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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专业技术职称与专业技术职务的内涵比较
长期以来,有很多人混淆了“专业技术职称”与“专业技术职务”的概念。正确的理解是:“专业技术职称”即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是反映专业技术人员过去学识、能力、成就和贡献的等级标志。职称要通过专业评审组织评审或者考试取得,只能作为专业技术人员应聘的参考依据,只有聘任以后才能享受相应待遇。“专业技术职务”则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设置的有明确职责、任职条件和任职期限,并需要具备专门的业务知识和技术水平才能担负的工作岗位。“职称”是一种称谓,一旦授予,终身享有,属人才评价机制范畴;职务是根据工作任务需要而设定的职位,是要求一个人承担的责任,属人才使用机制范畴。
2高职院校教师职称评审和职务聘任的主要误区
2.1职称评审工作的误区
在我国,高职教育属于高中后教育,是以生产、建设、服务和管理第一线所需要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为培养目标的职业教育,它兼具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双重属性,是高等教育的一个类型和职业教育的较高层次。当前,我国高职院校教师的职称评审标准和评审组织还有很多不完善的地方:政策导向方面,例如湖北省,到2013年为止高职院校教师在评审教授时仍然是依据普通高校教师职称评审“一刀切、一把尺子”的标准,并与普通高校教师混和评审;有的省份虽然也出台了高职院校教师职称评审政策文件,但基本上还是普通高校教师职称评审的套用版,没有体现高职教育的特点。具体实施方面,高职院校教师职称评审也普遍存在“四重四轻”的误区。
2.1.1重科学研究,轻教育教学
目前,各省市组织的高职院校教师职称评审,教师的论文数量、主持科研项目都有硬件指标要求,却对教学工作中讲授课程门数、总教学时数有下限要求,反而对教师的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效果和服务育人等要素缺乏足够的科学考查和评价。因此,高职院校教师职称评审最后被演变为以科研成果尤其是科研论文的多少来论英雄,这种评审机制往往导致对从企业引进的高技能型人才因科研成果较弱而难以晋升职称,而那些无行业、企业工作背景的高校毕业生却凭着科研优势而顺利晋升职称。并且在高职院校教师职称评审条件中,对高职教师教育教学能力的考核缺乏可操作性,造成教育教学业绩突出者大多没有相应的优先条件,反而一些教学质量不佳、育人成绩平平的老师,凭借较强的科研业绩顺利评上了职称。因此,许多教师为了达到评审的要求,主要精力用来报课题、写论文,而在教学上却敷衍了事,得过且过。长此下去,严重偏离了高职院校的办学定位和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的培养目标。
2.1.2重理论提高,轻技能提升
摘要:文章对具有一定科研能力、尤其因某种原因初入行、并想在职业发展道路上晋升职称的同仁,起到介绍、分析学术论文在职称评定中的要素和指导如何写好职称论文。
关键词:高校;图书资料;论文;科研
我国恢复专业职称后,图书馆专业即设立了研究馆员、副研究馆员、馆员和助理馆员职称系列。近年来高校图书资料系列职称评定日益规范化,图书馆员在业务职称方面步步提升成为一个较为稳定的职业发展道路。学术论文是个人科研成果的主要产出形式,因此在职称评定过程中,参评人员要在专业期刊上发表一定数量的论文,以此作为晋升高级职称举足轻重的必备条件之一。也确实有成千上万的专业干部通过专业期刊,使之成了专家和业务骨干。笔者就此谈一些感想和看法,不当之处,敬请斧正。
一、高校图书资料系列职称评定中的论文要素
由于职称晋升机制的建立,高校图书资料人员职称评定条件中对中、高级职称,特别是高级职称的评定都有“论文著作”的基本数量要求这一硬性指标。尽管不同地区情况有所差别,从论文数量指标和具体要求上看,也存在着有的过于严格,有的则较为含混、宽松,而造成了同一级别的职称,水平上存在着参差不齐、相差甚远的状况,这与各地区的经济发展、文化背景等的差异有关,也有人为的因素,但总而言之,晋升高级职称还是很不容易的,因为,要求参评人员除了论文以外,首先必须通过国家或省组织的职称外语(古汉语)和计算机考试,以及还有一定学历的要求,如40岁以下者须具备研究生学历,对申报人员的思想素质、职业道德、团结协作、集体观念、敬业精神、继续教育等方面以及对政治思想和工作表现年终考评都有一定要求,其中对高校图书资料系列职称评定条件中的科研要求,即对论文要求的评价和分析,以下摘录我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实施意见》中对论文要求的有关章节:(省去破格)
1.1申报副教授资格
1.1.1科研要求:在省级以上刊物上公开发表高水平、有创见的本专业学术论文:文科4篇以上、理工科3篇以上;或者撰写正式出版的具有较高水平的本专业学术著作,本人撰写8万字以上,同时在省级以上刊物上公开发表高水平、有创见的本专业学术论文:文科2篇以上,理工科1篇以上。
1.1.2申报教授资格:科研要求:撰写正式出版的高水平、有创见的本专业个人学术著作1部(15万字以上),同时在省级以上刊物上公开发表本专业高水平、有创见的系列学术论文:文科5篇以上,理工科4篇以上,其中至少2篇在本学科权威性刊物上发表;或在省级以上刊物上发表本专业高水平、有创见的系列学术论文:文科8篇以上,理工科6篇以上,其中至少2篇在本学科权威性刊物上发表。(图书资料系列基本参照该条列)??从2001年起,在增刊、内刊、专辑、论文集上及作为第二作者发表的论文或参编个别章节的书籍不得作为评审材料送同行专家鉴定及上报省教育厅。
一、做好职称评审各阶段工作的具体方法
1.加强工作宣传动员力度,确保评审工作的准确性
同时加大政策的宣传力度,也可以让将来参加职称评审的人员尽早地了解与评审相关的因素,如:学历、资历、专业工作经历、论文、成果等,让他们寻找自身薄弱的环节,并加以改正提高,从而增加了职称评审的通过率。因此针对基层车间职称评审政策理解掌握和宣传力度不够的实际,人事科组织各基层单位培训管理负责人进行了工作培训,对相关评审政策、工作安排进行了详细讲解,并制定下发了《关于职称评审工作安排及提交材料的有关说明》,重点公布了评定政策依据、评定范围、评定条件、评审权限等内容,统一制定了《评审申报表》规范填写模板,并多次召开评审工作专题会,积极研究部署,制定工作方案,确保职称评审工作有序开展。
2.严格参评人员资格审核,确保评审工作的公正性
资格审核,不仅关系到每个申报人员的参评资格,而且会影响到职称评审的每个环节,是确保每个申报人员切身利益及职称评审工作科学公正的重要环节,因此在审核参评人员材料过程中,力求做到层层负责,严格把关。人事科重点审核五个方面:一是审核参评人员的学历证书,对于特殊情况的进行查档核实;二是审核参评人员的现有任职资格证书及获取时间;三是职称英语证书的有效期及考试等级;四是取得职称计算机合格证模块的数量;五是审核参评人员任现职以来论文、成果的真实性。
3.科学制定量化评价标准,确保评审工作的合理性
科学制定量化评价标准,是做好职称评审工作的关键。人事科针对不同的项目,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评价方法,如学历、资历、计算机应用能力、外语水平、荣誉称号与技术称号、年度考核、送审论文审核答辩、专著、获奖成果与重大项目等,直接定量计分;如职业道德、理论功底、实践创新能力、岗位责任、业绩贡献等进行定性评分。科学的量化标准取代了惯用的资历年限标准,且公开透明,可操作性强,分数面前人人平等,具有较强的客观性和权威性。
4.全程公开述职答辩过程,确保评审工作的平等性
【摘要】对职称评审工作现实存在的种种弊端进行分析和研究。评聘分离,不唯学历、不惟身份,不失为今后职称改革的一种思路和方向。
【关键词】职称评审;改革;弊端我国自1986年新一轮的职称改革方案,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评定、聘任制度以来,已有整整二十余年的时间,回顾这二十年职称改革工作的实施情况,不仅增强了专业技术人员在科学技术和经济建设中的责任感,也提高了专业技术人员的社会地位,稳定了专业技术队伍,通过对学术、技术、专业水平及成就的考核和评价,调动了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促进了人才的成长和科技、教育、文化等各项事业的繁荣和发展,并为全社会尊重知识、尊重人才提供了积极的意义,但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原有的政策,特别是职称评审制度所暴露出的弊端也逐渐显现出来,论资排辈、降低标准、扩大评定范围和片面强调学历、论文等问题在评审过程中日益突出。其主要弊端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职称评审缺乏持续的激励机制,一评定终身
很多时候,我们习惯把职称同一切相关的待遇、学识学术水平相等同,许多场合,我们可以听到某某冠以教授的头衔,我们并不在乎他的教授资格是哪一级评审组织的评审结果,也不在乎这位教授的水平是他哪一阶段的水平,而教授的称呼和地位是能够使一个人享誉终生的,包括晋升工资、分配住房、退休年龄的延长等实际利益方面都能享受到优惠待遇,甚至连干部选拔也将职称级别列为重要的参考条件,如今从各类优秀专家的推荐到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科研团体的组建、科研项目的申请,专业技术职务不仅是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水准的参考指标,也是工作质量的重要保证,社会人才评价体系的不合理标准使职称评审工作显得举足轻重。知识分子把职称评审当作是个人价值得到体现的最佳载体,在高校,评教授是教师们从教执业的终极目标,但是目标一旦实现,多半就停止不前。人们评价职称的终身制,已成为用人制度和分配制度的弊端之首,一评定终身,职称评审缺乏有效的持续的激励机制,创新的动力在这种制度下被完全扼杀了,由于缺少激励机制,许多专业技术人员晋升职称后,就万事大吉,不再努力,助长了职称评审一劳永逸的惰性思想,阻碍进一步发挥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二、评审标准不一,评审尺度划分不合理
首先,职称评审中对业绩贡献、学术水平质与量的把握很难合理掌控。现在的职称评审通常对论文、科研项目等的质和量都做了一定的要求,如何把握质与量的关系是评审中极难掌握的环节。目前各级评审组织多将文章、科研的“质”定义在所承载刊物的等级、科研项目经费的来源渠道、科研经费的多少等方面;对“量”的要求更难以判断专业技术人员学术水平的高低,近年来伴随着出版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日益竞争激烈而出现的一些不良现象,许多学术期刊杂志降低文章审稿要求凭出卖版面维持期刊经营和提高效益,各种各样的增刊、专刊、特刊应运而生,甚至助长了非法期刊的猖獗,职称评审客观为出版物泛滥成灾提供了市场,出版业空前繁荣景象的背后,仅仅是量的增加,质的提高并没有得到实际的体现。因此评审组织对这些条件的限制并不能反映出申报人真实的水平,往往是标准流于形式。
有的专业技术人员虽然成果不多,份量却不轻,但有的同志虽然发表了数十、数百篇文章,却没有一篇真正有学术价值的。我国著名的数学家陈景润,在10年内没有发表过一篇论文,而且其最重要的论文也是发表在国内学术刊物《中国科学》的英文版上,这样的成果对当前各种各样的评审条件来说可能相差甚远,也不会得不到评审组织应有的认可。质与量如何把握,对于职称评审来说,目前很难做出科学的公正的界定。其次,学科之间的差异导致各学科在衡量学术水平时客观存在的差异,如音乐、美术等艺术类专业,这些专业注重技能技术,单凭学术论文、科研成果不足以判断个人能力的高低本事的大小。然而不管有多少作品获奖,如果论文不能出台,科研没出成果,过不了职称评审的硬杠子,纵然获得再多的荣誉,也始终与职称无缘。另外,各学科各专业涉及到的专业期刊的数量存在差距,有的学科承载专业论文的期刊量较多,因此发表科研论文较其他专业的可能性就更大,有的学科论文的撰写与形成较其他学科花费的时间较少,需要的物质条件更单一,而有的学科需要做大量的实验、深入的研究和长时间的思考才有可能形成一篇有发表价值的文章。学科间的差异在评审条件的把握上无法统一到公平、公正的平台上。
三、在任职条件的制定上缺乏科学性
摘要:公平的制度设计和安排,是人们对理想制度的一种预期。然而,现实的制度安排则往往与人们的预期存在距离,即存在制度公平的缺失。高校教师职称评审制度的公平缺失,不仅需要对教师职称评审制度进行积极变革,而且更需要营造一种提升教师学术抱负水平的文化自觉。
关键词:公平;教师职称评审制度;文化自觉;构建
高校教师职称评审制度,是高校学术评价和资源有效配置的一项核心制度安排。这项制度安排,一方面关乎学术评价和资源配置的公正合理性;另一方面也涉及教师的学术诉求和自我价值的实现。因此,对其进行理论探讨,不仅有助于对教师内心感受及行为的有效预测和疏导,而且有利于促进高校教师职称评审制度的改革与完善。
一、公平:作为动机的概念表述
公平,作为比较(公平)理论的核心概念,是指组织行为学、制度经济学意义上的动机,即制度对于人的内心感受和行为的影响。根据基于动机的公平理论,公平可分为分配公平、程序公平和互动公平。
1.分配公平。它是指教师对资源配置(分配)结果的公平感受。从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来讲,这种分配公平是基于以下两个方面判断而产生的内心感受:一是职称评审最终结果是否存在把不该评上的教师评上了,二是职称评审最终结果是否存在把该评上的教师却没有评上。假如职称评审结果没有出现以上两种情况,则是公平的。否则,就是不公平的。这是一种传统的分配公平。而现代公平则是一种比较,即当一个人取得了报酬以后,他不仅关心自己所得报酬的绝对量,而且关心自己所得报酬的相对量。所谓相对量是指个人所付出的劳动及所得到的报酬与他人进行横向比较所得到的结果,也指个人目前付出的劳动与自己过去的劳动进行纵向比较所得到的结果。很显然,目前我国高校教师职称评审分配公平主要是后者,即个人目前付出的劳动与自己过去劳动进行纵向比较所得到的结果。
2.程序公平。它是指“人们只要具有过程控制的权利,不管最终评审结果是否对自己有利,公平感都会显著增加”;“当人们认识到用来制定关于结果的分配方面的决策程序是公平的时候,他们会受到更多的激励,会更卖力地工作”。综上所述,程序公平的核心和前提是指决策的参与权,即人们只要参与了决策过程,哪怕结果(分配)是不公平的,也会认为是公平的。而目前我国高校教师职称评审的程序公平,只是一种形式的程序公平,还不是实质的程序公平。所谓形式的程序公平,是指制度程序设计和运作,关注的是制度的科学性和规范性问题。如申报条件是否实行科学量化,论著评审是否实行盲评盲审,评审专家挑选是否实行随机抽选,评审结果表决是否采用无记名投票等等。而对评审过程中教师如何参与和监督?评审结果是否当场公开?教师是否具有获悉评审的知情权和申诉权等等,并没有太多关注和重视。然而,后者恰恰是实质的程序公平。
3.互动公平。它是指在程序实施过程中,关注程序的执行者对待员工的态度、方式等,以及对员工的公平知觉影响。互动公平可分解为人际公平和信息公平。人际公映的是员工被那些与执行程序和决策结果有关的当权者以礼相待和尊重的程度;信息公平是指向员工传递有关信息,解释为什么采取某种分配程序和为什么是这样的分配结果的程度。就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来说,这种互动公平只是近几年作为人本管理的合理内容而进入管理者视野的。在传统社会,管理者凭藉权力制定制度和规定,似乎是天经地义的;而教师对制度的服从、执行,也似乎顺理成章。然而,现代管理强调的是,管理者与被管理者(教师)之间讲究人格的平等,而且管理与服务,是管理中有服务,服务中有管理。但我们不得不承认,目前人际公平中的平等、尊重,很大程度上只是一种文本意义的表述,信息公平中信息不公平不对称的现象,仍然存在。
摘要:本文就职称改革中的几个问题,谈自己的工作体会,职称改革工作在高校要做得好,我们认为,有以下几个问题值得重视和进一步研究。
一、打破神秘感,增加透明度
在高校,职称改革工作必须打破神秘感,做到该公开的公开。因为它是一件十分敏感的事,牵动着每个教职员工的心。人们十分愿意了解凡与职称改革有关的问题。进入评审范围的人,更想知道自己能否评得上。因此人们就设法到处打听,打听的情况有真有假,做出的分析和结论也有对有错,在人们思想当中就会形成这样那样的思想间题,结果给职称改革工作增加了难度。因此,打破神秘感,增加透明度,做到能公开的公开,暂时不能公开的,向大家说明情况,十分必要。我们认为,有以下几个方面应该公开:
(一)职称改革的文件公开。职改工作一开始就需要把中央、省的有关文件,向学校各系、各单位的领导原文传达,将省主管部门对此项工作的指导性意见,原原本本地讲清楚。有些重要文件,或某些文件的有关部分,可翻印出来,发到各系各有关单位,便于负责同志们传达贯彻和加深对文件的理解。被评审人员吃透了文件精神,就会用文件去对照自己,哪些方面自己够条件哪些地方自己欠缺,都会心中有数。这样做,同时也起到了教职员工监督学校在执行政策方面有无差错的作用。在职改中,遇到文件中尚未涉及,但学校存在的问题,都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请示的结果也应及时在各系各单位领导中公开,及时传达给群众。群众掌握了文件精神,学校又严格按文件办事,在职改过程中,出问题就会少,工作进展就会顺利。
(二)岗位数额和进入评审范围的人数公开。职改工作中,本次晋升多少个正高、副高、中级,是大家非常关心的。对此应做到公开。在公开岗位数额的同时,也要把学校经汇总后各系、各单位的情况,进入评审范围的人数加以公开。两个数字摆出来,被评审人员就会考虑自己的情况,他人的情况,何人通过无问题,何人是边沿人物,何人根本无望,自己属于什么情况,都会有个概略分析。当然,在这时明知自己条件差点,碰碰运气者有之,但碰不上就算了,觉得理所当然,怨言也少了。根据岗位数额,各单位往学校推荐人选,就能本着好中选优,优中选尖子的原则办理。
因为被评审人都有了较多的分析,有的人获得通过当然高兴通不过去,觉得学校所做的工作符合文件精神,心情也就很快得到平和,反之,大家对岗位数额一概不知,就会形成乱打听,更因为思想准备不足,通小过乃·思想扭弯的时间也会加长,给学校增加很多工作星。
(三)职称改革工作的日程公开。职称改革上作一开始,就应把日程安排好,便务系、各单位领导、教职员工,知道哪一天干什么这样领导心里有数,被评审者哪天于什么也清楚,上作有条不紊,既加快工作进度,又防止了领导和被评审人员的忙乱和误事。
(四)学科组和评委会投票表决结果公开了令孕科组和校评委会,投票表决后,作人员应当场统计,当场宣布己获以仁票的通过人员名单。被评审人得知了自己的情况,不再到处打听。使学校稳而有序。
据不完全统计,我国目前的职称已经多达大类,多个专业。近年来,职称在全国各行各业炙手可热。随着我国加入丁和人事制度的改革,我国的职称评审制度正在朝着评定社会化、评聘分开、竞聘上岗、推行执业资格制度等与国际接轨方向迈进。
一、现行职称评审制度存在的问题
现行的职称评审方式是年确定的。从确立之初至今起到了拨乱反正、促进学术繁荣、调动知识分子积极性、吸引人才、盘活人力资源等积极作用。但职称评审制度作为一把双刃剑,在其发展过程中也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近年来对于职称评审制度改革的呼声也越来越高。
由于受学历、地域、所有制、行业、岗位、系列等因素的限制,职称评审制度及标准也不一样。以目前国有大中型工业企业为例,专业技术人员的初、中级职称资格由企业的评审机构来确定,符合有关文件规定的基本上都能通过,职数基本上不受限制,需要达到的条件也不算苛刻,此阶段虽有竞争,但不激烈。真正的竞争在副高或相当于副高以上职称的评定上。后者和前者的区别在于,企业的高级职称职数主要根据企业的人员规模,按一定的比例来确定聘数,由聘的数量决定评的数量。由于受每年人员变化的影响,每年的聘数大都不一样,但总量基本上是个定数。随着时间的推移,聘职数正在趋于饱和。另外,高级职称和初、中级职称在待遇等方面的差别很大,所以这一阶段的竞争是十分激烈的。
随着经济体制的改革,职称评审制度作为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部分,它使职称评审制度及过程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成为一项有章可循、易于操作的日常工作。然而也带来了一些弊病,据笔者观察,近年来这些弊病主要表现:
1.在职称的非学术化倾向。其中包括:(1)州评审范围过宽、过滥,使得职称原有的学术化指向逐渐淡化;(2)远离了它的学术背景,成了个人分享社会资源的一种依据,成为一种年资或阅历的自然积累;(3)职称的评定逐步演变成了对一个人的综合评价或行政性评价。
2.评聘不分,以评代聘。评上了就等于聘上了,从此就端上了铁饭碗,其结果是不公平的人才竞争环境,人才素质的下降,职称的贬值等等。
3.对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实行申报指标和条件的双向控制。由于受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人事制度限制,评聘不能彻底分开,所以升职称既控制职数又控制条件或水平,不能实行条件或水平的单向控制。
摘要:中国高校教师职称评审中的“硬杠子”规则及其导致的简单化、教条化现象,使高校学术职称的学术性减弱,职称的本质被异化和扭曲,学术职称内含的公正原则被破坏,对教师造成了反教育的负道德取向压力,使教育缺少了文明和理智意蕴的制度和文化资源,其解决的根本出路在于彻底消除教育行政化现象。
关键词:学校教师;学术职称;评审标准;教育行政化
高校教师应该是什么?这似乎不应该是个问题,然而这个本来不应该有疑义的问题,在我们现实教育中却存在着问题。蔡元培先生认为,大学教师是应该对研究学问有兴趣且具有学问家人格的人,亦即应该是“热心积学”的学者。而学者是什么呢?学者则应该是潜心且执著于研究学问,探索知识,追求真理的人,他们立足于对人类尚没有发现或没有认识到的知识或道理进行探索,他们追求的是新知识、新理论、新思想、新方法,其活动的本质是创造或创新;他们在社会的公共事务中应该是人类文明和理性观念和精神的维护者,在社会道德败坏或沦丧时应该是社会的良心,“犹如茫茫大海上的灯塔”。他们以文明、理性的境界和标准评价、继承、传播历史上的优秀文化和思想,以开阔的视野和前瞻的姿态探索和创造新的知识和思想在最高层次的教育机构中培育学生的灵魂和精神所以他们可以说就是思想家、教育家。在学者们比较集中的大学中,他们的学术研究活动往往与教育学生、培育人才活动融为一体,既研究学问,又培育人才。以研究学问提高培育人才活动的质量,推动培育人才活动的深入;以培育人才激励和促进学问研究活动的深度和广度。所以,在大学中,不敢说所有的教师都是学者,但大学中的学者必然是教师。而以研究学问、发展知识、创造文化为宗旨的学者们,其表现自己努力和贡献的方式就是著书立说,人们对于他们的评价也一般是以其著书立说的水平或影响为基础。而为了对他们的劳动和贡献有所区分,并且确定给他们的待遇和报酬标准,才产生了教师职称这个概念。而教师职称制度的引用,对于教师学问及研究水平的评价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为教师的事业发展和生活安宁营造了比较公平的物质和精神环境,也促进了教育和文化事业的发展和进步。
然而,曾几何时,教师的职称被取消了。原因是有人认为,教师是不应该有自己本质性的、独立的价值取向和思想观念的,所有的教师毫无区别的都应该是社会政治的工具。再以后,教师的职称又被恢复了,教师似乎可以根据自己的学术水平和学术贡献获得社会的承认了,而伴随着汹涌澎湃的商品经济大潮而来的趋利主义潮流,深刻影响了教育领域,使实利成为教育领域中价值观念的重要组成部分,而职称作为教育领域(当然也包括其他领域中“实利”的体现,成为人们奋力追逐的目标。特别是由于职称与教师的工资、奖金(津贴)、住房等经济收入及物质待遇直接挂钩,从而成为教师事业是否成功、社会地位高低的标志,有时甚至成为有些行政职务的任职条件(比如:教育部曾经规定,部属高校中的系主任必须是教授或具有正高职称人员)。这样,职称制度在短暂地发挥了积极作用之后,便再次堕入迷茫,演变成为一些高校教师苦苦追求的体现现实理想的精神目标。一种本来是教师学术劳动结果标志的概念,教师们以其学术成就或学术劳动的水平,获得与自己学术劳动质量相等或相近的学术职称,其中教师的学术劳动为因,学术职称为果。是教师的学术劳动决定了自己的学术职称等次,而不是教师的学术职称决定其学术劳动的水平。学术职称无形中却成了一些教师从事学术活动的目标或目的,甚至成了吞噬人们心灵宁静、身体健康的“妖魔”。另外,在中国的高校中还有一种被称为“跑职称”的现象,亦即每年职称评审的前夕,一些申报职称的人为求评审顺利通过而四处“拜访”职称评委们。也有以单位的名义对评委们进行“公关”,其理由是为了单位的利益等。这种性质近似贿赂或者就是贿赂的活动,不但破坏了职称评审的公平环境,也破坏了高校的教育品质,其对高校教育作用及意义的消解,具有不容忽视的消极影响。而职称的价值和作用被异化如此,着实叫人感慨万千。
职称在普遍性意义上,既联系着教师的经济待遇和生活条件,又联系着教师的社会地位和学术声誉,几乎是教师一切价值的体现,当然也是教育生态品质或质量的体现。教师在职称问题上所遭遇的不公,很容易被理解为对自己教学工作及学术成就或成绩的轻视或漠视,甚至会被理解为是对其人格尊严的轻视或侵犯,对其或耿耿于怀,或恨恨于声,或恨恨然而心生去意。然而,是什么原因让本来衣食无忧、生活条件在社会上处于上中水平的高校教师们,对职称问题这么在乎,以至于产生强烈的职称情结呢理解这个问题的较好参照,是同样在大学校园中,为什么以前人们对于职称的态度能够那么坦然、平和。尤其是在20世纪前半期,我国许多大学中的职称授予似乎比较“随意”:如清华大学聘没有博士学位、没有著作的陈寅恪为国学院导师;聘没有大学学历的吴晗为历史系讲师;北京大学聘没有大学学历的粱漱溟为讲师;在聘季羡林副教授天后(当时的北大规定:洋博士只能聘为副教授再聘其为教授等。这种看似随意的职称授予在当时并没有引起什么波动,甚至还被作为佳话而长期传颂。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因为那时人们判断事物的依据是实质性标准,亦即这些被聘者是否有真才实学,他们与被聘的职务是否名副其实。另一方面,那时的高校教育生态较好,大学校长们一般都既有学识,又讲气节。高校中少有、聘人不当的现象。那时大学中职称评审的规矩从表面看似乎并不严格,而实际上是非常严格的,因为不公平现象的制造者极可能因为谋私而引起众怒而被驱逐去职。可以说是其时大学领导者们的开明和公正,才使那些规矩失去作用。我国高校在“”之后初期的职称评审中,也几乎少有尖锐的批评意见,那时的评审如潘懋元先生所言:“虽然评审的标准比较模糊,但过后看都还比较公正。”由于体现了公平、公正的原则,所以当时的教师中虽然也有职称及工资方面的差别,但人们基本上都能够平静对待。在对待职称的问题上,可以说公平是最为基本的原则和前提,也是最好的“解毒剂”。公平了,公正了,学校中无疑是风平浪静、和谐安宁的。
如果有人在职称问题上,其恶劣影响必定是深远的,其谋私的毒剂就如同渗入土壤中的污水,会使土质彻底破坏,长期不能正常地生长庄稼。
我国有些高校在职称评审中的谋私行为,已经演变为这些学校中根深蒂固的不良风气和工作的低效率。然而,为什么在职称制度本来应该越来越成熟的时候,高校的职称却出现了“妖魔化”的趋向呢要回答上述的问题,则有必要审视一下我国高校职称评审制度的现状。我国目前的高校职称评审分为高校自主评审和省市统一评审两种。前者主要是一些科研和教学实力比较强、办学历史比较长的教育部直属高校,后者基本上是科研和教学实力相对较弱、办学历史较短的省(市)属高校。部属高校基本上都采取高校自主评审的模式,省属高校则基本上都采取省市统一评审的模式。另外,由于我国幅员辽阔,各省市高校的实力和水平差距较大,职称评审的标准也差异较大,所以本文主要依据笔者所熟悉的东部地区高校的教师职称评审情况进行讨论。而在这些地区的高校教师职称评审中,有这样一些背离职称本质的现象:
一是只看“硬杠子”现象。有些省市在高校教师职称评审中,规定了许多必备条件,诸如要在权威的刊物上发表多少文章,要获得**项省级以上奖,要完成**项省级以上的课题,要出版**万字以上的专著,指导过**届硕士或博士研究生等。这些条件被简化为一系列被称为“硬杠子”的数字,成为教师职称申报的基本条件,如果符合条件,就可以申报高一级职称,否则就不能申报。有些评审者甚至直接宣称,评审就是只看数字。在他们看来,当事人申报的奖项性质,完成课题的深度及撰写的论著水平并不重要,重要的只是看其是否符合“硬杠子”的要求。在这样的传统和氛围中,只重形式不重内容已经成为一种风气和习惯。人们已经习惯了不在意申报者真实的研究水平及学术影响。不在意申报者的论著是原创性的,还是诠释性的;是思想深刻,还是缺乏创见;是见解独到,还是人云亦云之间的区别。不在意其论著是否为独到见解,是否表达了新思想、新理论、新观点等体现申报者学术成就及资质的实质性内容,而只是在意其是否符合“上面”规定的标准。从而使作为学术职称生命的本质性评价,变成了形而上学的形式性评价。人们甚至可以说,他们已经将评审权力交给了所谓权威刊物的编辑,交给了参与评奖和课题评审的评委。
【摘要】职称评审工作改革一直在各种争议中被部分地区和单位做着一些尝试与探索,时至今日,改评为聘仍然存在着较大的争议,其中的利和弊怎样看待?如何权衡?本文着重对取消职称评审工作存在的种种弊端进行分析和研究,使职称评审改革向着能够继续发挥激励人才、培养人才、科学评价人才的方向发展。
【关键词】职称评审;改革;弊端
自改革开放后专业技术人员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聘任制度以来,已有整整二十余年的时间。回顾这二十年职称改革工作的实施情况,不仅增强了专业技术人员在科学技术和经济建设中的责任感,也提高了专业技术人员的社会地位,稳定了专业技术队伍。通过对学术、技术、专业水平及成就的考核和评价,调动了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促进了人才的成长和科技、教育、文化等各项事业的繁荣和发展,并为全社会尊重知识、尊重人才提供了积极的意义。但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原有的政策,特别是职称评审制度所暴露出的弊端也逐渐显现出来,论资排辈、降低标准、扩大评审范围和片面强调学历、论文等问题在评审过程中日益突出。在这个过程中,人事部已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如部分职称系列由评审改为参加统一的资格考试,一部分职称系列过渡为考评结合,但大部分职称系列仍采取评审方式。2000年,中科院率先取消职称评审,改评为聘,按需设岗,按岗聘任,岗位与职称挂钩。距中科院实行改评为聘已整整九年,九年前当中科院首先举起这面职称改革的大旗时,许多学校在深受职称评审所引进的诸多矛盾和问题的困扰的同时也争相效仿,改评为聘一时方兴未艾。作为国内一流大学的代表北大也对职称评审工作做了大胆的改革与探索,一些管理机制灵活的民办高校的职称管理模式几乎都由聘任取代了评审,但时至今日,改评为聘仍然存在着较大的争议,其中的利和弊怎样看待?如何权衡?始终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问题,职称评审与聘任相结合仍然是各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管理的主要方式。那么,改评为聘的现实弊端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下面我们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分析和探讨一下:
一、目前缺乏取消职称评审制度的社会环境和条件
职称改革作为我国社会体制改革的一部分,要与国家劳动人事制度、工资制度、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相衔接,取消职称评审,只能与聘任职称挂钩。
对于方式相对灵活、动态管理的聘任职称来说,必须建立相应完善的配套政策才能够更好的应对改评为聘的职称管理模式。许多政策和制度的颁布与实施,是依据社会发展和进步,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取消职称评审,现在是不是最好的时机?各方面承受能力和相应的保障措施是否完备?在哪一级的单位、部门实施?都是目前需要探索和解决的问题,如果职称评审在未实行任何过渡政策的前提下取消,势必会挫伤许多人的积极性。
二、评审获得的职称资格较聘任取得的职称在社会人才评价中的认可度更高
目前,职称评审已经逐渐规范到对专业技术人员相应的等级有较完善、全面的规定和条件,特别是一些硬指标作为职称评审的规则、规定,客观上对少部分庸才、南郭先生有一定的防范、过滤作用。尽管职称评审仍然存在着各种矛盾,但不容置疑,评审获得的职称资格较聘任取得的职称在人才评价中的认可度更高,人们习惯认为聘任职称仅仅是对一个人阶段性能力的评价和认可,而通过评审获得的职称资格才是对一个专业技术人员学术水平和能力的综合评价。因此,即便实施聘任制的单位,一些专业技术人才仍然希望争取到相应评审组织的职称资格认可。在人才流动频繁的今天,通过一级评审组织评审的职称资格在人才市场中的人才评价中普遍能得到学术水平、业务能力、工作成绩的广泛认可。职称评审在长期的实践中,已经成了衡量知识分子贡献大小、学识多寡和勤恳程度的一台心理天平。
笔者作为高校教师职称评议负责人之一或评议成员之一参加过多次学校教师系列的职称评议工作,深深感到我们的教师职称评议工作在某些方面已经进入了误区和走进了死胡同,如果不进行大的改革,长此以往,将使公平、公正和信誉逐渐丧失,恶化人才成长的环境,影响和谐社会的构建。
一、当前高校职称评议工作的主要问题
1.缺乏切合实际的标准和定量指标,人为因素影响严重
目前关于高校教师晋升职务的条件,缺乏切合实际的标准和科学的定量指标,在具体操作中人为因素影响严重。比如规定晋升某职务应公开发表的论文多少篇,其中权威学术期刊多少篇。譬如某省的人事主管部门规定,专业课教师晋升教授职务要在本专业的权威学术期刊上发表6篇以上论文,而该部门认定的某些学科门类的权威刊物只有1-2种,就算这1-2种期刊全部刊载该省高校教师的文章,也是不能满足该学科教师晋升教授职务的需要。这充分说明这种规定本身就是不切实际的。这种规定导致在具体的评审过程中大多只能降低标准,最后变成实际上没有了严格标准,导致不少明显不够条件者被通过,这使得职称大大贬值。
2.观念落后,宽严失当
由于思想观念问题,在职称评议中,往往对不少明显不够条件者或条件不过硬者,考虑某种原因而评议通过,而对破格申报且条件出类拨萃者往往特别苛刻,千方百计"挑毛病",认为他们在资历、学历某方面这也不够那也欠缺,将这些破格申报且条件出类拨萃者"打入冷宫",某单位的职称评议,几年来,淘汰的多是破格申报且条件出类拨萃者,造成好几年都无一个破格申报高级职称被评审通过的现象。
3.评审过程草率,亵渎了职称工作的严肃性
申报职称的高校教师花费很多时间严肃认真地准备材料,结果到了评审组却是如此草率。学科评议组用短短半天时间将少者上十位多者几十位教师的材料评议完成;职称评审委员会也仅用半天时间将少者上百位多者几百位教师的材料评议完成,可以说有的评委根本就没认真也没有时间来(认真)看每一个申报职称者的材料,仅凭学科评议组的得票高低匆匆(随意)投下自已的一票。评审过程十分草率,亵渎了职称工作的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