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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商政策论文范文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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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战国时重商政策与商品经济发展研究论文

摘要:春秋战国时期,诸侯国为实现富国强兵目的推行的重商政策对商品经济发展起了重要的保护和促进作用,使商品经济发展到较高水平,商人的身份得以确认,并取得了与士、农、工同等的社会地位,其所从事的商业贸易也就顺理成章地成为社会经济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商业贸易和农业、工业生产一样成为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经济活动。对春秋战国时期诸侯国推行重商政策的原因、重商政策的主要内容以及商品经济的发展作初步探讨。

关键词:重商政策;关税;商品经济

春秋战国时期诸侯国实行的重商政策为商品经济发展繁荣提供了重要政治保障。考察这一时期的重商政策对商品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对于今天我们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具有重要的历史借鉴意义。

一、推行重商政策的原因

重商政策,是指统治者出于政治和经济目的,采取的有利于促进商品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春秋战国时期诸侯国之间相互兼并,为求得生存与发展,诸侯国推行重商政策,以发展经济,巩固统治。

商品经济的发展繁荣必然给国家带来大量的商业税收,增强其经济实力,有利于巩固统治和争霸战争。虽然春秋战国时期田税是国家主要的财政收入,但源源不断的商业税收无疑也是各诸侯国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巩固统治和争霸战争发挥着重要作用。《战国策》里面的一段话说得很明白,“夫存韩安魏而利天下,此亦王之大时已。通韩之上党于共、莫,使道已通,因而关之,出入者赋之……共有其赋,足以富国。”这里,就把征收关税作为“富国”、“存韩安魏”的一个重要途径,说明关税收入是相当可观的。由此可以看出。商品经济带来的直接关税收人对于诸侯国的重要性。对此,《管子》说得更明了,把“修道途,便关市”作为“输之以财”的重要方式之一。《孟子》曾记载了宋国大夫戴盈之和孟子商量关税税率的事情说:“去关市之征,今兹未能,请轻之,以待来年,然后已,何如?”在戴盈之看来,如果免征关税或降低税率,就有可能要影响到国家的政治统治。

随着社会生产力发展和社会分工更加精细,商业活动越来越成为社会经济生活重要有机组成部分。社会分工的扩大和细密,加之生产活动所具有的很强的区域性,客观上要求商品交换存在,“以其所有易其所无”,使“四民”之间和地区之间互通有无,满足社会生活的需要,保证社会生产的发展和延续。在商品经济发展的情况下,农民不从事手工业,可“以粟易械器”;而手工业者不耕田,也能“以其械器易粟”,农民和手工业者各自以自己的劳动产品通过市场交换获得自己所需要的商品。而且,春秋战国时期,商人的身份得以确认,并取得了与士、农、工同等的社会地位,其所从事的商业贸易也就顺理成章地成为社会经济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商业贸易和农业、工业生产一样成为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经济活动。正如司马迁所说:“待农而食之,虞而出之。工而成之,商而通之……此四者,民所衣食之原也。”

商人在给统治者带来巨大经济利益的同时,还直接参与了一些政治活动,和统治者建立了密切联系。据《左传》记载,郑国从建国之初就一直和商人保持着密切联系。郑桓公在西周末年,听从史伯建议,率领族属与商人东迁于虢、郐之间。并与商人“庸次比耦以艾杀此地,斩之蓬、蒿、藜、藿,而共处之”,商人在郑国创业奠基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郑国统治者的政治支持。由此,郑国统治者与商人订立了互信盟约,“尔无我叛,我无强贾,毋或丐夺。尔有利市宝贿,我勿与知。”只要商人不背叛国家,国家就不强买或夺取商人的货物,不干涉商人的经营。双方“恃此质誓,故能相保”。后来,当晋国人韩宣子向郑国一位珠宝商人购买玉环时,这个商人就回答说:“必告君大夫”,即要报告给政府。可见,郑国商人和政府之间的互信一直很牢固。《左传》记述的“弦高犒师”故事也证明了这一点。这说明,商人在进行商业活动的同时,还紧紧地把自己和国家的命运密切地联系在一起,以自己的实际行动,捍卫了国家的利益。而作为回报,统治者也就给予商人一定的特权,提高了商人的政治地位,有利于商业活动的正常开展,促进了商品经济的发展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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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政策对商业信用与银行信用两者关系的影响

摘要:本文以 2005―2014 年我国 A 股上市公司数据为样本,来检验货币政策对商业信用及银行信用的影响。研究发现,商业信用和银行借款在企业中呈现显著的“替代关系”。进一步的研究还发现,货币政策的趋紧对于企业商业信用融资和银行借款融资的替代关系的影响还会随着企业规模的不同表现出一定的差异性。本文一方面检验了我国上市公司货币政策信贷传导的存在理论,另一方面可以为货币政策的制定提供微观数据基础。

关键词:货币政策;商业信用;银行信用

一、引言

转型期的发展中国家,其高速的经济发展与落后低效的金融体系常常形成鲜明的对比,学者们在探究这些国家经济发展之谜的过程中,商业信用的普遍使用逐渐成为他们关注的焦点之一。Woodruff(1999)与Fisman和Love(2003)等人的实证研究表明,在金融市场不健全的发展中国家及经济转型国家中,商业信用是企业发展的主要推动力量。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呈现出高速增长态势,而金融发展却严重滞后,我国以银行间接融资为主导的金融体系极大限制了企业的融资渠道,而企业大量使用的商业信用作为银行信贷的一种新生资金来源,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商业信用与银行信贷之间互动关系的研究已成为现阶段学者们关注的重点,一个重要的原因在于商业信用与银行信贷之间的互动关系研究既属于企业融资理论,同时也属于货币政策信贷传导机制的研究范畴。对于二者之间互动关系的研究,不同的学者得出了不同的结论,大部分学者经过实证研究认为二者之间存在着相互替代的关系,并通过二者的相互替代来应对货币政策的变化,从而弱化货币政策的效果;另外小部分学者经过实证研究却找到了二者之间呈现互补关系的证据。基于以上背景,本文认为有必要探讨货币政策对二者关系的影响。

二、理论分析和假设提出

本文主要研究的商业信用的对象主要是商业信用的获得。商业信用的融资比较优势理论和信贷配给理论表明,由于信息不对称问题的存在,银行在给企业放贷时会面临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此时,银行会实施信贷配给行为,导致一部分企业无论愿意支付多高利率,都无法从银行获得信贷。在这样的情况下,这些受到银行信用融资约束的企业为了筹集自身发展所需的资金,只得诉求于其他的融资渠道,所以,商业信用与银行信用之间的关系往往呈现一种负相关,即“替代关系”。

但是,在货币政策紧缩期,银行对企业惜贷,为什么供应商还会提供商业信用给企业呢? Nilsen ( 2002) 认为在正常时期,企业使用商业信用作为银行信贷的替代融资方式成本高昂,但到了货币政策紧缩期,因为资金的稀缺性,企业难以获得贷款或者贷款的成本非常高昂,此时使用商业信用作为融资方式反而具有成本上的优势,而供应商出于相互的合作关系( Cunat,2007) 可能提供信用给企业。另一方面,信贷配给现象产生的重要原因就在于银行与企业双方存在信息不对称( Stiglitz and Weiss,1981) ,而相对于银行,供应商在企业信息获取上更具有优势( Fishman and Love,2003) ,这使得供应商可能在货币政策紧缩期提供商业信用给企业。由此,可以得出让企业的总融资额一定的情况下,在货币政策紧缩,难以从银行获得信贷融资的时候,企业必然会更多的倾向于去获得商业融资,从而加剧了两者之间的替代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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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策性金融社会责任尽责偏离与立法校准

摘要:与国外普遍注重政策性金融机构专门立法并依法运行情况不同,中国政策性银行立法严重滞后,致使政策性银行因无法可依、监管失当而无序运行,从而降低了政策性金融资源配置效率,并最终导致政策性银行功能异化和社会责任尽责偏离。在国开行已商业化、农发行和进出口银行处在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重提政策性银行的社会责任与立法建设,保障政策性银行健康运行,无疑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长远意义。

关键词:政策性金融;社会责任;金融法律;金融立法

中图分类号:D92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0)36-0094-02

一、中国政策性金融社会责任界定

(一)商业银行的社会责任

按照目前理论界一般描述,商业银行社会责任是指对其股东、员工、消费者、商业伙伴、政府和社区等利益相关者以及促进社会与环境可持续发展所应承担的经济、法律、道德与慈善责任。笔者认为,经济责任只是银行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前提,不应作为银行业金融机构社会责任的构成部分。理由是:经济责任即谋求股东利益最大化的责任,经济责任对社会的贡献,是非主动的行为,社会责任是商业银行在追求盈利的基础上产生的正效应。相比较而言,经济责任之于社会责任是非正相关的,不论企业的盈利能力多强,都有可能不履行或者不愿很好地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商业银行法律层面的社会责任是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银行应当对社会承担的责任,比如经营过程中的诚信行为、安全保障、银行产品的实用价值、反洗钱等,具有强制性;而道德层面的社会责任是由银行自愿履行的社会责任,比如优质文明而人性化的服务、慈善事业、绿色信贷等,主要通过激励、舆论等来协助实施。

中国商业银行社会责任的实践起步较晚,2006年浦发银行国内第一份社会责任报告;2007年4月,银监会了《关于加强大型商业银行社会责任的意见》;2008年9月,13家股份制银行签署了《全国股份制商业银行社会责任宣言》,标志着在商业银行自身努力和监管推动下,商业银行的社会责任意识已经增强。接受美国次贷危机直接带来的教训,在后危机时代,重建银行社会责任成为一个世界性的命题。

(二)政策性银行的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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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风险偏好组合下政府奖惩对逆向供应链协调的影响

内容摘要:本文研究一个制造商和一个零售商参与的逆向供应链系统,政府分别对制造商和零售商实施奖惩,在分散决策和集中决策下,利用Stackelberg博弈模型得到最优策略解,探讨政府奖惩对不同风险偏好组合的成员回收价格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政府奖惩的效果受到制造商和零售商的风险态度的影响。最后通过算例分析验证结论。

关键词:政府奖惩 风险规避系数 回收价格 逆向供应链协调

引言

资源短缺以及环境恶化已经影响到人们的生产和生活,各国积极采取措施保护资源和环境,以实现可持续发展,即实施逆向供应链。逆向供应链改变了传统物料的单向运作模式,在减少传统供应链带来的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的同时改善企业和整个供应链的绩效。现有针对逆向供应链协调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价格协调、合同或契约协调、设计激励机制协调。Rommter(2004)指出在回收渠道中价格可以指导回收策略选择;Emmons and Gilbert(1998)和Donohue(2000)研究了短生命周期产品的最优回收合同问题;袁煜昶等(2009)通过设计二部定价契约和回馈与惩罚契约实现了逆向供应链协调;达庆利(2009)等研究基于回收努力和回收价格的激励机制,也实现了逆向供应链协调。

随着政府加强对回收再利用的重视,逆向供应链协调机制的研究开始越来越多的考虑政府的影响。W.T.Tsai 和Y.H.Chou (2004)研究了政府奖励在台湾废物回收和控制污染中的应用问题,为政府对再造企业的奖励提供了一个模板;王文宾(2009)设计了政府的奖惩机制,建立了7 种情形的决策模型,研究了5种情形下激励机制对于引导回收商提高回收量的有效性;贡文伟等(2011)研究了政府对制造商废品回收进行引导时的逆向供应链契约设计问题,认为政府对制造商废品回收实施奖惩时,对制造商最有利。

在研究逆向供应链协调问题时,上述文献均假设参与主体为风险中性,以最大化期望收益为目标,而在实际运作过程中,市场环境的不确定性往往使得参与成员的收益具有风险性,不同的企业会存在不同的风险偏好,从而产生不同的风险偏好组合,因此,研究不同风险偏好组合下逆向供应链的协调更具有现实意义。肖复东(2009)、Zuckerman(2005)、史成东(2011)发现在需求不确定时,零售商的风险偏好会对其决策产生影响,而收益共享契约和批量折扣契约能够克服双重边际效应和风险规避效应。上述针对风险偏好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分析单一成员风险偏好下成员的决策行为,同时研究不同成员具有不同风险偏好时的逆向供应链协调文献较少,且探讨成员具有不同风险偏好时,政府对逆向供应链协调影响的文献较少。

相对于现有文献,本文的贡献包括:将成员的风险偏好引入逆向供应链,考虑成员同时具有不同风险偏好时,政府奖惩对逆向供应链协调的影响。研究政府分别对制造商和零售商实施奖惩时的逆向供应链协调,比较政府奖惩对不同风险偏好成员的影响。

模型说明与假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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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准备金政策与货币供给

摘要:存款准备金政策通常被认为是中央银行调控货币供给的有效工具。但是,从理论和实践可以证明。这一政策工具对货币供给的影响是很有限的。在商业银行有充裕的超额准备金时,法定准备金比率的调整只改变商业银行的准备金构成,而不改变准备金的总额,因而对基础货币和货币乘数都没有影响,或影响都很小;而当商业银行没有超额准备金或只有很少超额准备金时,法定准备金比率的上调将使准备金总额增加,从而使货币乘数缩小,但使基础货币增加。于是,货币乘数缩小对货币供给的影响将被基础货币增加对货币供给的影响所抵消。

关键词:存款准备金;超额准备金;基础货币;货币乘数;货币供给

中图分类号:F8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1428(2008)05-0043-03

存款准备金政策是中央银行传统的三大政策工具之一。从货币经济学的基本原理来说,这一政策工具是一种威力强大但不宜常用的政策工具。之所以说它威力强大,乃因为中央银行对法定准备金比率的调整,将对商业银行的信贷规模产生直接的影响,从而对货币供给产生重大的影响。因此,在通货膨胀比较严重时,中央银行为迅速遏制通货膨胀而上调法定准备金比率,可取得预期的效果。而之所以说存款准备金政策不宜常用,乃因为该政策工具往往对一国经济产生严重的副作用。尤其是当中央银行较大幅度地上调法定准备金比率时,商业银行将因为准备金短缺而不得不减少贷款,甚至必须收回已发放的贷款,以弥补准备金之不足。但是,对于借款企业而言,商业银行收回贷款,或者说即使不收回原有的未到期的贷款,但至少不提供新贷款,将使这些企业因资金来源减少或得不到连续的资金供应而影响生产经营活动,遂使经济增长率下降。

从基本原理来说,上述说法似乎言之有理,甚至无懈可击。但是,从具体实践来看,存款准备金政策显然没有理论上所分析的那么有效。所以,目前很多国家都已放弃这一货币政策工具,实行零准备金制度,而对经济的宏观调控,则采用其他政策工具。而在我国货币政策的实践中,存款准备金政策却是比较常用的一种工具,但效果有限。

实际上,存款准备金政策对宏观经济的影响,归根结底是通过对商业银行的信贷规模及由此而引起的对货币供给的影响而实现的。如果这种政策工具能对商业银行的信贷规模及货币供给产生有效的调控,则这一政策工具可能是有效的。而如果这种政策工具对商业银行的信贷规模及货币供给的影响很小或没有任何影响,则这一政策工具是无效的,至少是影响很有限的。所以,在本文中,笔者拟从商业银行准备金的构成和现代货币供给理论的基本模式人手,来分析存款准备金政策对货币供给的影响。通过分析,我们将可得出与传统的教科书理论大不相同的结论,即存款准备金政策对货币供给的影响是很有限的。而这一结论或许能对现实中存款准备金政策效果的有限性作出一种新的解释。

一、商业银行准备金的构成

传统的货币银行理论与具体的政策实践之所以存在上述矛盾,主要是因为传统的理论往往片面地解释存款准备金政策对货币供给的影响。商业银行的存款准备金有两种:一种是法定准备金;另一种是超额准备金。法定准备金是商业银行在吸收存款时按照中央银行规定的法定存款准备金比率必须保有的准备金,这部分准备金既可缴纳中央银行,以形成准备金存款,也可以库存现金形式持有。超额准备金则是商业银行实际持有的准备金超过法定准备金的那部分准备金。对于商业银行而言,法定准备金是强制性的,而超额准备金是自主性的。也就是说,法定准备金是商业银行必须足额持有的。所以,如果中央银行上调法定准备金比率,从而使某商业银行法定准备金不足,则该商业银行就必须通过借入准备金、出售证券、收回贷款等措施以补足准备金。然而,在按照规定的比率缴足法定准备金之后,商业银行是否留有超额准备金,留有多少超额准备金,则都应由商业银行自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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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定价市场中政府与厂商的行为博弈分析

内容提要:近来,为了解决药品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行为导致的药价虚高问题,不少人建议重新回到由政府统一定价、统一销售的药品专卖政策。本文通过药品购销领域厂商与医院、厂商与政府的两个博弈模型,得出药品政府专卖政策虽然能降低药品销售成本但不利于企业技术创新的结论,并对博弈结果的深层内涵及政策建议提出自己的看法。

关键词:药品定价;政府专卖;博弈

中图分类号:F76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4161(2007)03-0072-03

药品政府专卖政策的提出是对我国医疗体制以往所秉承的市场化道路的质疑,不少人反对这种主张,但多仅凭直觉认为计划定价是一种倒退,少有理论上的回应。本文试以博弈论的方法分析药价虚高的原因及药品政府专卖政策的效果。

1.问题的提出

药品政府专卖政策的出发点即政府专卖能根除医商之间的商业贿赂行为,为了印证这一看法,本文试借助完全信息静态博弈模型对医院与药品生产厂商的博弈行为及定价策略进行模拟分析。

假定医院与药品生产厂商对药品定价都有两种策略(高价,低价),双方都清楚知道可能的结果并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该问题的得益矩阵如下(为简单说明问题,仅以收益值的具体例子表示双方的得益。):

图1 厂商与医院的定价博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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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近期招商优惠政策变化分析

摘 要 去年底国务院《关于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的通知》,对各地招商引资工作产生较大影响。今年五月国务院的《关于税收等优惠政策相关事项的通知》戏剧性地叫停了年底的那则执行不到半年的通知。这在我国相对稳定的招商政策变化过程中颇为罕见,本文将运用间断―平衡理论模型对我国近期招商优惠政策的变化原因和过程进行解释分析。

关键词 招商优惠政策 间断―平衡理论

一、从62号文到25号文的转变

2014年11月27日,国发〔2014〕62号文,要求对地方政府、各部委制定的税收、非税收入、财政支出优惠政策进行清理规范。2015年5月10日,国发〔2015〕 25号文,明确国家统一制定的税收等优惠政策,要逐项落实到位。从62号文到25号文出台仅经过了短短164天,政策的风格出现了戏剧性的变化,为何会出现这种政策导向相悖的变化?通过解读这两个文件出台背后的深意,能有助了解这一变化的原因,也有助于厘清其转变的过程,从而把握未来我国地方经济发展政策的走向。

二、间断―平衡理论模型

(1)理论内涵。间断―平衡模型是研究政策非渐进性变迁的重要模型。政策过程通常都具有稳定性,期间会产生许多微调现象,但一般都会呈现线性的变化。然而偶尔也会出现不同于以往的重大变迁,使得政策出现停滞和间断这类非线性的变化。鲍姆加特勒和琼斯提出“间断―平衡模型”就是用于解释在政策实践中的此类现象,为长期政策稳定过程中伴有偶尔急剧变迁提供了解释框架。

(2)理论分析框架。鲍姆加特勒和琼斯将问题界定和议程设置作为政策变迁研究的起点。制度结构和观念对政策变迁产生重要影响:制度结构和支持该结构的观念,共同维持政策的平衡。当制度结构和观念发生变化时,政策平衡被打破,政策间断发生。制度结构影响政策的议程设置,而观念则关系到对问题的界定。问题界定和议程设置相联系,对问题的界定直接影响该问题能否进入公共议程。鲍姆加特勒和琼斯用问题界定和议程设置两个相互作用的过程来解释政策的非线性变迁。

三、分析与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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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政策制定管理

内容摘要:新经济地理理论的核心是核心—模型,与传统的经济理论不同,核心—模型把经济活动的空间分布纳入一般均衡模型中,分析了经济活动在空间集聚与分散的原理。本文通过分析新经济地理理论的基本原理及政策含义,为我国区域政策的制定提供参考。

关键词:新经济地理核心—经济理论区域政策

经济活动的区位问题一直为政策制定者所关心,但是在经济理论研究中一直被忽略。20世纪90年代由保罗•克鲁格曼等人开创了新经济地理理论(简称为NEG理论)可以看作是对经济活动的空间维度的重新审视,试图把空间问题再次纳入经济理论中,经济活动的区位问题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但是令人感到疑问的是对于经济活动区位的理论研究中很少涉及到经济政策的研究,但随着欧洲一体化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利用NEG理论来分析欧盟的区域经济问题。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快速增长,区域间经济差距日益扩大,区域经济政策的制定越来越受到重视,但是在制定区域政策时往往缺少理论指导。本文根据现有的NEG理论文献,分析其核心模型的主要特点,概括其中所包含的政策含义以及对我国制定区域政策的启示。

NEG核心原理概述

NEG理论的核心是核心—模型。在核心—模型中,三种基本效应组成了该模型的基本机制:一是“本地市场效应”(homemarketeffect),其含义是指垄断竞争厂商倾向于选择市场规模较大的地区进行生产并向市场规模较小的地区出售其产品。二是“价格指数效应”,其含义是指厂商的区位选择对于当地居民生活成本的影响。在产业集聚的地区,商品(这里指制造品)一般来说比其它地区要便宜一些。这是因为本地生产的产品种类和数量较多,从外地输入的产品种类和数量较少,因而本地居民支付较少的运输成本。三是“市场拥挤效应”,其含义是指不完全竞争厂商喜欢在竞争者较少的区位进行生产。前两种效应形成了集聚力,促使厂商的空间集聚,而后一种效应形成了分散力,促使厂商的空间扩散。

产业的集聚还是分散取决于这两种作用力的大小,如果集聚力大于分散力将会导致产业集聚,反之亦然。那么如何衡量这两种作用力的大小呢?可以利用贸易成本的高低来衡量。其中,高的贸易成本意味着贸易自由化的程度较低,反之,则意味着贸易自由化程度较高。

在核心—模型中,贸易自由度与经济活动的空间分布之间的关系可以很方便地由图1来概括,又称为战斧图解,描述了在一个包含两个地区的经济中长期均衡的结构特征和稳定性。在经济中存在两个生产部门。其中一个部门在完全竞争的条件下进行生产,生产过程中规模收益不变,并且产品在两个地区的运输不存在运输成本。我们通常把农业部门看作这样的部门。另一个部门属于垄断竞争部门,在生产过程中规模收益递增,并且产品在区域之间运输需要花费运输成本。我们通常认为制造业部门具有这样的特点,而NEG模型的主要特征就是要描述在这一部门中的厂商选址问题。

在图1中我们用贸易自由化的程度Φ作为水平轴,来表示贸易成本的高低。纵轴表示厂商在其中一个地区所占的份额。贸易自由化程度与贸易成本高低之间呈反向变化:当Φ=0时意味着贸易成本无穷大。此时,在经济中不存在贸易往来,厂商也都在本地区进行生产,即自给自足的经济情况。当Φ=1时意味着贸易成本为零,实现了完全自由贸易。图中的粗实线代表长期均衡的结果,均衡时厂商的区域分布可以由纵轴看出:当贸易自由度较低(例如Φ<ΦS)时,长期均衡的结果是两个厂商均匀分布于两个地区;当贸易自由度较高(例如Φ>ΦB)时,厂商在一个地区集聚是长期稳定均衡;当贸易自由度处于中等大小(例如ΦS<Φ<ΦB)时,集聚和分散都可能是长期厂商区域分布的均衡结果。藤田等人(Fujitaetal.,1999)把ΦS称为“支撑点”(sustainpoint),把ΦB称为“突破点”(breakpoint)。其含义是当Φ>ΦS时,厂商在一个地区集聚是可支撑的;当Φ>ΦB时,原有的厂商在两个地区的对称分布将被打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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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利政策影响因素述评

摘要: 自Miller and Modigliani(1961)开创性地提出“股利无关论”以来,股利政策一直都是国内外学者关注和研究的问题。股利政策、投资决策和融资决策并称为企业三大财务决策,基于当期收益的股利政策关系到企业、投资者、债权人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切身利益,因此,企业制定合理的股利政策对于公司治理具有重要意义。长期以来,我国资本市场普遍吝啬发红,政府虽为改善这一现状频繁颁布与股利政策有关的规定,但其效果并不佳(李常青、魏志华、吴世农,2010)。所以,探究上市公司股利政策的影响因素一直都是学者们研究的焦点,因此,本文主要基于前人研究的基础上系统梳理影响股利政策因素并试图从另外一个视角非财务利益相关者(供应商与客户)来分析其对股利政策的影响。

Abstract: Since Miller and Modigliani (1961) proposed the pioneering theory of "dividend irrelevance", dividend policy has always been the concern of scholars at home and abroad. Dividend policy, investment decision and financing decision are called the three financial decisions of enterprises, and the dividend policy based on the current earnings is related to the interests of enterprises, investors, creditors and other stakeholders. Therefore, that enterprises make reasonable dividend policy has a important significance to corporate governance. For a long time, China's capital market is generally stingy with bonus, and although the government has frequently promulgated regulations relating to dividend policy in order to improve the status quo, the effect is not good (Li Changqing, Wei Zhihua, Wu Shinong, 2010). Therefore, the study of influencing factors of dividend policy of listed companies has always been the focus of scholars. This paper on the basis of the previous research systematically sorts factors influencing the dividend policy, and attempts to analyze the impact on dividend policy from another perspective of the non-financial stakeholders (suppliers and customers).

关键词: 股利政策;供应商;客户

Key words: dividend policy;supplier;customer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7)06-0242-03

0 引言

股利政策是现代企业管理活动的三大核心内容之一,基于当期收益的股利政策关系到企业、投资者、债权人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切身利益,因此,企业制定合理的股利政策对于公司治理具有重要意义。

长期以来,我国资本市场普遍吝啬发红尤其是制造行业,政府虽为改善这一现状频繁颁布与股利政策有关的规定(如表1所示),但其效果并不佳(李常青、魏志华、吴世农,2010)。因此,探究上市公司股利政策的影响因素一直都是学者们研究的焦点问题,现有的文献主要集中于公司特征、公司治理等方面对上市公司股利政策的影响,从财务利益相关者视角出发研究其对上市公司股利政策的影响。根据Porter(1979) 五力模型指出供应商与客户的议价能力影响着与其交易企业的行为,且近年来,随着学者们对企业非财务利益相关者的研究,他们发现供应商和客户影响着上市公司业绩和审计师、会计事务所的选择(唐跃军,2009;王少飞、周国良,2010)。当前,我国产品市场整体上产能过剩,供应商和客户作为企业重要的合作伙伴,其重要性更加凸显,影响着企业的生死存亡,因此,本文基于现有文献,梳理已有关于上市公司股利政策的研究同时试图找出新的研究视角――非财务利益相关者为上市公司财务决策等研究提供新的研究视角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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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协商民主理论的视角看政策规划的规范性

【摘 要】协商民主作为当代西方政治文明中重要的民主理念之一,在中国正经历现实化与中国化的转换过程。协商民主理论现实化与中国化的研究提供了一个新型民主制度平台,其主要表现途径就是公共政策制定过程中的协商民主应用。而政策规划是公共政策的主要表现形式之一。结合协商民主理论的原理,通过深入了解与分析武汉市新一轮交通建设的困境,对目前政策规划过程中的民主方式、合法性及其绩效等因素进行考察,总结出具有中国特色的协商民主特点并利用这些特点改造特定领域的政策规划,从而提高政策规划的规范性,潜移默化的推动中国的现代化民主进程。

【关键词】协商民主;公共政策;交通建设;合法性;依法行政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以及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中国社会利益结构和利益群体日趋多元化,社会矛盾日益增多。对于政府部门的政策规划来说,由于涉及各方面的利益群体很容易导致利益纠纷和社会矛盾。政策规划的过程实质上就是各政策利益主体进行利益调整、整合和博弈的过程。然而,当前公民参与政策规划相对较少,而且公民更缺乏以协商对话的形式参与政策规划过程的机会与渠道。因此,公民以协商对话形式参与政策规划过程,将有利于政策制定过程的合理性和合法性及其绩效,也可以实现公民自身的利益。通过协商民主制定政策的根本目的是要实现公平正义,维护相关利益政策主体的权益。本文以武汉市新一轮交通建设的困境为主要案例,从公共政策问题出发,以协商民主理论为研究视角,分析交通建设中政策规划的政策环境和相关政策制定主体,研究公民以协商对话形式参与交通建设政策制定、构建交通建设政策协商对话模式的可能性。

一、武汉市交通建设的困境及其政策规划规范性分析

由于武汉市在90年展速度缓慢,武汉市政府对市区的交通建设缺乏长远的规划,导致武汉中心地带现有的交通网络系统极不完善,不能满足武汉市的经济社会发展。近年来武汉市在国家经济规划中的定位大大提升,武汉市建设交通网络面临时间紧迫和工程量巨大的问题。近期,武汉市几十个市政工程同时上马建设,许多市民感到颇为突然,虽然理解政府改善市区交通的努力,但是觉得这些工程使交通状况更加恶化,同时加重了市区的噪音和空气污染。武汉市区的交通建设工程在社会上引起巨大的争议,给武汉市的城市规划造成了很大的负面影响。

武汉交通工程建设之所以引来如此多的争议,原因是多方面的。从民众和部分媒体、相关单位的反应来看,市政府在交通建设的政策规划过程中没有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也没有做好相关的行政听证工作,政策规划的行政程序存在很大的缺陷。由于市政府没有与市民代表以及其他利益相关方做好沟通,导致工程上马后问题重重,影响市政建设的效率。

从政策规划规范性的角度来看,武汉市政府的交通工程建设不符合政策规划的科学步骤和要求。政策规划的主要步骤包括目标确定、方案设计、方案审议和方案择优四个部分,武汉市的交通工程在政策规划的步骤中出现了重大的缺陷,没有很好的贯彻每个步骤的决策要求。

通过对武汉市区交通工程政策规划的步骤分析,可以发现武汉市政府部门在进行政策规划的过程中没有在各个阶段充分征求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组织以及市民等利益相关者的意见,没有进行协商民主,因此没有做到政策规划的规范性,因此整个工程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受到了很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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