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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粤赣三市地方财政收入来源结构比较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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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郴州市、广东省韶关市、江西省赣州市地处湘、粤、赣三省相邻边界,总面积7.74万平方公里,占湘粤赣三省总面积的13.9%,总人口1705万,占三省总人口的8.5%,三市同属革命老区、红砂岩地貌,故又被称为“红三角”城市。近年来,三市各自的经济发展战略、产业支持重点和政策扶持力度等不尽相同,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形成了各自的特点。本文从三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差异出发,比较分析了其对财政收入结构的影响,以期寻求差异、互为补充,为郴州进一步发展地方经济、改善收入结构、实现地方财政平稳健康发展提供参考。

一、“三地”经济社会发展差异对地方财政收入的影响分析

(一)“三地”经济总量对财政收入规模的影响

2010-2012年,郴州市地区生产总值(GDP)从1081.8亿元增长到1517.3亿元,年均增长18.43%;赣州市地区生产总值(GDP)从1119.5亿元增长到1508.43亿元,年均增长16.08%;韶关市地区生产总值(GDP)从683.1亿元增长到888.48亿元,年均增长14.05%。与经济总量增长相对应,“三地”政府财政收入也持续增长。2010-2012年,赣州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从124亿元增长到了228亿元,年均增长36%;郴州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从112.2亿元增长到189.47亿元,年均增长29.95%;韶关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从113.85亿元增长到146.5亿元,年均增长13.43%。

从“三地”经济总量与财政收入之间关系的比较来看,当前有三个现象值得关注。一是郴州与赣州经济总量相近,但财政收入规模差距较大。近年来,郴州市尽管GDP增长速度较快,2012年其地区生产总值(GDP)已居三地之首,但由于财政收入增长速度落后于赣州,其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规模与赣州市的差距没有缩小反而拉大。二是赣州财政收入快速增长,三大收入占GDP的比重达40%。目前,赣州市的三大收入总额(不含社保基金收入)已超600亿,其无论是税收收入、非税收入与转移性收入在三地中均规模最大、增速最快。三大收入总额占经济总量(GDP)的比重达40%,政府集中的经济资源或财力远超其它两地。三是韶关财政收入增速低于GDP增速,财政收入规模与赣州、郴州的差距拉大。近年来,韶关市经济增长和财政收入增长相对比较平稳,但增速呈回落态势,特别是财政收入增长的放缓,表明政府在干预地方经济增长的影响有所下降。

(二)“三地”产业结构及其对税收收入结构的影响

从三次产业结构来看,2012年,郴州三次产业比例为10.33:57.95:31.72,韶关为14.08:42.02:43.90,赣州为16.25:44.88:38.87,三地产业结构比例不尽相同,但均处于工业化发展中期(橄榄型结构),离发达国家和地区普遍所处的倒金字塔型产业结构尚存在较大差距。其中,韶关第三产业比例2012年首次超过第二产业,其产业结构演进暂时领先郴州和赣州两地。

一般而言,产业结构的不断升级会带动地方税收收入结构逐渐发生变化,随工业化进程的不断推进,税收收入主要依靠二、三产业。但由于各地工业基础不一样,“三地”税收收入结构有着各自鲜明的特点。一是韶关工业基础较好,税收收入主要依靠传统制造业。韶关大型国有重工业企业较多,税源稳定,因此,韶关市经济总量中第三产业比重虽然较大,但其税收收入仍主要依赖第二产业,占比达68.38%,其中,制造业占比达42.82%,比郴州和赣州分别高22.66和6.62个百分点。二是郴州和赣州由于工业基础相对较弱,其税收收入对第三产业的依赖增加。如赣州2012年房地产业和金融业的税收收入占比分别达19.33%和6.72%;郴州以烟叶、烟草为主的批发零售业和房地产业的税收收入占比分别达19.88%和17.42%。

(三)“三地”需求结构对地方财政增收稳定性的影响

2012年,郴州市固定资产投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出口总额分别为1098.4亿元、554.58亿元、14.27亿美元;韶关市分别为548.5亿元、409.6亿元、8.7亿美元;赣州市分别为1110.91亿元、492.42亿元、28.39亿美元。从投资、消费和出口三大需求比例关系来看,“三地”经济增长方式都主要依投资拉动,特别是郴州、赣州投资增长十分强劲。2010-2012年期间,郴州市固定资产投资从 664.2亿元增长到1098.3亿元,增长超过1.65倍,投资增速在“红三角”城市中都居于首位;赣州市固定资产投资从688.13亿元增长到1110.91亿元,投资总量和增速都与郴州相近;韶关市固定资产投资从384.3亿元增长到548.5亿元,投资总量和增速与郴州、赣州尚有较大差距。

“三地”经济增长方式大致相近,但在投资、消费和出口需求方面仍各具一定特色,并对地方财政收入产生重要影响。一是投资对财政收入的拉动效应在逐步降低。“三地”投资增长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长的拉动效应正在逐渐下降。2010-2012年间,郴州固定资产投资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贡献率(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加值/固定资产投资增加值)由最高的41.79%降至10.49%,赣州由最高的44.69%降至15.46%,韶关由最高的67.86%降至18.42%。“三地”政府在拉动地方项目建设方面,面临的财政预算约束不断加大。二是消费对财政收入平稳增长的影响加大。“三地”中,郴州市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高于赣州、韶关两市。强劲的消费需求为郴州市财政收入的平稳增长奠定了基础。但随着影响消费需求的因素不断增多,如收入预期下降、物价上涨、消费升级、政府公务消费削减等,都将对消费需求的持续增长产生重要影响,并最终影响地方财政收入的平稳增长。三是出口对财政收入增长的贡献下降。“三地”中,赣州市、郴州市的出口相对具有明显优势,出口企业税收也是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但近年来,受国家宏观调控以及人民币升值加快、出口产品价格不稳定等因素影响,出口企业利润空间受到挤压,其对地方财政收入增长的贡献有所下降。

二、“三地”财政收入增长潜力比较分析

(一)“三地”宏观税负总体概况

一个地方税负的轻重,反映了其财政收入的丰裕程度和增长的可持续性。宏观税负一般有三种口径,即小口径宏观税负(税收收入/GDP)、中口径宏观税负(公共财政收入/GDP)、大口径宏观税负(政府全部收入/GDP),其中,中小口径更能说明政府财政能力的强弱。“三地”的中口径税负均未超过国际公认的23%的最佳宏观税负水平,宏观经济税负与经济发展水平相宜,财政收入的增长与地方经济发展形成了良性互动的格局。

相对而言,郴州市宏观税负较轻,未来财政收入增长有一定的潜力。具体表现为:郴州市人口和经济密度较高,中小民营经济发达,随着中小民营经济实力的发展壮大、企业财务制度以及税收征管的不断完善,中小民营企业税收对地方财政收入增长的贡献将持续扩大。

(二)“三地”主要税种收入增长分析

2010-2012年,“三地”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等四大税种收入增长存在较大差别。受宏观经济走低及结构性减税影响,“三地”增值税增速均有较大回落;营业税郴州、赣州继续保持强劲增长,韶关增速回落较大;企业所得税韶关增长乏力,郴州规模最小,赣州则逆势上扬,规模与增速均居“三地”首位;个人所得税赣州继续强劲增长,郴州、韶关则出现负增长。

总体而言,赣州市对增值税和营业税依赖低于郴州和韶关。其主要原因在于稀土等资源价格的上涨和金融业利润的增加,导致赣州市企业所得税的迅猛增长。2012年,赣州市企业所得税收入涨幅达60.71%,遥遥领先郴州与韶关,其中,赣州市金融业企业所得税增幅高达80.5%。

(三)“三地”非税收入增长分析

近年来,受预算外资金纳入预算、非税收入征管加强等因素推动,“三地”非税收入保持了较快增长,但同时也存在着结构失衡的问题。具体表现为:政府性基金收入(大部分为土地类基金收入)大于一般预算非税收入,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的依赖较重。近年来,赣州政府性基金收入占非税收入的比例超过了80%,2012年,赣州土地出让收入达到128亿元的历史新高;郴州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占非税收入总额比例为“三地”最低,但随着“城镇化”步伐加快,房地产投资增速也在加快,政府性基金收入及其占非税收入总额比例在快速提升。

目前,非税收入特别是土地出让收入,正成为地方财政收入增长的重要来源。土地供应成交面积不断增加和土地价格大幅度增长推动了地方土地收入的快速增长,但随着土地资源的持续消耗,未来的地方财政收入增长预期将受到较大影响。

(四)转移性收入增长分析

转移性收入是按政府间经济能力差异与均等化目标的要求所进行的二次分配,体现了各级政府间权责关系和利益关系的一种协调机制。从入库的转移性收入规模来看,赣州从2010年的150.63亿增长到2012年的251亿,其转移性收入规模最大,增速最快,年均增长29%,而同期韶关、郴州仅增长19.42%和3.21%。

赣州特殊的红色老区地位,使得中央对其补助与帮扶的资金连年增加,对其基础设施的建设发挥了巨大作用,进一步夯实了其经济发展基础,赣州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高速发展与中央对其作为革命老区的扶持战略是分不开的。

三、推动郴州财政收入持续增长的对策

(一)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大力开拓新财源

一是发展现代农业。充分利用我市气候宜人、物产丰富,农业生产条件突出等优势,大力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和农业科技进步,积极发展现代农业,发展地方特色产品和绿色农产品,尤其要发展高附加值的农产品生产和加工项目。同时加快农业生产的规模化、产业化、市场化、社会化步伐,提高农业生产的组织化水平,从而为税收增长培育更多合格的纳税主体,夯实和拓展税源基础。二是发展新兴服务业。积极培育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软件业等专业化市场,逐步形成服务新型工业化配套的专业化市场体系,着力增加新生财源;充分发挥区位优势和资源优势,加强城乡交通和商业网点建设,促使、促进物流运输业较快发展;进一步拓宽服务领域,提高旅游休闲、住宿和餐饮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的服务层次;放宽准入领域,降低准入条件,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垄断行业体制改革,为扩大财源提供条件。

(二)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不断优化财政收入结构

一是加快新型工业化和新型城镇化步伐。发挥国家级“湘南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的政策优势,不断加快新型工业化进程,大力发展高加工度工业、装备制造业和电子信息产业,着力培育特色突出、优势明显的主导产业,降低对资源型行业的依赖。加快农村劳动力向城镇转移进程,促进人口、产业向城镇集聚,形成对服务业的规模需求,培育和壮大各具特色的产业集群城镇,拓展第三产业发展空间。二是合理引导房地产业发展。制定房地产业发展的长远规划,保持土地、税收、金融等调控政策的一致性,使房价与经济增长及居民家庭支付能力基本协调。调整优化房地产供给结构,适当发展商业地产,大力提高中小户型的经济实用房、廉租房的供给比例,吸引城乡和农村人口向中心城市积聚,以“人的城镇化”带动房地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三是大力发展地方金融业。继续引进外地银行在郴设立分支机构,推动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村镇银行等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的发展,规范发展小额贷款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做大金融总量。大力拓展商业票据、银行承兑汇票和短期政府债券,鼓励企业上市融资和发行企业债券,不断拓展风险投资、私募股权、BT合同融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等,建立地方产权交易市场或股权交易中心,推动直接融资市场发展。

(三)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增强财政收入增长后劲

一是用好科技创新手段。正确处理发展劳动密集型企业、资本密集型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的关系,加大科技投入和人才培养,推进科学技术创新和发展,提高企业的科技含量和核心竞争力;大力发展高、精、尖等企业,推动地方经济发展从主要依靠资金和自然资源支持经济增长,向主要依靠人力资本投入、劳动力素质提高和技术进步支撑经济增长的转变,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建立资源节约型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通过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培育新的税源。二是用好国家扶贫开发战略。充分利用国家和省市各种扶贫开发战略,推动部分贫困山区加快发展,就目前而言,主要是要抓住国家对罗霄山片区的扶贫开发战略,积极争取国家财政转移支付收入,加大基础设施投放力度,不断增强县域经济发展基础。三是用好国家财税金融支持政策。充分利用好中央和湖南省给予了郴州的“先行先试”的政策,不断提高财税和金融政策的支持效率。同时,大力改善金融生态环境,用好金融信贷资源配置,加强产业项目融资的可行性论证,推进产业项目与金融资源的有效融合,扩大有效信贷需求,促进政银企合作共赢,实现郴州经济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