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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论和严复翻译理论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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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德国功能学派“目的论”和严复“信达雅”翻译理论分别是中西翻译史上最具有代表性的翻译理论之一。试图对其两者渊源、内容、历史意义、局限性进行比较,来浅谈其各自理论特点。

关键词:翻译理论;目的论;信达雅

中图分类号:G4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1)34-0166-02

目的论(Skopos theory)起源于20世纪六七十年代,它是功能翻译理论中最重要的理论之一。德国学者汉斯・弗米尔根据行为学的理论首先提出:翻译是一种人类有目的的行为活动。他认为翻译并不是一个简单的转码过程,而是一种人类具体形式的行为,即任何一项翻译行动开始之前,必须首先弄清楚它的目的是什么,否则就无法进行翻译――即目的决定方法和形式,翻译者必须根据翻译目的来制定策略。在他与赖斯合著的一书《普通翻译理论基础》中,他们提出以行为理论为基础,以文本目的为翻译过程的第一准则,创立了翻译目的论。其中,凯瑟琳娜・赖斯、汉斯・弗米尔、贾斯塔・霍尔兹曼塔里和克里斯蒂安・诺得等学者是翻译目的论的先驱和最主要的倡导者。

中国“信达雅”翻译理论,是近代的一位启蒙思想家严复于1898年在《天演论・译例言》里提出的。他认为:“译事三难,信、达、雅……”。“信”就是“译文意义不悖原文”;“达”是不拘泥于原文形式,尽可能使原意明显,“为达,即所以为信也”,“信、达”做到以后还要讲究文字的艺术价值。为了求“雅”,严复主张“用汉以前字法、句法”。在严复看来,“信达雅”三者关系密切,“达”是为了“信”,“雅”是为了“达”。

一、目的论和严复翻译理论内容比较

在目的论中,目的和意图处于核心地位,目的论学者们认为翻译就是一个目的和意图确定的过程。目的论认为,翻译是在目标语背景中为目标语语境内的目的和目标接受者制作一种文本,影响目标文本产生的决定性因素既不是源语文本,也不是源语文本在源语读者身上产生的影响,而是目标文本的目的;译者应当将重点放在目标语的读者身上,根据他们的需要选择适当的翻译方法和策略。

目的论共有三大法则:目的法则、连贯法则和忠实法则。 其中,目的法则是翻译的核心法则,是所有翻译实践都需遵循的法则,“只要能达到目的,可以不择手段”译者可根据译文需要达到的交际目的和功能、语用效果来决定具体翻译策略和手法,而不必拘泥于和原文的对等。直译还是意译都取决于所需达到的效果,简而言之,就是翻译行为所要达到的目的决定整个翻译行为,结果决定方法。另一条,“连贯法则”或“篇内连贯”是译文与译文读者之间实现互动交际功能,译文需符合语内连贯的标准,译文必须能够被目的语文化背景下的读者理解和接纳;最后一条,“忠实法则”或“篇际连贯”是译文与原文之间的关系,原文和译文间需实现语际连贯,即译文忠实于原文,翻译不能置原文于不顾。这里的“忠实”相当于我们传统的忠实译论,所不同的是其在翻译中的地位。“忠实法则”从属“连贯法则”,但无论任何时候,连贯性法则和忠实性法则都必须服从目的法则。

严复的翻译思想核心是信达雅思想。“信达雅”是1898年严复在其译作《天演论・译例言》中提出的“译事三难”。在严复的心目中,“信”是核心,“达”和“雅”都是手段。“信”有两个方面,对原文的信和对译文读者的信;“达”是通过翻译和修辞、句法技巧来流畅表达原作的思想,使人能看得懂;“雅”则是要再现汉以前古体文言的语体特征。首先,“信”是翻译的前提和基础。所谓“信”是指要忠实于原文,基于忠实的原则,在翻译时译文无论是思想内容、感彩还是风格韵味都必须忠实于原作。其次,“达”是翻译之目的,也就是表达原文的宗旨,即表达原文的思想、内容。严复认为中西语言文化有较大差别,所以翻译过程中要对原文形式作一些必要的调整,否则就会出现一些令人费解的词语。最后,“雅”是翻译之语体选择,“雅”就是要注意修辞,富有文采。严复认为如果用方言而不用雅言,则会“行之不远”。严复认为“雅”是在信和达的基础上尽可能追求译文语言的古雅,以传达原文的真意。

二、目的论和严复翻译理论异同比较

二者的相似性。虽然“目的论”与“信达雅”产生背景差异巨大,但是两者还是有颇多相似之处。“信达雅”中的“信”,即忠实于原文,类似于“目的论”中的忠实法则。“达”与连贯法则有共同点,两者都要求至少译文能为读者所理解接受。“雅”的提出体现译者对译作读者、翻译目的的明确,与功能主义理论中译者会以某些特定的译文读者为对象进行翻译这一观点不谋而合。

二者的相异性。尽管这两种翻译理论存在以上相似之处,然而,功能主义“目的论”与“信达雅”还是存在区别。目的论将研究聚焦到翻译过程中各种目的的选择上,是对当时盛行的结构主义等值翻译观的一种突破,提出了翻译不只是简单地或单纯地在语言间解码与重编码的过程,而是译者目的实现的过程。严复“信达雅”只不过是对中国传统多代翻译学派的总结和提炼;而目的论起到了在西方翻译史中的颠覆作用。这些差异主要是由中西的理论传统、文化背景和作者的理论意识等不同造成的。“信达雅”中“信”是首位。但目的论中“忠实” 地位不同,“忠实法则”从属“连贯法则”,无论任何时候,连贯性法则和忠实性法则都必须服从目的法则。目的论翻译理论共有三个法则:目的法则、连贯法则和忠实法则,因此它是以目的法则为主导的翻译标准多元化的理论体系,“信达雅’’则只是翻译标准,并没有形成多元化的理论体系。

三、目的论和严复翻译理论历史意义比较

目的论把翻译关注的重点由原文、原文作者转向译文、译文读者。不再在等值理论的基础上进行直译与意译的无休止的争辩, 而是从翻译的功能和目的出发, 强调某一具体翻译目的要求相应的翻译策略、翻译方法, 即不同的翻译目的对应不同的翻译方法, 为达到某一翻译目的可以采取多种翻译方法, 从而回避了诸如直译和意译的两难处境。目的论使译本成为焦点, 决定翻译的主要因素不完全是原文, 而是翻译的目的, 这一观点为创作新颖译本提供了理论依据。目的论把翻译活动列入跨文化交际范畴加以研究,为翻译理论研究提供了新视角,对翻译实践具有积极的指导意义。目的论是针对语言学派理论过分重形式的薄弱环节, 在综合利用信息论、交际理论、行动理论、语篇语言学、文本理论和文学研究中接受理论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在目的论的定义中, 翻译不再是从一种语言到另一种语言的文本形式转换, 而是为另一文化的受众创造出能够在不同语境中实现特定功能的目标文本的生产行动。它是从源文化到目标文化的一个连续体, 两者之间的任何对应方式都是可能的翻译。这样一来, 目的论便大大拓宽了翻译的范围, 也大大增加了翻译技巧的适用范围, 为译者灵活处理目标文本提供了理论依据, 从而把译者从直译的羁绊中解脱了出来。

严复“信达雅”标准,是在吸收了他之前的翻译名家思想之精华提出的。从“信达雅”到“忠实、通顺和美”,到“神似”,再到“化境”,我们可以看出严复翻译思想在不断地发扬光大,看到对严复翻译思想新的认识、理解与发展。由此可见,严复的翻译思想影响深远。

四、目的论和严复翻译理论局限性比较

刘宓庆认为, 目的论忽视了原文意义的丰富内涵和原文文本的多功能性, 有损于翻译的本体性意义。他指出用译文目的来框囿原文的意涵是削足适履。目的论过于强调目的和效果, 一味顾及目的语及目的语读者, 一味强调化入而不顾原汁原味, 而文学翻译则有一个顾及原汁原味的问题。翻译是具有多目标(目的)性的( multi- purpose fu l), 目的论有很大的局限性。另外, 目的论还有一定的理想化的成分, 它注重分析、细化, 而有时候会忽略整体的倾向。如果读者读到的译文只是原文的一个侧面, 这应该也是一种遗憾。还有就是目的论不够重视原文中的一些语言现象, 对于译文中的语言特征也不够关注。就算目的得到了满足, 但在翻译过程中, 原文中的文体和语义特征也许会有部分被丢失。

“信达雅”只不过是几条抽象的翻译标准而已,并非一套系统的翻译理论,更不用说是包含一切翻译行为的理论体系了,相比较西方翻译理论思想来说,给人感觉比较离散,不成体系,笼统抽象,不同时代不同译者解读,理解都不尽相同。尽管在中国翻译史中起着承前启后、集大成的作用,但其“雅”的标准是在当时历史条件下提出的按古文言体来进行翻译的,他和林纾一样喜好古文言体翻译西方思想,后来他们的翻译思想被提倡白话文的胡适所批评。时至今日,译者对他的“信达雅”解读早已不是当初本意,也引起对他的翻译思想的一些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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