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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式教学法论文范文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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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叙案例式教学法论文

一、“倒叙案例式”教学法的理论依据

众所周知,倒叙是语文中的修辞手法,倒叙并不是把整个事件都倒过来叙述,倒叙特点是根据表达的需要,把事件的结局或某个最重要、最突出的片段提到文章的前边,然后再从事件的开头按事情原来的发展顺序进行叙述的方法。采用倒叙的方法,能增强文章的生动性,使文章产生悬念,更能引人入胜,同时也可以避免叙述的平板和结构的单调。在教学中应用倒叙能打开学生的深层记忆,让学生把知识记牢固。对于应用型课程来说就是符合“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认识规律。基于问题解决来建构知识,通过问题解决来学习是建构主义者提出的许多教学改革设想当中被广泛采用的基本思路。

二、“倒叙案例式”教学法在教学改革中如何实施

传统类课程一般从教授理论内容出发而引出实例,对于理论内容以案例支持,属于传统的由“理论—实践”的教学过程,但是设计类课程中大多数理论知识并不像理工文史专业那样内容复杂,设计类专业课程通过实践总结出的内容占多数。因此,对设计类课程实行课堂教学改革,应在教学中尝试“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课堂授课模式。“倒叙案例式”教学法打破传统先讲述理论知识的授课方式,以倒叙的案例出现在课堂上。这种课堂教学改革思路基本如下:1.教师展示优秀的设计案例(实践感知)。2.师生共同提出完成该作品设计需要解决的问题(提出问题、有的放矢)。3.讲解、提炼、归纳设计作品所需要的基本理论(理性认知)。4.根据章节设计相应作业,启发学生运用理论知识完成设计(理论联系实际,启发学生对抽象知识的掌握)。5.总结通过案例使学生自主理解的理论知识(学生已经具备相当的理论知识和基本的实践能力,使理性知识在指导实践的过程中得到发展)。6.教师针对学生实践当中出现的共性问题和疑惑进行系统的分析讲解(再认知)。7.学生再实践(巩固认识)。以《3dsMax》课程为例,下表是3dsMax的授课安排。可以看出3dsMax是一门很典型的应用型课程,讲授课时与实训课时基本相同,目的就是让学生有充足的时间练习教师所讲授的知识,从而掌握技能,怎样运用“倒叙案例式”教学法是成功教学的关键。我认为,应该把每个章节的知识点设计成与实际生活密切相关的经典案例,在授课前展现给学生看,告诉学生要想完成这样的案例需要学习哪些知识点,再开始讲授相对应的知识,学生就会带着问题去学习,印象会很深刻,紧接着的实训课时就让学生亲自操作,遇到问题时教师及时帮助解决,以学生为主体主动学习、主动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在各章节知识点都学会后,教师再引入一个综合案例,巩固所学知识,掌握系统流程,最终可达到预期的教学效果。

三、“倒叙案例式”教学法给我们的启示

设计课程案例的关键是教师,根据教学目标和内容的需要精选案例,运用社会或身边实际发生的实例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设计安排出紧扣知识点、贴近生活、易懂易操作且具有启发性的“案例”。“倒叙案例式”教学法给师生双方创造了更大的发挥空间。一方面,引入到教学中的材料更广泛也更契合实际,学生易产生共鸣,增强了学生的主动意识,激励学生自主、全面地学习专业知识。另一方面,对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教师更加关注专业新方向、新动态,多走进设计一线参与设计锻炼自己,把前沿带进课堂。总之,只有教师成为本专业的专家型职业人,才能把学生培养成适合企业岗位的准职业人。一位优秀的专业教师不仅能在专业课堂上教会学生知识与技能,还应该成为学生就业前的职业指导师。这样的培养模式才真正体现了素质教育的精神。

作者:张洁 单位:河北外国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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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式教学法特色探究论文

[摘要]案例式教学在使用过程中还存在诸多问题。本文拟就案例式教学的选题要求、教学对象要求、案例设计要求及教员素质要求四个方面进行分析研究,以期理清模糊认识提高院校案例式教学水平。

[关键词]案例式教学要求

一、案例式教学的选题要求

案例式教学作为一种先进的教学方法,并不能适用于所有课程的教学过程。从本质上讲,案例式教学是一个从具体到抽象,从个别到一般,从微观到宏观的思维过程,贯穿着分析与综合、归纳与演绎,符合人们的认识发展规律。主要采取教员引导与学员自主式学习相结合的方法进行。通过一个典型的案例组织学员查找资料、准备发言提纲、讨论发言、提出意见等,让学员“身临其境”,变学员“被动式受教”为“主动式参与”,以一个参与者的身份阅读、感受案例,以一个决策者的身份对案例分析、判断,做出决定。同时学员在分析、判断、处理问题的同时也可充分检验理论的正确性、可行性,充实完善理论知识。正是由于案例式教学的这种主体性强的特点,案例式教学往往更适合于指挥类、战役类、管理类课程的教学活动。

教学内容的不同要求选用不同的教学方法。教学方法的选择对于教学过程的实施至关重要。案例教学具实践性强的特点,实践性强调在仿真的情境中解决实际问题。案例式教学作为一种教学方法,通常适用于实践性强的课程,而且采用案例式教学方法在选题时也应慎重,要根据适用的教学对象,把握好案例的层次。案例的情景应是学员以后任职经常可能遇到的情景,案例中蕴涵的问题和面临的决策,是胜任工作不可回避的经验。

因此案例式教学在选题时应精心选择、合理编组。所编写的案例应该能够引导学员认真阅读,深入研究,从中找出需要解决的问题,接着分析产生问题的各种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多种方法,论证采取措施的可能性,最后经过分析对比找出解决问题的方案。案例教学过程的实质是通过案例为学员提供的模拟情景,充分调动学员思维的积极性、主动性去做“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分析判断和论证性的研究工作,提高思维决策和处理问题的能力水平。

二、案例式教学的教学对象要求

案例式教学过程中对学员的能力素质有着较高的要求。案例教学过程中学员不再是观众和听众,而是教学舞台上的“主要演员”。他们可以动脑动口,质疑探索,提出新的思想、新的观点,学员自觉听取别人的观点和经验,集思广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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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工程案例式教学法论文

目前,高校软件人才培养的最大问题是缺乏实践经验,培养出来的学生达不到企业要求,需要企业或专业培训机构重新培训后才能上岗.而要成长为具备较高专业素质的软件人才则还需要几年的时间[1].人才培养质量与企业需求的脱节,不但增加了人才培养成本,更影响了社会生产效率的提高.因此,如何以“学以致用”的态度培养学生成才是当务之急[2].软件工程课程是以软件生命周期为主线的理论性和实践性都很强的软件相关专业基础课程.其相关理论抽象性很强,单纯的学习理论会让学生感到内容枯燥乏味;软件工程又是实践性很强的课程,没有实践的理论讲解无异于纸上谈兵.如果能将企业实际项目引入到课堂教学中,从而得到理论联系实践的效果,就能很好地实现本课程的教学目的,达到人才培养质量满足企业需求的人才培养目标[3].本文拟对如何将企业实践项目应用到课堂教学进行了分析探讨.

1课程建设目标及拟解决的主要问题

1.1课程建设目标以软件生命周期为主线,围绕来源于企业的实践项目,按照软件工程的不同阶段,解决项目中的若干问题.整个课程围绕两个企业项目展开,各个阶段解决的问题要相互衔接,最终通过完整的软件开发过程实现软件功能.课程建设目标如下:(1)引入企业实际软件项目,改革传统以理论为主的软件工程授课体系和课程内容,建立以项目实践为主线,理论指导实践的课程体系.(2)与企业密切合作,充分发挥双方优势,既注重专业知识结构的扩展,又突出职业核心技能的培养,使学生的培养目标更加符合IT企业的人才需求.(3)以企业实际项目为素材,建设软件工程特色实践教材.(4)在企业帮助下进行师资培训,建立与新的课程体系相适应的教学团队.(5)增强学生团队合作意识,促进项目团队建设,让学生充分认识到技术和工具固然重要,但最终解决问题的是人,是大家的协作.

1.2拟解决的主要问题企业项目驱动下软件工程案例式教学法模式需要解决以下几个问题:(1)企业实践项目往往问题规模庞大,复杂性较高,并不适合直接用于教学,必须经过提炼和抽象后形成适合课堂教学和实训的教学素材.(2)制定能够符合企业项目案例式教学法的课程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3)在新的教学模式下,探索高水平的教学团队建设.(4)传统以理论为主的软件工程教材已不能满足教学要求,必须着手建设本专业的特色实践教材.

2实施方案

2.1案例选择与制作案例来源于企业项目,又不同于企业项目.真实的企业项目规模大、复杂性高,而且企业追求有效地解决问题,个别功能模块实现过程逻辑不严谨,理论性不强.这使得企业项目不能直接用于教学,而应该对其进行适当改造,缩小问题规模,按照软件工程方法规范开发流程,完善开发文档,提炼教学素材.项目驱动下的案例式教学过程中,案例设计要突出待解决的实际问题,围绕如何解决关键问题引出软件工程的相关知识点,然后在软件工程相关理论的指导下,使用具体的技术工具解决问题.另外,案例设计还要覆盖软件生命周期的各个阶段,并且各个阶段的案例要具有连续性,让学生更好地理解软件开发周期的各个阶段之间的衔接关系.

2.2课程教学大纲修订传统的软件工程教学大纲一般侧重理论教学,教学内容主要围绕比较流行的两种软件工程方法学,按照软件生命周期的步骤逐次展开,主要讲授理论,并穿插一些小示例.但是软件工程是一门理论性、抽象性都很强的课程,作为指导人们如何合理开发软件产品的方法论,其主要目的就是如何降低问题规模的复杂性.其次,在传统的教学过程中,学生由于缺少目的性而被动地学习,学习效率非常低.引入企业项目后,学生为了解决真实的现场问题而组成项目小组并主动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既培养了团队合作意识,又提高了学习效率.所以,软件工程教学大纲应做如下修改:(1)将以理论为主的授课体系改为以实践为主的授课体系,把“提出问题——寻找理论——解决问题”的思路贯穿整个教学过程.(2)围绕企业项目开发过程,合理安排项目案例,最终覆盖主要理论知识点.(3)增加2周的软件工程课程设计,学生可以组成5~6人的项目小组,自拟或在教师引导下确定题目,通过项目实践锻炼学生团队合作解决问题的能力.

2.3教学团队建设教学大纲的制订只是完成了课程体系的基本设计,最终教学效果如何还是要靠任课教师来完成.目前,高校软件相关专业教学内容及人才培养目标与快速发展的软件产业人才需求存在一定的差距.教师软件项目开发经验与企业实际要求存在很大差距是急待解决的主要瓶颈之一.因此,建设产学合作的教学团队是解决当前问题的最终出路.引入企业资深项目经理和工程师参与到课程设计和授课,解决学生项目开发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是解决问题的有效手段[4-6].但是企业人员的差旅费、课时费和授课时间等都是大问题,尤其是外聘专家的费用问题,目前无法解决.另外,外聘企业人员参与到课堂教学毕竟不是长远之计,尽快提高教师队伍的实践能力,缩小与企业的差距,建立一支高水平的稳定的课程团队才是最终目标.因此,充分利用学校提供的企业挂职锻炼机会,选派骨干教师深入到企业研发一线,利用1年的时间参与到企业项目的研发工作中,从而达到提高教师实践能力的目的.这样做不仅密切了校企合作的关系,而且为优秀学生提供了更好的就业选择.这种“教师走出去,成果拿回来,学生送出去”的校企合作创造了合作共赢的软件人才培养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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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国内案例教学研究进展

摘要:本文从案例教学的定义、作用和局限性、实施程序与方法、在中国遇到的问题及解决方案等方面总结、梳理了近年来国内关于案例教学方面的研究成果,并指出今后的研究选题应当更加细致化、中观化,而研究方法应当强化有数据、有案例的实证分析。

关键词:案例教学;文献;国内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5)11-0166-03

随着当前国内经济学与管理学的本科教学日益重视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案例教学法正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与重视。应该说案例教学法并不是新鲜事物,有人认为中国春秋战国时代的思想家和教育家(如孔子)以及古希腊、罗马时代的思想家(如苏格拉底)采用的教学方法其实就是案例教学法,当时体现为问与答的对话式教学,这种方法培养了学生的推理和辩证思考能力,形成了《论语》等问答式图书流传至今。而现代意义上的“案例教学法”主要指哈佛大学法学院前院长克里斯托弗・哥伦布・兰代尔(Christopher Columbus Langdell)提出的一种教学方法。1870年前后最早应用于法学教育中,是英美法系国家如美国、加拿大等国法学院最主要的教学方法,后被广泛用于其他学科,如医学、经济学、管理学、社会学等(王青梅,2009)。本文对近几年国内案例教学方面的研究文献进行了梳理,以期为相关研究者提供借鉴。

一、案例教学的定义、作用及局限性

1.案例教学的定义。国内外大量学者都对案例教学法进行了定义,侧重各有不同(王青梅等,2009),但是无论如何,案例教学法都是将案例作为教学的基础或教学媒介。在此基础上,有的学者认为案例教学法是以“研讨”为核心,是在案例基础上的研讨(如Kowalski),而有的学者则认为案例教学法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基本可以分为案例讲解型和案例讨论型两大类,“研讨”只是其中的一种,具体形式还包括“案例撰写”、“案例问答”、“角色扮演”、“专家讲座及问答”、“实地参观”等(武亚军和孙轶,2010)。有的定义还指明了案例教学的实施步骤,如哈佛商学院认为在案例教学中,学生首先应该自行阅读、研究和讨论,然后在教师的引导下进行全班讨论。郭德江(2008)则将案例教学分为两种类型:一是从例到理型,即引导学生运用案例经过自主合作,群体思维撞击,寻找知识,形成规律,发现基本概念,并运用掌握的规律和概念去解决实际问题;二是从理到例型,即给出基本概念,启发学生运用基本概念,发散思维,以例释理,以例证理,从而获得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案例教学的作用及局限性。刘刚(2007)将案例教学的作用机制分为“知识来源扩大机制”、“学习内容优化机制”和“学习效果改善”机制。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根据对各国有关专家的调查,获得了关于九种管理课程教学法――案例教学、研讨会、课堂讲授、模拟练习、电影、指导式自学、角色扮演、敏感性训练、电视录像。每一种管理课程教学法的六项教学功能的评价结果,案例教学在这九种教学方法中,对分析能力的培养居第一位,在知识传授、学员对知识的接受程度、知识保留持久性这三方面占第二位,在态度转变和人际关系能力培养上占第四位(宋华明等,2009)。这说明作为一种教学方法,案例教学法的效率是高的。其次,另有研究分析了案例教学的弱点。郭德江(2008)指出案例本身不能说明事物整体,使学生获得的知识难以汇总进一个整体框架中,学生对概念原理等概括化知识的批判性分析能力得不到有效培养。王青梅(2009)指出,在实践过程中,案例教学有时只是以“增强教学过程中的生动性和趣味性”为目的,成为“传授知识的一种说明和补充”。而案例教学增加了教学者负担,主持案例讨论也成为现实中的一大挑战;第三,案例教学对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求较高,案例讨论可能因为学生准备不够充分而出现“沉默寡言”、“偏离主题”、“发言内容过于分散而影响教学主题”等问题。将案例教学法引入哈佛商学院的院长Donham也认为案例教学法当且仅当应用于那些需要培养学员的分析和综合能力的地方,它依赖于教师选择多样化的书面案例的能力,而且它不是一个快速传递事实的方法。戴文博和朱方伟(2013)的研究则系统地表明案例教学方法的效果取决于多方面条件,主要包括知识转移主体的意愿(知识源与知识受体的转移意愿)、转移主体的能力(知识源的转移能力与知识受体的学习能力)、转移主体间的关系(信息程度、沟通强度)、转移主体间的差异、转移知识的自身特性、知识转移的方式与过程以及知识转移所依赖的情境因素等。

二、案例教学的实施程序与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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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析理、提高效率

从关注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出发,在语文教学中运用案例教学法,以案析理、提高效率,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和学生的主导作用,培养学生的综合分析能力、思维能力、自觉学习能力,激发了学生兴趣,促进了学生身心发展,提高了学生整体素质。

案例教学法语文教学以案析理新课程改革要求对学生的学习方式进行改变,实现学生的学习向探究、合作、自主方式转变。要想使学生的学习方式发生转变,教师的教学方式就必须发生改变。从关注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出发,在语文教学中运用案例教学法,以案例的方式把理论知识呈现出来,引导学生对案例进行讨论、分析、寻找对策、评价等工作,以案析理、提高效率,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和学生的主导作用,培养学生的综合分析能力、思维能力、自觉学习能力,激发了学生兴趣,促进了学生身心发展,提高了学生整体素质。

一、案例教学法的相关概念

19世纪70年代,案例教学法产生于美国哈佛大学,但在我国推广较晚,目前已经取得了很多宝贵的经验。由于人们存在着对案例的认识从不同角度进行,因此对案例教学法的理解也存在着一定的差异。案例教学法就是利用一些案例作为基本的授课材料,依据一定的教学目的,将学生引导到设置的教学实践情境之中,通过生生之间、师生之间的积极探讨、平等对话、多向互动等形式,从而提高学生对一些复杂的教育情景的行动能力和决策能力。也有学者认为,案例教学法就是跨领域学习的构架,是以学生为中心的合作学习,强调的是学生主动参与,将所学内容与生活实际联系起来。

案例教学法是围绕案例进行的开放式的、动态的教学方式,教师在整个教学过程中是组织者、案例的管理者和提供者,它要求学生能够非常主动地去参与到案例教学中去。

二、案例教学在语文教学中应用的主要目的

1.案例教学法有利于实现教学互动

案例教学法对于学生的参与比较重视,在师生之间相互交流和学生间的相互讨论中,学生的学习兴趣得到了激发,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由于学习抽象理论产生的枯燥感和单调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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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营销学双语案例教学模式的探讨

【摘要】 进行“市场营销”的双语案例教学,需根据专业培养目的和学生接受能力,选用和依托合适的原版案例,转变传统教学思维和方式,培养学生用英语分析和解决专业问题的能力。文章主要探讨了双语案例教材的选择、语案例教学的模式、双语案例教学的课堂组织等问题。

【关键词】 市场营销学 双语教学 案例教学 模式

一、双语教学模式

双语的英文是“bilingual”(两种语言的),指在某个国家或某个地区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民族同时存在,且存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化历史背景条件下,可能或必须运用两种语言进行交流的情景。双语教学(bilingual education)是指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使用两种语言(通常指英语和汉语)作为媒介的教学,尤其是第二语言或外语作为教和学的媒介的教学。双语教学模式主要是指课堂教学方式,也涉及到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专业评价等内容。双语教学模式可分为:沉浸式、维持型、过度型、多维互动型及双语互动模式。在实践中考虑到不同院校师资状况、硬件设施和学生的外语水平,双语教学可以由浅入深的三个层次展开:一是半外型,即采用英文原版教材,中文板书,中文讲授;二是混合型,采用英文原版教材,英文板书教师运用英文和中文交错讲授;三是全外型,采用英文原版教材,全英文授课,学生用英文回答问题和完成作业。根据南华大学经管类本科生英文水平的实际情况,在大三时开设市场营销双语课程,因此时学生基本上通过了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具备一定英语基础,可采用混合型的双语教学模式,在讲课时,教师应尽量突出英文名词术语和重要理论,注意现实性和由浅入深,提高双语教学的效果。

二、案例教学的特点

1、明确的目的性

在案例教学中,无论案例的编写与选择,还是案例教学中每一个环节的设计,都是围绕着一定的教学目标和实现一定的教学任务来进行的。

2、深刻的启发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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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教学法在金融学双语教学中的应用

摘要:从金融学的学科特点出发,将案例教学法有效地融入双语教学中,通过课前教师与学生对案例的充分准备,课上教师与学生之间的积极讨论与互动式、情景式教学,课后教师与学生对案例的反思,改变双语教学枯燥、无趣、艰涩的问题,有效提高双语教学的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

关键词:金融学;双语教学;案例教学;方式

中图分类号:G642.4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4)32-0066-02

一、引言

随着经济金融一体化的不断发展,社会对国际化、复合型高级人才的需求逐步增加。2001年,在教育部第4号文件《关于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高等质量的若干意见》中提出“本科教育要创造条件使用英语等外语进行公共课和专业课教学”,即开展双语教学。

伴随着双语教学实践的发展,国内学者对双语教学问题进行了研究。通过对文献的分析发现,对双语教学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双语教学的含义、性质、特征、模式等方面。例如曾永梅[1]指出,在高等教育范围内,双语教学一般指除汉语外用一门外语目前主要是英语作为课堂主要用语进行学科教学。另外,案例教学法作为双语教学的一种教学方法,研究主要集中在案例教学的方式、意义以及设计等方面。例如:戚振东[2]提出了案例教学的“多维模式”,即根据双语课程的特点,在实践中依据不同案例教学目的注重采用多类型、多阶段、多来源、多种讨论形式组合的案例教学方法;湛军[3]等根据互动假说,对本科《组织行为学》示范性双语案例式互动教学模式在理论设计、教学实践以及效果测试等方面进行了探讨和研究。

二、金融学双语教学采用案例教学法的优势

1.金融学科本身需要双语教学和案例教学相结合。金融学科与日常生活、工作密切相关,金融学专业的教学应该是活生生的、充满各种色彩的教学活动,金融学科适用案例教学。其一,国内金融学专业教材多为引进内容或者其理论流派、脉络及渊源多为外文阐述,双语教学有助于教师原汁原味地讲解本学科的知识、有助于学生从本源理解本学科的内容;其二,金融实践的发展日新月异,创新性金融产品和金融理论往往用英文阐述,甚至有些创新性金融工具直接以英文或者英文缩写进行交流,例如CDO(债务担保证券)、CDS(信用违约掉期)等,双语教学有助于教师和学生紧跟金融发展态势、掌握前沿知识;其三,在经济全球化、金融一体化的背景下,双语教学有助于学生提高国际眼光、增加交流能力、树立跨文化合作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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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本科案例教学研究

摘要:法学本科教学应兼容多种目标,这也体现在案例教学过程中。但实践中,法学本科案例教学却存在两种片面解读,即将案例教学局限于实践教学,或者等同于举例教学。为了实现法学本科教学的多重目标,我国应当奉行“阶梯式”案例教学方法,将案例教学分为“以案知法”“以案用法”和“以案构法”三个阶段,实现案例教学的多元导向、逐级递进。

关键词:法学本科;案例教学;阶梯式案例教学

案例教学在我国当前的法学本科教育领域运用甚广。但是,由于我国并未出台统一规范,实践中不少法学教育工作者对案例教学存在着较为片面的认知,例如认为其仅服务于实践技能培养,或者将其等同于举例教学等。笔者认为,准确界定案例教学基本内涵,首要前提在于明确法学本科教育的基本目标。在此基础上,才能结合我国法学本科教学现状,构建合理的案例教学模式。

1法学本科教育的目标厘清

法学教育应朝何处去,尤其是法学本科教学的目标为何,向来备受争议。在欧洲中世纪历史上,法学教育曾经完全脱离当地法律而存在。在意大利波伦亚法学院,教授们讲授的罗马法被认为是无国界的、永恒的。此时的法学教育不以讲授职业技能为内容,而是更倾向于通过界定法律基本概念和规则来研究各地法律,传播文化理念。而在英美法国家的历史上,无论是在奉行学徒式教育的时期,还是在大学开设法学专业的早期,法学教育皆被认为是提供职业技能训练。即便后来哈佛大学法学院创设案例教学之后,究竟法学教学工作应以学习经典案例中所包含的原理和原则为主,还是以训练学生适应现实法律工作为主,也曾引发讨论。相似的争议也出现在我国的法学本科教育过程中。在20世纪七八十年代法学教育刚刚复苏之时,法学本科学历并非从事法律行业的必备条件。不少政法干部并不具备法学教育背景,而是通过法律培训项目等获取工作所需的法律知识。这导致多年来,我国法学本科教学工作一直以系统讲授法学基础知识为要义,并未将其等同于法律职业培训。此种教学路径暴露了一定的弊端。毕业生无法满足社会的迫切要求、学生实际操作能力较弱、高端人才欠缺等问题频频出现。近年来,我国开始在法学本科教学过程中加强学生的实践能力的培养,不仅引入了法律诊所课程,还开设了模拟法庭等课程。尽管如此,在整体教学模式未发生根本变化的前提下,如何协调学术研究和职业培训两种目标的冲突,仍是目前法学本科教育中的难点之一。我国教育部和中央政法委员会曾于2011年联合提出“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2018年又对上述计划予以完善,将改革重点放在“厚德育、强专业、重实践、深协同、强德行、拓渠道、促开放、立标准”等方面。而法学本科教育是法律人才培养的重中之重,也应符合上述培养计划的基本要义。仅强调学术研究或者仅强调职业培训,仅注重学生基础知识的掌握或者仅加强学生实践能力的锻炼,都是不可取的。只有将多重目标兼而有之,才能满足我国当前法治建设的人才需要。应注意,学术研究与职业培养等不同目标之间的关系并非不可调和。只有筑牢法学专业知识基础,并形成对固有认知的思辨习惯,才可能为下一步实践能力的培养提供依据。而从事法律职业,除了能懂法、会用法之外,还应具备一定的对现有法律制度的解构和建构能力,如此才能形成强大的职业发展潜力。

2当前法学本科案例教学的偏误剖析

案例教学作为法学本科教学方法之一,也理应主动契合上述多重的培养目标。亦即,案例教学既要服务于实践能力的培养,也要实现基础知识的学习,甚至作为学生从事相关主题研究的载体。当前在我国,案例教学虽然在法学本科教学领域运用甚广,但仍存在不符合上述培养目标的两种典型倾向,具体而言:2.1将案例教学局限于实践教学。目前,在大多数研究案例教学的论文中,这种教学方法被作为推进实践教学的重要途径。例如,有学者认为,通过案例进行教学活动是“学生在校期间获取实践经验最直接、最有效且成本最低的方式”。亦有学者认为,案例教学是适应我国培养应用型法律人才的背景下产生的,属于法学实践教学的具体环节。诚然,案例教学通过改编或者直接引用现实案例,引导学生接触法律实务操作,能在一定程度上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但是,仅将案例教学等同于实践教学,则极大地限缩了此种教学方法的功能。美国是较早提出在法学领域适用案例教学的国家之一。1870年哈佛大学法学院院长朗代尔教授在反思学徒制教育模式的基础上,提出个案教学法。此种案例教学方法是一种融合了教师的引导和学生的参与,并提倡彼此师生互动、教学相长的一种模式。教师提前将相关的案例材料分发给学生,学生在课前仔细阅读材料。课堂教学过程中,教师将通过苏格拉底式的问答法,环环相扣、步步推进,从而引导学生寻找到案例中蕴含的法律原理和规则。该教学方法的目的在于引导学生“找法”,其指向的实为案例背后的法律知识,是一种法律思维训练方法,而并非训练学生从事法律职业。因此从本质上属于理论教学方法,而非实践教学方法。因此,将案例教学方法直接等同于实践教学,并不符合其最本源的目的。案例是教学的手段,但并不是目的。诚然,案例的运用可以让学生提前接触到实务中可能存在的法律问题,但除此之外,案例教学还有助于向学生更生动地展现抽象概念原则的具体内涵,甚至引导学生去发掘特定法律规定的可能争议和现实障碍,从而提升学生的理论水平。另外,将案例教学仅限于实践教学,似乎还暗含着一种要求,即所有案例都应当源于现实、都是真实发生的。然而,从我国当前的法学本科教学实践看,由于真实案卷材料的匮乏,全部采用真实案件是不现实的。因此在案例教学中,改编案例或者虚拟案例的做法也并不少见,但这并不影响预期教学效果。2.2将案例教学等同于举例教学。在教学实践中,关于案例教学还存在另一种理解误区,即将其等同于举例教学。所谓举例教学,是指教师在解释某个法学概念或者讲解某项法律原则时,引入具体的事例,作为学生理解知识点的依据。大多数法学教师在教学工作中都曾经适用过举例教学。举例教学可以分为两种形式:一是在讲解特定知识点时,引用了某具体案件中的特定情形。例如,教师为了讲授审判公开原则,举出了李某某等五人案。该案件不仅包含了审判时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被告人,而且还涉及这种与个人隐私密切相关的内容,依法属于不应当公开审理的案件。通过这一案例的引入,学生们可以更准确、更直观地了解我国当前不公开审理的几种特殊情形。二是在讲解特定知识点时,借用具体的事件或者事物予以说明。例如,教师用一本书向学生解释物证与书证的区别。如果是以书本中所记载的文字内容来证明案件事实,那么这本书属于书证;但如果是以书的重量或者材质来证明案件事实,那么这本书属于物证。由此可见,前一种举例教学因使用了具体的案例,因而可以被纳入案例教学的范畴。尽管如此,此种举例教学也仅属于“低阶”的案例教学方式。相对于课本知识的传递,案例的作用是次要的。学生对于特定知识点的理解以文字的抽象描述为主,案例仅起辅助学习的作用。易言之,抽掉了案例,并不会决定性地阻碍学生学习该知识点。而后一种举例教学显然背离了案例教学的根本要义。必须承认的是,此种举例教学方法对理解特定知识点是非常有效的,属于一种值得继续提倡的教学方法。不过与第一种举例教学一样,此种方法亦从属于理论教学,案例在教学过程中并不具备主导地位与独立空间。而且,这种教学方法所举的“例子”仅限于具体的事例或者事物,不是真实的案件,甚至也不包括改编过的案例。因此将其归入案例教学更显得勉强。综上所述,举例教学与案例教学确实存在一定重合之处。但是如果仅将案例教学等同于或者局限于举例教学,那么对案例教学的可持续发展是非常不利的。案例教学服务于学术研究,但学术研究不限于基本理论知识的获取,还应当包含对当前法律制度的思索与建构。而举例教学仅有助于知识的理解和吸收,无法实现进一步的研究目的。案例教学还立足于职业培训,既能促进学生感知法律实务,又能提升学生实际操作能力。但举例教学从属于理论教学,与应用能力的培养不存在太大关联,更毋论法律职业的培训作用了。

3“阶梯式”法学本科案例教学的具体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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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经济法双语教学中的案例教学法解析

【中图分类号】F11-0【文章标识码】A【文章编号】1326-3587(2011)09-0071-02

2001年教育部颁发的《关于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第八条规定“为适应经济全球化和科技革命的挑战,本科教育要创造条件使用英语等外语进行公共课和专业课教学。对高新技术领域的生物技术、信息技术等专业,以及为适应我国加人WT0后需要的金融、法律等专业,更要先行一步,力争三年内,外语教学课程达到所开课程的5%-lO%”。然而,并非所有的法学专业课程都天然地适应双语教学。在教育部规定的十四门法学专业核心课程中,大多具有较强的地域特性,属于国内法的内容。如民法,刑法等部门法本身的逻辑体系,法律渊源都与英美法大相径庭,双语教学必然会使学生混淆概念,得不偿失。相比之下,国际经济法更适合开展双语教学。

一、国际经济法学科开展双语教学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国际经济法的教学目标不仅要求学生能够掌握相关法律专业知识,而且还应具备外语表达国际经济贸易法律方面的专业问题,用外语提供国际经贸法律服务的技能。在国际经济法课程中开展双语教学不仅可以使学生掌握相关的法律规则,而且可以使其熟悉国际经济法专业术语和专业知识的英文表达,提高以英语提供法律服务的能力,为学生以后能顺利地从事经济贸易和国际法律交流工作提供了必要的准备,增强了日后就业的竞争力。此外,国际经济法双语教学还能为将来有志于从事国际经济法研究的的学生打下良好的基础,锻炼其掌握和分析第一手英文资料的能力,为将来中国积极参与国际经济规则的制定培养人才。正如有学者指出的:WTO规则的背景是西方法律制度的国际化,要使我国的法律制度与WTO接轨,在一定程度上也是与西方法律制度接轨,这就要求我国法律学人要站在能与西方法律学人平等对话和交流的水准上,否则就不能够参与公平竞争。

国际经济法自身的学科特点也决定了进行双语教学的必要性。国际经济法的渊源较为复杂。其中国际条约、惯例以及外国的正式文本通常都是英文版。汉语与英语分属两种不同的语系,两者在语法结构、语言及表达方式存在较大差异,再加上汉语思维者和英语思维者思维方式的不同,难免导致相互翻译时将信息遗漏或言不达意,甚至错误理解。基于中译本进行的教学,可能造成理解上的歧义。有些术语和规则,只有还原到其原来的语言文本中,才具有真实的含义。我国某些国际经济法教科书中对一些条约、惯例以及有关外国法的翻译并非完全精准,可能会造成对相关法律的误读。例如在英国法中,提单的性质属于Document of Title,即权利凭证。

而在我国的一些国际经济法教材中,这一术语却被解释为物权凭证,抹煞了提单亦具有债权凭证的作用。其实英国法中没有债权和物权的区分,也不像大陆法系那样有系统的物权体系。尽管国际经济法某些内容属于中国国内法的范畴,但其毕竟调整的是涉外经济关系,例如中国的对外贸易法律法规,三资企业法等。使用英文传授该部分内容可以令学生在探索正确英文译文的表达方式的同时更进一步加深对我国相关法律的理解。

在国际经济法开展双语课程也就有较高的可行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将“双语教学”课程定义为:指除外语课程外,采用了外文教材,并用外语授课的课时占该课程课时的50% 以上(含50% )的课程。其中教材可作广义理解,不应局限于教科书本身。大量的英文条约、惯例和案例为国际经济法提供了充分的教学材料和资源。直接采用英文版的法律文件省去了翻译和出版的环节,更能跟上法律发展和变化的步伐,将国际经济法最前沿的知识引入课堂。其次,国际经济法的授课对象通常都是大学三、四年级的学生,英语水平较之低年级相对有所提高,更容易适应双语教学。从学科内容来看,国际经济法与其他法学学科存在一定程度的重合,这令双语教学的开展更具可行性。

二、案例教学在国际经济法双语教学中的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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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案例教学探索

【摘要】案例教学是实现素质教育的重要教学方法,近年来逐渐引入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中,学术界对此进行了较为深入的研究。关于思想政治理论课案例教学的研究主要集中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案例教学的必要性、特质、原则、操作及实施、案例教学的考核、测评等方面,以及对案例教学模式的探索。研究内容较为全面,但还需进一步深入和拓展。

【关键词】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案例教学;综述

一、研究概况

本研究综述运用“超星搜索”对全部文献类型键入相关关键词进行高级搜索。由搜索结果得知,国内对案例教学的研究文献出现于20世纪80年代,1989年以前文献数量只有62篇(册),1990至1999年10年内文献数为186篇(册),从2000年以后开始逐年递增,2000-2009年共发表或出版文献4325篇(册),之后增加较快,每年超过千篇(册)。截止到2016年3月,关于案例教学的文献数量为12537篇(册)。关于思想政治理论课案例教学研究的文献出现于2006年,为6篇(册),接下来几年相关文献数量逐年缓慢增长,2010年最多,为36篇(册),后略有下降。截止到2016年3月共有文献数量342篇(册)。其中对于思想政治理论课案例教学普遍规律进行研究的文献数量为210篇(册),其他为针对某一门课程进行的具体研究。在对思想政治理论课案例教学的过程中,大连理工大学的杨慧民等人最早开始将案例教学法引入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的课堂教学,并且对案例教学法进行系统的研究,做出了开创性的工作,在此领域取得了丰硕的研究成果。

二、研究综述

综观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案例教学的相关研究,或从宏观角度对一般规律进行研究,或结合其在某一门课程中的具体运用进行探讨,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关于思想政治理论课案例教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关于案例教学的必要性,学者们都认为案例教学是提高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实效的重要教学方法。如阮春光、王春茹提出,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实践中,将案例教学引入课堂教学,使思想政治理论教育源于现实生活,贴近思想实际,让学生以“情感-认同-导行”的方式学习理论,在感悟中实现理性飞跃。范传鸿、李永亮认为案例式教学可以使学生主动思考能力、触类旁通和举一反三能力、逻辑思维和辩论能力得以锻炼和提升,使传统二元对立思维方式得以校正。戴艳军、杨正德认为,思想政治理论课案例教学所具有的特殊功能和特点,既适应当代大学生的思想特点,能够满足他们的学习要求;又适应学生思想品德形成规律和思想政治教育规律的要求,还体现了“大课程”观的现代教育理念,能够满足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建设的需要。马莉将案例教学法看作是以学生为本,突破理论抽象性的一种行之有效的教学方法,认为案例教学法既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求知欲,又能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及团队合作的能力,是培养创新型人才的重要手段,集中实现了知识传授、能力培养和价值观教育三大功能,是现代高等教育教学发展的必然趋势,是推行素质教育的客观要求。罗爱武对案例教学法的理论依据进行了研究。在他看来,案例与理论是贯穿思想政治理论课案例教学全过程的一对矛盾,案例描述对事物现象的感性认识,理论表达对事物本质的理性认识。思想政治理论课案例教学法的实质是通过案例来教授理论、学习理论、运用理论。现象与本质、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以及分析和综合的内在联系是案例教学法之所以可能的原因;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从理性认识到实践的认识发展过程规律是案例教学法之所以必要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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