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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全国各地小加工作坊亡人火灾事故不断出现。2012年7月27日,河南长葛市石固镇一儿童内衣家庭作坊发生较大火灾事故,导致4人火场丧生。2014年1月14日,浙江台州温岭大东鞋业有限公司发生重大火灾事故,造成16人死亡、5人受伤。2014年3月26日,广东揭阳普宁市军埠镇一内衣家庭生产作坊发生重大火灾事故,造成12人死亡、5人受伤。2014年6月20日,河南长葛市中原综合市场一干菜加工零售店发生较大火灾事故,造成业主高某某一家3人死亡、仅1人逃生。
这些火灾事故的频频发生,除了给当事人家属造成难以弥补的伤痛外,也给当地的社会经济发展增加了不和谐因素,给各级政府和安全监管部门,以及小加工作坊的经营者敲响了警钟。
火灾特点及成因分析
以从事服装、鞋袜、玩具、电子器件等物品加工生产的小加工作坊,其火灾危险性为丙类。为了尽可能降低成本,多数小作坊利用自建房作为厂房,集加工、储存、住宿于一体,内部可燃物多,疏散条件差,消防安全管理混乱,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淡薄,具有较高的火灾危险性。主要问题有:
擅自改变建筑用途和性质
广东军埠内衣作坊设置在村民自建的五层住宅楼内,河南石固内衣作坊设置在两层居民住宅内,其他小加工作坊也存在类似现象,经营者擅自改变建筑用途和性质,增加了建筑火灾的危险性。
起火建筑安全条件差
广东军埠内衣作坊和河南石固内衣作坊内部只有一部疏散楼梯,一楼发生火灾后,高温有毒烟气通过楼梯迅速向上蔓延,封堵了人员的逃生通道;河南中原干菜店后窗加装了防盗铁栅栏,在通向店门的疏散通道被火封堵后,居住在店铺后部的人员无法逃生。
可燃物存量多
据调查,上述几起火灾建筑内,均堆放了大量的海绵、内衣、塑料、干菜等易燃物品,火灾荷载较大。火灾发生后,火势蔓延迅速、烟气温度高且毒性大,导致大量人员中毒、窒息死亡。
超负荷用电
浙江温岭大东鞋业重大火灾事故的原因,系钢棚电气线路故障引燃周围鞋盒所致;河南中原干菜店50 m2的商铺内,使用了1部空调、2个冰柜等多个大功率电器,而主电线仅使用截面为2.5 mm2的铝质导线,且未使用保险丝;河南石固内衣作坊较大火灾的起火原因是,墙面上的空调铜导线与总电源铝导线铰接处,发现明显的电线短路打火痕迹。截取此处铜导线熔铸送检,鉴定为一次短路融痕。
“三合一”现象普遍
小加工作坊普遍存在消防安全管理混乱,当事人违规留宿现象,且住室未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未与营业区采取防火分隔等措施。
设在五层村民自建住宅楼的广东军埠内衣作坊,其一楼为包装车间,四、五楼是生产车间,二楼用复合木板隔成许多小房间供工人吃、住,三楼是成品仓库,仓库最里面还见缝插针地设置了小厨房。河南石固内衣作坊是将两层居民住宅的二楼北侧靠街道的一个房间设为住室,除一层后院的厨房和二层南侧靠平台的洗漱室外,其余房间包括设在中部的楼梯和通道上,均堆满了内衣原材料、成品和半成品。河南中原干菜店业主在严禁住宿的干菜加工零售店内设置住室,夜晚留宿人员多达4人,并在后窗设置防盗铁栅栏,导致火灾发生后人员逃生困难。
灭火设施配备不足
小加工作坊业主一般不舍得在消防设施器材上投资,不配备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或者仅配备少量的灭火器材,导致初期火灾扑救不力。河南石固内衣作坊与河南中原干菜店火灾现场勘验均未发现任何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河南中原干菜店业主在火灾发生后,只能用水盆接水灭火,致使火势迅速蔓延扩大。
人员普遍缺乏安全常识
小加工作坊业主的消防安全意识淡薄,员工普遍缺乏逃生自救常识和能力。河南石固内衣作坊业主发生火灾后,没有立即跳窗逃生而是选择呼救;河南中原干菜店业主不是立即逃生自救,而是用水盆接水灭火,错失了最佳逃生时机。
小加工作坊的消防安全要求
建筑设置满足防火要求
小加工作坊的建筑首先要满足耐火等级要求:宜为一、二级。钢结构厂房应做防火阻燃处理,且不应设置于地下、半地下建筑(室)内。
其次,要保证防火防烟分区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不得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并应保持安全距离;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其住室、休息室宜独立设置,当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时,应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同一建筑内的不同使用功能部位之间,应采用不燃性实体墙进行防火分隔。
三是外墙装饰、装修及广告牌的设置,不应影响建筑防火防烟性能和灭火救援行动,建筑外墙周围及防火间距内不得搭建仓库或堆放可燃物。
保障疏散通道畅通
小加工作坊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和疏散距离应满足要求。首层安全出口一般情况不应少于2个,疏散楼梯不应少于2部,室内任一点至最近安全出口的距离不应大于40 m。建筑内的疏散楼梯宜通至屋顶平台,疏散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并应易于从内部打开。
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等,不得使用影响疏散的镜面材料或设置影响逃生、灭火救援的障碍物。加工生产区域应设置可开启外窗,封闭金属栅栏应确保易于从内部打开。业主或生产负责人应对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开展每日防火巡查、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保障疏散通道畅通。
规范敷设电气线路
小加工作坊内不能私拉乱接电线,电气线路明敷时应穿金属管或阻燃塑料套管。严禁超负荷使用电气设备,电线和保险丝的规格、型号需满足规范要求。照明灯具、电取暖设备表面的高温部位,应与可燃物保持安全距离,或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员工宿舍等居住场所,应设置智能型电气线路保护装置。
严控制火灾危险源
小作坊的加工生产区域内,严禁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加工区内堆放的危险物品不得超过一天的使用量。生产中使用的酒精、油漆等危险物品,应落实管理人和安全操作规程。
产生高温或使用明火的生产设备,在使用期间要有专人看管,周围不得存放易燃、可燃物。电动车停放和充电宜在室外,不得停放在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部位。使用燃气灶具的厨房,应具有自然通风条件,并与加工、储存区域进行防火分隔。
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
小加工作坊需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灭火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和疏散应急照明,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任一层的建筑面积大于250 m2或总建筑面积大于500 m2的建筑,应设置独立式感烟探测器和简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或者消防软管卷盘(轻便消防水龙),有条件的宜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加强消防安全管理
小加工作坊的火灾隐患突出,在强化硬件消防设施的同时,还应加强消防安全监管。
严厉制止私搭乱建行为
建设领域相关管理及监管部门要全面排查工程建设领域的突出问题,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必须严格履行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以及立项、设计、招投标、施工许可、组织施工、竣工验收等程序。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私搭乱建行为,消除小加工作坊先天性火灾隐患行为。强化源头治理,严格日常监管,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拆除。
严格落实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督促小加工作坊严格按照《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相关要求,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加强日常值班、防火巡查,规范电气线路敷设,以及用火、用电、用气管理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成立单位志愿消防队,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初期火灾扑救及灭火应急疏散逃生演练。
推进消防安全网格精细化管理
为加强对小作坊的消防安全管理,各地可逐步、逐级推进消防安全责任制和“一网三级,一级多格,一格多点”的网格化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加大乡镇办公室、基层政府“一长三员”(网格长、协管员、监督员、联络员)配备和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力度,推动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到基层、落实到末端。定期召开消防例会,对消防安全形势进行分析研判和综合评估,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纳入政务督查范围,强化火灾防控工作的落实,消除消防工作漏洞死角。
深化完善派出所消防分级管理机制
根据《消防法》《消防监督检查规定》赋予公安派出所的职能,在派出所设置消防中队,进一步落实消防监督分级管理和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职责,充分发挥派出所在基层火灾防控中的作用。
通过召开消防例会,加强消防监督执法检查和督察考评力度,着力打造一支以消防安全监督员、“四个能力”(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级火灾能力、组织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能力)建设辅导员、网格化管理指导员和消防知识宣传员为主体的消防监督队伍,全面提高消防民警“三懂、四会”能力(懂方针政策、懂法律法规、懂业务知识;会监督执法、会管理服务、会宣传培训、会群众工作),防止消防安全失控漏管。
强力推进乡镇专职消防站建设
小加工作坊数量多、经济相对发达的乡镇或街道,可按照公安部《乡镇消防队标准》,将乡镇消防队的建设纳入城镇体系规划、乡镇规划及消防专项规划中,有计划地统筹设置乡镇专职消防站(点)、志愿消防队。遵循“利于执勤值班、安全实用、方便生活”等原则,按照“有固定队址、有4~6名队员、有1部执勤车辆、有必要经费保障”的标准,配备适用的消防装备、器材,满足乡镇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需求,承担当地的初起火灾扑救和预防工作。
提高群众安全意识与自防自救技能
社会各界应进一步深化防火宣传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全面落实《全民消防安全教育纲要》和《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在广播、报纸、电视等主流媒体上开辟消防宣传专栏,播发消防常识,定期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和典型火灾案例;大力建设城市大型消防宣传牌和社区(单位)消防精品橱窗及消防提示牌;广泛利用网络、多媒体、手机客户端等媒介,增强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提高群众扑救初期火灾和疏散逃生自救技能;积极筹建有一定经费保证的“妈妈防火团”开展消防常识宣传,促进消防宣传教育全覆盖,着力提升公众消防常识的知晓率,提升全社会整体抗御火灾事故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