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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责任落实报告范文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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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督查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市委督查工作的职能作用,有效推动工作落实,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对中央及省市重要会议精神、决策政策实行专项督查汇报制度

(一)对中央和省委、市委重要会议、重要文件、重要决定和决策,尤其是各级常委会议精神,市委督查室要组织人力定期搜集整理,特别是针对其中具体事宜、要求近期完成的具体工作,及时汇总,呈报市委学习贯彻。

(二)对上级决策政策,尤其是市委安排或市委书记批示要求督办的上级决策政策,督查室要尽快立项,制定督查方案,明确责任单位、工作任务、督查时间、地点、要求,组织开展专项督查活动,确保上级决策政策在基层全面贯彻落实。

(三)责任单位在贯彻落实上级决策政策过程中,遇到困难和问题不能自行解决或及时、全面贯彻时,要迅速报告市委督查室,督查室视情况及时研究制定对策或方案,提请市委通过有关会议研究解决。

(四)责任单位要将贯彻落实上级决策政策情况及时汇总,并书面上报市委,同时报市委督查室备查;对上级明确要求限期上报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室要及时安排部署专项督查活动,协同责任单位强化落实,以市委名义及时汇总上报落实情况。

(五)对在贯彻落实上级决策政策中责任单位或相关单位安排不及时、措施不得力、成效不明显,上报材料不及时,甚至造成不良影响的,视为慢作为或不作为,要逐级追究相关单位、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对市委重点工作实行每月督查通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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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加强督查工作管治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督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切实加强督查工作,是加强党的领导、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重要手段;切实加强督查工作,是推动党委决策落实的重要手段;切实加强督查工作,是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必然要求;切实加强督查工作,是促进领导干部转变作风、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联系的重要途径。

二、进一步明确督查工作的任务、原则和主要内容

1.主要任务:适应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新要求,建立完善督查工作体制,不断创新督查工作运行机制,切实加强督查队伍建设,建立集决策督查、专项查办、督查结果运用和督查调研等内容为一体的督查工作体系,不断提高督查工作的质量和水平,确保开发区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和领导批示精神的落实。

2.基本原则:

⑴明确主体,分级负责。各单位要把积极配合督查办公室抓督查、促落实作为一项重要职责。坚持分级负责、分工协作,主动抓好贯彻落实。把上级领导同志的批示精神落到实处,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⑵突出重点,全面推动。紧紧围绕推动科学发展、着力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总要求,抓住影响全局的突出问题、主要矛盾和薄弱环节,突出重大决策、重点工作、专项工作督查,并把督查贯穿到决策实施的每个阶段、每个环节,确保决策的贯彻落实。

⑶重要务实,快捷高效。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创新督查方式,提高督查时效,做到全面、准确、客观、快捷地反映决策贯彻落实的情况,用抓落实的成果检验督查工作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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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事故处理落实汇报参考

局对贯彻执行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情况进行认真自查、分析、总结,根据省监察厅、法制办、安监局关于印发《关于对全省安全生产监管系统开展专项执法监察工作方案》通知(监字〔〕4号)要求。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进一步落实事故报告责任

一、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

规范事故报告内容,为了进一步落实事故报告责任。完善事故举报制度。市安监局联合市监察局下发《关于严格执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的通知》监〔〕11号)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和“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严格执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通知》还进一步明确了工矿商贸、火灾、道路交通、水上交通、海洋渔业捕捞和运输事故报告责任主体和报告程序。同时针对个别地方、部门出现的事故报告不规范现象,市监察、安监组织开展了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工作落实情况专项督查行动,对事故报告范围、事故报告程序及时限、事故报告内容等进行了检查督促,切实提高了各地、各部门事故报告的质量,理顺了事故报告的程序,落实了事故报告的责任。

二、明确事故调查处理部门

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市政府(文件授权市安监局对全市生产安全较大事故和市直属、部省属在通企业的一般事故、由市安监局组织开展事故责任倒查,为明确我市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调查部门。明确了事故调查的权限。

三、严肃追究事故责任

市安监系统共牵头组织调查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起;对名国家干部提出了党政纪处分建议,条例》年月日颁布实施以来。其中,党纪政纪处分人,移送司法人,诫勉警示人,对家事故责任单位和名企业主要负责人实施了行政处罚。维护了责任追究工作的严肃性、时效性和权威性。同时,还根据《条例》规定,对近年来发生过事故的单位落实整改和防范措施情况进行了跟踪督查,组织开展了事故责任单位回头看”活动,帮助事故责任单位总结教训,指导督促企业落实防范措施,有效的提高了事故责任单位的安全管理水平,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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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安全责任实施意见

一、全面落实特种设备安全责任的目标

全面落实特种设备安全责任的目标是建立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和落实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主体责任、检验检测机构技术把关责任、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监督管理责任、政府统一领导责任。形成政府统一领导、企业全面负责、检验机构技术把关、监督管理部门依法监管的工作格局,有效降低事故起数,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特种设备安全责任

(一)企业主体责任

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应当对特种设备安全全面负责。

1.生产单位(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和维修等单位)主体责任包括:

(1)从事特种设备生产活动应当依法取得相应行政许可。

(2)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应按规定建立有效运转的质量管理体系,严格按照《监察条例》、特种设备安全规章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组织生产活动,保证生产的特种设备安全性能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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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办突发事件信息报告通知

为进一步提高我区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的效率,及时、有效地处置各类公共突发事件,促进我区应急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根据市政府应急信息报送工作专题会议精神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区政府工作安排,现将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领导。

做好突发事件应急信息报告工作,是加强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的基础和前提,各单位要紧密结合当前形势,充分认识做好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对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领导,结合本单位实际,全面履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职责,真正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制度保障到位、工作措施到位。

二、要素完整,及时准确上报信息。

(一)突发事件信息报告主体。根据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突发事件发生地所在街道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单位是报告相关情况的责任主体;突发事件发生单位有责任及时向当地街道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突发事件信息;区政府各部门、驻区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报告主管工作方面及发生在本部门、单位或系统的突发事件信息。

(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范围。突发事件划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四大类,各类突发事件都划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个级别。发生四个级别的突发事件,相关责任主体都要向区政府报告。标准中未涉及到,但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或涉及敏感群体的信息,不受分级标准限制。

(三)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内容。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起因和性质、基本过程、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处置情况、采取的措施以及下一步工作建议等。对事件处置的新进展、可能衍生的新情况,要及时续报。事件处置结束后,要进行终报。

(四)突发事件信息报告时限。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地街道、区政府有关部门和驻区有关单位,必须在第一时间内通过电话向区委区政府总值班室口头报告,并在1小时内通过金宏网或传真书面报告,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事件处置结束后要尽快提供书面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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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重点工作督查实施方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切实加强县委督查工作,增强县委督查工作的权威性,提高督查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使县委督查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在推动县委重点工作落实上发挥更大作用,根据中央和省市委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督查是促进决策落实的重要手段,是强化决策执行意识、推动作风转变、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政令畅通的重要工作环节和工作方法,是县委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严格规范的县委重点工作督查制度,是进一步完善县委工作运行机制,强化县委效能建设、狠抓决策落实的重要举措,对于促进全县各级各部门建立运转高效、作风扎实的工作机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二章督查工作原则

第三条县委督查工作坚持以下原则:

(一)突出重点原则。紧紧围绕经济建设中心和县委工作重点,确定督查工作事项,确保县委重点工作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

(二)有督必果原则。坚持决策必须落实、督查必有结果。各乡镇各部门对县委安排的督查事项,要及时研究办理,确保督查事项最终落实。

(三)实事求是原则。督查工作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全面准确地了解情况,客观公正地反映和处理问题,坚决制止弄虚作假和做表面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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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县人大常委会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

关于对《县人大常委会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

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

各位领导:今天,我受县长委托,将《县人大常委会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贯彻落实情况,向各位领导报告如下。

20__年4月6日,县人大常委会以人常[20__]9号文件,印发了《县人大常委会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为确保《规定》精神及时、全面地得到贯彻落实,县政府主要采取以下三项措施:

一、积极学习,提高认识

《规定》印发后,县长专题主持召开县政府常务会议,组织县政府班子及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对《规定》进行了认真学习,并对《规定》中应提请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和报告事项,以及应事先征求人大常委会意见,并报人大常委会备案事项,进行了认真分析研究,并要求政府班子成员及与会同志,要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内容,依法抓好落实工作,推动政府相关工作顺利开展。同时,责成县政府办对《规定》事项进行责任分解,专人负责督办落实。

二、明确责任,加强督导

按照县政府常务会议安排,县政府办根据《规定》要求,及时以政办[20__]36号文件,将所涉讨论、决定、报告及备案事项进行了责任分解,共涉及报告事项29项,备案事项3项,涉及承办责任单位29个,涵概了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和财政、税收、教育、科学、文化、卫生、计生、环保、国土保护及利用、城市规划建设、交通建设、社会保障等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重要方面。为保证各项报告和备案事项落到实处,《通知》要求各相关责任单位按照《规定》和县政府要求,对所承担报告和备案事项认真研究,加强沟通,并适时办理落实。同时,要求各责任单位要把《规定》的落实工作,作为检验本部门、本单位依法行政观念强弱的重要标准,自觉、经常地接受人大法律监督,依法履行和发挥职责。为抓好落实工作,县政府办还明确1名副主任和具体人员分管和专抓此项工作,对《规定》应落实工作事项,县政府办定期与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进行沟通,合理作出安排,保证了大部分报告和备案事项适时得到认真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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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常规监查方案

为督促我县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保障我县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安全,根据《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国家质检总局《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和省、市质监局《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实施细则》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严格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加强监管能力建设,落实监管工作责任,监督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坚持“督促落实责任、积极帮扶指导、严惩责任缺失、鼓励诚信经营”的指导思想,依法规范食品生产企业生产行为,切实保障食品安全。

二、工作内容

(一)确定年度常规监督检查的对象

本辖区依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食品生产企业。新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食品生产企业以及注销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生产企业按季度进行补充更新。

对食品加工小作坊的监督检查参照此方案执行。

(二)确定年度常规监督检查的频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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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局加强审计整改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审计法》、《监督法》和《安徽省审计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财政财务收支行为,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职能作用,现就加强审计整改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性

审计监督是《宪法》确定的监督制度。积极落实审计决定,强化审计整改,是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推进依法行政的具体体现,对维护正常的财经秩序、加强廉政建设、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当前,少数部门和领域违反财经法纪的行为,屡审屡犯、屡禁不止,与被审计单位整改工作不力密切相关,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各级各部门要从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依法治国的高度,进一步强化法制意识,坚持标本兼治,注重建立完善长效机制,自觉做好审计整改工作,切实维护审计监督的严肃性、权威性。

二、进一步加大审计整改工作力度

建立审计整改报告制度。一是被审计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审计机关报送整改情况报告。整改情况报告包括审计决定的落实情况,审计建议和意见的采纳情况及采取的改进措施,对有关责任部门、责任人的处理情况,尚未整改到位的原因等。二是审计机关每年应向本级政府综合报告全年审计整改工作情况。报告内容包括年度审计整改的基本情况、存在的问题以及加强审计整改工作建议等。三是根据各级人大常委会的决定或审议意见,由同级政府组织有关部门研究落实审计整改工作,并向人大常委会报告。

健全审计整改联动机制。公安、监察、财政、税务、价格、工商行政管理等相关部门要依法协助审计机关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对审计机关依法提请暂停拨付与被审计单位违纪违规行为有关的款项,以及代扣罚没款等事项,财政部门要及时扣缴和清收应当上缴财政的款项;对审计机关作出的被审计单位补缴税款决定或移送处理意见,税务部门应当依法足额征收;对被审计单位及有关人员有违纪、政纪行为的,审计机关应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涉嫌犯罪的,应及时移送司法机关。有关部门应将查处结果书面反馈审计机关。

落实审计整改责任追究制度。被审计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落实审计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组织、人事部门和其他有人事任免权、奖惩考核权的有关主管部门,要把审计整改情况,作为评价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考察任用干部和考核部门年度工作的内容之一。对审计发现问题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应当给予处分的,审计机关应当提出给予处分的建议,被审计单位或者其上级机关、监察机关应当依法及时作出决定,并将结果书面通知审计机关;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完善审计整改跟踪检查制度。审计机关应在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和移送处理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进行审计跟踪检查,对被审计单位执行审计决定情况、采纳审计报告意见及建议情况、处理审计移送事项结果进行检查。对被审计单位未执行审计结果的,应查明原因,及时督促落实。对重大审计项目结果跟踪检查和督促落实情况,应不定期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同时,积极促进被审计单位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规范财政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审计发现的问题得到及时有效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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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督办的工作规章制度

一、督办内容:xx和公司领导重要批示的落实情况;公司重要工作部署,重要决定事项、会议决定和紧急通知等落实情况;基地工作部署、生产例会、经理办公会议决定等落实情况;文件的处理办理情况;公司下达的督办事项;基地领导交办的事项等。

二、督办工作原则:

1、领导负责的原则。督办工作要置于基地领导有效控制之下,坚持基地领导、综合管理部领导主管原则。督办事项 (文件办理除外)要经有关领导审批后才能立项。督办过程中的进展情况综合管理部要及时报告基地领导,遇有重大问题请基地主管领导出面协调。

督办结果上报前要经主管领导审核。

2 、分流承办的原则。综合管理部主要是根据基地领导的指示、要求和意图开展工作,既不能直接处理问题,也不能代替职能部、中心的工作,必须坚持分流承办的原则,对督办事项及时选行任务分解,下达有关单位具体承办。对于涉及几个部门的督办事项,要明确牵头负责的单位和领导,做好协调工作。

3、实事求是的原则。督办工作中必须坚持实事求是,较全面地了解和反映各项工作在实施过程中的情况,避免形式主义,要善于及时发现和反映问题。

三、督办事项确定后, 要明确责任,明确时限,按照领导负责、分流承办的原则,将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人,做到件件有人负贵,事事有部门承办。

四、对领导重要指示,重要决议、工作部署的落实、要制定督促检查工作方案。根据实施的进度,分阶段、有侧重地检查。正在落实的查进度;已经落实的查效果;没有落实的 查原因。对于难以把握的重大问题应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领导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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