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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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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以人为核心是当前我国新型城镇化的本质要求,也是我国应对城镇化带来的一系列挑战的必然选择。赣州作为欠发达地区,城镇化道路更应该坚持“以人为本”这一基本理念,高起点规划,从城镇化之初牢牢将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作为推动城镇化建设的目标,构建和谐宜居的新型城镇。

关键词:赣州;以人为核心;新型城镇化

在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如何加快赣州市新型城市化建设,探索出一条与赣州实际情况相结合的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道路,实现赣州市社会经济跨越式发展,社会和谐程度不断提高,百姓幸福指数不断提高,是赣州市新型城市化建设过程中一个值得重视的课题。

一、新型城镇化的内涵

新型城镇化是相对于传统城镇化而言的,传统城镇化在发展过程中注重外在,轻视内涵、注重速度,轻视质量,城市化过程最终造成城市与乡村差距的加大,出现“兴城不兴业,见物不见人”的尴尬局面。也即使说,传统城镇化没有突出人的城市化。相反,与传统城镇化不同,新型城镇化在发展过程中将人的需求、人的城镇化作为核心,突出以人为本的城镇化发展理念,注重城镇化质量和内涵的提升。其具体做法是在城镇化过程中以农村转移人口为核心,通过采取一系列的政治、经济、文化、以及社会和生态政策措施,实现城乡居民在社会公共服务、以及社会保障和其它公民权利和义务上的均等化。

二、赣州市推进以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的途径

(一)树立以人为本的城镇化发展理念

在赣州市城镇化建设过程中,要实现“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本质要求首先必须要要从观念上树立起以人为本的城镇化理念。赣州市作为我国欠发达地区的一个部分,城镇化是摆脱社会经济发展劣势的基本途径,是实现社会经济跨越式发展、后发赶超的重要抓手。因此,在城镇化过程中容易犯以物为主的传统城市化的观念错误,片面追求城镇化的速度和规模,而忽视新型城镇化注重人的城镇化、以人为核心的基本理念。因此,赣州市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必须把以人为本这一理念作为贯穿城镇化建设始终的基本指导思想,在城市规划、城市管理、以及社会事业兴办等过程中,为不同阶层提供全面发展所需的条件和社会环境。

(二)加大城市公共设施建设力度,为市民提供更加优越的公共服务

在赣州市新型城镇化建设过程中,要将城市公共设施建设作为提高城市宜居指数,满足市民生活需求的重要抓手,高标准规划、高质量建设,加大各项投入,建设一批与市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城市绿地、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防灾减灾、环境卫生、安全保障、体育健身等公共服务基本设施,提高城市公共服务水平,切实保障广大市民享受基本城镇公共服务,提高新型城镇的宜居指数,吸引更多的非城镇人口迁移到城镇居住。

(三)继续推动户籍制度改革,促进城乡之间人口的合理流动

长期以来,户籍问题始终是我国城镇化发展的一个瓶颈问题,在前些年赣州市的城镇化建设中,户籍问题已经作料相应的改革,但是相较于赣州市的城镇化发展速度,户籍制度改革的步伐还是明显不够。因此,在未来赣州市新型城镇化建设过程中应该将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作为一个突破城镇化瓶颈的基本途径来对待。以户籍改革为突破口,打破目前对转入城镇的非农户籍人口在就业、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方面的不平等现象,推动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向所有城市人口均等化普及,城乡之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发展。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性质区分,统一将其登记为居民户口。将进程务工人员纳入到城市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范围。吸引更多的农业人口转入城镇落户,促进城乡之间人口在均等、优质的公共服务基础上实现合理流动。

(四)完善城乡规划体系

推动城乡规划发展,以城镇化规划为契机,不断完善城乡规划体系,构建合理的城乡结构体系。赣州市应以市域、中心城区、县城、乡镇、村庄规划作为城镇化规划的基本思路,构建起层级完备,覆盖城乡的完备的新型城镇化规划体系,对城镇化和城乡规划提供基本保障和有效指导。推动城镇化建设在科学的规划指导下合理推进、可持续发展。

三、结语

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是当前城镇化的本质要求,同时也是实现城镇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赣州市作为欠发达地区的典型,在推进城镇化进程中要将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作为城镇化发展的基本理念和指导思想,构建基础设施完善、管理体系人性化、生态环境优美、历史文化突出的新型城镇。走出一条与赣州市实际情况相结合的新型城镇化道路。

参考文献:

[1]曹华飞.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N].光明日报,2013-12-17(10)

[2]彭焕才.人是新型城镇化的核心[J].新湘评论,2015(3):31

[3]徐选国.杨君.人本视角下的新型城镇化建设:本质、特征及其可能路径[J]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2):1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