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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年,我们度过的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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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简介】

作者向来认为小说创作以“我”的口吻,更能表达一个人的内心世界,所以作者采用“多角色第一人称”的表述方法来写作。对不同角色使用第一人称口吻表述,既是将众角色根据情节需要置于主角位置,以“我”自述的口吻做表述。

写在书前:

和相爱的人失之交臂是单身,和不爱的人恋爱亦是单身。单身很多种,但单身的人,却多是痴情的人。痴情是种病态的,难分对错,身在其中知其滋味,置身事外便要被说无病,被骂矫情。我们的单身,我们的痴情,多是年轻的不谙人世,一分钟犯下了错,用一辈子去收拾这烂摊子。

前 奏

我想,我的大部分青春与爱情有关,却在情门之外。单身并不自由,一个人承受的太多,便累得悲伤如火。很多幸福是要两双手,两双眼,两双脚去完成的。

在六年级的时候,我开始留意自己的个人形象,觉得不能再这么邋遢了,六年级,已经是“高年级”的学生了。开始疏远班里那几个胖女孩,调换座位时,选择了当时被一群十岁出头的孩子选为“班花”的女孩旁边。但那时终究还是一个纯得看电视剧里男女主人公亲嘴都会捂着眼脸红的孩子,下课之后听到其他男孩子的七嘴八舌,便胀红脸像茄子般收拾东西坐在了教室最后一排,而恰巧班里37人,我便选择了一个人独坐完剩下的小学生涯。此后,每每遇见那女孩,我都会想起当年的36+1。

2003年,十六七岁蠢蠢欲动的年纪,班内已经促成了好几对小情侣。迫于当时老师的打压,彼此之间不敢有明目张胆的交往,亲个嘴拉个手都要跑到十里外的一座荒山上,许多孩子便在山上没了“童真”与“童贞”,那山也因此得名“失身山”。但后来在山上发生一件命案,“失身山”成了“尸身山”,便很少再有情侣敢上山了。当时没有手机,情书便成了最流行的信鸽。同学文笔烂,便求我情书,报酬是周杰伦的盗版《七里香》专辑。由此我替别人写情书,练得一手好文笔,也算捎带着品尝了一把初恋的滋味,只可惜写的都是别人的卿卿我我。在将情书交到女生手里的时候,瞻仰到女孩脸上满意的微笑,便尴尬,暗叹这笑不是给我的,但她也不知道,情书里的“爱”不是她男友的,仅是一个雇佣者的杰作……

18岁,《十八岁的天空》正在热播。被公认为优等生的自己暗中看过几集,就在午休的空当,挤进校门口那家狭小的小卖部里,煮上一袋几近过期的泡面,几个人围坐在电视机前,吃到午休结束,泡面泡成浮尸一般,大爷才驱散大伙离开。也因此使自己几度走火入魔,课上时常瞪着死鱼眼,幻想有一位美丽的女孩,与一场阳光明媚的午后的邂逅……

19岁的夏末,步履匆匆走进大学一刹,感觉并未得到那种梦想成真的惊喜。日子渐渐蒙砂,最初的归属感便也轻淡。曾经臆想中的美丽女孩似乎从未出现过,大学的生活越来越没有质感。进而领悟:没有完美,爱情也不除外。这样想来,便心安理得地去重新定位一些周身的人,有些女孩的位置便提高了。于是劣中选优,开始了自己的初恋,后来才发现,在大学开始初恋是遭人鄙视的,我的零基础也让自己的初恋女友不适应,我们似乎总不能在同一层面审时度势,似乎她的思想永远住在我的楼上一样,她别扭,我也不自在。所以她说分手的时候,我并没有怨言及抱恨,只是自己很难受(到如今我都肯定,只有初恋的分手是最最痛苦的!)

最初几天劝慰自己:初恋时不懂爱情!但最终是骗不了自己的,心疼得实在受不了,就摸着漆黑的夜,在室友睡着之后,将自己反锁在厕所里,掏出香烟。伴着室友的呼噜声,第一口呛到狂咳,却又不敢惊醒别人,眼泪憋到鼻腔,鼻涕不住的流,难受,而且弄得心里越发难受了。自此知道,抽烟不意味着愈伤,如果吸法不得当的话。之后,每每吸烟,我都醉意阑珊,心事不见,表情淡然。因此明白:烟吸进肺里就好了,何苦吸进心里。

20岁,诚然,爱情上我是很看重外在的人,但日子久了,便也不再那么执拗了,感觉成熟便要灵活一些。所以开始接受鲜花插牛粪的历史遗留问题,第二场恋爱便糊里糊涂地开始了,对方并不是我中意的一款,仅从外形上。虽然内心不中意,但相处中并没对不起她。但毕竟一个人的内在,不是一时三刻能彻底改变的,那么长的时日活得不像自己,终还是被看见端倪。在她说分手的那一刹,我木讷了几秒钟后,本以为心里会是解脱的释然,脑子里却突然暗流涌动,身体随着心绪一同瘫软下来。柔弱到听自己不爱的人说再见都会流泪。我强忍着不让眼泪夺眶,却想起“日久生情”这话……

原来爱情来不得半点虚伪,它是“形而上学”的东西,也许形体恋爱的时候,精神上还是单身,灵魂里的东西是无法遮掩的。但日久生情,却在某一天成为“形而上上学”的东西了。

22岁,我的世界一直很沉静,沉静得毫无波澜,像是生命中的冬眠,不敢奢望爱情。但每当看到人群中不分三教九流的男女彼此糟蹋的时候,心里还是止不住愤懑,爱情是高雅的艺术品,竟被如此皮囊,甚至交易。同学讽刺我何故清高,90s,21世纪,比的是玩乐。才知道,好多年轻人都在“玩乐人生”的思想趋势之下随波逐流,当然也包括自己欣赏的女孩子。所以不再听情歌,看电影,幻想美好的爱情。喊哥们去喝酒,哥们却草草地回复:陪女友逛街。于是那个没有情歌和电影和“幻想情人”的夜晚,彻底失眠了。好像全世界都在恋爱,只有自己卑微地单身。第二天,我用群发的形式,向认识的所有单身的女孩子发了同一条短信:我喜欢你!几分钟的时间便收到回复,内容浓缩成一句话:不行!

这是让我感到欣慰的答案,让我知道,起码还是有许多像我这样单身的人,在乎爱情,慎重爱情,纯真没有绝迹。

大三的时候,认识了一位大一的学妹,顶着“防火防盗防师兄”意识围墙的严阻下,两人暧昧了几个月的时间,最终与她拜拜告终。这次似乎一切都显得云淡风轻了,送给自己一句自嘲:不是最好的就会是最合适的。自此,我的大学生涯里与爱情分道扬镳。毕业吃散伙饭的时候,大家话不多,或许有些人说了很多,但都是关于爱情,我便没有听进去。回到宿舍,想留下点什么,却又没有什么值得留下,于是在宿舍的门后面用刀子刻下了一行字:咒怨——住在门首左侧内第二张床下铺(那是我的床位)的童鞋,大学里光棍四年!舍友见状,纷纷操刀,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