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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俗仪式音乐研究的认同与引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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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年10月15日至16日,由中国艺术研究院音乐研究所、中国音乐家协会理论委员会、首都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北京民族音乐研究与传播基地、《中国音乐学》杂志社联合举办的“历史与田野:中国礼俗仪式音乐学术研讨会”在北京金龙潭大饭店弘翔大会议厅成功举办。

研讨会发起者、组织者特意邀请了分别来自音乐史学、民族音乐学、传统音乐三大研究领域的专家、学者。通过会议构筑起的学术平台,针对同一论题,在论域有交叉、重叠的情况下,让不同学科以各自的学术立场、理念、视角、方法切入,在研讨中产生学术碰撞并努力求得一定的认同,为中国礼俗仪式音乐研究带来了新的启示,显示出本次研讨会对这一论题具有的引领性意义。

“礼俗”对于中国的仪式音乐研究而言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从田野考察中可知,中国的仪式音乐多与民间礼俗相须。因此对礼俗概念内涵与外延的界定、与国家制度之关系、背后体现的传统思想观念,成为史学研究者关注的焦点。

台湾学者王秋桂教授以《〈民俗曲艺〉与中国仪式音乐的研究》为题,介绍了这一刊物中发表的关于仪式音乐研究的篇目,并交待了黄翔鹏先生期望他能够进行“中国传统法乐汇编”工作的一段因缘。另,先生在谈及以华南学派为主体的“历史视野中的中国地方社会比较研究”时说到:“这一学派研究历史的观点就是强调国家与地方的关系,地方离不开国家,国家制度笼罩着地方一切作为,包括地方仪式。”先生的发言指出了地方礼俗仪式与国家制度具有的一致性、相通性之关系。

中国艺术研究院项阳研究员以《礼俗・礼制・礼俗――中国传统礼乐体系两个节点的意义》为题,梳理出中国传统礼乐体系依“礼俗―礼制―礼俗”的发展演化脉络,并具体指出了其中两个“节点”的重要内涵:“前一节点”定位了部落氏族方国阶段,婚姻丧纪之礼从俗到礼俗再上升到礼制,并与国家意义上最高礼制仪式用乐相整合,构成国家礼制仪式用乐的整体性意义。国家将礼制仪式进行分类、分层,并将乐与仪式相须固化为用,形成国家礼制层面上的等级性、类型性、体系化之用乐形态,彰显了中国三千余载的传统礼制仪式用乐之主导脉络;“后一节点”定位于由乐籍制度解体而导致礼制仪式用乐下移并俗化,强调国家礼制到民间礼俗的转化过程,阐述民间礼俗是国家礼制的“俗化”显现。

西南大学的李方元教授以《〈诗经〉“二南”乐歌与“礼”“俗”》为题的发言中也谈到“礼俗”。其分别定位了周代社会的“礼、俗、乐”,认为“礼俗”即“礼与俗之合和”。据其所论:礼,即标准、准则,是社会和人们行为的依据,是具法典意义的社会制度和治理;俗是综合了“习俗”与“风俗”这两方面因素后的社会语境对“人”的影响。他指出,“礼”“俗”分属社会制度、社会生活两个不同的范畴,而“礼俗”合一,则与“礼制”有关。

西安音乐学院的罗艺峰教授以《礼、仪、式、术:民间礼俗的观念结构》为题进行了发言。其首先定位了上古时期的礼乐以事神为核心,“礼、仪、式、术”分列四端的“四维结构”:“礼”是指事神致福的行为和目的;“x”是指礼的法式和节度;“式”是指典礼的样式和规格;“术”是指礼仪的技艺和方法。并引用宋代文献《太平御览》中所载秦汉时期的“迎气”礼乐中体现的观念结构,又辅以田野考察材料中当代山西盲人“霍州书”的民间礼俗体现出的观念结构,指出这一“四维”观念顽强的遗传性,甚至以集体无意识的方式存活至今,值得引起研究者注意。

另外,中国海洋大学张咏春博士的《从国家典礼到民间礼俗――显陵御乐的兴衰》、忻州师范学院孙云博士的《国家在场――佛教仪式音声研究的重要维度》、河北师范大学的常江涛博士以《从国家礼制到民间礼俗――明清吉礼小祀仪式用乐对河北民间祭祀礼俗仪式用乐的影响》为题的发言,均从国家礼制与民间礼俗互动的研究视角对相关问题进行阐述。

礼俗是历史上生成的概念,当下的礼俗仪式与历史上的礼制仪式具有渊源关系,因此对礼俗仪式音乐的研究需从“历史与田野”两个维度进行探究。

中国音乐学院的赵塔里木教授以《田野得新知――文献与田野互证两例》为题,通过对民歌《高大人领兵》文献的对比论证,阐述了“历史与田野”背后反映出的音乐史学观深刻的变化,以及这一变化背后体现出精英与民众共同创造的史学观。其提出的“史料视野”,指明了音乐学研究需要从纸本史料向文物、口碑史料拓展,其目的在于揭示无文献记录的民众参与历史创造的事实。

天津音乐学院的郭树群教授以《由“历史”伸向“田野”应彰显时代色彩;从“田野”探向“历史”需呼唤史学涵养――“礼失而求诸野”学术传统的当代延伸》为题,深入辨析了“历史”“田野”的相互关系,认为这是对“礼失而求诸野”学术传统的认知和继承。郭树群认为,“由‘历史’伸向‘田野’”应当彰显的时代色彩必须体现寻求多重证据法的方法论光彩;而“从‘田野’探向‘历史’”则要求我们用最精细、最严谨的办法去检阅材料,以求得多重证据之间的有机联系,从而达到所谓“立体释古”研究境界。

仪式音乐研究是民族音乐学重点关注的学术领域之一。作为从西方引进的一种理论,国外仪式音乐研究的相关理论对中国本土仪式音乐的研究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香港中文大学的曹本冶教授与中山大学的周楷模教授以《文化中音乐”与“仪式中音声》为题作了联合发言。发言可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将“文化中音乐”置于“思想―行为”中观察,并把“文化中音乐”的行为分解为“过程”(音乐的社会化过程)和“产品”(音乐社会化过程的结果),并强调,需从“思想”“过程”及“产品”三者间的动态关系,去理解音乐在其文化生态中的意义。对于“仪式中音声”的“思想―行为”研究,发言指出,仪式作为行为过程和过程之产品,具有“近信仰”与“近世俗”两种属性的“思想”内核,须在“信仰/社会价值观―仪式―仪式中音声”三者一体生态结构中去理解“仪式中音声”的功用。第二部分,发言把曹本冶与项阳的研究归纳为两种模式进行比较,认为“两者都是从研究实践中形成了自己的研究模式体系”:曹氏模式是以系统的西方民族音乐学理论及“文化中音乐”的反思立场,结合中国传统“道―行”合一思维,立足于对中国传统仪式展演的“仪式中音声”之长期研究所得;项氏模式是以中国几千年文化历史典籍为据,结合西方历史人类学理论视野,落脚在从宫廷到民间盘根错节的中国“礼乐”传统之根研究所得。发言对项氏模式给予了高度评价,并借用“接通”理论强调:思想和行为深究、“乐”或“音声”与文化生态、理论与考察实证、东西方学术思维诸方面的接通,方能有希望在特定的学术领域提炼出有事实依据、有实用价值的研究模式。

中央音乐学院的张伯瑜教授以《论村落结构中的民间乐社》为题的发言,以流传在河北、山西、陕西、湖南土家族地区等地的音乐会社为对象,基于村落结构之“社会权力”“社会生产力”“社会生活”的变迁,探讨会社在传统村落中的作用及村落结构在变化与发展中所面临的问题。中央音乐学院的杨民康教授以《仪式音乐表演民族志:一种从艺术切入文化情境的表述方式》。为题进行了发言。他认为:“仪式音乐表演民族志”是以仪式化音乐表演为对象和路径,藉以观察和揭示人们在其音乐表演活动中如何经由和利用仪式表演行为,将观念性音乐文化深层模式转化为音声表象的过程和结局,并辅以必要的阐释性分析和文化反思。

除了从理论模式、范式对仪式音乐研究进行的研究,研讨会更多类型的研究是从通过个案对具体仪式音乐的内容、内涵予以梳理、解读。

福建师范大学的王耀华教授以《孔庙礼乐:定位、礼乐实践及其文化内涵》为题,从“庙制”设立的历程与礼乐的规制两方面对孔庙礼乐进行定位,从“礼仪规范、乐章、奠仪行为”三个方面对孔庙礼乐的礼乐实践及其文化内涵予以了阐释。

河北师范大学的赵书峰博士以《瑶族婚俗仪式音乐的历史与变迁》为题的发言,对瑶族婚俗仪式音乐展开“历史与田野”双重维度的审视与观照,其研究中注意到了瑶族地区不同历史时段的建制沿革以及乐籍制度、卫所制度影响下,对于瑶族传统文化形成产生的影响。中国人民大学齐柏平博士以《谈谈土家花灯的礼俗仪式特征》为题,从“五礼”类型对花灯服务的礼俗类型予以类归。

民族音乐学研究具有开放性的特点,一些研究者的研究也注意从人类学等相关学术领域学习、借鉴一些理论、方法、视角用于仪式音乐研究。中山大学的邓启耀教授《无象之相――佛教祭礼乐象的视觉人类学观想》、河北大学齐易教授的《民间音乐仪式与影像录制》发言,体现出对视觉人类学、影像人类学研究方法的运用。中国音乐学院杜亚雄教授的《新礼俗音乐“村歌”的兴起及其意义》、浙江师范大学杨和平教授的《历史与田野的对接互动――基于区域音乐史研究的实践》、赣南师范大学肖艳平博士的《客家礼俗音乐崇祖现象的故事形态学分析》、首都师范大学邓志勇博士的《礼俗仪式音乐的声景学研究方法初探》等发言,均显示出以“区域音乐研究”“口述史研究”“故事形态学分析”“声景学”等研究理论与方法的运用。

传统音乐研究也多以个案的方式呈现,但强调从音乐本体层面切入。中央音乐学院的周青青教授以《云南鹤庆六合乡白依人的礼俗音乐》为题的发言,既有对白依人唢呐音乐的曲牌类型、来源、服务礼俗仪式场合、与当地戏曲吹吹腔的关系等方面的研究,也有对白依人的族属、语言、唢呐传播历史等历史问题、文化问题的探讨。江西师范大学的刘雯博士以《苏州“十番鼓”音乐的{查与研究》为题,从“多声部音乐的角度”切入,分析苏州十番鼓音乐的分类、艺术特征以及旋律发展手法。

史学、民族音乐学、传统音乐对礼俗仪式音乐的研究论域既有交叉,又各有特点,各学科的研究具有不可取代的作用和优势。郭树群提到了“立体释古”,项阳一直强调“接通”理念,曹本冶与周楷模也指出需要东西方思维的“接通”才能提炼出有事实依据、有实用价值的研究模式。因此对于中国礼俗仪式音乐研究而言,需要打破学科壁垒和界限,进行“立体的音乐学研究”。针对具体问题,结合史学、民族音乐学、传统音乐各自的长处和优点,融东西方学术理论精华来进行研究,以此揭示研究对象蕴含的音乐文化内涵。

王秋桂先生所指出的华南学派对国家与地方、制度与礼俗仪式的定位,应该引起我们的思考。同属这一学派的陈春声教授在《回到历史现场》一文中指出:“应努力把传统中国社会研究中,社会历史学和文化人类学等不同的学术风格结合起来,通过实证的、具体的研究,努力把田野调查和文献分析、历时性研究与结构性分析、国家制度研究与基层社会研究真正有机地结合起来,在情感、心智和理性上都尽量回到历史现场去。”①我们看到,大学术界是在解决了国家与地方整体一致性关系的前提下,进而对不同区域、地区间的礼俗仪式进行研究,强调“回到历史现场”,多学科方法论有机融合,共时与历时相结合的研究。

学术在发展,理念在更新。我们应该关注相关学术领域的学术动向及研究成果,吸取其精华,用于学术研究实践。仪式音乐研究源于西方,学界将其引入后,相关研究偏重共时层面对当下仪式音乐活态的把握。但中国的仪式音乐与西方民族音乐学视野中的仪式音乐又存在明显差异。史学研究之所以强调从“礼俗”视角切入对中国仪式音乐的研究,旨在提醒我们需要意识到“礼俗”概念下的“仪式音乐研究”。因为中国的“礼俗”涉及到国家、制度,涉及到中国音乐文化的历史形态。换言之,礼俗音乐是中国传统音乐的历史形态,也是当下民间仪式音乐的历史形态。“礼俗”与“仪式”两个词并置连用,既是强调中国仪式音乐研究的特殊性,也是强调中国仪式音乐研究需要关注国家制度,需要关注历史。

中国的礼俗仪式音乐研究应该同大学术界接轨,建立国家与地方、礼制与礼俗仪式上下相通一致性的定位。中国礼俗仪式的仪节、仪轨、音声形态均是历史文化大传统在当下的积淀,不仅在活态中有较为严格的传承,而且在文献中也有明确的记载,因此对中国仪式音乐的研究需要置于传统礼乐文化的整体中予以定位、认知。研讨会议题在“仪式音乐”前冠以“礼俗”,旨在强调对中国“仪式音乐”的研究不可脱离中国传统礼乐文化大传统,不可脱离这一传统形成的历史语境。实际上,本次研讨会已经有研究从当下礼俗仪式音乐活态与历史大传统的对接,以整体、宏观视角对中国传统礼乐体系予以把握和梳理,展示出这种研究理念、模式具有的广阔学术前景。在这个意义上,本次研讨会对中国礼俗仪式音乐研究具有引领性意义。相信学界会以此次会议为契机,谱写礼俗仪式音乐研究的新篇章。

① 陈春生《走向历史现场》,《读书》2006年第9期,第23页。

孙茂利 中国艺术研究院2016级音乐学博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