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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和藏象学的取象比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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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张宇鹏 单位:中国中医科学院基础理论研究所

1“象”的概念内涵

“象”的观念是中国传统文化中最为本质的属性,是形成中国传统思维方式的基础与核心,因而在古代,一切具有中国原创性的思想与知识都不可避免地运用到“象”的观念与思维方式中。“象”的观念的起源可追溯到蒙昧时期对天象的认识。早在六千多年前,中国的先民们就已经建立起以“四象”为基础的天文学知识体系,并在观察“四象”更替的基础上建立起最早用于指导农业生产的天文历法知识。在殷商时期,“象”又指龟卜时龟甲上裂开的纹路,古人认为龟卜之“象”与实际发生的事物之间具有某种神秘的联系,从而建立了占卜预测的方法。此后,在春秋战国时期,“象”的概念逐步发展为与事物具体实在的“形”相对,成为用象征来对事物进行抽象把握的一种认知方法。《周易•系辞》曰:“在天成象,在地成形,变化见矣。”又曰:“圣人设卦观象,系辞焉而明吉凶,刚柔相推而生变化”。由此,“象”的观念与“观象”的方法也逐渐成为中国古代思想与学术的基础方法之一。“象”是中国文化中所特有的概念,不同于西方哲学中的现象(phenomenon)和象征(symbolize)等概念,其内涵要更广泛深刻得多。在中国传统思维中,“象”的概念具有4种不同层次的涵义。《管子•七法》曰:“义也、名也、时也、似也、类也、比也、状也,谓之象”,这正说明了“象”这一概念的复杂多样性。第一个层次,“象”具有摹拟的涵义。《周易•系辞》曰:“象也者,像也”,即抽象的“象”与具体的事物之间一定要在某些方面具有相似性。以《易》为例,以一长横“-”代表阳,以两短横“--”代表阴,这是古人对自然界阴阳现象的一种模拟。第二个层次,“象”是某种抽象的象征,这一点与“形”相对而言。“形”是指各种具体事物所呈现出来的形象,在某种程度上也代表着事物本身;而“象”则是从一类事物的共同特性中抽象出来的典型代表,故《周易•系辞》曰:“拟诸其形容,象其物宜,是故谓之象。”如五行或八卦中的水、火,并非自然界中真实的水、火,而是指从以水、火为代表的一系列事物中抽提出来的共同特性的象征。第三个层次,“象”具有“比类”的涵义。“取象比类”与“取类比象”是中国古代学者所常用的重要方法,也是中国古代认识论的基础与核心。《周易•系辞》曰:“方以类聚,物以群分。”在古人看来,这些事物虽各不相同,但在某些方面却有着相同的特征,故而在某种特定的情况下可以把这些事物都归结在同一类中,而这“类聚”与“群分”的标准,则正是依据其所共有的“象”。第四个层次,“象”是事物某种本质内涵属性的体现。《周易•系辞》曰:“在天成象,在地成形,变化见矣”;又曰:“天地变化,圣人效之。天垂象,见吉凶,圣人象之”。在古人的心目中,“象”的变化同样代表了天地万物本身的变化,或者更准确地说,每一种“象”的背后都隐含着一套天地变化的公式。因此,古人将对天地万物的认识抽象简化为对“象”的把握与推演,从而使“象”发展成为中国古代认知方法的基础与核心。

2“象”思维的性质与特点

“象”作为中国古代思维方法的基础与核心,具有以下4个方面的性质和1个有别于其他思维方法的特性。首先,“象”具有抽象性。顾名思义,“抽象”这个词就是从具体事物中抽提出“象”的意思。虽然“象”本身大多来源于现实中存在的事物,也沿用了其原有的名称如“水”、“火”等,但当这些我们日常所熟悉的事物作为“象”的观念而固化在我们头脑中的时候,这些“水”或“火”就不再是现实中存在的水火,而是以“水”或“火”为代表的一系列特点与属性的高度提炼与概括。其次,“象”具有很强的系统性。“象”并不是孤立的,由于其具有“比类”的性质,那么“象”的观念就必然是一个系统思维的产物。《周易•系辞》曰:“圣人立象以尽意”,说明“象”在古人心目中并非对单一事物的某种现象或象征的描述,而是把“象”当作一种着眼于天地万物的认知与思维方法来运用的,是用来解释整个天地与中的系统性方法。这从古人常用的几种“象”也可以看出,如阴阳、五行、八卦等,都具有很强的系统性,而且均构成完整的理论体系。第三,绝大多数的“象”都在一定程度上具有普适性与全息性。如“阴阳”之象,万事万物皆可分阴阳,而阴阳之中又可再分阴阳。无论是天文、地理、山川、树木、人体、社会等所有的一切都是具有阴阳属性的。其他“象”的系统,如五行、八卦等也均莫不如此。在此基础上,“象”还具有着全息性,即在某一具体事物或局部都可以体现出天地万物之“象”的属性。如古人曰:“察一叶而知天下秋。”这一观念推广到人体上,就是人可以反映天地万物的变化,即“天人相应”的观念。最后,不同的“象”及“象”系统之间具有很高的相容性。天地万物由于从不同的角度来看待,会表现出多种不同的属性,因而也就可以被归纳总结为多个不同的“象”或“象”系统,但这些“象”都同样是事物的真实属性,相互之间是相容而互不冲突的,并可在更高层次上相互结合而构成新的“象”体系。如阴阳与五行可相互结合而构成阴阳五行体系。正是由于“象”的这一性质的存在,使得中医各家学说成为可能,基于对不同的“象”的认识与理解而建立的各家理论,彼此之间其实并不矛盾,医生在临床运用时可以在头脑中灵活转换而选择最恰当的治疗方案。“象”的观念与思维方法,除了以上4个性质之外,比较逻辑学还具有非常鲜明的视觉特性。逻辑学最初源于对语言的研究,但仍保持着听觉的线性特点。而“象”的观念则不同,是从在视觉经验引申发展而来的。这一点对于我们理解“象”的观念非常重要,也是“象”的思维方法与其他方法的本质区别。视觉经验所包含的信息无疑要远大于以语言为代表的听觉经验,也更加复杂。因此“象”作为传播视觉经验的手段,远较语言与逻辑难于理解和传播,故我们常用的逻辑分析等方法都远远不足以理解“象”中所包含的信息,需要对其进行长期的仔细揣摩与综合体验,在实践中将自己所经历的各种视觉经验与前人所描述的“象”进行比对,直至彼此相互重合而心中有所感悟,这就是我们所常说的直觉与顿悟的方法。

3“取象比类”的认知方法

古人对“象”的运用首先是建立在“取象比类”认知方法上的,不同于西方执著于原因与结果的形式逻辑方法。中国古代先民们认为,现象与本质有着统一的属性,故“有诸内必形诸外”,是以借助“拟诸其形容,象其物宜”的方法,依据“易则易知,简则易从”的原则,将天地万物的普遍特征与根本规律抽象成简约的“象”,即以象征的方法来代表或区分不同事物的现象或本质,即《易传•系辞》所说的“象也者,效此者也”。由此,“象”的观念成为中国学术的理论基础与本质特征,与形式逻辑的方法相比较,“象”的方法在牺牲了确定性的同时却在最大程度上获得了思想的开放性与普适性,而实践经验的验证则成为“象”的真伪取舍的根本基准。“取象比类”的认知方法包括“取象比类”与“取类比象”两个步骤。首先是“取象比类”,即从众多单独的、个别的事物中抽提出能够代表各自本质属性的“象”,而后进行相互比较而聚类,即建立“象系统”,并通过“象系统”将各自不同的事物联系在一起。“取类比象”则是在已经建立了“象系统”的情况下,通过对“象系统”的认识而推测可被纳入系统之中的陌生事物所可能具有的本质属性。“天人相应”的观念是对“取象比类”方法的系统总结,即将所有从天地万物中抽提出来的“象”均统一在同一个系统之内,从而建立起万事万物之间的普遍联系,从而也形成了中医学重视整体观念的特点。这一思想虽是由西汉•董仲舒正式提出,但实际早在殷周时代就已成为思想界的普遍共识,并据此理念总结出从天地万物中抽提“气”、“阴阳”、“五行”等多种“象”的系统,成为奠定中医学理论体系最根本的理论基础。“取象比类”与西方逻辑分析的方法是有着本质差别的。逻辑学最早出于亚里士多德的“三段论”,是靠严密的逻辑推理来保证其正确性。然而,由于三段论的演绎方法本身是不产生新知识的,新知识必须通过归纳法从众多繁杂的经验中总结,因而归纳法与演绎法之间实际上是存在巨大裂缝的。因此,在逻辑学保证知识的确定性的同时,更多的有用或无用的经验都被漏过。这就像我们在沙滩上捡拾贝壳,能够拿到手中的只不过是地面上触手可及的几个而已,大量埋藏在沙子下面的贝壳都被漏过了。“取象比类”的方法则不同,它是从一个个别事物中寻找出“象”而后归类,以类比的方法来推测事物可能具有的属性。这与逻辑分析相比较,是以牺牲知识的确定性为代价,而获得更大的开放性来保留更多的实践经验。这就如同使用筛沙子的方法来获取贝壳,它肯定会比单纯用手捡拾获得更多的贝壳,但也可能保留下很多无用的石头。我们的祖先是通过实践检验来达到去伪存真的目的,从而解决“取象比类”方法导致知识确定性丧失的问题。在中医学发展的过程中,每当有医家提出新的理论,一定会有大量的医生在自己的临床实践中实际运用,或成功或不成功,成功的经验被保留下来越传越广,不成功的则很快被束之高阁乃至被历史遗忘。这一过程就如大浪淘沙,几千年下来逐步积累才形成博大精深的中医学理论体系。

4“象”的观念与藏象

“藏象”的概念则首见于《素问•六节藏象论》:“帝曰:藏象何如?岐伯曰:心者,生之本,神之变也,其华在面,其充在血脉。”“藏”指藏于体内的内脏,包括“五藏”、“六府”以及其他脏器;“象”,则是表现于外的生理与病理现象。王冰注云:“象,谓所见于外,可阅者也。”“有诸内,必形于外”是古人普遍认同的观念,内在藏府的生理活动与病理变化一定会在人体外部有所反映,即为藏象。张景岳释之曰:“象,形象也,藏居于内,形见于外,故曰藏象《类经•藏象类》)。”因此,人体外部表象的变化也一定可以客观地反映体内藏府的机能变化,从而可以作为推断藏府病变的依据。故《灵枢•本神》曰:“视其外应,以知其内藏,则知其所病矣。”对比中西医学对生理功能的描述我们发现,两者在组织结构与内容形式上均有很大的不同。两者都是以实践经验的总结为基础的,西医是严格遵守器官的结构与功能一一对应的原则,以系统的解剖学为基础与出发点来认识与丰富其生理学的内容;中医则是首先参照阴阳五行学说建立藏府体系框架,然后将实践经验中总结出与生理功能有关的内容,提炼并改造为适合藏象学的理论形式,然后按照理论的来源、特征与形式的不同,分门别类依次填充到既有的藏府框架当中去。藏府框架是先验决定的,生理功能来源于后天经验,两者必然存在着巨大的差距与矛盾,因而必须要有一个连通两者的中介,这个中介就是“象”。在藏象学理论体系的构建过程中,先天的框架与后天的经验均被抽象为“象”的形式,再经思辨方法的改造,两者的差距很轻易的就被弥合了,一个完整而精巧的藏象学理论框架就此被创建出来。在体系中,“象”成为理论的中心,解剖实体的“藏”被彻底的边缘化,而经实践经验总结的人体功能则被转换了形式后隐藏在后台,在临床应用时,“象”被重新还原为病机、证候与治则等可供实用理论形式,进而实现其临床的指导作用。总的来讲,由于中国古代缺少形式逻辑的传统,因而中医学的理论形式实际上更接近于西方科学中所谓的“唯象理论”,即力图最大限度地与现象相拟合,而并不特别深究对理论的解释,因为“象”的本身即为真理。近代以来,人们研究藏象学时,多把“藏象”的内容分为“藏”与“象”两个层次,这实际在某种程度上是对古人的误解。在古人的思想中,内藏的“藏”与外显的“象”实为一体,并无分别。人们在谈论“藏府”之时,其实既非指深藏体内的解剖脏器,也非指显露于外的各种表象,而是由两者抽象而出的更高层的“象”。综上所述,与建立在科学实验基础上的西医生理学不同,中医的藏象学理论除了是古人对人体的认识,其中更包含有某种方法或工具的意味,一方面将临床实践得来的经验与知识系统总结,使之规范化、体系化;另一方面也以“象”作为工具,借以将自身对于医学的经验与体悟传达给后世医家。藏象学的这种作用类似于指月亮的手指一般,看到月亮是我们最终的目标,但没有看到月亮时我们还是必须依赖手指的指引。藏象理论,正是指向中医临床的一支手指,在中医学的传承与发展中,起着不可替代的关键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