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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注册税务师制度是完善税收监管机制的重要基础,我国注册税务师制度的发展主要依靠政府的强制性变迁推动,但管制制度需求和供给不足,不利于该行业发展。从管制经济学角度,写作毕业论文分析不同的注册税务师管制模式,正确认识管制对注册税务师行业的作用,并提出完善我国注册税务师制度的建议。
关键词:注册税务师;行业;管制;实践
一、管制理论与注册税务师行业管制模式
(一)管制的经济学含义
按照《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辞典》中的解释,管制是指政府为控制企业的价格、销售和生产决策而采取的各种行动,政府公开宣布这些行动是要努力制止不充分重视社会利益的私人决策。丹尼尔·F·史普博将管制定义为行政机构制定并执行的直接干预市场机制或间接改变企业和消费者供需决策的一般规律或特殊行为。曾国安教授将管制界定为:管制者基于公共利益或者其他目的依据既有的规则对被管制者的活动进行的限制,并将管制分为政府管制和非政府管制两大类。综合而言,管制作为国家干预市场的一种方式,通过政府依据一定的法律规章对微观主体的市场进入、价格决定、产品质量和服务条件等施加直接的行政干预而体现一定的政策目的。关于管制存在的原因,存在以下几种学说:1.管制机构酝酿论,该学说认为管制在行业内部受损集团的请求下,为了行业内部的利益分配,经济性管制机构才得以成立。2.行业保护论,即行业本身为了保护在位的厂商和防止潜在进入者,要求成立管制机构。3.公共利益论,即保护消费者。4.政府管制俘虏论,该理论认为管制是一种由国家供给的商品,由于企业利益集团和消费者利益集团之间的政治力量比对差异,政府管制是为满足产业对管制的需要产生的。不同的管制学说,提醒我们既要看到政府管制的必要性,同时也要注意其局限性,对政府管制应进行理性反思并加以完善。
(二)注册税务师行业管制模式比较
从注册税务师行业管制来看,属于非营利组织的管制,即非营利组织的管制者基于组织利益或者公共利益,依照该组织制定的规则对所属成员或者其他相关主体的行为进行的管制。按照世界各国对注册税务师行业的管制模式,大致可以分为三种类型,即完全管制型、混合管制型和自由管制型。
1.完全管制型,即由政府专门立法并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对注册税务师机构和注册税务师的执业资格、执业范围、执业准则、职业道德以及执业质量控制等进行规范,甚至对职业服务的定价也由政府管制。以日本为例,政府制定《税理士法》,严格规范税理士的职业准入、执业标准以及职业道德等执业行为。完全管制型模式的优点是,注册税务师和注册税务师机构的执业行为较为规范,注册税务师的素质较高,通过统一规范的行业管理,可以降低税务服务过程中涉税成本,从而促进税务服务需求。但是,国家为此承担的管制成本很高,不能有效发挥民间组织的自律作用,而且会影响注册税务师行业的独立性和自由发展。
摘要:注册税务师制度是完善税收监管机制的重要基础,我国注册税务师制度的发展主要依靠政府的强制性变迁推动,但管制制度需求和供给不足,不利于该行业发展。从管制经济学角度,写作毕业论文分析不同的注册税务师管制模式,正确认识管制对注册税务师行业的作用,并提出完善我国注册税务师制度的建议。
关键词:注册税务师;行业;管制;实践
一、管制理论与注册税务师行业管制模式
(一)管制的经济学含义
按照《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辞典》中的解释,管制是指政府为控制企业的价格、销售和生产决策而采取的各种行动,政府公开宣布这些行动是要努力制止不充分重视社会利益的私人决策。丹尼尔·F·史普博将管制定义为行政机构制定并执行的直接干预市场机制或间接改变企业和消费者供需决策的一般规律或特殊行为。曾国安教授将管制界定为:管制者基于公共利益或者其他目的依据既有的规则对被管制者的活动进行的限制,并将管制分为政府管制和非政府管制两大类。综合而言,管制作为国家干预市场的一种方式,通过政府依据一定的法律规章对微观主体的市场进入、价格决定、产品质量和服务条件等施加直接的行政干预而体现一定的政策目的。关于管制存在的原因,存在以下几种学说:1.管制机构酝酿论,该学说认为管制在行业内部受损集团的请求下,为了行业内部的利益分配,经济性管制机构才得以成立。2.行业保护论,即行业本身为了保护在位的厂商和防止潜在进入者,要求成立管制机构。3.公共利益论,即保护消费者。4.政府管制俘虏论,该理论认为管制是一种由国家供给的商品,由于企业利益集团和消费者利益集团之间的政治力量比对差异,政府管制是为满足产业对管制的需要产生的。不同的管制学说,提醒我们既要看到政府管制的必要性,同时也要注意其局限性,对政府管制应进行理性反思并加以完善。
(二)注册税务师行业管制模式比较
从注册税务师行业管制来看,属于非营利组织的管制,即非营利组织的管制者基于组织利益或者公共利益,依照该组织制定的规则对所属成员或者其他相关主体的行为进行的管制。按照世界各国对注册税务师行业的管制模式,大致可以分为三种类型,即完全管制型、混合管制型和自由管制型。
1.完全管制型,即由政府专门立法并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对注册税务师机构和注册税务师的执业资格、执业范围、执业准则、职业道德以及执业质量控制等进行规范,甚至对职业服务的定价也由政府管制。以日本为例,政府制定《税理士法》,严格规范税理士的职业准入、执业标准以及职业道德等执业行为。完全管制型模式的优点是,注册税务师和注册税务师机构的执业行为较为规范,注册税务师的素质较高,通过统一规范的行业管理,可以降低税务服务过程中涉税成本,从而促进税务服务需求。但是,国家为此承担的管制成本很高,不能有效发挥民间组织的自律作用,而且会影响注册税务师行业的独立性和自由发展。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的原则。科学发展观是对经济社会发展一般规律认识的深化,是指导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是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全面发展的指导方针。注册税务师行业必须始终把科学发展观贯穿于注册税务师行业发展的全过程,落实到注册税务师行业发展的各个环节。——坚持服务税收工作大局的原则。注册税务师行业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以及税收改革的不断深化而发展起来的社会中介组织,是加强税收管理,规范税收秩序的一支重要社会力量。注册税务师行业的发展要紧紧围绕服务税收工作大局,充分发挥促进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降低税收征纳成本,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保障国家利益和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的作用,营造和谐的征纳关系,推进税收事业的和谐发展。——坚持公平竞争的原则。竞争是市场经济的普遍规律和核心。注册税务师行业作为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坚持公平竞争的原则,创造公平、公开和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建立规范的准入制度和执业准则体系,加大对注册税务师、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行为的监管,促进注册税务师行业在公平竞争中不断壮大。——坚持指导和管理相结合的原则。注册税务师行业实行税务机关行政监督管理和行业协会自律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模式。税务机关作为政府主管注册税务师行业的职能机构,要从立法、政策制定和执行等方面指导和监督行业规范运作、健康发展,注册税务师协会要从完善自律管理体系、加强政策业务培训、提高会员服务质量和社会认知度方面鼓励行业做大做强。三、促进注册税务师行业发展的具体措施(八)加快行业制度建设,推进行业立法进程。积极推进注册税务师行业立法。加强行业立法工作的调研,提出行业立法的基本思路和法规框架。根据国家修订或制定相关法律法规的需要,及时研究完善行业法律法规和制度体系。积极与有关部门配合,完善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制度及相关配套管理办法,不断壮大行业队伍,保障行业发展所需人力资源的供给。积极与有关部门协商,修改完善注册税务师行业收费管理办法,规范行业收费标准。建立注册税务师行业资质等级评定制度,完善行业年度检查和专项检查等行业监管制度和相关配套办法,促进行业依法执业、诚信经营。建立注册税务师行业公告制度,强化对注册税务师行业的社会监督。(九)优化执业环境,拓展执业领域。按照中介行业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的发展要求,进一步完善和执行好行业公开、平等、规范的准入制度。涉税服务类业务继续坚持自愿委托的原则,研究涉税鉴证类业务实行法定委托的可行性。按照“健全服务业标准体系,推进服务业标准化”的要求,制定涉税鉴证业务标准,明确行业开展涉税鉴证业务范围、鉴证资格、审核标准。逐步建立、拓展和完善注册税务师行业的法定业务体系。各级税务机关要大力支持注册税务师行业拓展业务范围,全面开展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等已明确的涉税鉴证业务;积极探索以政府采购及向社会招标的方式购买税务师事务所服务的模式;积极研究可委托有一定资质的税务师事务所从事的涉税培训、涉税鉴证和涉税审核等具体涉税事项,为税务机关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服务。打破地方保护主义,打破地域界限和地域壁垒,鼓励行业资源在各地区之间的合理分配和流动,力争形成全国统一市场,促进税务服务市场区域均衡发展。(十)加强行业监管,提高管理水平。从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引导树立自我发展意识、加快管理信息化建设、落实现行管理体制、健全管理机构等方面,强化对注册税务师行业的监管,提高管理水平。——加强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强化税务机关对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的监管,杜绝税务机关和税务师事务所不正当的经济利益关系,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引导行业树立自我发展意识,鼓励税务师事务所做大做强。通过制定相应的政策,推动税务师事务所加盟制度的建立,鼓励开展ISO9000国际质量体系认证,争取“十一五”期间逐步形成一批实力较强、具有一定品牌的集团化税务师事务所,实现规模经营,提高市场竞争能力。——加快行业管理信息化建设,搭建网络办公平台、提供优质服务、拓宽监管渠道。及时向税务中介机构提供最新的税收政策和税收管理信息、加强对税务中介机构的业务指导。建立多渠道、全方位的执业质量监管网络,拓宽监管线索来源,做到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并重。——落实现行行业管理体制、健全管理机构。进一步落实行政管理机构的人员和职责,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行政管理职能与协会行业自律管理职能分开。完善省级注册税务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两个积极性。进一步明确地(市)、县级税务机关对注册税务师行业的监管职责。(十一)完善行业自律管理体系,提高协会的服务质量。充分发挥注册税务师协会自律管理、参与决策、指导服务的职能作用,加强行业制度、监管机构、业务培训、队伍素质、思想作风和工作机制等方面的建设。——加强制度建设。在《注册税务师行业自律管理办法》的基础上,研究制订《注册税务师奖惩办法》、《注册税务师职业道德规范》、《注册税务师诚信准则》等制度和办法。——加强监管机构建设。成立法律保障委员会、政策咨询委员会、专业技术委员会和惩戒委员会,进一步规范执业行为,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建立健全行业监督检查制度。加大对会员实施年度检验检查的工作力度,制定行业监管制度和考评办法,对依法执业、严格遵守有关规定的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及时进行表彰和奖励;对不依法执业,违反职业道德和有关规定的予以严肃处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建立执业责任保险制度。针对注册税务师行业特点,研究并协调制定注册税务师行业执业责任保险制度和办法,为会员规避和化解风险提供保障。——充分发挥协会的桥梁与纽带作用。加强与有关部门特别是税务机关的协调和联系,及时反映会员的意见和诉求,争取有关部门在政策和法律上的支持,解决会员执业中的困难和问题,保护会员的合法权益,为会员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社会环境,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加大对执业人员的培训力度。抓好建立教育培训基地、师资队伍和教材的编篡工作,建立培训教育委员会,研究拟定中税协、地方协会和事务所三个层次培训教育的职责,改进和完善后续教育培训办法和考核办法,施行等级培训制度,增强其针对性、实用性,不断提高执业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加强各级协会秘书处工作人员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努力提高协会的服务水平、执行效率和影响力。(十二)加强理论研究,做好宣传工作,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大力开展行业理论研究,为行业发展提供坚实的理论基础;加大行业宣传力度,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扩大注册税务师行业的影响。——大力开展行业理论研究,探索行业发展规律。开展注册税务师行业立法的理论研究;开展政府职能转换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条件下发挥注册税务师行业职能作用的研究;开展拓展涉税服务和涉税鉴证业务领域和以政府采购购买税务师事务所服务模式的可行性研究;开展税收改革对注册税务师行业发展影响的研究等等,为注册税务师行业的发展提供坚实的理论基础。——继续加大行业宣传力度,采取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形成上下联动的宣传网络。结合业务拓展开展行业宣传,向纳税人及社会各界展示注册税务师行业形象;推动税务援助制度的建立,扩大注册税务师行业的影响,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不断提升注册税务师行业国际地位。吸收国外先进经验,制定相应政策和措施,推进中外合作税务中介机构的建立和发展,鼓励国外税务中介机构来华投资与合作;适应对外开放及与国际惯例接轨的要求,积极参与国际税务中介服务业的竞争;加强与国际税务中介组织的交流与合作,提升中国注册税务师在国际行业中的影响。
【摘 要】:注册税务师纳税评估是为纳税人提供的自查性涉税服务,对提高纳税人的税务管理水平,降低涉税风险,及时纠正处理涉税事项中出现的错误和舞弊有重要作用,同时也有利于强化税收监管,减轻税务机关负担,形成纳税人、注册税务师和税务机关三重税收监管体系。
【关键词】:注册税务师;纳税评估;税务机关;程序
纳税评估是注册税务师从事的重要涉税服务业务。随着税收监管机制的健全和税制改革的稳步推进,以及企业纳税意识和税务管理水平的逐渐增强,一些高端涉税服务开始受到企业的青睐。特别是自《纳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出台后,不少企业为提高税务管理水平,降低涉税风险,选择聘请注册税务师对其涉税事宜进行纳税评估。笔者基于对企业纳税评估的工作实践,谈谈如何做好纳税评估工作,愿与广大同仁探讨。
一、注册税务师纳税评估涵义及作用
注册税务师纳税评估是指注册税务师依法接受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委托,根据其所提供的涉税资料和自身所掌握的其他资料,运用各种技术手段和专业经验,对纳税人一定时期内的涉税资料及纳税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检查和评估,以确认纳税人纳税情况的合法性、真实性及准确性,及时发现、纠正并处理涉税事项中存在的错误和舞弊等异常问题的活动。注册税务师纳税评估其实是企业为提高其税务管理水平、降低涉税风险,委托中介对涉税事项自查的行为。其特点表现为客观性、平等性、公正性、专业性。而根据《办法》的规定,纳税评估是指税务机关运用数据信息对比分析的方法,对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纳税申报(包括减、免、缓、抵退税申请)情况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做出定性和定量的判断,并采取进一步征管措施的管理行为。可以看出,虽然两种纳税评估的对象都是针对纳税人,都是依据纳税人提供的涉税资料开展评估工作,但是注册税务师开展的纳税评估与税务机关执行的纳税评估在评估目的评估性质、评估主体、评估依据、评估的法律效力、评估收费等方面还是有明显区别,两种评估不能相互替代,而是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的。实践证明,注册税务师开展纳税评估有助于提高企业税务管理能力,促进税务管理工作的合理化、规范化、程序化,控制并降低涉税风险;有利于及时纠正企业在税款计算、缴纳等方面的差错,促进企业税收管理工作的合理化、规范化、程序化,控制并降低涉税风险;有助于提高企业纳税申报质量;有助于提高企业税务管理信息化水平;有助于缓解了税企之间的矛盾。
二、注册税务师纳税评估方法及程序
(一)签订纳税评估协议
注册税务师首先应根据对纳税人的初步了解,确定是否接受纳税评估委托。注册税务师与委托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委托人有权要求其回避。正式确定接受纳税评估任务后,双方要依法签订《纳税评估协议书》,明确约定双方的责、权、利,特别是针对纳税评估中需要纳税人配合和提供资料的事项等情况应事先在协议中明确。
摘要 注册税务师纳税评估业务属于为纳税人提供的自查性涉税的服务。纳税评估是注册税务师从事的重要涉税服务业务。注册税务师通过特定的方法开展纳税评估服务,以此来增强纳税人的税务管理水平,降低风险,及时处理涉税事项中出现的问题。这种涉税服务也有利于强化税收监管,减轻税务机关的各种工作负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同时要注重纳税评估工作的真实性,并确保其在法律的范围内可以实施,保护纳税人的商业秘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关键词纳税评估评估研究注册程序税务机关
中图分类号:C29 文献标识码:A
纳税评估是注册税务师从事的重要涉税服务项目。随着税制改革的稳步推进和税收监管机制的健全,以及企业纳税意识和税务管理水平的逐渐增强,一些高端涉税服务开始受到企业的青睐。 特别是《纳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出台后,不少企业为提高税务管理水平,降低涉税风险,选择聘请 注册税务师对其涉税事宜进行纳税评估。 笔者基于对企业纳税评估的工作实践 , 谈谈如何做好纳税评估工作,愿与广大同仁探讨。
注册税务师纳税评估的含义
注册税务师纳税评估是指注册税务师依法接受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委托,根据其所提供的涉税资料和自身所掌握的其他资料,运用各种技术手段和专业经验,对纳税人一定时期内的涉税资料及纳税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检查和评估,以确认纳税人纳税情况的合法性、真实性及准确性,及时发现、纠正并处理涉税事项中存在的错误和舞弊等异常问题的工作。 注册税务师纳税评估其实是企业为提高其税务管理水平、降低涉税风险,委托中介对涉税事项自 查的行为。其特点表现为客观性、平等性、公正性、专业性。税务机关纳税评估就是根据税收征管中获得的纳税人的各种相关信息资料,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运用科学的技术手段和方法,对纳税情况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进行审核、分析和综合评定,并及时发现、纠正纳税行为中的错误,对异常申报等专项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和分析评价,为征收管理指出工作重点,提供措施建议,从而对征纳情况进行全面、实时监控的一项管理。
注册税务师纳税评估与税务机关纳税评估比较
评估目的不同
摘要:注册税务师纳税评估业务属于为纳税人提供的自查性涉税服务,与税务机关开展的纳税评估行为存在本质区别。注册税务师通过专门的程序和方法开展纳税评估服务,对提高纳税人的税务管理水平,降低涉税风险,及时处理涉税事项中出现的问题具有重要作用。这种涉税服务也有利于强化税收监管,减轻税务机关工作负担。同时,注册税务师在提供纳税评估时要注重纳税评估工作的实效性、客观性、合法性,保护纳税人的商业秘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关键词:注册税务师;纳税评估;税务机关;程序
中图分类号:F812.4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07)03-0173-03
纳税评估是注册税务师(Certified Tax Agents,以下简称CTA)从事的重要涉税服务项目。随着税制改革的稳步推进和税收监管机制的健全,以及企业纳税意识和税务管理水平的逐渐增强,一些高端涉税服务开始受到企业的青睐。特别是《纳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出台后,不少企业为提高税务管理水平,降低涉税风险,选择聘请CTA对其涉税事宜进行纳税评估。笔者基于对企业纳税评估的工作实践,谈谈如何做好纳税评估工作,愿与广大同人探讨。
一、注册税务师纳税评估的含义及比较分析
(一)注册税务师纳税评估的含义
CTA纳税评估是指CTA依法接受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委托,根据其所提供的涉税资料和自身所掌握的其他资料,运用各种技术手段和专业经验,对纳税人一定时期内的涉税资料及纳税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检查和评估,以确认纳税人纳税情况的合法性、真实性及准确性,及时发现、纠正并处理涉税事项中存在的错误和舞弊等异常问题的工作。CTA纳税评估其实是企业为提高其税务管理水平、降低涉税风险,委托中介对涉税事项自查的行为。其特点表现为客观性、平等性、公正性、专业性。税务机关纳税评估,就是根据税收征管中获得的纳税人的各种相关信息资料,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运用科学的技术手段和方法,对纳税情况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进行审核、分析和综合评定,并及时发现、纠正纳税行为中的错误,对异常申报等专项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和分析评价,为征收管理指出工作重点,提供措施建议,从而对征纳情况进行全面、实时监控的一项管理工作。
(二)注册税务师纳税评估与税务机关纳税评估比较
而此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02年9月10日曾联合下发过一份《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注册税务师行业与注册会计师行业实行”统一领导,分行业管理“决定的通知(财办[2002]35号)》,这份文件要求“各地两行业协会实行统一领导工作,并应于2002年底完成”。
1月20日,北京市税务局的一位官员告诉记者,“同其他省市一样,北京市的注册税务师管理机构的合并工作进展顺利,并早已完成。”
但这位资深税务官员同时指出,合并后的注税管理机构“两不像”,既不像从前的行政性机构,也不像独立意义上的“协会”。“客观地讲,合并后行政的色彩依然十分浓厚。”
监管之弊
《通知》的核心内容是,要求各省(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下同)税务师管理中心和省税协办事机构予以合并,组成新的省税协的办事机构即省税协秘书处。秘书处由省国税局代为管理。《通知》同时强调,保留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的牌子,以便于行使部分行政管理职能。
一位业内人士介绍,注册税务师的职能,主要是在涉税市场业务中接受纳税人的委托,从事各项涉税事务,并贯穿于税收征纳的整个过程。其业务主要包括咨询服务、记账、纳税、税收筹划以及税务机关委托办理的其他事务。
另一方面,合并前的“省税协”全称省注册税务师协会,是税务机构和注册税务师自愿组成的地方性社会团体,对机构和组成人员实行行业管理的专业性非赢利性社会组织。
中央财大税务系副主任刘桓介绍,一般来说,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由现任税务局领导出任负责人,而注册税务师协会的负责人多为退休的前税务局领导。
同志们:
这次全省注册税务师行业管理工作培训班,办得很好,很及时。这种行业管理工作的培训在全省国税系统尚属首次,非常必要。这期培训班得到了总局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及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省国家税务局党组、省注册税务师管理领导小组向总局管理中心的陆炜主任和授课的各位老师表示衷心感谢!对参加培训班的全体同志表示亲切问候!
刚才,家喜同志和朝峰同志的讲话,我完全同意,希望大家回去后,认真落实总局和省局关于省注册税务师管理的工作要求,突出重点,努力实现行业监管工作的“两个转移”,切实把基层的监管工作抓起来,做细做好。
下面,我再强调几点。
一、深刻认识注册税务师行业的地位和作用
注册税务师行业是我国实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具有广阔发展前景的新兴行业。发展注册税务师行业,是国家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政府行政职能转变的客观要求。近几年来,税务部门大力推进行政审批改革,税务行政审批事项大量减少,同时,大力推进征管体制改革,依法划清汇算清缴中征纳双方的法律责任,这些既是税务机关转变政府职能的具体体现,也为行业开展涉税业务提供了广阔的舞台与发展空间,客观上促进了行业发展。十多年来的实践证明,注册税务师行业作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已经成为降低税收成本和执法风险、提高税法遵从度、构建和谐税收征纳关系的一支重要力量,在税收征收管理中发挥重要作用。
注册税务师行业的重要地位,体现在两个重要方面,一是注册税务师行业是协税护税的重要社会力量。注册税务师在为广大纳税人提供涉税服务的过程中,要宣传辅导和系统讲解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帮助纳税人正确理解政策内涵,这有利于增强全社会依法纳税的意识,提高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也有利于国家税收政策的贯彻落实。注册税务师在执业过程中,通过大量的审核取证、客观评判和职业推断,对委托办理涉税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准确性提供参考依据,不仅提高了税务机关税收执法的质量和效率,有利于防范税收执法的风险;同时,对税务机关的执法行为也起到了监督作用,有利于税务机关推进依法行政和落实执法责任制。二是注册税务师行业是构建和谐征纳关系的重要组织。注册税务师行业作为社会中介组织,既要保障国家税收利益,又要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因此,注册税务师在执业中所处的社会中介地位,有利于客观评价国家税收政策制定的严密性和合理性,评价税务机关执法的公正性,评价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注册税务师将税收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和税收政策的执行情况及时反馈到立法机关和执法部门,还可以为完善税收立法、调整税收政策、加强税收管理提供参考依据。在征纳双方在税收政策的理解和执行上产生分歧甚至发生争议时,注册税务师处于中介地位,能够较为客观地向纳税人解释税收政策规定,以及向税务机关反映纳税人的经营情况与诉求,协调征纳双方争议,为构建和谐的征纳关系提供磋商平台,畅通沟通渠道。
注册税务师行业对征纳双方都具有重要作用:一是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降低纳税成本和涉税风险。随着我国税收法律体系的不断完善,税收执法更加规范和严密,办理涉税事务的专业性越来越强,税务市场越来越广阔。纳税人通过专业人士办理各类涉税事项,可以防范涉税风险,降低税法遵从成本。特别是,注册税务师作为从事涉税业务的专业人员,能够帮助纳税人正确选择投资领域和核算方式,享受税法规定的各类税收优惠,防范和化解涉税风险,最大限度地维持纳税人的合法权益,降低和节约纳税成本。二是促进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降低征收成本和执法风险。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行政审批事项的大量减少,涉税鉴证的业务领域将不断扩大。一方面,注册税务师行业对纳税人申报涉税事项依法进行审核鉴证,提高了申报涉税事项的可信度,减少了税务机关直接审核和检查程序,降低了征收成本,提高了工作效率。另一方面,涉税鉴证具有较大的执业风险,注册税务师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降低了税务机关执法风险,减轻了渎职追究的压力和责任。同时,有助于落实“两个减负”,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由此可见,注册税务师行业作为税收征管体制和纳税服务体系的重要环节,其重要作用在于通过开展涉税服务和涉税鉴证,协助税务机关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有利于规范征纳行为,构建和谐征纳关系,有利于降低征税成本和纳税成本,全面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
摘要:我国注册税务师行业经过近30年的发展,虽然在从业人员、经营收入等方面有了较大进步,但迫于执业范围狭窄、行业竞争激烈等压力,税务师事务所不得不另辟蹊径,拓展市场业务空间,培育新的业务增长点。从政府购买服务理论基础、政策依据的角度对税务机关购买注税服务的可行性进行剖析可知,注税服务是具有公共物品与私人物品双重性质的混合物品,税务机关购买注税服务是医治其“政府失灵”和“市场失灵”的一种选择,实现了税务机关、税务师事务所以及纳税人三方的互惠共生。
关键词:注册税务师;政府购买服务;政府采购;共生;涉税服务;涉税鉴证;公私伙伴关系;行政执法
中图分类号:F812.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2101(2014)02-0060-03
一、注册税务师行业发展现状
我国注册税务师(以下简称“注税”)行业自20世纪80年代产生以后,经过近30年的发展,无论是从业人员、经营收入还是社会影响均取得了长足进步,截至2011年底全国注税行业总从业人数90 107人,执业注册税务师总人数34 246人,实现经营收入总额97.33亿元①。但面对着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和财务咨询管理公司的激烈竞争,其发展现状及前景不容乐观。
首先,注税行业执业范围狭窄。根据《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注册税务师的业务范围可以分为涉税服务业务和涉税鉴证业务。涉税服务业务包括:代办税务登记、纳税和退税、减免税申报、建账记账,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申请,利用主机共享服务系统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代为制作涉税文书,以及开展税务咨询(顾问)、税收筹划、涉税培训等。涉税鉴证业务包括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企业税前弥补亏损和财产损失鉴证,国家税务总局和省税务局规定的其他涉税鉴证业务。其中涉税鉴证实行市场准入制度,需要鉴证主体资格特定;而执业范围更为广泛、技术含量更高的涉税服务业务没有限定也不可能限定服务的主体资格,其他中介服务机构如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财务咨询管理公司甚至某些律师事务所也在承接此类业务,注税行业执业范围受到压缩。
其次,注税行业执业环境不佳。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现代纳税服务体系建设的深入,纳税人数量的激增、税收收入总量的飙升,经济活动和税收制度日趋复杂,与税务管理人员、经费等资源的低增长之间的矛盾日益凸显,税务管理人员不足以应对经济形势的变化。同时长期以来的税务专管员制度“培养”了纳税人对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的依赖。这种依赖一方面导致了税务机关执法行为的错位,疲于应付本应由纳税人完成的日常事务;另一方面淡化了纳税人的税法意识、权利意识。当纳税人的合法权益遭受损害时,“公关”成为其维权的主要途径和手段,而更为专业的注税服务被轻视甚至忽视,致使注税行业市场需求不足、社会认知度低、执业环境不理想。
另外,由于注税行业法定业务缺乏、执业范围狭窄,使得相当一部分税务师事务所业务工作量不饱和、不均衡,业务淡旺季现象严重。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间业务较多、人员相对缺乏,而其他时间则由于业务较少、人员相对富余,加大了注税行业的执业成本,影响了注税行业的经济效益,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注税行业的发展。
【摘要】注册税务师行业作为中介行业目前在我国有了长足的发展,行业整体的服务质量和水平不断提升,逐渐得到委托方、税务机关与社会各界的认可。但是,伴随着业务种类增加和业务复杂程度提高,注册税务师以及中介机构也面临着更高的风险,包括行业相关法律制度不健全所带来的风险、注册税务师的职业道德水平和业务能力所带来的风险以及与市场环境相关的风险。针对这些风险,应该采取相应的手段和措施来进行规避。首先,风险防范的重要手段是加快相关法制建设。其次,培养一支高素质的人员队伍是风险防范的关键因素。最后,需要不断改善市场环境以降低行业整体风险。
【关键词】注册税务师中介行业风险规避
注册税务师行业是伴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而发展起来的新兴行业。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中介组织也迅速发展和完善起来,作为具有涉税鉴证与涉税服务双重职能的社会中介组织的注册税务师行业也在不断壮大,已经成为促进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推动我国税收事业发展的重要力量。在注册税务师行业迅猛发展的同时,随着业务范围的不断扩大和社会对注册税务师行业期望值的增加等,作为中介机构服务人员的注册税务师越来越感受到来自执业风险的压力。如何正确应对注册税务师行业执业环境的变化,应对日益明显的税务风险并对风险进行有效地规避和防范,已经成为注册税务师业界普遍关注的问题。本文旨在从执业的角度探讨注册税务师行业发展过程中的主要风险及相应的规避与控制措施。
一、注册税务师行业的发展状况
注册税务师行业作为社会中介服务行业,主要是在涉税市场业务中接受委托,从事各项涉税事宜,贯穿于税收征纳的整个过程。注册税务师在从事业务时具有双重职责,主要职责是依法为委托人提供涉税服务以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而辅以监督税务机关的行政行为以维护国家税收权益。这种中介地位决定了税务必须站在独立、客观、公正的立场上,以税法为准绳,以服务为宗旨,既为委托人正确履行纳税义务、维护其合法权益服务,又为税务机关依法征税、维护国家权益发挥辅助和监督制约作用。
注册税务师行业在我国发展时间并不长,行业本身比较年轻,但发展潜力很大。在20世纪80年代,我国有些地区在税收征管体制改革中进行了一些税务的探索和尝试。1996年11月,政府有关部门颁发了《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首次建立了我国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使其作为独立的社会中介行业步入了规范发展轨道。近年来,注册税务师行业的业务范围已经由比较单一的税务业务向更高层次的税收筹划、顾问等方面延伸。经过各级注册税务师协会、行业从业人员等各方面共同努力,注册税务师行业整体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不断提升,逐渐得到委托方、税务机关与社会各界的认可。但是,应该意识到,伴随税务业务种类不断增加,业务复杂程度不断提高,注册税务师以及中介机构在获得巨大经济利益的同时也在面临着更高的风险。
二、注册税务师行业发展过程中的主要风险
风险是指在某一特定的时间段里,所期望达到的目标与实际出现的结果之间产生的距离。从执业的角度讲,注册税务师行业面临的风险,主要是指注册税务师及其所在中介机构的执业行为与所期望的结果出现差异的程度。由于注册税务师的执业行为受许多因素诸如委托目的、客户、税收相关制度、业务能力及职业道德等的影响,当注册税务师不能得出正确的判断时风险就产生了,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