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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土地是一种重要的资源性资产,没有土地,一切生产、经营活动就没有立身之本。石油销售企业的土地呈现宗数多分布散、闲置待用多、土地取得方式复杂多样、管理难度大、取得和使用成本不断上升等特点。本文内容共分三部分,首先介绍石油销售企业土地资产的特点,接着对加油站用地存在法律方面的风险、闲置待用土地存在政府收回的风险、闲置土地房产出租存在法律经济安全和环保等风险、城镇土地使用税存在纳税风险进行分析,最后就强化加油站用地规范管理防范用地风险、积极盘活闲置待用土地提高资产利用率、加强租赁管理完善风险防控体系、加强土地使用税相关事项管理防范税收风险等四个方面提出了针对性管理对策。
【关键词】石油销售企业 土地资产管理 风险及对策
一、石油销售企业土地资产的特点
土地是一种重要的资源性资产,没有土地,一切生产、经营活动就没有立身之本。石油销售企业的土地呈现宗数多分布散、闲置待用多、土地取得方式复杂多样、管理难度大、取得和使用成本不断上升等特点。宗地多分布散。不同于其他企业土地集中在某市或某县的情况,销售企业25000余宗土地分布在1400多个市县,土地登记、租赁管理都要在当地进行,需要面对各级甚至是乡政府的土地管理部门,而土地管理的地方特色比较重,各地经济发展状况不同,政府执行土地政策差异也很大。土地取得方式复杂多样。新增用地通过招拍挂和股权收购取得,存量用地有自有、联营、承租三种方式,自有土地又有划拨、授权经营、出让,由于历史原因土地取得方式复杂多样,用地存在风险。闲置待用多。企业空闲、废弃及闲置待用土地2500宗,闲置面积2910万平方米(约4.36万亩),如何盘活低效土地资产是销售企业土地管理的重点和难点。土地取得和使用成本不断上升。加油站建设用地全部实行招拍挂方式后,由于竞争激烈使得土地取得成本不断飙升,随着国家对城镇土地使用提高和地方执行政策到位,土地使用税还将进一步上升。由于上述特点导致销售企业遇到的复杂情况最多,集中管理的难度最大。
(一)加油站用地存在法律方面的风险
用地手续不完备。企业未经批准,未履行全部手续或者办理明显有瑕疵的手续即占用土地建造加油站,未按照约定履行土地出让合同。
用地性质违规。因无法取得商服用地,企业可能会占用工业、教育科技文化用地建造加油站,对于城乡结合部、城郊和农村地区,为了抢占市口,企业也可能会违规租用农村集体土地建造加油站,以上不当行为可能带来行政处罚、停业整顿、收回土地、甚至吊销营业执照等严重的法律后果。
权属登记不规范。存量用地权属登记不规范带来内部管理风险,加油站土地无证问题,加油站收购后土地权证未及时进行变更,联营站土地作价入股方未将土地证转移登记到联营站名下等等,以上这些登记不规范的问题会带来土地权利主体缺位,物权瑕疵,影响权利的行使,甚至带来企业资产损失和其他经济损失的风险。
承租用地管理不到位。承租他人土地用于经营加油站,因土地无证,划拨地出租未经批准,农用地、集体建设用地出租,出租人违规用地,违章搭建,未办理租赁备案,未取得房地产租赁他项权证、租赁合同约定不明等问题带来营业执照到期后无法延期、新办证照或行政许可事项受阻、失去经营网点、引起纠纷诉讼、造成经济损失等风险。
(二)闲置待用土地存在政府收回的风险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土地,连续多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石油销售企业土地待用(空闲、废弃、闲置)比较多,多数时间比较长,政府可能对待用闲置土地和低效使用土地可能实施政府无偿收回和低价储备办法。销售企业发展战略调整关闭的油库和加油站,待用土地中70%以上是划拨土地和授权经营土地,转让、出租与合作开发均不同程度地受到国家土地政策限制。土地闲置待用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类:
在计划经济时代,为保障本地石油市场的供应,大部分地市县石油公司都有油库。随着中国石化的企业重组,对石油商品的物流不断优化,按总部要求的逐步对市县石油公司油库进行关闭,原则上一个地区保留1-2座油库。目前这些关闭的油库多年,土地大多属于划拨地或授权经营,地段较偏远处于城郊地带或乡镇。
随着城镇的不断扩张和交通系统建设的不料完善,由于因当地政府进行道路改造(拓宽道路、改变道路、修建高速公路)和城市规划引起加油站关闭或迁址。关闭的加油站多年未营业。土地已经处于空闲、废弃、闲置的待用状态,一般属于授权经营地。
由于2000年左右集团公司成立后,为抢夺市场、抢占网点或进行战略性收购加油站,这些加油站(石油站)网点建设比较密集,相隔距离很近,单站经营量很小,考虑到营运成本等各种原因,关闭了加油站。
为减少管理层,随着实行扁平化管理的地县一体化到位后,县级经营部大部分搬到了城区加油站办公,原县支公司办公楼及其土地可能闲置。
(三)闲置土地房产出租存在法律、经济、安全和环保等风险
租赁标的风险。闲置土地房产出租首先遇到的是该土地房产能否出租问题。租赁标的若是闲置的土地,则面临被政府收回的风险,对外出租可能带来违约问题。租赁标的若是划拨土地及其地上建筑物,则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不得出租;经批准出租的,应当将租金中的土地收益部分上交国家。租赁标的若是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未经批准建设的临时建筑等违法建筑,则根据有关规定租赁是合同无效。所以租赁标的审查,是避免闲置房地产出租风险的首要问题。
租赁合同风险。租赁合同签订是闲置土地房产出租最重要的工作,合同的完整性、规范性直接影响到租赁双方的权利义务。很多风险、纠纷都是因为合同约定不明带来的。承租主体合格问题,承租主体选择不当,是造成租赁风险的根本原因。可能会出现租金收不回来、擅自装饰装修改扩建或擅自转租等问题。租赁期限不明或过长也会导致合同纠纷。
承租人风险。承租人除了履约不能给出租人造成租金损失外,还可能由于其不当行为给出租人带来连带责任、无奈之下承租的本不该属于自己的责任,造成企业无法预计的损失。承租人擅自改变用途、违章搭建和装修不当、进行违法活动、产品质量不合格、安全环保不达标等方面出现问题,出租人都可能带来连带责任。
内部管理风险。管理人员可能收受贿赂、串通承租人压低租金,降低准入门槛或资质要求,放松安全环保监管等均可能给企业带来风险和损失。出租人企业标识未拆除即将房地产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的不当行为会被媒体误认为出租人的行为等造成出租人声誉负面影响。
(四)城镇土地使用税存在纳税风险。
土地量多面广,信息不完整,等级确认难度大,税额计算易出现差错。主要是土地管理不到位、土地资料不齐全、县市级的土地等级界定较为困难,无法全面核实等原因形成。
油库、加油站等消防安全、绿化用地面积未能确认,影响土地税的减免报批。石油化工行业因安全生产、经营的需要,消防等安全防范用地占总土地面积不小的比例。但由于油库、加油站在原先建设时未能取得专门的、有明确显示消防用地占地数量的相关证明或具体依据,申请减免土地税困难较大。
租赁经营加油站土地使用税风险。租赁经营站一直以来在成品油销售活动中都占有较为重要的位置。目前,由于大部分租赁合同条款中均未对土地使用税等做出明确规定由哪方承担和缴纳,其土地使用税我方可能未按实际租赁面积按期缴纳。
处于基建期间的土地数量较多,可能未纳入计缴范围。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补充规定〉的通知》,对基建项目在建期间使用的土地,原则上应照章征收土地使用税。
三、防范土地资产管理风险对策和措施
(一)强化加油站用地规范管理,防范用地风险
把好新增用地入口源头关。新增用地通过招拍挂和加油站股权收购取得,管理原则是手续齐全规范、避免违法用地。
以招拍挂方式取得加油站建设用地。先查阅欲建加油站所在市、县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城市规划和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度计划,从当地土地管理部门公开信息渠道获取土地招拍挂信息,有意向的持有关法律文件向当地土地管理交易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参与土地的招拍挂活动,竞买成功后,签订成交确认书,付清成交价款,之后办理土地预审、规划审查、项目立案审查、环评等手续,经企业法律事务部门审核后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最后进行土地使用权初始登记。
股权收购方式取得加油站建设用地。加油站所有资产含土地和房产一同收购,使加油站土地使用权收归己有。这种方式下会遇到较多的法律风险,比如转让方主体不合格,未经共有人同意出让共有资产,加油站房地产已被抵押而无法过户,土地房产没有产权证,建设手续不全,存在违规用地和违章建筑,转让方隐匿加油站面临拆迁、道路将改道之类影响加油站流量、影响加油站持续经营的信息等等。一是在收购前进行全面的尽职调查,发现以上问题及时采取应对办法。二是尽快办理土地房产过户手续。
管好存量用地。加油站存量用地主要有自有、联营、承租三种方式,自有土地有划拨、授权经营、出让三种。管理的原则是做到权属清晰、登记规范、使用科学。
目前石油企业自有土地由于历史原因存在登记不规范的问题,以前加油站整体收购后未及时办理土地权利人转移登记,致使土地权利人至今仍登记在被收购加油站的母体企业名下。要尽快补办过户手续,可能涉及土地增值税、契税、评估费等费用,如转让方不愿配合过户或无法补办过户手续的,可以协商采取订立协议的方式明确土地的资产关系、明确权属问题,从债权层面降低物权风险。对无土地证情况要尽快分析查明原因,补齐相关文件和手续,重新办证或取得相关权属证明,问题较大的可以委托专业中介机构办理。
联营加油站土地,联营方以土地房产作价入股与石油公司成立加油站,该土地房产属于联营企业资产,应当将该土地房产过户到联营体名下,但现有联营加油站中,存在较多未过户的情况,要协商联营对方补办过户手续。
承租加油站土地。租赁土地的相关主动权在出租人手里,租金上涨,不再续租,提前结束租赁合同等会给承租人带来不确定性,而出租人出现无土地房产权证等问题带来管理风险和经营风险。对于加油站承租地管理,一是对出租人开展尽职调查,确定出租人主体合格,租赁标的合法合规。二是加强租赁合同管理,将可能遇到的风险通过合同约定来化解,三是完善租赁手续和相关文件,加油站应当向出租人索取土地权属证明复印留存,或到土地房产交易中心调阅权属信息。
(二)积极盘活闲置待用土地,提高资产利用率
企业存量土地十分稀缺珍贵,尤其授权经营地,是国家在特定时期对国企改革用地的一项政策支持。这些土地是销售企业乃至中国石化集团发展的基础性资源,无论是否闲置原则上都要予以保留。对暂时闲置待用的土地,要积极与地方政府和土地管理部门做好协调工作,尽量予以保留。为了让企业产生效益最大化,提高资产利用效益,对每宗待用土地拟定了盘活方案,主要有以下六种方式。
结合实际业务需求重新启用。如对已关闭的油库改造成管道油库的下载中转库或非油品的中心仓库,对位目前置较好已关闭加油站进行投资改造提升形象重新开业,县分公司成立后为提升企业形象从加油站搬回原办公楼办公。
集团公司内部划转。由集团公司根据实际业务需要统筹安排,将全系统的土地统一优化配置,企业建设需新征地的可首选使用或置换临近企业的闲置用地,最大限度地发挥闲置土地的利用效率,在集团公司内部划拨或转让。集团公司全资单位之间、企业内部全资单位之间的土地转让上报集团公司审批后采用无偿划转的方式。内部划转土地应权属清晰,转让双方签订协议。
政府征收或置换。由于地方市政规划、公益事业等原因必须拆迁或政府依法有偿征收的土地,按照“占一补一、等价置换”的原则进行处理,特别是正在运营的经营网点拆迁时,按照“补一拆一,先建后拆、区位对待、补偿到位” 原则置换成网络建设用地,这是土地处置的首选方案。若确实没有合适的建设用地可置换,按照市场评估价格有偿征收。
出租盘活。对于有地面建筑物的闲置土地,可在保证收回土地使用税和土地租金的前提下,采取对外出租的方式予以盘活;对于无地面建筑物的闲置土地,可出租给社会上其他单位作为临时性简易仓库、养殖场、停车场、驾校等使用;为防范风险,回避土地出租,进行场地或资产出租。
对外转让。结合用地实际,按照国家规定以公开竞价转让方式或协议转让方式处置土地。若继续持有土地使用权将不利于维护企业土地权益时,可采取对外转让方式处置土地。土地转让要严格按照国家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公开对外披露转让信息,广泛征集受让方,严格审查参与受让者的相关资质。按照主要使用权类型划分,对出让土地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土地管理相关规定对外转让;对划拨土地要在征得地方政府土地主管部门同意的前提下,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土地管理相关规定对外转让;授权经营土地原则上不对外转让。
进行联合开发。联合开发包括土地作价出资、投资入股等。为降低风险,原则上要选择国有或国有控股单位进行开发,要对开发形式、开发方案的可行性进行综合分析论证,要充分征求当地政府规划、城建等相关部门意见,依法合理规避开发连带责任。方案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立项后进行土地处置。
(三)加强租赁管理,完善风险防控体系
建立风险识别与防控体系。资产管理部门与法律、财务部门共同研究,分析闲置土地房产租赁业务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并从风险发生的环节或领域等角度出发,结合业务实践提出针对该风险的防范措施。同时对相关管理和业务人员进行培训,增强他们风险意识,明确防范思路,确定规范的操作流程。
完善合同文本和审核流程。应规范合同的谈判、起草、审批、签订、履行等一系列流程,制订租赁合同标准文本,完善合同条款,把能预计到的情况尽量在合同中体现出来。加强合同主体审查,重点在资信和履约能力调查。签约时可要求承租人提供“三证二表”即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最近一期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要保证标准合同使用率、合同的送审率、法律财务部门审核率达到100%。企业要用好合同的解释权,发现存在较大风险时要及时终止租赁合同。
加强内部管理。完善租赁全过程管理,建立内控制度,租赁前应编制租赁业务计划,按规定权限审批。建立包括承租人名称、租赁房地产名称、租赁价格、期限、用途、租金收取情况等内容的租赁管理台账。加强监督管理,定期对出租房地产进行查验。
(四)加强土地使用税相关事项管理,防范税收风险
加强土地管理,确保土地使用面积数量、土地等级的准确性。土地面积和土地等级是正确计算土地使用税的主要依据。财务部门必须及时、完整地收集土地资料及信息,建立土地信息管理台账,台账应根据土地使用证的内容填写土地坐落地点、权属单位名称、土地面积等主要信息。
申请油库加油站等安全防范和绿化用地免征土地使用税,合理合法节约土地使用税。根据文件规定:“对于各类危险品仓库、厂房所需的防火、防爆、防毒等安全防范用地,可由县、市税务局根据武警消防队、劳动局等有关部门的规定确定,暂免征收土地使用税”。要利用有利政策,积极与消防、税务等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及时获取消防、劳动安全保护等部门提供的有效、合法证明资料,向税务提交申请报告,争取得到税务部门的认可,以此获得此类用地土地使用税的减免。保持良好的税企关系,积极利用税收优惠或减免政策,做好免税审批或报备工作。
补充、完善经营租赁合同条款,减少税收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条例》的规定,城镇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缴纳。承包、承租经营因并未发生房地产的权属转移,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仍应由产权拥有单位即发包、出租单位缴纳。企业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应明确土地税、房产税等由出租方缴纳并定期提供完税证明复印件等资料,以减轻税收压力,避免税收风险。
加快建设速度,盘活土地资产。提高土地使用效益和资产运营效率,降低因缴纳土地使用税等形成的税收成本,加快网络建设速度,让投资尽快发挥作用产生效益;同时对现有闲置土地多种方式盘活或资产进行评估,对于尚有利用价值重新恢复启用或可置换为他用。
加强土地使用税的专项自查与检查工作。税收专项自查是一项很重要的工作,应定期进行,全面梳理,从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到土地实际使用的面积、土地等级的详实核对,都应全面不可遗漏,一旦发现有计算错误或者多缴少缴的情况应及时纠正。省公司每年抽调专业人员进行专项检查,对存在问题或漏洞进行通报,以此起到警示作用,及时纠正错误,有效减少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