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范文大全 > 正文

浅谈在法律框架下解决监狱企业的机构和人员问题

开篇:润墨网以专业的文秘视角,为您筛选了一篇浅谈在法律框架下解决监狱企业的机构和人员问题范文,如需获取更多写作素材,在线客服老师一对一协助。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监狱企业体制改革以后,监狱企业获得独立经营、自主管理等一般经营性主体的基本权利,直接进入市。但从实际来看,先天不足又承担着不推卸的特殊社会职能的监狱企业在各行各业的竞争中都并不具备有利之处,甚至在很多时候、很多方面处于劣势。特别是由于特殊性质带来的机构设置、管理上的困难,以及人力资源这一核心竞争力上所存在的问题。面对种种不利局面和日益剧烈的市场竞争,监狱企业应该如何在法律框架下,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构,解决用人难、用人荒的问题呢?

一、在《公司法》框架下建立适应监狱企业特色的法人治理结构

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关键环节。监狱企业应把握好国家实施监狱布局调整的契机转变监狱企业的经营结构、经营内容等,建立符合市场经济体制又适应监狱企业特色的法人治理结构。监狱体制改革后,我国监狱企业建立了具有自身特点的法人治理结构。监狱企业集团及下属子公司均成立了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由监狱局局长任集团董事长,各监狱党委书记兼任企业党委书,实行党委书记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既保证了监狱对监狱企业履行服务劳动改造职能、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职能的监督、监管,又保证了监狱企业自主经营的权利。而监狱企业在国家政策和制度的相关支持和优惠下,也必须遵循市场规律不断的谋求发展和壮大。监狱企业必须按照《监狱法》、《公司法》的要求:一是,要建立健全权力制衡机制。监管理局党委和监狱企业集团公司董事会要扮演“监管者”的角色,解决“所有者”缺位的问题,加强对监狱企业宏观调控和管理工作的监督和制衡。监狱企业集团公司和各级监狱党委要加强对各监狱企业子公司的监督管理,确保其生产经营活动符合监狱改造罪犯的需要,符合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要求。二是,要建立健全目标考核机制。要加强对各监狱企业及领导者的考核管理,既要考核经济发展水平,要更考核其服务于罪犯改造工作的成效。既要考核“显绩”又要考核“潜绩”;既要考核当前的监狱经济发展状况,也要注重对监狱经济可续发展所作出的贡献;既要注重数字考核,更要注重考核监狱企业服务监狱全局工作、监狱经济发展惠及警察职工队伍的程度。三是,要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按照责、权、利对等的原则,坚持双管齐下,既注重经济激励,又强化责任约束。进一步强化目标管理的落实,既要建立健全激励机制以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也要建立健全约束机制以加强对广大从业人员的责任约束,推动工作发展。

二、

在《人民警察法》框架下明确监狱企业委派民警身份

应该考虑到监狱企业劳动力对象的特殊性,对罪犯的劳动改造和生产管理确实只能由民警来执行,监狱企业必须有警察身份的存在,监狱企业民警就是罪犯劳动改造的组织者和管理者,这部分人员的工作性质没有改变,其人民警察和国家公务员的身份和待遇也不应发生变化。因此,解决分离到监狱企业民警的身份问题,就是必须落实和明确委派制。即分离到监狱企业的人员,包括监狱局分离人员和监狱分离人员都应列为监狱局和监狱的委派人员。委派期间保留人民警察身份、国家公务员身份,工资福利待遇由委派单位发放。也即:对监狱企业民警的管理则应当由以前的“身份管理”转变为“岗位管理”,结合《监狱法》、《人民警察法》和《国家公务员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根据监狱体制改革后监狱和监狱企业工作新特点,对现有民警队伍按专业、分岗位细化,采取“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制度”的基本原则,明确对已经具有公务员身份的、服从分配安排由监狱派往企业工作的,在监狱企业从事管理、专业技术、第三产业、流通领域等工作的民警,保留公务员身份,实行“人事档案在监狱,人员管理在企业”的委派管理办法,其警衔晋升、职务任务均参照国家公务员、人民警察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做到分责任不分宗旨、分岗位不分身份。要积极探索委派到警察的管理、奖惩和考核等制度,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监狱企业民警队伍管理模式。

三、在《劳动法》等法律框架下扩大人才引进渠道道

当前,监狱企业管理层都是从监狱分流过去的监狱人民警察,由于长期从事罪犯管理教育工作,他们对市场知之不多,普遍在在企业经营管理经验不足、生产技术知识匮乏、市场竞争意识比较淡薄等问题。监狱企业普遍缺少能适应市场经济形势、业务能力好、事业心强、会管理、善经

营的各级各类人才。迫切需要引进和培养,补充和形成人才优势。因此,在加大现有管理人员培养力度的同时,监狱企业还应尽快建立健全企业用工制度,拓宽用人渠道,积极从社会引进所需要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等。应根据监狱企业的发展需要,设定岗位资格,合理额定待遇,通过社会招考、招聘一些紧缺专业人才,提高监狱企业专业化层次,特别是企业发展所需要的产品研发、技术改造、市场营销及其他方面专业人才。针对此类人员则按市场机制运作,不具有警察和公务员身份,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签订用工合同,交纳“五险一金”,按企业聘用职工进行管理。还可以积极加强与相关科研院所的协作,聘任专家,以顾问形式参与企业运营,借助“外脑”和“外智”解决一些关键环节、技术难度大的问题。由此,一方面可以简化人才流入的程序和过程,缩短人才流入时间,另一方面可以灵活用人机制,实现优胜劣汰、用人唯贤。由此,在确保监狱企业民警队伍人心稳定的基础上,为监狱企业充裕人才队伍,夯实人力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