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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药厂厂长述职报告范文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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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君阁:业绩蒸发之谜

桐君阁2007年年报一经披露,旋即在投资者、媒体与公司之间引发了一场股权转让收益之争。于是,我们透过业绩蒸发背后的两次交易,厘清了与之相关的报表合并等专业问题,从而解决了股权转让收益谜题。然而,更进一步,我们又被带入一个土地交易与开发权争夺的神秘棋局中。

收益之变

2008年3月17日,桐君阁(000591)公布了2007年年报,其2621万元的利润总额立即引起了“细心”的投资者的关注。在利润构成中,该年度转让子公司佑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佑山地产”)的收益,成为投资者及相关媒体与公司争论的焦点。之所以有此争论,缘于桐君阁年报中所体现的处置佑山地产的收益与较早前公司对该事项公告中的收益不符。

曾经,2007年10月15日,桐君阁在公告中称:“公司打算以3556万元转让旗下佑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预计本次股权交易可为公司产生约1900万元收益。”然而,在年报披露后,投资者经测算发现,佑山地产的转让收益仅为140余万元,这于前期公告中的“约1900万元收益”相距甚远,进而产生了“收益被蒸发”的困惑。

其实,转让佑山地产是桐君阁在2007年度进行资产整合的重要内容,该战略性的处置行为不仅极大影响公司2007年度的业绩,更会对公司未来产生重要影响。

所以,转让佑山地产是分析桐君阁现有业绩及未来走势的关键,也就难怪受到投资者与媒体的关注与质疑了。

追根溯源

持有并转让佑山地产68%股权的并非是桐君阁母公司,而是其子公司――太极集团重庆桐君阁药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桐君阁药厂”),所以,佑山地产是桐君阁的孙公司。由于桐君阁药厂是桐君阁旗下全资子公司,这就使得其交易行为对上市公司业绩的影响等同于母公司直接交易,但交易信息却具有隐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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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厂厂长述职报告

水厂厂长述职报告

文章标题:水厂厂长述职报告

司领导:

本人于20xx年3月担任XXX水厂厂长职务,在20xx年6月继续被聘任担任XXX水厂厂长。20xx年已经结束,这一年,正是供水公司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一年,作为供水公司XXX水厂的厂长,本人深知肩上的责任重大。一年来,在公司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在水厂党政领导班子的团结协助下,通过本人自身不断努力,带领广大职工,紧紧围绕年度承包指标,团结拼搏,开拓进取,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圆满地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现将一年来的思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理清思路、团结奉献,凝心聚力干事业

1、确立了清晰的工作思路。20xx年是我们供水公司生存发展面临严峻挑战之年,今年年初,根据公司新的主要领导和班子的要求以“振奋精神、坚定信心、转变观念、扭亏为赢”为指导思想,结合水厂自身实际,我确立了工作思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公司指示精神和各项工作部署,抓管理、抓发展、抓队伍,团结带领全体干部职工,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效益至上”的宗旨,围绕争创一流的奋斗目标,进一步加强企业管理、加强队伍作风建设、加强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确保政治、经济、形象、生产“四个安全”,完成各项承包指标,实现水厂效益最大化,保持水厂良好的发展势头,不断提高两个文明建设。

2、进一步加强了班子建设。通过多年来的工作实践证明,领导班子建设的好坏和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和制约着业务工作的水平,而一个领导班子状况如何,同是否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有直接关系。民主集中制执行的好,班子就团结,就形成整体合力,就有战斗力。一年来,我按照“团结、奉献、廉洁、进取”的目标,认真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作为水厂领导班子的班长,我团结带领其他班子成员,以厂为家,工作第一,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做好表率。同时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凡是人员安排、重大财务开支等敏感工作,我都提交班子议会讨论。在决策时,从不把个人意见强加于人。保证了决策民主化和科学化,领导班子形成了强大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从而建设了一个团结进取、高效运转工作机制,促使全厂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得到了上级的充分肯定和广大职工的信任。

3、稳定队伍,凝聚人心。“只会干活的队伍不是好队伍”。只有让职工真正的作到爱岗敬业、爱站如家,才能凝聚人心,稳定队伍。为了能给职工营造一个优美、舒适的工作环境,营造出家的感觉,我与班子成员反复探索、研究,定规划、定标准、定目标。今年做了大量工作,先后为水源站、厂部办公室、值班室进行了装修、铺设了方砖。为每个水源站配备了空调、饮水机等设备。每当天气炎热时,我都亲自将冰棍、西瓜等防暑品送到职工手中,向职工发放各种防暑药品,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员工在这种处处受到关爱的环境中工作,都心甘情愿的付出自己最大努力投入到水厂的生产工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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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饺”何来

曾影响中国食品出口的“毒饺子”一案,即将定谳。阴影淡去背后,中日双方在食品安全方面的合作正在磋商之中

《财经》记者 张有义 林靖

事隔两年多,曾轰动一时并引发中日两国关切的“毒饺子”一案,突现重大进展。如不出意外,不用多久有望定谳。

2010年4月2日,经河北省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毒饺子案”犯罪嫌疑人吕月庭因涉嫌投放危险物质罪被依法逮捕。两年多前的2008年1月30日,日本厚生省通过中国驻日使馆向国家质检总局通报,在日本发生了消费者因食用中国出口速冻饺子而引起的食物中毒事件。

“投放危险物质罪”即原“投毒罪”,据警方披露的案情,吕月庭系河北省食品进出口(集团)公司天洋食品厂(下称天洋食品厂)临时工,因对由临时工转合同工等问题不满,为报复泄愤,在工厂冷冻室用注射器向饺子中注入农药甲胺磷。此案被中国警方认定为单独作案。

依据中国《刑法》之规定,触犯上述罪名,如未造成危害后果,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可以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吕月庭罪当何判,还有待进一步的司法调查。据日本媒体报道,中方已于3月26日向日方通报了案情,并邀请日本警方尽快来中国进行沟通。“毒饺子”事件曾一度对国内相关食品的出口带来影响,如今有望一释前嫌。

中日双方在食品安全方面的合作或将加强。《财经》记者获知,双方目前正就细节进行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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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医们”背后都站着谁?

以刘洪斌为代表的电视广告“四大神医”成为关注的焦点后,6月28日,另一名“神医”胡祖秦因涉嫌虚假广告罪被江苏淮安警方跨省抓获。除胡祖秦外,专案组还抓获该案中涉嫌诈骗的犯罪嫌疑人45人。

但“神医们”背后,不只是炮制虚假电视医疗广告的传媒公司,还有这些药品、保健品的生产商、代加工厂。《中国经济周刊》记者发现,一些厂商对媒体声称涉及虚假宣传的药品非自己生产,对消费者咨询又声称是自己的产品,“只是宣传中换了名字”。

“生产商、代加工商是虚假广告的始作俑者,也是最大的受益者。实际上刘洪斌这些‘神医’是广告主找的托儿,‘炮火’不应该集中在假大夫那里,而应该攻到广告主那儿,这才是主要矛盾。广告主应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刘俊海接受《中国经济周刊》记者采访时表示。

身兼数职、

跨多个卫视的“老艺术家们”

最先“走红”的刘洪斌,可谓是敬业的虚假广告表演的“老艺术家”,她的头衔不仅有中华医学会镇咳副会长、东方咳喘研究院副院长、中华中医医学会风湿分会委员、退休老院长、北京大学医学院教授,同时还是苗医传人、蒙医传人。一开始,你会在卫视看到“苗医鲜药穴位吃药拔痰定喘绝技传承人”刘洪斌娓娓介绍;紧接着在甘肃卫视上,你又看到著名中医养生专家、高级营养师刘洪斌讲解天山雪莲有哪些药用价值;而在吉林卫视,她又穿上了蒙古族传统服装,以蒙医传人卖起了“蒙医心脑方”……

而实际上,媒体从北京大学、吉林省人民医院和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地坛医院确认,上述三所机构均表示查无刘洪斌。北京市卫计委也表示,对于媒体报道的推销神药的刘洪斌,北京市中医管理局已查实无此人。北京市食药监局经查,在北京注册的执业药师系统中,也没有名为刘洪斌的人。

除了⒑楸螅网友发现,还有李炽明、王志金、高振宗等几位也是这类顶着假名头虚假宣传的“常客”。这四位被戏称为“四大神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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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安全监管渎职犯罪查处困境及对策

近年来,药品安全事故频发,2003年,北京同仁堂生产“龙胆泻肝丸”事件,约10万人致害。2006年,齐齐哈尔第二制药公司的“亮菌甲素注射液”导致多名患者肾功能衰竭,13名患者死亡。2006年,安徽华源生物药业公司生产克林霉素注射液导致11名患者死亡。2008年,江西博雅生物制药公司生产静脉注射用人免疫球蛋白,6人注射后死亡。2009年,江苏曝出狂犬疫苗造假大案,21万份问题狂犬疫苗流向27个省市,至少1000万人受害。2012年,又查出了“毒胶囊”事件,涉及人群不计其数,人民群众“谈药色变”。对此,很多人在对不良药品从业者进行谴责的同时,也对药品监管部门的工作,包括对这些药品安全案件背后是否隐藏有渎职犯罪行为提出质疑。本文通过药品监管渎职行为的特点及其成因分析,讨论查处此类犯罪工作的主要难点所在,并就如何改进和加大查处力度提出了几点措施。

一、药品监管渎职犯罪行为的主要特点

(一)犯罪行为危害巨大且危害对象不特定

药品监管一旦缺位,势必给药品安全带来隐患。2008年,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6人使用标示为江西博雅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静脉注射用人免疫球蛋白液后死亡:云南省红河州6名患者使用黑龙江完达山制药厂生产的刺五加注射液后发生严重不良反应,3人死亡;2009年,假糖脂宁胶囊在新疆导致2人死亡,多人受伤;2010年的山西发生问题疫苗事件,江苏问题狂犬疫苗事件;2012年。发生“毒胶囊”事件。而这些药片安全事故背后,都存在着监管渎职行为。药品安全监管渎职行为,一方面危害了群众的经济财产利益和生命健康安全。另一方面也损害了政府机关的形象,危害了社会的稳定发展。

(二)犯罪主体特定的职责性

此类犯罪的犯罪主体,多数为负有药品安全监管权力和义务的行政执法部门的负责人。行为人因其特殊职责,与食品药品生产厂家及销售机构有广泛密切的联系。药品原料的生产、加工需要经过行政执法部门的审批;药品上市流通之后,还有专门的行政部门负责对质量进行跟踪监管。可以说,在药品从原料到患者服用或使用中间的各个环节,都存在着相关部门行政监管权力,并不存在法律或者法规对某个环节缺乏规定的空白地带。从目前国内查处的药品安全事故渎职案件情况来看,主要集中在药品监督管理和药品质量检验等部门。

(三)犯罪主要表现形式为

此类犯罪的表现形式既包括负审批、监管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手中权力的行为,也包括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认真履行职权的行为,但以为此类案件的主要表现形式。一般来讲,与销售单位及厂家之间有利益联系的,主动为企业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为,没有利益联系的多为。多数问题在于监管部门负责人责任意识不强,对药品检验流于形式,没有做好实质检验工作。以毒胶囊案为例,虽然有层层把关,但是层层把关不严,盲目轻信他人,责任意识缺失,最终导致从有毒原料到成品药剂竟然没有一道工序检验出来。在震惊全国的案件中,。不认真审批,先后担任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期间,在全国范围统一换发药品生产文号专项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未做认真部署,并且擅自批准降低换发文号的审批标准。经抽查发现,的行为,致使许多不应换发文号或应予撤销批准文号的药品获得了文号。其中6种药品竟然是假药。由此不难看出,淡薄的责任意识造成不安全药品一路绿灯成为百姓的康健药、救命药,政府官员的给不法分子危害行为以可乘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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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统计员个人简历

姓名: 翁先生 性别: 男

婚姻状况: 已婚 民族: 汉族

户籍: 广东-东莞 年龄: 27

现所在地: 广东-东莞 身高: 165cm

希望地区: 广东-东莞

希望岗位: 计算机IT类-开发/应用-网络工程师

计算机IT类-管理/技术支持

行政/人事类-行政专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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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管理科工作述职报告

今年以来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分管局长的亲自指导下,根据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我们较好的完成了全年工作目标任务,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20__年完成的主要工作

(一)、持续开展了“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活动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工作电话会议精神,根据鲁食药监安函字[20__]第79号文件要求,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了对“企业和医疗机构制剂室生产、配制专项整治”活动。

1、药品注册现场核查活动顺利进行。局成立了核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__市药品注册现场核查工作实施方案》。先后抽调药品现场考察员36人次,完成了对益康、三九、百科、东滕阿胶等新产品申报企业的33个品种、45个规格、135批次注册品种的研制、生产复核工作。截止20__年3月底,通过企业自查和市局核查确认:20__年1月1日—20__年8月31日期间,我市共有4家企业上报注册品种85个(含省局受理并批准的7个品种),核查后企业确认上报品种67个,申请撤回18个,其中企业自查主动撤回12个,市局核查否决品种6个。较好地解决了药品注册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了考核质量,杜绝了问题品种放行,确保了注册工作的严肃性。

2、狠抓了药品批准文号清查和药品再注册工作。为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专门成立了清查工作办公室,确立了“定期督导,分类指导,按时完成、确保实效”的工作方针,针对两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的特点,我们实施了每天电话督导和每周碰头调度制度。增强了工作紧迫感,推动了工作的落实。同时针对部分企业药品批号文号证明资料不全的实际,我们及时翻阅查证了近20年来的文号历史资料近千份,供企业查找复印,既方便了企业,又促进了工作。本次清查共涉及7个企业的批准文号224个,实际清查224个,确保了文号来源合法、资料真实。

3、抓了药品生产环节的整治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在抓好上级文件规定的12项检查内容的基础上,突出了物料抓清算,产品抓全检,岗位抓关键,制度抓规范等四个方面的整顿治理重点。加大了对原料、辅料管理。落实了原、辅料登记备案制度。完善了考核制度,加大了对关键部位、重点区域、重点环节企业的关注度;在检查方式上采取专项调度、随机督察和突击检查相结合,收到了明显的效果。

4、抓好药品生产企业和医疗机构制剂室的监管。(1)、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严格依法监管。建立健全管理相对人不良行为档案。将全市9家药品生产企业和8家医疗机构制剂室日常监管全部纳入诚信管理考核范围,实行黑名单制度,对不良行为进行档案化管理。今年共对企业进行检查52次,累计记录各类不良行为信息200余条,为日常监管提供了依据和抓手,较好地克服了以往工作的随意性和盲目性,强化了管理相对人的诚信经营意识和守法自律意识,延伸了管理链条。(2)、组织开展了对全市药品生产企业和医疗机构制剂室公用系统的监测检查,从生产的第一道工序抓起,保证生产车间达到净化要求,制水系统运转正常,使企业生产出合格放心的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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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南京劳动争议案的再采访

1991年底,南京塑料十四厂辞退青年女工张志萍被劳动仲裁部门否决,厂领导愤而辞职从而引发一场观念撞击(详见本刊今年第2期《一场争议激烈的劳动仲裁案》)。虽然该案已于当年底诉诸法律,然纷争并未因等待法院判决而平息,反而日趋复杂起来,引起上上下下的普遍关注。一起普通劳动争议之所以沸沸扬扬成为轰动社会的热点问题,在于它突出地暴露了企业在运行机制转换过程中各种深层矛盾之间的碰撞。时光飞逝,这场纷争在怎样演化?最终是何结局?各界如何评说?人们应该从中吸取什么?

新闻媒体高度关注影响波及海外。领导部门紧急协调“建议”法院抓紧处理。双方寻求高层支持“官司”打到北京

1991年底,争论的焦点与核心已从张志萍该不该被辞退上升到如何落实企业用工自、企业深化改革要不要依法办事以及改革如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高度,不仅企业内部两种意见尖锐对立(该厂工会主席赵化宇因与厂长意见相悖被罢免职务),而且企业主管部门、劳动部门、工会、南京市以及社会有关方面都卷入矛盾旋涡。12月8日,南京市委书记顾浩批示,要求“各有关方面一律停止争议,顾全大局,决不允许扩大事态。”然而,争议已经社会化,从而引起更多新闻媒体的关注,有关这场事件与争议的消息迅速扩散到全国。1992年初,一家海外报纸以《南京一企业辞退工人惹风波,厂长权力受到考验》为题,对这场纠纷作了介绍,使十四厂事件在海外曝光。美国华盛顿邮报记者为此专程赶赴南京住下,静待最后裁决。

南京市委专门召集有关部门协调解决十四厂问题,拟定几条意见和建议:一、南京塑料十四厂发生的事情,是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深化内部改革中出现的问题,这件事各级领导、新闻单位和社会各方面都很关注,如何妥善处理已超出了其本身的意义。希望各级党政组织和各有关部门,今后在协调和处理此类问题时,总的原则一是要有利于改革的深化,有利于企业的发展;二是要依法办事,严格执行有关的制度和规定,积极稳妥地做好工作,正确处理各种矛盾。二、南京塑料十四厂辞退违纪职工张志萍的决定符合《企业法》和国务院《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的有关条款规定,虽然劳动仲裁部门指出了工厂存在的程序和工作上的一些问题,但对于张志萍及家人在工厂4天4夜影响生产这一突况,工厂这样的处理是正确的,不宜过份苛求。现此案已由白下区法院审理,建议法院按上述精神依法抓紧处理……

春花江南的3月,北京乍暖还寒。争议双方的进京人员分别向劳动部和轻工业部领导汇报了情况。劳动部阮崇武部长指出:既然这个案子已告到法院,就应按法律办事,不能谁闹就听谁的。作为政府不能干扰司法独立办案。厂长带头罢工是违法的,这种做法本身就是给法院施加压力,不能支持,不能一闹就支持,这和支持改革是两码事。朱家祯副部长也指出:企业深化改革,所有的手段都应在法制的轨道上进行,都要做到依法办事。轻工业部副部长徐荣凯听完汇报后说,依我看,不要说张志萍闹了4天4夜,即使是一天一夜,是半天,也不行,也要严肃处理。至于工厂在处理张志萍问题时某些环节上是不是还可以更细些,那只是个方法问题,是次要的。首先,原则问题要搞清楚。在改革中,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是完全必要的。但大前提是保护工人整体的合法权益。对少数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人严肃处理,正是维护了工人阶级的整体利益,就是最大的保护职工合法权益。他说:我希望很快把这件事处理结束。早处理,早主动。若再拖延,到那时,也许就被动了。

法院公开审理张志萍案双方对簿公堂辩论激烈。局长派人携款探望病中女工两方均有调解愿望

4月21日,白下区人民法院开庭公开审理南京塑料十四厂辞退女工张志萍一案。法庭调查围绕认定原告十四厂辞退张志萍5条理由的准确性展开。原、被告双方均向法庭出示了自认为充分的论据并展开法庭辩论。原告方律师首先认为:“辞退决定”所依据的事实是客观存在的,所适用的法律也是正确的,故该决定是有效的,理应得到维持。在谈到辞退程序问题时,他说:“就本案来看,由于这是一起发生在特困企业正处在生产自救阶段的突发性事件,本身就具有特殊性,因此,我们考虑问题也就有必要把对原告方作出的‘辞退决定’是否正确放在特困企业以改革求生存这个特定的时空环境里来考察,而不应过份苛求地强调一般性的辞退程序。”他说:“我们总不能要求我们企业领导都能像曲啸同志那样会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吧?事实上,政治思想工作并非是万能的,对有些故意制造事端,总希望躺在‘铁饭碗’上的‘啃将’‘闹将’‘泡将’‘混将’,就必须要给予劳动纪律的约束,就必须要确实保障企业真正拥有《企业法》所赋予的辞退违纪职工的合法权力。尤其是在当前深化企业改革的过程中,就更需要认真做好转换机制的配套工作,从而使企业在管理体制、经营方法、分配制度、用工制度上能够逐步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切实增强企业的活力。”他恳请法庭“能充分考虑到此次所发生的违纪事实具有突发性,并且持续时间长、危害严重的特点,对本案作出公正的令人信服的判决。”

被告方律师首先请求法庭对本案的有关证据进行全面客观的审查核实。他们认为原告处理张志萍所认定的主要错误严重失实,同时认定原告在适用法律上也是不当的,程序上也违反了南京市的有关法规。被告方律师指出:原告及原告人一再把不公正地辞退张志萍和深化企业内部改革联系起来,这个观点具有极大的欺骗性。深化企业内部改革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完善和加强厂长负责制,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三者缺一不可。十四厂的“改革”不在这三方面下功夫,而一味违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对工人实行管、卡、压,人为地把工人推向改革的对立面,这是大方向搞错了。改革必须在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的轨道上运行。在张志萍一案中,工厂依法办事了吗?没有。他们违背实事求是的原则,且程序不合法。十四厂是个特困企业,“重症尚须用重药”。但是,特困就能脱离现行法律法规随意胡来吗?企业依法辞退违纪职工完全应该,但必须事实准确,理由正当,程序合法。我们毕竟是社会主义国家,工人的劳动权利是受到包括宪法在内的一系列法律法规保护的,厂长的用人权也必须在法律的范围内行使,受到法律的制约。被告方律师最后说:“原告认定张志萍的错误事实严重失实,且适用法律不当。因此,我们要求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恢复张志萍的劳动权利。”8小时的公开审理吸引了200多旁听者。法庭最后决定对此案进行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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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流通中的冲货现象及其对策

[摘 要] 冲货是区域制下的一种激烈的渠道冲突。在医药行业,冲货的发生尤为频繁。本文通过分析药品的分销渠道模式,阐述了药品流通中冲货现象的危害并对冲货现象产生的深层次原因进行了探讨。最后,本文提出了有效管理冲货的对策。

[关键词] 冲货 串货 渠道冲突 药品 分销渠道

一、药品的分销渠道模式

药品是一种特殊商品,是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用法和用量的物质。目前,我国药品的分销渠道结构如图所示:

从图可见:药品的分销渠道模式大致分为两大类:一是经由商销售;二是由制药企业向终端(药店、医院)直接供货。由于每个制药企业销售网络资源有限,加之单体药店或医院进货量并不大等因素,药品经由商再进行分销的渠道模式是药品销售的主渠道。这一渠道模式又可细分为以下几种:

1.连锁药店模式

制药企业-商(连锁总店)-连锁分店-消费者

这里的商实际就是连锁公司。由于连锁药店门店数量多、覆盖地区广,能帮助制药企业增加销量和终端市场覆盖率,因此存在进场难度大、费用高的问题。采用这一渠道模式的制药企业一般是国内规模较大、实力较强的企业。但除非商和连锁药店是制药企业(或集团)自身所有,否则,随着连锁药店在渠道中话语权的增强,制药企业即使是知名的品牌厂商对渠道的控制力也会越来越弱。近年来,南京医药与西安杨森的渠道冲突就是典型的例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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艰难的呐喊:我的生命拖不起

与经常一样,又延期了

2009年1月13日下午,事关老郑命运的案子在江阴市人民法院开庭。然而因为春运的原因,老郑夫妇却无法到现场旁听。焦急的老郑从傍晚开始一直给法院打电话,好不容易打通了电话却再次得到了令人沮丧的消息:案子还要延期3个月宣判。

与往常一样,又延期了。老郑夫妇还清楚记得上次在劳动局的延期:2008年11月29日8时30分,老郑夫妇忐忑不安地坐在江苏省江阴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1号仲裁庭外。1年零5个月的维权之路已经让他们身心疲惫,他们认为终于走到了劳动仲裁这最后一步。劳动和社会保障局9时开庭仲裁后,工厂就将赔付老郑高额医药费。8时55分,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仲裁科出来一个人通知老郑夫妇:“工厂已经提起了法律诉讼,劳动仲裁取消。”老郑翻出劳动仲裁通知书,眼见注意条款上写着“申请延期需要提前3天”。为什么在马上就开庭的时候忽然宣布仲裁取消?几经交涉无果,愤怒之余,老郑只能无奈离开。

2008年12月4日,记者在江苏省江阴市见到了老郑夫妇。老郑名叫郑身贵,其实他并不老,只有34岁。略显臃肿的身材和稀疏的胡楂子使老郑看上去像50多岁。他告诉记者,自己已经是一个被医院下过两次病危通知书的人了。说到得病、治病和为自己的病讨说法的过程,老郑夫妇立即激动起来,叙述开始杂乱,越着急越说不清。忽然,老郑一拍脑袋:“我有个记录本,事情都记在上面。”说着,他从随身的包里掏出一个小本递给记者:“看这个吧,你一边看,我们一边补充。”

灾难从天而降

小本很破,封皮已经掉了,但是里面的字迹十分工整。这个小本记录的是一个农民进城打工,因工作生病几乎丢掉性命和艰辛维权的过程。

2006年3月,老郑和妻子离开安徽老家,来到江苏省江阴市打工。老郑很快在江阴市长盛化工有限公司找到了工作。刚工作的前3个多月,老郑在这家公司的老生产线DPS车间从事脱苯工段的工作。他每天要将磺化反应后的混合料放入脱苯釜,使用片碱、液碱等,通过化学反应将苯酚提取出来。化学反应会产生刺鼻的烟气,即使戴了口罩也能闻到。当年7月中旬,由于污染严重,老生产线被迫拆除,老郑被安排到新生产线的MAF车间从事粗品的离心和碎料工作。

换到新车间,老郑心想工作条件应该会有所改善。可是上班的第一天,他就发现自己错了:新线的MAE车间内,甲苯、氯丙烯、乙醇等反应后混合物的味道比老车间还要重,不仅难闻,还常常辣得人睁不开眼睛。当年11月26日,老郑又被派到新线的DPS车间做脱苯工作两个月。2007年1月27日,老郑再次被调换到DPS-MAE车间,一直工作到当年的7月16日。其间老郑一直和甲苯、苯酚等有毒物质“做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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