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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硕复习计划范文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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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者为王:合理规划+恒久坚持=成功

《求学·考研》:随着2013年的到来,2014考研正式提上了日程,不少同学早早地就着手准备了,还有一些同学正在观望、犹豫,您觉得对于打算参加2014年考研的同学来说,何时开始正式准备比较合适呢?

张爱志:这要结合自身特点来做决定。有三分之一的考生在2012年9月份以前就已经开始准备了,也就是说大二暑假、大三开学前就开始准备了,这一部分考生往往是选择跨校跨专业的考生,跨考难度比较大,必须提早做准备,像英语、数学都需要提早动手准备,尤其是跨专业考生需要在专业课方面多做准备。还有三分之一的同学春节前后开始准备考研,其中大部分想跨校,但还会花很多时间去选择,他们往往会利用寒假进集训营学英语、数学打基础。最后三分之一的基础好、跨度不太大的考生暑假才开始准备,这类考生往往是报考本校本专业,且英语、数学等科目基础非常好。到了目前这个阶段,不少同学还在犹豫、徘徊,我建议打算跨校跨专业的同学最好在“五一”前开始准备。

《求学·考研》:根据相关报道,2013年的硕士研究生报名人数可能超过180万,报录比大概3.3∶1,比前两年竞争要激烈一些。请问2014年会是怎样一种形势呢,考研的竞争激烈状况会不会有所缓解?

张爱志:近几年研究生的报考录取情况基本比较稳定,没有大幅度的变化。报考人数每年基本保持在5%~10%的增幅,招生人数也保持这样的比例增长。总的来说竞争激烈程度是稳定的。但是,名校的竞争会越来越激烈,尤其是北大、清华的一些专业,保送名额越来越多,外招名额相对减少,而报考名校的考生越来越多,因此竞争异常激烈,当然名校研究生的含金量会越来越高。

《求学·考研》:近年专硕越来越火,很多学校都加大了专业硕士的招生力度,比如清华某系2012年专硕和学硕的招生比是3∶2,专硕的报名人数也在不断上升,您如何看待这一现象?

张爱志:接下来三年内专硕比例会越来越大,2015年,全国专硕比例会占到50%,而这50%的专硕则代表考研报名人数的80%的比例,因为学硕,尤其是名校学硕大部分采取保送方式招收,整个研究生教育机制中学硕招研究生人才,专硕招应用型人才,面对就业进行培养。

《求学·考研》:很多考生在选择专业的时候都会迷茫,报学硕呢,还是专硕?请您为广大考生指点迷津,哪类考生适合选择学硕,哪类适合专硕,考生应如何做出自己的判断?

张爱志:这要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来做选择,衡量的核心是将来想干什么。如果你的兴趣是做研究,理想是将来从事科学研究工作,那么就应该选择学硕;如果目标是就业,不再读博士,硕士学历就是为就业服务,那么应该选择专硕。另外,不同的学科特点也不同,比如历史学就是研究型学科,偏学术;工科就偏应用,像现在最火的会计硕士、金融硕士等都是应用性很强的专业,选择专硕更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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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成功的10条军规

解读:

谋定而后动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谋从何来?对考研来说,首先要对宏观环境了如指掌,再决定是否考研、考什么学校以及什么专业。

每一条宏观的政策,都会影响每一位卑微的社会个体。以“考学硕还是考专硕”这一问题为例,从2009年国家大力发展专硕学位教育,到2014年,专硕报名人数较去年增加9万人,达到68万人,专硕从遇冷到受追捧不过5年时间。到2015年,专硕与学硕招生比例持平后将不再上升。一边是专硕越发受社会、考生认可,一边是招生人数即将封顶,可以预见,专硕的录取门槛将会上调,竞争很快将变得激烈,“考不上学硕就报专硕”的好日子很快会一去不返。对每个考研人来说,2015年,很可能是专硕“易考”的末班车。这便是宏观政策影响个体的佐证。

需要读懂的宏观,不仅包括考研政策,还有行业的发展态势。在“找一份好工作”就是考研最大动力的今天,行业活得好不好,直接影响你考不考研,考什么专业,读哪所学校。以报考机械类专业的考生为例,上一轮金融危机以及近年来全球经济疲软对中国传统制造业的影响越发显现,市场持续低迷,反弹乏力,企业人才招聘策略总体呈现紧缩状态,对大学生的需求缩减;再细分到船舶制造、轨道交通等行业,呈现出陆上“日出”海上“雨”的冷热需求不均的景象。如果打算报考机械类专业,不了解这些,你心里能踏实?

解读:

有虞者胜源于《孙子兵法》中的“以虞待不虞者胜”,意为有准备的军队与无准备的军队作战会取得胜利。

提前一年备考,会太久吗?时间管理法则告诉我们,用12个月准备一次考试,不赶早也不赶晚,是最黄金的备考时间。

如果你有足足12个月来备考,你至少将在以下三个方面占据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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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师计划”研究生质量保障策略:过程控制的视角

摘要:“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是专门为农村培养骨干教师的一项政策。自2004年实施以来,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同时也存在培养质量难以保证的问题。文章在分析影响“硕师计划”研究生质量因素的基础上,从过程控制的视角,探索并实施“硕师计划”研究生质量保障对策,以提高“硕师计划”研究生培养质量。

关键词:“硕师计划”;研究生;质量保障;过程控制

中图分类号:G64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9-4156(2013)03-070-03

为解决农村教师数量匮乏和整体质量偏低的问题,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教育部从2004年开始启动“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简称“硕师计划”)。“硕师计划”是通过选拔一批优秀的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录取为“硕师计划”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师生”),并与省、县等地方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签约正式聘为编制内教师,并到县、镇及以下中学任教。截至目前,该计划已在全国31个省(市、区)先后实施,参加推免工作的高等学校累计86所,承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高等学校达73所,共有9000余名优秀本科毕业生奔赴县镇及以下农村中学任教。“硕师计划”的实施可大致分为阶段:第一个阶段(2004年至2005年)为试点阶段。培养方式采取“1+1+1+2”,服务范围是国家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高中。第二个阶段(2006年至2009年)为推广阶段。培养方式调整为“3+1+1”,服务范围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农村学校,以中学为主。第三阶段(2010年至今)为完善阶段。培养方式由“3+1+1”五年制改为“3+1”四年制(前三年在任教学校边工作、边学习,第四年到培养学校脱产学课程,完成论文答辩),服务范围由国家级和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扩大到所有县镇及以下农村学校,并与“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结合实施。

“硕师计划”的实施,为扶贫县学校输送了一批优秀的本科毕业生,不同程度地缓解了农村教师匮乏的矛盾,提升了农村教师整体素质;激励了大学毕业生献身农村教育事业,到基层建功立业;探索了一条为农村学校培养高层次、高素质、专业化教师的有效途径。

一、影响“硕师计划”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因素分析

“硕师计划”的实施是一项探索性和复杂性的工作。所谓探索性是指这项工作属于新思路、新改革、新举措,没有现成的做法可以仿效,没有成功的经验可以借鉴,需要在实施过程中确立先进培养理念,完善科学培养机制,探索有效培养模式。所谓复杂性是指“硕师生”培养工作千头万绪,纷繁复杂,可谓“点多、线长、面广”。“点多”是指决定“硕师生”培养质量的要素多、节点多、环节多,既有课程学习和课题研究,又有教学实践和学位论文撰写等。“线长”是指“硕师生”学习和服务时间较长,在职边工作边学习三年,脱产集中学习一年。“面广”是指涉关单位部门比较广泛,既有教育部主管部门、省(市、区)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县级教育主管部门,又有推荐学校、培养学校和接受“硕师生”的农村中学。

“硕师生”培养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充分认识和把握其复杂性的特点,要始终把培养质量提到应有的战略高度,农村教育不仅需要大量教师,更需要大量高质量教师。近年来,笔者围绕“农村教育硕士培养现状及实施策略”这一课题研究,通过实地考察、调研和查阅相关文献,发现“硕师计划”实施以来,其培养过程缺乏有效监控,其培养质量缺乏有效保障,可以概括为以下四个主要影响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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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才培训的反思

2011年初,教育部着手部署“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制定、实施工作。这一计划自提出以来,许多高校纷纷响应,总结以往经验,积极创新法学教育,探索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机制。教育部“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目标和要求是什么?其与现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文中简称法硕教育)的关系如何?在该计划下如何看待目前的法硕教育?今后应如何完善?本文结合湖南省高校的实践予以探讨。

一、“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与法硕教育的关系要明确“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与法硕教育的关系,必须弄清两者在培养目标和要求上的异同。

(一)“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目标与要求“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是教育部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精神提出来的[1];同时,该计划也是在现有法学教育已具规模、但质量急待提升的大背景下推出的。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我国法学教育随着规模的急剧扩张、研究生类别的增加,法律人才培养工作中的问题日趋明显,如法律人才培养与实际工作的联系不足,人才培养模式亟待改革[2];法学教育的大众化难以适应法律职业日益精英化的要求,……适应国际化要求、能处理国际纠纷和跨国法律事务的高素质法律人才奇缺[3];法律人才呈现结构性过剩,低端法律人才供过于求,高端人才却相当短缺[1]。基于这一背景,教育部“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将[1]:创新“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人才教育培养模式”、“国际型法律人才培养模式”以及“西部基层法律人才培养模式”三种法律人才分类培养模式,建立“高校与实务部门联合培养机制”,积极推进“双师型”教师队伍的建设工作,探索“国内———海外联合培养”机制,优化课程体系、强化实践教学环节、推进教学方法改革。从该计划的这些内容、背景和相关资料来看,其主要目标应在于培养高层次、高素质、复合型、应用型的法律人才。所谓“高层次”指本科以上层次;“高素质”强调德才兼备、综合能力强;“复合型”强调多学科背景和适应特定行业需要的能力,如从事医事法务的应具备一定的医学学科背景,从事专利法务的应具备一定的工科背景,从事涉外法务的应当具有很好的外语交流能力;“应用型”强调实践能力。对卓越法律人才的“高素质”、“复合型”、“应用型”的要求一般应无异议,需要说明的是“高层次”,教育部虽未明确提出这一点,但笔者认为,“卓越法律人才”应该是“高层次”的。这是因为,目前我国法学本科教育已成为一种大众化教育,对缺乏多学科背景且必须先完成通识教育的本科生来说,在四年里很难被培养为“卓越法律人才”。一些高校的“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实践也能说明这一点:无论是中国政法大学的“4+2”模式,华东政法大学的“4+2”、“4+1”模式,还是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2+2”模式,上海交通大学的“3+3”模式[1]等,都将“卓越法律人才”定位在硕士层次教育。

(二)“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下法硕教育的定位关于法硕教育,国务院学位办对各类法硕设定的培养目标分别是:全日制非法本法硕———“为法律职业部门培养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德才兼备、高层次的复合型、实务型法律人才”[4];全日制法本法硕———“为法律职业部门培养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德才兼备、高层次的专门型、实务型法律人才”[5];在职法硕———“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德才兼备、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法治国家建设需要的实践型、复合型、高层次的法务人才”[6]。比较这些规定和“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目标与要求,不难看出,两者实际上是基本一致的,而且两者都强调法律教育与法律职业的有机结合[7],只不过后者更加明确强调分类培养,即强调根据不同实际部门的需要培养各类卓越法律人才[2]。

总之,笔者认为,法硕教育应该是体现“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目标和要求的主要载体。当然,这一计划也应当将本科阶段的教育纳入其中通盘考虑。

二、“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下法硕教育培养的实践审视既然法硕教育是体现“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目标与要求的主要载体,那么目前高校法硕教育离该计划的目标与要求有多远?下文将结合湖南省几所高校近年来法硕教育的情况进行分析。

(一)法硕教育的状况第一,办学已具规模。迄今,湖南省具有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的高校有四所,即中南大学、湘潭大学、湖南大学和湖南师范大学。2008-2010年各法学院法硕招生总数分别是:湘潭大学504人、湖南大学590人、湖南师范大学383人、中南大学379人[8]。根据各法学院网站公布的师资队伍情况,具有指导法律硕士生资格的高级职称教师(限全职,下同)数分别是:湖南大学45名[9],湘潭大学54名[10],湖南师范大学43名[11],中南大学29名[12]。2008-2010年高级职称教师每年人均新增指导的法硕生数分别是:湖南大学4.4个,湘潭大学3.1个,湖南师范大学3个,中南大学4.3个。如果算上每个导师每年指导的法学硕士生,这些比例将会发生变化。仅从2010年各法学院招收的法学硕士生来看,招生数分别是:湖南大学60人,湘潭大学171人,湖南师范大学91人,中南大学59人;高级职称教师与该年法学硕士生的比例分别是:湖南大学1∶1.3,湘潭大学1∶3.2,湖南师范大学1∶2.1,中南大学1∶2。这样总体来算,各法学院高级职称教师每年人均新增指导的硕士生数均在6人左右。三个年级的硕士生加在一起,各法学院高级职称教师人均指导的硕士生在18人左右,考虑到每个教师每年还要指导本科毕业生或博士生,应该说,指导数量已基本达到教师精力的极限。如果要培养“卓越法律人才”,各校应采取措施提高师生比。第二,分类培养模式初显[13]。

目前,各法学院除了针对法本法硕、非法本法硕和在职法硕的不同情况,设定了不大相同的研修方向和课程外,尚未制定明确的分类培养目标和模式。但值得一提的是,湘潭大学依托法学院成立了“知识产权学院”[14],中南大学依托法学院成立了“知识产权研究院”[15]和“医疗卫生法研究中心”[16],湖南大学开办“IT法律与知识产权”培养项目[17],推行“学院与学院共同培养”模式,整合校内学科资源,以期创新法律人才培养模式。在对三类法硕生的培养上,中南大学和湘潭大学根据法律硕士的不同类型设置了不同的研修方向,如中南大学为法本法硕设置了宪法与行政法、刑法、民商法等六个方向,为非法本法硕和在职法硕设置了司法法务、政务法务、商事法务等方向。湘潭大学为法本法硕设置了刑事法、民商事法、行政与经济社会法等方向,为非法本法硕设置了金融财税法、中非法律合作、知识产权等方向,为在职法硕设置了司法与行政方向律师实务等四个方向。两校为不同的研修方向开设了不完全相同的选修课程,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和择业方向确定研修方向,选修相应课程。湖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则在选修课中提供了可供学生选择的学位方向课。第三,“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已具雏形。各法学院“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主要体现以下几方面:一是聘请法院、检察院、政府机关等实务部门的人员担任法硕生的校外导师,如中南大学、湖南大学为每个法硕生安排校外兼职导师,并明确其职责,定期组织他们召开座谈会、见面会等。二是选派法学教师到实务部门挂职锻炼,如湘潭大学、湖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选派教师到检察院、法院等部门挂职锻炼,中南大学也将选派年轻教师到法律实务部门挂职。三是鼓励和支持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中南大学还对全日制法硕生实行了较为特别的“双导师制”[18],即“学习导师+论文导师”制,第一至第四学期,为每个法硕生安排一名学业导师;第五至第六学期,学生可以另选论文导师。之所以要为全日制法硕生安排学业导师,一是让他们尽快进入学习状态;二是让他们与法学硕士生平等享用教育资源。第四,实践教学环节全面展开。目前,各校主要通过以下途径进行实践教学:一是开设法律文书、法律谈判等实践课程;二是模拟法庭训练;三是校外司法认知实习;四是强调课程教学中结合实务讲授;五是利用学校的法律援助中心开展诊所教育。各校实践教学途径虽然大致相同,但也存在一些差异。一是各校实践教学学分要求不一样,如中南大学、湘潭大学、湖南大学和湖南师范大学对全日制法本法硕学生要求的实践学分与总学分的比率分别是:10∶65、18∶62(知识产权方向的为12∶63)、15∶70、6∶54;湘潭大学和湖南师范大学对在职法硕选修实践课程的学分要求分别是8与15,而中南大学和湖南大学对在职法硕生没有选修实践课程的要求。二是各校校外司法认知实习的时间要求不大一样,如中南大学、湘潭大学和湖南大学对全日制法本法硕学生要求的实习时间分别是4个月、6个月、2-3周。三是对模拟法庭训练和校外司法认知实习的要求宽严不一、规范程度不一。实践中,有的法学院还采取了一些特别的做法加强实践教学,如中南大学法学院通过与法院建立合作关系,双方共同选择一些有教学意义的案子在学校的模拟法庭开庭,将真实法庭审判引入校园,学生以旁听者的身份观摩庭审,给学生提供一个了解司法实务的校内平台[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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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硕士在校学习的自我监控能力探析

摘要:国内教育硕士学习自我监控能力研究相对薄弱,针对教育硕士这一特殊学习群体,文章阐述了提高自我监控能力的必要性,分析了教育硕士学习的自我监控能力结构,指出影响自我监控能力发展3个方面的因素。

关键词:教育硕士;自我监控能力;学习

收稿日期:2007―01―01

作者简介:王长江(1972-),男,回族,宁夏平罗人,曲阜师范大学物理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课程与教学论。

一、概念的界定

自我监控是人类非常重要的活动。对于自我监控的涵义,国内比较一致的看法是:“自我监控就是某一客观事物为了达到预定的目标,将自身正在进行实践活动过程作为对象,不断地对其进行的积极、自觉的计划、监察、检察、评价、反馈、控制和调节的过程。”①自我监控学习理论是70年代以来在西方兴起的一种有关学生学习的理论,这一理论强调学习是动机、元认知的和行为的自我监控过程。②

二、提高教育硕士学习的自我监控能力的必要性

(一)教育硕士学习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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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职业技能培养的实践路径

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高等法学教育快速发展,体系不断完善,培养了一大批优秀法律人才,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做出了不可替代的重要贡献。但我国高等法学教育还不能完全适应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需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还不够深入,培养模式相对单一,学生实践能力不强,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培养不足。实际是法学毕业生对法院、检察院和律师事务所的实际运作方式缺乏了解,缺乏对具体案件进行分析和解决案件实际问题的能力,缺少必要的法律职业技能训练,教学实践不到位。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员会2011年出台了《关于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指出“提高法律人才培养质量成为我国高等法学教育改革发展最核心最紧迫的任务”,“培养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是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重点”,强调要适应多样化法律职业要求,强化学生法律实务技能培养,提高学生运用法学与其他学科知识方法解决实际法律问题的能力,促进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的深度衔接。教育部部长袁贵仁也指出,“教育部和中央政法委将深入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坚持‘宽口径、厚基础、提能力、多样化、强协同’,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模式,着力增强法治人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社会责任感”。[1]

一 以职业能力为导向的实践教学能够更好地实现法律硕士培养目标

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具有职业性的本质属性,是一种高层次的职业教育。[2]法律硕士是专业学位之一。法学硕士的培养目标是以教学、学术、实务多方面为指向,而法律硕士则是以致用、实务为指向。专业型硕士相对于学术硕士培养最大的特色是培养现在市场紧缺的应用型人才,职业实践技能培养是专业硕士培养过程中的一个十分重要的环节。[3]关于法律硕士教育,国务院学位办对各类法硕设定的培养目标分别是:全日制非法本法硕――“为法律职业部门培养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德才兼备、高层次的复合型、实务型法律人才”;全日制法本法硕――“为法律职业部门培养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德才兼备、高层次的专门型、实务型法律人才”。首先,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与法律硕士的培养目标与专业实践的基本功能天然地吻合。法律硕士教育在于培养高层次、复合型、实践型的法律人才,具有显著的职业教育特点,实践教学的内容要求高,时间长,而专业实践产生的原因之一,正是出于对传统学院式教育难以满足法律职业的需要而创新的结果,它是职业性法律教育的典型。专业实习的实践性,吻合了法律硕士的培养目标。实践教学是法学教学的重要环节,在法学教学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它不仅有利于提高学生对法律理论和法律制度的理解与掌握程度,而且有利于培养学生的法律职业能力和创新能力,适应法学教育目标和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4]其次,法律硕士生源背景有利于开展专业实践。法律硕士生在学习法律前已经获得了法学或法学之外的本科学位,而且在本科阶段已经进行过专业实习和见习,具备了一定的实践基础,积累了实习经验,他们的认知能力、学习能力和社会常识都大大提高,能动性和活动能力要比本科生更强。相比较于法学本科生和法学硕士研究生,法律硕士生在开展专业实习方面具有相当明显的优势。第三,具有法律硕士招生资格的高校一般都有较强的法学实力,普遍建立了专业实习和实践基地,为开展法律硕士专业教学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 专业实践平台建设与专业实践价值

法律硕士培养目标和要求与“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具有内在的一致性,而且两者都强调法律教育与法律职业的有机结合,法律硕士教育是体现“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目标和要求的主要载体。建设法学教育实践平台,加强与实际工作部门的密切联系,是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的着力点和突破口。专业实践教学基地是学生了解社会、参与实践的重要途径,是第一课堂的有效延伸,建设好校内外实践基地,完善实践教学平台,是培养法学专业学生实践素养、提高他们实践能力、实现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保障。[5]首先,校内实践平台是实践教学的基础。校内实践教学场所,如模拟法庭、法律诊所、法学援助中心可以确保案例研习、法律谈判、模拟法庭演练、法律援助开展具有模拟化场景和现实空间。其次,积极拓展校外实践教学基地。校外实践基地能够使学生的法律实践具有一个真实的环境状态,使得学生们在这样的环境中去理解法律、运用法律,培养初步的具有运用法律和知识的技能。第三,落实双师互聘举措,推动法学理论与法律实务深度对接,形成合力协同培养机制。“卓越培养计划”提出要探索“高校――实务部门联合培养”机制,加强高校与实务部门的合作。培养单位与法律实务工作部门之间应紧密合作,密切配合,着力增强实践能力,推动专业学位与职业资格有机衔接,努力在提高法律硕士教育质量和人才培养使用效益方面迈上新台阶。体现在实践教学中就是要组建专兼职结合的“双师型”实践教学队伍,共同制定实践教学方案,共同承担实践教学课程,共同指导学生实习实训。学校定期选派教师到实务部门挂职锻炼,实务部门定期选派有经验的业务骨干来学校指导,使学生在真实的司法实践活动中学习。

实践基地能够为法律硕士提供获取直接的、第一手经验,演练解决社会问题所必要的技能的实战机会;为学生如何从经验中学习和如何获得技巧提供了理想平台。专业实习涵盖的实践性、技能性以及真实的办案环境十分符合法律硕士培养目标的要求,法律硕士教育的目标和特点有利于开展专业实践,法律硕士教育的发展历程和特色决定了开展专业实践具有先天的优势条件,因此,专业实践具有课堂学习不可替代的作用。弥合法学院理论教育与实践间的差距,弥补课堂教学偏重理论讲授的不足。对学生所学的各种实体法和程序法进行融会贯通,较好地体现理论教学与职业训练相结合,弥补法学教育存在的职业训练不足的缺陷。激发学生专业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对教师改进教学方式,提高教学水平和能力产生促进作用。

三 法律硕士专业实践的目标、规划与方案

(一)专业实践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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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立良好的学习氛围,保证翻译硕士培养质量

【摘要】从2007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设立翻译硕士专业学位以来,已经过去了9年时间。随着近几年翻译硕士专业规模的的极速扩张,一些突出问题逐渐暴露出来,国内的学者对此已经有所认识并提出了建议,但是这些建议多局限于翻译教学本身,对影响教学效果的周边因素涉及较少。本文试图从学习氛围的视角出发分析翻译硕士培养存在的问题,并从提升教师教学水平、优化翻译硕士培养方案设计和改变学生评价标准等方面提出建议。

【关键词】翻译硕士 学习氛围 职业技能 翻译技术

一、引言

2007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设置翻译硕士专业学位,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专业化的翻译人才,并成立全国翻译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简称MTI教指委),具体负责指导这一新兴学位课程。截至2014年7月,获准试办翻译硕士专业的高校已达206所。应用型翻译硕士与学术型翻译硕士的根本差异,在于是否以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人才作为根本目标。在翻译行业发达地区的翻译硕士培养单位中,以计算机辅助翻译、翻译项目管理、本地化翻译等课程为代表的翻译技术课程在翻译硕士培养体系中占有愈加重要的地位,随着北京、上海、广州等地高校开办翻译技术沙龙,翻译硕士的授课教师对职业技能在翻译行业的应用有了更加清楚的认识,进一步落实了培养高层次、应用型的翻译人才的教学目标。但是在翻译行业发展落后的地区,受师资构成和学术化教学思想的制约,看待应用型翻译的正确观念仍待普及。如何树立正确的应用型人才培养观念,是保证翻译硕士培养质量亟待解决的问题。

二、国内学者对翻译硕士教学问题的认识

翻译硕士旨在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能适应全球经济一体化及提高国家国际竞争力的需要,适应国家经济、文化、社会建设需要的高层次、应用型、专业性口笔译人才。从本质上说,这样的目标要求翻译硕士教学要与社会需求看齐,以社会满意度作为衡量教学质量的根本因素。但是从整体上看来,翻译教学不能满足翻译的行业快速发展仍是不可忽视的矛盾,一个典型的例子是2016年某高校翻译硕士专业接受MTI教指委进行学科评估时,因硕士论文内容过于学术化而被停止了招生资格。对于这种现象背后的原因,国内学者已经有所反思。吴自选和丁素萍(2012)通过对南开大学等5所开办翻译硕士专业的学校进行培养目标调查,认为目前MTI培养目标同质化现象严重,没有结合市场需求制定个性化和清晰的培养目标。陈了了(2011)认为,翻译专业教材建设滞后,学术化的教学内容无法培养学生实际的工作能力,教师亦缺乏标准的内容作为教学参考,教学随意性大;同时,学生缺乏独立工作能力,译稿往往依靠任课教师进行最后的修补,助长懒惰思想。郭晓勇(2010)认为,现在的翻译硕士教学存在两个突出问题,在师资队伍上,翻译专业教师学术背景强,缺乏承担实践性翻译教学的足够经验,影响教学效果;在培养多样性上,目前只能培养口笔译人才,无法培养语言服务行业的管理、营销、技术、排版等复合型人才。刘晨星(2015)通过分析43份针对高校翻译教师的问卷调查,认为目前的翻译教学存在两种问题,首先是课程结构不合理,学术类课程比重过多,牵制了实践类课程的学习时间。其二,通过把翻译硕士培养目标同翻译产业附加值技能金字塔(Fran?ois Massion 2014)进行对比,认为我国培养的翻译硕士既不够高层次也不够专业性。王华树(2012)在《信息化时代背景下的翻译技术教学实践》一文中指出,首先,信息技术是推动翻译行业进步的重要力量,但是因文科学生计算机应用水平低,在学习新知识时会遇到障碍;其次,现代化翻译理念还有待普及,目前,把计算机辅助翻译简单等同于机器翻译的片面观点在高校中仍然很有市场;另外,虽然校外实践导师的职场经验丰富,但因其职场背景导致难以融入学校的学术氛围,缺乏面对高校学生的教学经验。上述学者均对目前翻译硕士教学的问题有所认识,但是这些认识大多从课堂教学出发,对翻译硕士的学习氛围涉及不多。笔者准备从学习氛围的角度出发,更加全面地看待翻译硕士培养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合理的建议。

三、学习氛围面临的困境

1.培养计划结构松散,难以真正落实技能型培养需求。生活在信息时代的人们,无时不刻不在享受着信息技术进步带给人们的便利。电话的发明缩短了沟通的距离,智能手机的使用让通讯工具的用途多样化,推动互联网+建设不断加快。在翻译行业,以计算机辅助翻译为代表的翻译技术带来了更高的翻译效率,推动翻译职业由手工作坊型向流程化、规范化的模式转变,在翻译行业快速变革的今天,翻译新工具和技术的使用已经不可避免,谁先迈出一步,谁就占据前沿,谁就能获得创新的资源。然而现存的问题是,翻译技术类课程的教学表面化,在翻译硕士的整个课程计划中缺乏主体性,与其他课程的关联性不强。以计算机辅助翻译课程为例,虽然翻译硕士培养计划中开设有该课程,但是只要本课程期末考试合格,就算学生了解了这门技术,至于中期考核和毕业前的翻译报告写作,并没有明确要求学生必须使用计算机辅助翻译技术来完成,这样设计的培养计划明显抑制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让翻译技术的学习流于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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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硕士人才培养探索

装备学院是隶属总装备部的一所正军级任职教育院校,是全军重点院校,学科体系覆盖6大门类、15个一级学科、4个博士点、24个硕士点,开展全日制博士硕士、工程硕士、军事硕士、同等学力在职申硕、高校教师在职申硕等多种类型的研究生教育,是全军同类院校研究生培养类型较全的院校之一。鉴于任职教育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都具有较强的岗位指向性,在培养全军在职干部上具有较好的互补性,全军各任职教育院校均高度重视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以适应不同岗位、不同类型应用型人才培养的需要。装备学院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起步较早,自2001年开始招收第一批工程硕士研究生起,就积极探索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规律,不断拓宽培养领域和招生规模。目前,学院共有项目管理、航天工程、软件工程、计算机技术、电子与通信工程5个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培养领域,年招生100人左右,培养了一批适应岗位需要、能力素质较强的工程领域应用型人才。

一、装备学院工程硕士培养情况介绍

(一)招生从2011年招生的情况看,考生主要来自全军作战部队、总部机关、科研试验部队、院校和科研院所等与工程技术密切相关的领域,同时,也有少部分地方高校考生。

(二)教学经过近10年的探索,我们在课程教学上摸索并建立了自己的培养体系。在教学环节上,制定了各工程硕士领域培养方案、培养计划、教学大纲等比较齐全的教学资料。在课程设置中,既设置了基础理论课程,也设置了工程应用课程,在体现研究生水平的基础上,突出专业特色、工程性、实践性和应用性。在课程建设上,根据工程硕士研究生的特点,尽可能选用适合工程硕士研究生使用的教材,制作课件,并为工程硕士研究生提供良好的实验环境。在授课教师遴选上,尽量选用具有工程经验和部队任职经历的教师。其中,高级职称的教师占70%以上。同时聘请试验部队、航天科技集团等单位的专家进行专题讲座、开设课程。在教学的组织与实施上,严格按照工程硕士教学计划开展教学工作,并进行严格的考试。在教学中,全部使用多媒体教室,针对工程硕士特点实行交互式教学,结合高水平的专题讲座,有效拓展学生的眼界、提高工程素质。在校学习时间累计为一个学期。在教学过程中,学院教学督导组进行课程教学检查,教学质量全部为优良。经过课程学习,学生提高了理论水平,具备开展学位论文研究的能力,部队反应良好。

(三)学位论文在学位论文工作方面,实行学校和部队双导师制,论文选题87%为部队工程项目或研究项目,有明确的应用背景和应用需求。总的来看,学位论文工作比较严格规范,学生大部分是来自全军的在职干部,非常重视论文与实际工作相结合。开题报告认真,答辩程序规范,有部队专家参加,把关严格。从已毕业的学员论文情况看,内容多围绕实际工作展开,技术含量较高,多具有较好的军事应用价值。但在中期检查和预答辩方面,有时受部队试验任务的情况的影响,部分学生开展的不够充分。

(四)管理目前,装备学院实施院、系、教研室三级管理模式,各级责任比较明确。规章制度比较健全,研究生的整个培养过程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同时建立了比较规范的招生、教学、学位档案,并有专人进行管理。为规范工程硕士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的管理,制定了专门的《工程硕士研究生管理办法》。同时,明确要求导师要在工程硕士管理中发挥重要作用,并界定了院内导师和院外导师职责分工。院内导师的主要职责是:参与招生录取,与院外导师联合制定培养方案,与院外导师、研究生共同制定培养计划,承担研究生课程教学,指导和检查研究生的课程学习,协助院外导师指导研究生的学位论文选题、撰写和答辩,参与研究生的考核考评。院外导师的主要职责是:与院内导师联合制定培养方案,并与院内导师、研究生共同制定培养计划,参与或承担研究生部分实践性课程教学活动,指导研究生的学位论文选题、撰写和答辩,参与研究生的考核考评。

(五)办学特色与效果装备学院根据任务确定工程硕士研究生的培养主要面向试验部队,针对国防科研试验任务特征设定专业方向,培养从事国防科研试验任务的高级工程技术人才,办学特色比较鲜明。毕业生主要从事试验管理、规划、组织、试验技术等岗位,完成的工程项目用于国防试验任务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有100多项已获得军队科技进步奖,涌现了一批以全国突出贡献工程硕士陆晋荣为代表的新型杰出人才,部队对装备学院工程硕士的培养给予了较高评价。

二、工程硕士培养的几点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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刍议水利工程硕士培养模式的构建

摘要:“学术性”研究型硕士和“应用性”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模式的融合是我国研究生教育改革的必然趋势。基于多元化硕士培养模式的研究思路,本文将“学术性”研究型硕士和“应用性”专业硕士相结合的培养模式融入水利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并就此提出改革和完善水利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模式措施,是提高水利工程硕士研究生教育质量的保证。

关键词:水利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模式;多样化;构建

一、问题的提出

作为教育体系中高层次的精英教育,研究生教育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自19世纪50年代以来,研究生教育的培养模式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德国学徒式培养模式、美国专业式培养模式及二战后以美国为代表的协作式培养模式。

研究生培养模式指通过教育过程使研究生在素质上所要达到的基本要求和规格标准,它决定着研究生的培养方向和规格要求[1]。多年来,“学术性”研究型一直是我国各学科专业主要的研究生培养模式。随着经济全球化、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以及社会需求的多样化,各种培养模式的交叉和融合成为研究生教育改革的必然趋势。王建民(2004)提出了实行“研究型”和“职业型”的“双模式培养制度”[2];刘惠林(2004)结合专业特点对研究培养模式进行探讨,对重点理工大学的研究生培养模式进行了比较研究[3];王全林则提出了学徒式、专业式、协作式、应用式的多元互补研究生培养模式[4]。这些观点都是试图提出新的培养模式以实现多种培养模式并存来培养所有学科专业的硕士研究生。

然而,当前水利工程硕士培养模式体现了单一性。在大学研究生阶段学习思想政治课程和外语课程,占到整个课程相当大的比例。“学术性”研究型硕士研究生和“应用性”硕士研究生基本上实行1年半的学习:一方面没有考虑学习政治和英语课程;另一方面不能保证他们有充足的时间学习专业课程。另外,水利工程硕士难以根据自身的情况自主支配自己的学习时间和课程安排,最后勉强修满学分,尤其对“学术性”硕士研究生,他们不能根据导师的安排来支配课程学习时间。课程教学片面化,无论是“应用性”硕士研究生还是“学术性”研究型硕士研究生,参加讨论和发言的机会不多,造成“应用性”硕士研究生的实践能力不强,“学术性”研究型硕士研究生不能独立承担相应的科研任务。

针对学科专业的个体差异,将不同培养模式进行组合以培养适合各个学科专业特点的硕士研究生。作者以此思路为指导,提出了将“学术性”研究型硕士和“应用性”专业硕士相结合的复合型培养模式融入水利工程硕士培养的新尝试。

二、培养模式的多样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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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越计划”背景下广西高校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探析

【摘 要】为提升材料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提出在“卓越计划”实施背景下材料工程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培养模式的改革举措,通过校企合作、全程互动的方法,保证桂林理工大学材料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的教育培养质量。

【关键词】卓越计划 材料工程 专业

研究生培养

【中图分类号】G【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50-9889(2012)12C-

0048-03

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教育部关于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国家决定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简称“卓越计划”),促进工程教育改革和创新,全面提高我国工程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卓越计划”实施的专业包括传统的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相关专业,遵循“行业指导、校企合作、分类实施、形式多样”的原则,重视国家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战略性新型产业的人才需求。实施的层次包括工科的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三个层次,培养现场工程师、设计开发工程师和研究型工程师等多种类型工程师后备人才。同时,作为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形势的新举措,教育部决定自2009年起扩大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范围和规模。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与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属同一层次的不同类型,它主要培养有特定职业背景的高级专门人才,其中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因培养目标、培养模式、教学理念与评价标准等方面均紧密契合教育部推进的“卓越计划”,因此被纳入计划之中。

桂林理工大学近年来对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模式进行了积极的探索,2012年被教育部列入“卓越计划”。全校共有3个本科专业和4个工程硕士专业领域(含材料工程)获批开展“卓越计划”,成为了广西唯一获得研究生层次“卓越计划”的高校。本文以桂林理工大学材料工程专业为例,探讨在实施“卓越计划”的情况下,如何结合广西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改革材料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培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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