既得利益为基点为争取更大的“权利”而竭力迎合整个体系及体系中大多数的规范。最重要的是,权利的被赋予者在体系范围之内的所作所为最终都将经过话语体系的验证,并在这种验证中得到最符合话语体系的各种改造。所以个体被赋予的权利即使行使了不符合话语体系整个团体的行为,也会得到个体及体系整体的有意识的修改与否定。

值得提出的还有一点,即话语体系将整个体系的权力让渡于个体之后(尤其在让渡给体系中所有成员的情况下),权力将在无限分化中逐步趋向于零,也即权力始终掌握于话语体系整体当中而不是个人,个人是话语体系的忠实维护者。

综上所进行的分析,话语体系中的个体有一种从“权利”被赋予者向“权力”主体过渡的过程,我们称之为“飞跃”。但显而易见,这种飞跃充其量也只是一种表象。也即真正权力拥有者并不以个体的存在为载体,而始终为话语体系整体所拥有,以话语体系中个体的集合形式出现。

相对于客观世界而言,人承认其他客观存在物的客观存在并被客观存在物所承认。从人与人的角度来讲,在某一话语体系中的人只有承认同一个话语才能归属其中,也即个体对作为群体的他者承认换来的是他者对自身的承认。但现实中的一个悖论却是:个体在对他者的否定中证明自我的属人的社会属性。这种对个体自身的证明很显然是不成立的。因为一个存在(包括作为人存在的个体)的存在性必须由同样存在的存在证明,一个存在所否定之物断难证明此者存在。个体与他者,就是此种对立与非对立的关系。

在现实情况中,个体将作为他者的个体存在作为自我对象化的物的存在,将本来属人的个体进行物化,将处于同等地位的他者个体物化为反映自身本质力量的物质存在,将个体他者身上属人的社会属性全部忽略。因此,个体所得到的属人的亦从类存在物之间的和谐关系转变为从对象化的他者中发掘自我的对立关系,进而这种属人的欲望或又从拜物教之异化退化为纯为物的属性。然而,作为属人的个体又极力拒绝自我属人的否定。其证明自我属人特性的唯一途径便渐趋沦落,最终只能借助于对他者的持续否定。同样,作为他者的每一个个体亦将从理论与实践的双重维度与自我的否定进行持续斗争,这种斗争又将必然体现为对他者的属人特性的否定。

综上而言,人,处于某一权力话语体系中的个体,要么在肯定他者的同时肯定自我,要么在否定的过程中否定自我。对这种人的自我异化以及人与他者的异化关系,其解决之道还是要解决话语体系中“权力”与“权利”的关系,这才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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