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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诊医药垄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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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垄断是一个肿瘤,当其扩散时,影响的已经不仅仅是医药行业而是整个国家经济。

一场关于医药垄断的审判,已经开庭。

今年伊始,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称“国家发改委”)已经开始对国内药品市场的药品成本价格进行摸底。这是继白酒与奶粉行业之后,国家发改委锁定的下一个垄断“重灾区”。

7月4日,国家发改委《关于对部分企业进行成本价格调查的通知》,明确宣布将在今年7~10月之间,派调查组前往药企进行实地调查。一场以“更公平,更透明”为主题的调查正式开始。

让国家如此重视医药行业垄断问题的,是垄断行为对医药行业的严重负面影响。医药企业的垄断行为不仅会对医药企业、整个医药产业产生影响,并将严重伤害到消费者本身。由于医药行业是国家经济的重要行业,整个医药行业的不健康发展终会影响到整个国家经济发展。

但也有业内人士给出不同声音。“对医药行业的反垄断不能一棍子打死,需要差别化对待。”国金证券医药行业首席分析师李敬雷认为,如果一味地只以成本价或者最低价来评估医药市场垄断的话,那么可能会导致部分药品质量的下降或者药企创新力的丧失。

一个现实的问题是,在国家相关政策方面从紧趋严的趋势之下,医药产业又该如何发展,能否突破自身的瓶颈,面对新形势带来的挑战?

垄断之弊

2009年4月16日,世界两大医药巨头英国葛兰素史克公司与美国辉瑞公司宣布将联手成立一家专门研制和销售抵御艾滋病的药品的公司。

此消息一出,舆论大惊,一时之间全球范围内抗议声不断。

尤其许多来自发展中国家的非专利药物公司反对声音异常强烈,他们均表示辉瑞与葛兰素史克的联手,意味着新一代抗艾药物将被这两大巨头垄断。

这次事件的深层次含义是,在医药行业中通过专利垄断药物是一种“合法但不合情理”的竞争方式。在医药行业中,专利药品有一个外号,叫做“提款机”,放眼全球的大型药企无一不是靠着手中无数台“提款机”在开足马力取钞票。

而对消费者而言,专利药的另一个含义就是昂贵的价格。对于药品厂商而言,通过专利药实现基于成本1000%的利润率,并不是一个难以实现的神话。

由于国内医药企业在某些产品的研发、资金和技术方面相对薄弱,使得外资药企在某些产品方面具有一定的市场支配地位,而外资医药企业可能会利用自己在技术上的优势,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从产业层面来看,一旦外资药企在国内市场上进行垄断,必将会挤压国内医药企业的生存空间,而国内医药企业的资金、技术、人才的来源可能会被外资企业占据,从而影响国内医药企业长远的发展。”赛迪智库消费品工业研究所研究员陈娟分析说。如果国内医药企业的发展存在问题,那么整个医药产业也会出现问题。“长远来看,这个行业可能会被扭曲,甚至被外资医药企业控制,不仅技术由外资医药企业说了算,而且这个行业的进入标准也可能由他们来制定,这样的后果很严重。”陈娟分析称。

但中国医药市场的垄断现象并不仅存在于外资药企之中。在寻求通过专利药实现市场支配碰壁后,很多国内厂商采取了“换个打法”曲线获得市场支配地位。

“目前中国很多的医药企业是自产自销的发展形式,企业生产出产品销售给医院,这是一种B2B的模式,而这种交易的过程在很多时候是不透明的。”北京大学数字中国研究院副院长曹和平对《中国经济和信息化》记者分析称。流通环节是整个医药产业链上最容易出问题的地方,企业要派出自己的推销员将产品销售给医院,而这里面就可能涉及到层层加价的问题,甚至可能产生腐败问题,如销售人员通过行贿手段来垄断医院的药品销售。

而那些原本拥有“专利药天然优势”的外资药企在中国市场上也很快学会了这套“曲线打法”,从而加剧了市场的紊乱。

“最为典型的垄断行为就是外资医药企通过独家的形式,控制货源,抬高价格。此外,它还可能像国内的某些药企一样,通过不正当的竞争手段,贿赂当地的政府官员或者医院医生,然后逐渐地控制市场。”资深反垄断律师魏士廪分析称。

一个值得深思的现实是,相对于国内的电力、石油等具有垄断性质的行业而言,中国医药行业并非是一个真正意义上具有垄断性质的行业。自从废除了“国家专卖”和“统购统销”之后,中国医药行业的生产和流通环节就早已走向市场化。

但令人疑惑的是,中国医药行业里的垄断行为却一直存在,整个市场环境如泥沼一般拖住了大多数药企,整个行业一直处在低透明度中。

造成如此“垄断泥沼”的是国内医药行业市场体系建设上的有所欠缺。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认为,目前国内依然存在着部分医院以药养医、利用药品销售创收的情况,这是中国医药垄断行为产生的根源之一。此外监管缺失、体制的不完善造成医院垄断药品销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竞争的重要原因。

无论是专利药垄断还是曲线手法获得市场支配地位,这种紊乱市场生态、有悖商业精神的行为对中国医药行业所产生的负面影响是致命性的。

2011年11月,医药行业出现了首起垄断重罚案。

由于控制复方利血平原料强迫下游生产企业抬高投标价格,山东潍坊顺通医药有限公司和潍坊市华新医药贸易有限公司被国家发改革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开出巨额罚单,总计687.7万元和15.26万元。

在当时,全国有上千万的高血压患者长期依赖复方利血平,而且主要是中低收入群体,该药品每年的消费量约为80亿~90亿片。复方利血平的主要原料为盐酸异丙嗪,当时仅有辽宁省东港市宏达制药有限公司和丹东医创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

2011年6月,山东省顺通与辽宁省宏达,山东省华新与辽宁医创分别签订产品销售协议书,垄断了盐酸异丙嗪在国内的全部销量。在控制了原料药货源后,山东这两家公司便将销售价格提高多倍,导致多家复方利血平生产企业无法承受,甚至被迫停产,最终市场出现供应紧张。

“这种垄断行为的存在对患者的影响是非常严重的,抬高价格使一些患者没办法买药治病,从而面临生命危险。”魏士廪说。

需要警醒的是,一旦国内医药企业倒下,那么会加剧高度垄断的局面形成,下一步受到伤害的对象或许就是消费者。在魏士廪看来,国内的医药企业倒掉后再扶起来的过程必将非常困难,且成本更高。

破冰之策

其实,针对医药行业里的垄断行为,国家也下了大力进行整治和规范,但是收效甚微。

有专家表示,这样的状况与国内对垄断行为的处罚力度较低,司法体系不完善有一定的关系。“像国家发改委之前查处的茅台垄断案件,最终开出的罚金只占其企业年销售额的百分之几。如果能够加大处罚力度,这样将对有垄断行为的企业产生较大的威慑力,对中国的老百姓才能带来真正的福利。”魏士廪说。

而国外有关医药行业的垄断案例或许能够给我们以启示。

2012年2月,智利史上最大医药连锁价格垄断案宣判,智利反垄断法庭对涉嫌价格共谋的医药连锁企业“绿十字”和萨尔科布兰德实施了总额达3800万美元的巨额罚款的裁决。另外一家连锁企业法萨因此前在案件调查过程中与智利经济检察院采取了合作态度,提供了相关证据并对消费者进行价格补偿之后就免遭。

在智利,医药销售体系独立于医疗系统,医院除急救药物外绝大多数需要患者在药店采购,“绿十字”、萨尔科布兰德和法萨这三大连锁药店占据了智利92%的市场份额。2007年12月至2008年3月间,这三大连锁药店通过“一方发送价格信号其他对手跟随”的方式对206种药物集体涨价达48%,从而实现价格垄断。

对于此裁决结果,智利经济部长隆盖拉曾说:“该项数千万美元的罚款,在智利反垄断历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对那些试图通过市场垄断地位牟取暴利的企业具有强大的威慑作用。”

“近年来,国家发改委严格追究企业的垄断行为,加大了对各行业的反垄断调查,这是沿着正确的方向在发展。”曾实名举报辉瑞公司行贿的律师郝俊波对《中国经济和信息化》记者表示,只要执法机关严格执法,加大处罚力度,必将会对具有垄断行为的企业形成较大的威慑力,最终将减少和避免垄断行为的产生。

而对于国家发改革委员会的反垄断调查,曹和平也表达了自己的观点,“国家发改委对企业进行价格核查是一个很好的方式,但是我们通过调查发现,通过行政手段对它进行控制,其实有一定的缺陷,在行政管理之外还有更好的管理方法。”最好的反垄断方法就是建立第三方平台。

曹和平举了一个例子,在一个医药产业园区里,有一些为医药企业提供的配套的园区政策,有一个为医药企业的研发、市场销售、信息披露服务的第三方平台,那么园区里的医药企业与医院、终端之间的交易过程,也就是BtoB的过程就将变得透明,从而就避免了流通环节中出现的层层加价、行贿情况的出现。

“厂商间的第三方平台的建设,其实就是通过市场的方法来介入垄断存在的条件,以此进行反垄断,在目前我们国家医药产业的情况下,这样的反垄断方法将比行政反垄断更为有效。”曹和平解释说。

此外,由于国内医药企业在技术和研发上与外资企业存在一定的差距,国内医药企业要想长远发展,还得靠自身努力去进行研发和创新,在提高药品的安全和质量方面下工夫。

不过,由于国内的企业在资金和人才等资源方面相对薄弱,因此国内的企业在自主研发方面的能动性不是特别高,所以国内医药企业的发展还需要国家层面的支持,国家要给它们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并且还需不断的完善和健全我国的司法体系。

随着国家对医药行业的监管愈发的严格,医药企业的压力和挑战也会逐渐增大,有业内分析人士表示,这就会导致整个行业的淘汰整合局面加剧。

在未来,优秀的医药企业会抓住机遇,把一些好的品种,甚至是其他的优秀企业纳入到自己的体系里去,而有些小的公司可能因为产品单一,品种丧失竞争力,会被逐步淘汰。

“这两年对于整个医药行业来说都是很关键的时期,在从严趋紧的大背景下,机遇与挑战并存。”李敬雷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