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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头案之谜(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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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5月23日、24日,是上海奥运火炬传递跑的日子。可就在这个节骨眼上,市公安局110报警台警铃大作。有人报案:地处闵行地区轨交五号线东川路站附近的绿化带通道上躺着一具满头是血的男尸……那儿,距火炬传递点仅百米之遥。

奥运火炬传递点突发大案

报警人名叫班季伟,是东川路站的保安。午夜时分,他起床小解,发现有辆红色的电动自行车倒伏在门口,瞌睡懵懂中的他也没在意。凌晨4时20分,班季伟牵了一条警犬去绿化带巡逻。出门后,他发现那辆倒伏在地上的红色电动自行车已经不见。正当他的目光向四周扫射寻找之际,那条警犬却趁机挣脱了牵绳,狂吠着朝前飞扑而去。班季伟料到它可能闻到了什么特殊的气味,连忙紧随其后飞奔起来。转瞬间,警犬在车站北侧的自行车停车场上停了下来,对着躺在地上的―具男性尸体叫个不停。班季伟见状大惊,当即报警……

情况十万火急!圣火传递点近在咫尺,绝不能因此案对奥运火炬传递造成不良影响。

时任闵行公安分局刑侦支队支队长(现为市局刑侦总队总队长助理)的张喜英接到报警,立即驱车飞赴现场。途中,他打电话给家距案发现场较近的支队重案队队长何益民,命其速赴现场,开展先期工作。

何队长到达现场时,地区派出所民警已经在案发地四周拉起了警戒线。不久,市局刑侦总队、分局、支队有关领导及刑技专业人员先后赶到,侦查工作立即有条不紊地展开。

现场位于轨交五号线东川路站北侧的自行车停车场。停车场中部地面上始现血迹,血迹连成一线,呈东西方向,地上散落着少量毛发。血迹西侧草评上仰卧着―具满脸鲜血的男尸,头东脚北。距尸首不远处的草坪上有一只红色的电动自行车行李箱盖及垫脚用的垫子。尸长1.60米,衣着完整,上穿深色夹克和蓝色T恤衫,下着深色裤子,脚穿蓝色袜子、棕色皮鞋,后侧裤兜里有一串钥匙和25元现金。尸体损伤主要集中在头部、面部,鼻梁处有一横向挫裂伤。头顶部、枕部等部位的条形伤口多达20余处。另外,尸体双手肿胀、双肘和膝关节处皮下出血……法医初检表明:受害人系被不规则棍棒击打头部致死。但死者是谁呢?男尸身上无任何能证明其身份的东西。而且,下了一夜的雨,现场已难觅有价值的印痕。

现场距居民小区很近,警犬的狂吠声引来不少围观群众。正当警方打算派人走访周边群众寻找尸源时,一个行色匆匆的中年妇女挤进人群,并想越过警戒线看一看死者,被何队长拦住。该妇女一脸焦躁道:“我老公上夜班,早该下班了,可到现在还没回家,一直联系不上,我担心他会发生什么意外……”听她这么一说,何队长就把她放了进去。该妇女一见尸首,就大声嚷了起来,说这是她老公。为不影响火炬传递点的活动,警方以最快的速度完成了现场勘查工作。

一条互为印证的“时间链”

被害人的情况很快查明:他名叫汪隆生,某厂工人,为人憨厚老实、本分;妻子胡冬芳,在一家酒店当洗碗工,平时寡言少语,很少与人发生瓜葛。据单位同事及邻居、亲戚反映,汪、胡夫妇关系和睦,是一对恩爱夫妻,他们收入虽不高,但一家三口生活得平稳而安宁,女儿很优秀,刚考上大学……

胡冬芳告诉侦查员:事发当天晚上,她丈夫上夜班,于23时20分左右骑一辆红色绿亮牌电动自行车(坐凳为黑色)出门,身上还带着一部银灰色的三星CDMA翻盖手机。

她详细地向警方提供了电动车的型号、车牌号、钢印号,手机的型号和呼叫号等情况。

而遗留在现场的物品只有一只电动车行李箱,电动车和手机已经不翼而飞,专案组暂时将此案定性为抢劫杀人案。按照被害人受伤情况,法医断定:此案一个人即可完成,被害人是被不规则的棍棒类工具用力击打后颅脑损伤致死。法医界定被害人的死亡时间为5月23日23时30分……

有经验的老干探都知道,在命案侦查中,“死亡时间”是破案的一个极其重要的元素。“死亡时间”的定位越准确,侦查的范围就越小,破案的效率当然就越高。侦查员紧紧围绕“5月23日23时30分”这一时间节点,从“抢劫杀人”的角度,展开全方位侦查。

警方在案发地周边地区张贴悬赏告示,大规模发动群众提供破案线索,寻找案发现场目击者和被劫手机及电动车的下落;同时,对被害人家属、邻居、同事、亲朋好友等逐门逐户进行走访调查。侦查员了解到,被害人汪隆生为人忠厚老实,无不良嗜好,家庭关系和睦,同事、朋友间无明显的矛盾冲突及私人恩怨,这个人最大的特点就是没有错综复杂的社会关系,平时交往的不外乎一些亲朋好友,不大有家人、朋友所不了解的社会关系……专案组据此认定,此案仇杀、情杀的可能不大。

警方按照被害人的“死亡时间”,对上述社会关系逐个进行了“有无作案时间”的排查,没有发现嫌疑人员。

在对案发地周边的企业进行排摸时,侦查员了解到一条线索:明23日午夜,小曹等3名女工下班途经案发地时,看到有一辆电动车倒伏在地上,隐隐约约看到在不远处的西侧绿化地里躺着一个人。她们以为此人是喝醉了酒在睡觉,所以没理会就离开了……

由于女工们下班的时间是固定的――零时20分,而从厂里到案发地只需3至5分钟,所以她们到达案发地时,最迟在零时25分。由此可以确定:案发时间应该在零时25分之前,与法医界定的时间相吻合。这两个“时间节点”与被害人居住小区门口的监控录像中反映出来的情况可互为印证:专案组在调取被害人生前居住的小区及周边地区街面录像中发现,被害人于当晚23时22分推着电动车出小区大门。从小区大门到案发地,骑电动车只需要3分钟,所以,被害人在23时25分即可到达案发地,几分钟后就被预伏在那儿的歹徒杀害了……

由此,一条可互为印证的“时间链”便出现了――

据被害人妻子反映:其夫于当晚23时20分骑车离家:从小区录像画面看:被害人于23时22分离开小区大门;从小区到案发地只需3分钟,所以,被害人到达案发地的时间应为:23时25分;法医界定被害人死亡时间为23时30分;小曹等3名女工于零时25分发现被害人倒在绿化带内;保安班季伟于凌晨4时25分发现被害人尸体。

根据这条“时间链”,专案组把侦查的范围集中在23日23时20分到24日凌晨4时25分这一时段内。

吊橱里揪出:“敲头案”疑犯

令人费解的是,在上述时间段内,从被害人居住小区到案发地的监控录像中,竟没有可疑人员出现!被害人总不可能自己用棍棒击打自己的脑袋而死吧?

专案组从本起案件的作案方式联想到同年2月6日发生在本地区的一起拦路抢劫案:那天深夜,天也在下着雨。―男子骑自行车经过东川路北侧的绿化带通道时,在他的身后突然窜出两条黑影,用木棍猛击其后脑勺,男子遭袭倒地后,随身携带的1200元现金及手机等物品被掳掠一空。此案很快被闵行警方侦破,作案人之一时某当时就被抓捕归案,但同案犯汤永钦却逃得无影无踪,至今尚在分局的追逃网上挂着……

这伙人用凶器敲头的方式抢劫财物,本起敲头案是否与这伙人有关?专案组通过提审在押犯时某,了解到汤永钦过去活动的范围多在颛桥镇中心村一带,至于他现在匿身何处,时某就不得而知了。应侦查员的要求,时某详细描述了汤永钦的体貌特征。

25日上午,侦查员在颛桥镇中心村一带转悠了好几个小时,没发现汤的踪影。后来,当他们把目光定格在一些无人居住的待拆房屋时,心中忽有所动,觉得里面可能“有文章”。据当地居民反映:一些外来人员把待拆房当做免费旅馆。他们指着一幢四间连体的两层空房说,那幢房的总门锁着,他们就从墙上爬进爬出……侦查员欲入内查看,却苫于无处找钥匙,几位猴急的青年民警就来个翻墙而入,但到里面一瞧却傻了眼:底层的房间也都锁着,要上二楼没楼梯,也得爬!

爬就爬,“大练兵”时学到的本领派上了用场。没费多大周折,几位青年民警就上了二楼,一间房一间房地查看。遗憾的是,连查三个房间,室内都是空无一物,所有家什全被主人搬走了,到最后一个房间时,情况差不多,只是墙上多了一个吊橱,橱门半开半闭,旁边斜靠着一个木扶梯。一位侦查员登上梯子,拉开了橱门……

这一拉不打紧,橱门一开,把在场的侦查员都吓了一跳:橱子里竟然躺着一个打着赤膊的酣睡中的男子!侦查员把他推醒后仔细一瞧,此人就是他们要找的汤永钦!

真难以想象,吊在半空、又没有牢靠的支架,仅三尺高两尺宽的狭小空间里竟能躺下这么一个大男人!

睁开眼睛见到警察,毫无思想准备的汤永钦一阵惊慌。警察当着他的面,在吊橱里和天花板内搜索了一下,当场起获他隐藏在天花板内的三星牌CDMA翻盖手机一部。经核查,正是被害人汪隆生的手机。此刻,时针已指向下午1时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