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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宪法教学改革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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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方法是教师传授知识和技能,实现教学目的的途径和手段。教学效果的好坏关键在于教学方法及手段的合理选择和恰当运用。而宪法则是一门相对其他学科而言,理论性强于实践性的课程,应该如何在教学的过程中,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学习的兴趣,并且能在枯燥的学习中掌握宪法的精髓呢?根据宪法的重要性和特殊性,在教学的过程中,仍应就以往的教学方法进行改革。

一、课堂讲授与案例分析教学法的结合

宪法是一门法学基础学科,也是法学体系中最为重要的一门学科。首先,以传统的讲授式的教学方法为主,以法律概念为起点阐述法律的原理,这也是基于作为教师的主要职责,师者,传道、授业、解惑也。一般宪法课程都会设置在大学一年级的基础理论学习阶段,那么这个时候的传统课堂讲授性的教学方式,可以提高学生对宪法典和宪法性法律的基本知识的认识,正确的认识宪法规范这个法学概念,有助于了解宪法规范的特征,理解宪法作为一部国家根本法所具有的重要的法律意义。但是,单纯的理论知识的传授,使学生对于法律知识的理解仅仅停留在了教科书的层面上,常常是条文的罗列,与实际相脱离。对宪法学来说,并非要求学生一味地死记硬背宪法条文,而是以多种方式引导学生分析条文中所包含的宪法规范,并学会分析宪法规范的主体、客体和内容,分析规范相互之间的效力以及各种宪法规范在现实生活中的实施状况等。在整个课堂气氛上,也体现为教师与学生之间没有任何沟通,缺乏互动性,学生容易失去学习的兴趣,也不利于对学生综合能力与素质的培养。所以,笔者认为在基本原理的基本掌握之后,教师应该通过与学生一起学习、研究大量的案例来理解和掌握法律的基本原则和法律推理,进一步的掌握法学的基本原理。案例教学法产生于19世纪70年代,是由哈佛大学法学院院长兰德尔首创。到20世纪初期,案例教学法在美国各主要法学院推行。宪法是规定社会制度、国家制度的原则和国家政权组织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的根本法。宪法在实际上与现实社会生活的联系很紧密,随着社会的发展与科技的日新月异,现实生活中的违宪案例也时有发生。这些都可以作为教学中的一部分,理论结合实际,能更好的调动学生的学习激情,更好的掌握基本理论知识,并能与实际生活相结合;同时也活跃了课堂气氛,一改枯燥乏味的传统课堂氛围。在实际的教学过程中,不能单独的适用一种教学方法,理论知识的掌握是必要的,没有基本的理论知识,无法进行案例的分析,只能是单纯的对于案例的点评,这样的分析与点评不具有专业性,很大程度上带有个人感彩,然而法律是严谨的、专业的,故而不能简单的在没有理论基础的前提下盲目的进行案例的分析和研究。

二、多媒体教学

所谓的多媒体教学方法是指运用计算机技术,优化组合动态视频、动画、图片和声音,将一些现实生活中用口述、板书难以表达清楚的内容向学生展示,来突出教学活动中的重点,化解教学内容中的疑点和难点,开展因材施教的个性化教学,以达到最佳的教学效果。多媒体教学法的运用,能直观的向学生展示教学内容,能最大程度上的丰富教学方式,提供法学课程的学习资源,增强了学习的趣味性。在教学过程中,能不断的引进国外的案例、背景资料、外国宪法法规库等,为进一步学习宪法提供了一个网络平台;还可以把网络教学与面授性的传统教学相结合,把课堂集中与课后分散的研究讨论相结合,以达到增强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能力的结合。同时,还可以利用网络这个平台,扩大学生的阅读量。现代信息化时代,基本上就要脱离纸质时代了,学生也是人手一部手机,可以上网,可以阅读,可以借用这个便利的条件,让学生下载案例与相关的书籍在课后进行阅读,甚至是精读;在课堂上,可以作为知识的扩展对其进行小规模的检查,作为督促。这是对于课本知识的一个补充,让学生在对宪法学这个课程产生兴趣的同时,还能进一步对法学这个学科了解,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甚至可以将老师的一些电子教材、电子教案、PPT等教学素材给学生。阅读量不够也一直是我们国内学生普遍存在的问题,有关数据表明,国内的学生在阅读量方面明显不足。有记者曾经采访清华大学在哈佛的交换生,她就明确表示,在美国学习很辛苦,就拿阅读量来说,自己在国内的一年的阅读量是在国外一周的阅读量;必须要将自己几乎全部的时间都用在大量的阅读上,不然,第二天教授的课程对于自己可能就是天方夜谭了!而国内的学生,有的甚至连最基本的课本可能都没有完整的阅读,只是在等待着考试考核的时候,才真正的拿起了书本进行着应对式的有选择的阅读。所以,可以借助现代多元化的信息时代,增强这一方面的力度,使学生能够逐渐开始自主的学习,从而摆脱填鸭式的教学模式。这也是多媒体教学的又一大优势。多媒体教学是一种新型的教学方式,能更好的利用和借助这个平台对充实教学方式方法是一个很大的进步;与时俱进。不但能很快的掌握课本的知识,还能增强学生的学习热情,对于刚入学的新生来说是一剂强心针。

三、考试评估体系

考试是评估一个学生在一个阶段的学习成效的一种有效的方法。一般采用了几种考试的方式,比如开卷考试、闭卷笔试等,在这个基础之上在加上学生的平时成绩,得到的总评就是学生的最终成绩;也就是这样的模式:开卷、闭卷考试+平时成绩=总评;卷面的成绩在总评中的比例是70%,平时成绩在总评中的比例是30%。这是传统的模式,也是应试教育的一种产物。能对学生的理论知识进行严格的考核,并通过平时成绩对课堂的表现在成绩中也有一个体现。但是在这种模式下,学生只是一味的死记硬背,来应付考试,取得一个相对不错的考核分数,甚至有些可能只是为了考试而临时抱佛脚,过后则将这些应付考试的知识统统抛到了脑后,并没有能够展现出学生对于已经学到的知识的一种应运,都停留在纸上谈兵的阶段,而忽略了对于实践的考核。针对传统模式的弊端,在考试评估的时候,应该设置多样化的考核形式,对一个学生成绩的评定不再完全的依赖于期中、期末两次大考,而开始注重平时能力的培养和考核。也就是说在考核的过程中适当的加入一定的实践分数,在总评的比例上有一定的体现。借鉴国外的考试模式,与传统的模式相结合;平时成绩+实践+试卷=总评。法学是一门理论与实践结合紧密的学科,在理论知识的基础之上,熟练地应运才是这门学科的精髓;不能停留在理论的学习上,所以,如何能更好的应运所教授的知识让它体现在最终的考核中才是本学科考核的一个关键。实践在这里就显得尤为重要了,那么实践的分数如何体现呢?比如课后具有发散性思维的小论文,小论文的写作又要求学生能有一定知识的积累,也是督促进行大量阅读的一种方法,小论文的次数不宜过多,2-3次即可,篇幅都不宜过长,注重精;还有可以组织一些讨论,利用现在现实中的案例,与课本中的知识进行结合,提出有针对性的议题进行课堂讨论,不但活跃了课堂气氛,还能加深对于知识点的掌握,对于能在讨论中主动发言的学生给予一个相应的分数,能提出自己观点,尤其是有创新观点的要给予高分的鼓励;进行模拟法庭,让理论与现实生活中的实例相互联系,达到教学的最终目的。在进行模拟法庭的前期,要进行一些必要的准备工作,比如说和当地的法院联系,进行法庭进校园的活动或者有条件可以带学生直接到当地的法院去参观与学习,让学生对于法庭、庭审能有一个很直观的认识,也可以利用多媒体,在课堂上播放一些典型的庭审案例。在有了初步的认识之后,选择简单但有针对性的案例在班级组织模拟法庭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这些都可以作为考核的一部分,在这些活动的同时给予一定的考核标准,与传统模式中的考试相结合,能更加全面的对于学生在一个阶段的学习进行考核,还能更好的调动学生的学习热情,与中学的为考试而考试的学习方式方法相区别。这样,促使学生平时主动的学习,独立思考,勇于创新,使考试考核能真正发挥应有的导向和激励作用。宪法学是一门很枯燥的学科,但也是法学的一门很重要的课堂,在教学的过程中,对于讲授者的要求自然也就高很多,必须对于整个法律体系有一个完整的认识,还要对于现在的教学内容进行实时的更新,优化课程体系的结构,还要有适当多变的教学手段的配合,以达到教与学的完美结合。课堂讲授与案例分析相结合、采用多媒体教学和考试评估体系的改革只是对于教学的一点想法与认识,以期待能在教学方面能有更大的进步与发展。

作者:刘雅芬 单位:榆林市榆林学院政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