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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史论文范文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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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拉丁文本《中国哲学史》

摘要:1727年出版的德国莱比锡大学教授约翰·伯克哈特·门肯撰写的拉丁文本《中国哲学史》,论述了研究中国哲学史的目的、中国哲学的起源和发展、中国哲学史的研究方法与哲学史料等内容,勾勒了中国哲学历史发展的基本线索。该书认为中国哲学是世界上最古老的哲学,提出了中国哲学中有为求知而求知与为政治服务两种传统,其基本原理可分为“理论性的”和“实践性的”两大部分,其特点是注重实践性和政治伦理等重要观点。作为世界上第一本《中国哲学史》,其诞生具有重要的学术意义。

关键词:1727年拉丁文本《中国哲学史》;约翰·伯克哈特·门肯;儒家;道家;禅宗

中图分类号:B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02575833(2012)09009909

作者简介:许苏民,南京大学中国思想家研究中心教授、博士生导师;李淼,美国阿姆斯特学院中国留学生(江苏南京210032)

目前所知的世界上第一本题为《中国哲学史》的著作,是拉丁文本,1727年出版于德国的布伦斯维加(Brunsvigae),作者是德国莱比锡大学教授、萨克森尼的御前历史学家约翰·伯克哈特·门肯(Johann Burkhardi Menckenii,1674-1732)。此人曾担任德国第一份科学期刊《博学通报》(Acta Eruditorum)的主编及莱比锡诗歌协会会长,其最有名的作品是两篇题为《论学人的欺诈》(De charlateneria eruditorum,1713与1715)的演说,被看作是17世纪巴洛克式的辉煌向18世纪纯粹化的理性主义转型的见证。还著有《主要历史学家目录》(Catalogue des principaux Historiens,1714)等书,以斐兰德·冯·德·林德(Philander von der Linde)的笔名发表过《加兰特之歌》(Galante Gedichte)和《杂歌》(Vermischte Gedichte)等诗作。其《中国哲学史》(Historia Philosophiae Sinensis)一书,可谓世界范围内的《中国哲学史》之开山,所以笔者对此书有着特殊的兴趣,特将此书介绍给国人。

一、论研究中国哲学史的目的

门肯的拉丁文本《中国哲学史》,第一章题为《中国哲学史的定义与划分》,第二章题为《关于中国哲学史的目的》,这两章的内容虽然十分简略,却扼要地论述了中国哲学的特点,提出了一些影响深远的观点。如中国哲学是世界上最古老的哲学,西方人的女神是学堂、中国人的女神是生活(中国哲学具有注重实践性的特点),中国人的神学造诣虽不如西方,但伦理哲学和政治哲学著作颇丰,中国哲学中有为求知而求知与为政治服务两种传统,汉语是一种无与伦比的语言,中西民族虽然以往不相闻问,但却有着相同的发现和创见等等。

第一章的内容实际上只是全书的一个框架:“I、这部中国哲学史阐述中国哲学的发源与发展。II、如此分为三部分:(a) 概论:阐述哲学之概要。(b) 详述:讲述中国的智艺与学术。(c) 细节:关于中国学者,学术理论与信条,著作以及发明创造等等。III、任何历史都应分成以下三部分来看:(1)目的。(2)对象。(3)方法。”Johann Burkhardi Menckenii,Historia Philosophiae Sinensis,p5Brunsvigae,Apud L,Schroeder,1727尽管这个所谓“第一章”只有寥寥几行文字,并没有作具体论证,但却颇具学术研究的规范性。如我们今日所知,研究任何一门学科,总要先确定其研究的目的、对象和方法,既要讲其起源,也要论其发展,既要有概论,又有详述和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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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哲学研究论文

引论

在黑格尔对形而上学与科学进行综合的企图失败之后,欧洲哲学开始为纯粹理性寻找其他的出路。这种寻找构成近代哲学向现代哲学的过渡,或者也可以说,构成现代哲学的一个基本开端并且成为它所包含的一个贯穿要素,从而使十九世纪以后的哲学以新的面貌突出近代哲学。

自18世纪末至19世纪末,这种寻找的结果已在以下几个方面上罗为明显的表露出来:后期的谢林与叔本华试图为逻辑理性设定界限;而尼采哲学则甚而宣告论证理性的终结;基尔凯戈尔与马克思力图直接从生存和实践的层面出发来理解人类社会的历史发展;孔德和米勒则希望用经验实证的方法来解决纯粹理性的难题;此外,绝对不应忽略的是,威廉·封·洪堡此时已处在理性向语言的过渡之中。而威廉·狄尔仄——这是我们这里所要讨论的课题所在——则努力在历史主义和解释学之间找到一种历史理性的立足点。

随着“历史理性”内涵的展开,狄尔仄或迟或早会面临一个理论上或方法上的两难处境。形成这个处境的最终根源在于传统意义上的哲学意识与历史意识之间的张力,或者说,在体系要求与历史发生之间的张力。本文试图追索这个线索并且试图追问,狄尔仄是如何对待这个张力的;他是否能够缓解乃至克服这个张力。

由于狄尔泰的努力在很大程度上代表着欧洲哲学在从近代向现代过渡的过程中流露出来的基本思考趋向和态度,因而对此努力的考察或许不仅有助于对这个过渡阶段的理解,而且也有助于对这个过渡的两端的理解,即对近代和现代之基本性质的理解。

1.狄尔泰的哲学观念

狄尔泰燕不是一个严格、传统意义上的哲学家,而是一个他自己所说的“精神科学家”。他一方面认为,“如果不是缓慢的、不可阻止地发展出了历史意识,如果没有构成一种与自射意识处在完全另一种关系之中的精神科学,如果对改造的希望没收有带来对哲学本真功能的有力证实,那么哲学已经处在丧失其使命的危险之中了”。另一方面,哲学只被狄尔泰看做是诸多世界观形式和生活观形式中的一种。由于“每一种世界观都取决于历史条件,历而都是有限的、相对的”。“每一个世界观都是真实的。但每一个世界观都是片面的”(Ⅷ,2240。换言之,狄尔泰是把哲学当做精神科学的研究对象来研究,或者说,把哲学当做人类精神活动历史的产物来研究。无论狄尔泰本人是否意识到,这种做法的长处和短处都在于,哲学的历史发生性受到弘扬,而它的超时有效性则受到抑制。在这个意义上,为黑格尔以思辨的方式所化解的真理的有效性和真理的历史性之矛盾,到狄尔泰这里则必定要成为他一生所须面对的问题。

这个问题首先表现在狄尔泰对哲学本身的理解中。在其生前发表和未发表的著述中,狄尔仄都曾一再地谈到“哲学的本质”。他对哲学的理解主要包含以下两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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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史综合创新研究管理论文

张岱年先生和方克立先生所主张的具有开放性、主体性、辩证性和创新性的“综合创新”文化观,从文化继承的目的、对象、方法以及继承和创新的关系等方面提出了一些基本原则。张岱年先生针对古今中外的文化问题所提出的“综合创新”的文化观,不仅是一种文化理论,而且也是一种方法论。它从文化系统的可解析性与可重构

性、文化要素的可分离性与可相容性出发,通过批判与会通、分析与综合、解构与建构,实现文化的综合创新。就中国哲学史的研究而言,贯彻“综合创新”的方法论原则,就是要站在世界哲学史高度,体会“一本万殊”之理,承认相反之论,从杂多中求统一,从矛盾中求会通,努力实现中国传统哲学的现代化与世界化和西方哲学的本土化和中国化,在对中国传统哲学的解构与重构中,会通古今中西,以求达到综合与创造、继承与创新的统一。这正是通过“综合创新”方法所要实现的研究中国哲学史的目的和理想目标。20世纪中国哲学和中国哲学史研究方法的探索也说明了这一点。

对中国哲学和中国哲学史研究作出了突出贡献的冯友兰先生,在对中国哲学史研究方法的探索中,就已经开启了中国哲学史研究方法的综合创新之路。这具体表现在:一是明确地将西方哲学的逻辑分析方法和中国哲学的直觉主义相结合,建构了一套哲学方法论与哲学史方法论———“正的方法”与“负的方法”。二是在援引西方哲学包括实用主义和新实在主义的观念和方法、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论观点和方法来改造中国传统哲学的观念和方法上,在一定的层次上,使得马克思主义的方法和科学主义的方法、人文主义的方法相结合;而这一结合是在他力图把中国传统哲学、西方哲学和马克思主义哲学打通并适当地结合起来的过程中实现的,他也因此形成了一种综合的中国哲学史方法论。

历史地看,在跟冯友兰先生同时或稍后的一些中国哲学史家也都在不同的层面上、不同的范围内,探索并尝试融贯、综合各种治中国哲学史的方法,以求建构中国哲学史方法论。如三四十年代的张氏两兄弟张申府先生、张岱年先生就尝试“将唯物、理想、解析,综合于一”以建立“解析的辩证唯物论”,倡导和运用逻辑解析方法,并将解析法和马克思主义的唯物辩证法结合,来研究中国哲学史。张岱年先生于30年成的《中国哲学大纲》,既运用了逻辑分析方法又运用了唯物辩证法,奠定了张岱年先生一生坚持以马克思主义的理论观点和方法研究中国哲学史的方法论基础。张岱年先生于80年代初撰写的《中国哲学史方法论发凡》一书,从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统一出发,主张根据辩证唯物论和历史唯物论的基本原理来分析和研究中国哲学史;并认为研究中国哲学史的正确方法,就是根据辩证唯物论和历史唯物论的基础原理来分析研究中国历史上每个哲学家的哲学思想,阐明哲学发展过程的客观规律。而应用马克思主义的方法来研究中国哲学史要坚持四个基本原则:第一,坚持哲学基本问题的普遍意义,注意考察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的对立斗争与相互转化;第二,重视唯物主义的理论价值及其在哲学发展过程中的重要作用;第三,坚持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观点,对于阶级社会中的哲学思想进行切合实际的阶级分析;第四,坚持发扬马克思主义实事求是的学风,对于哲学史的具体问题进行具体分析。在此基础上,对于哲学思想的阶级分析方法,哲学思想的理论分析方法,历史与逻辑的统一,哲学遗产的批判继承,以及整理史料的方法等等,作了较为全面、系统、精密的分析和论述,基本上确立了以马克思主义哲学史观和方法论为主导的中国哲学史方法论。可以看出,张岱年先生的中国哲学史方法论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将古今中外不同的方法加以融贯、整合,并在马克思主义哲学史观和方法论的统帅下达到了“综合创新”。

事实上,80年代特别是90年代以后,研究方法和研究视角的多元化已成为中国哲学史研究的主流。如方克立先生曾明确指出,中国哲学史研究方法和研究视角已呈现多元化趋势。他主张在马克思列宁主义哲学史观和方法论的指导下,运用多种方法来研究中国哲学史,如中国旧有的汉学的方法和宋学的方法,西方现有的解释学方法、发生认识方法、结构主义和后现代解构主义的方法,以及文化人类学、宗教社会学和认知心理学等,以便在各种研究方法的功能互补中,揭示中国哲学史多方面的丰富内容。又如刘文英先生强调今天研究中国哲学史采用的各种方法都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并主张将中国传统哲学的汉学的方法和宋学的方法,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历史方法与逻辑方法,以及语义分析方法、结构分析方法、解释学方法与比较方法等等,加以整合或综合,以实现不同方法的特殊的功能和价值。这可以说是一种理性、开放、公正、平实的态度,一种实事求是的态度。显然,他们所坚持的马克思主义,已不是以往那种教条主义的马克思主义,而是经过重新理解和诠释并加以发展了的马克思主义。这样一种以马克思主义为主导、综合古今中外各种研究方法论的探索,体现的正是“综合创新”的路向。

海外华人学者傅伟勋先生自70年代初因探讨老子之“道”所蕴涵的哲理而触发诠释学构想,经过20多年的艰苦探索,基本上建构起了中国哲学史方法论———“创造的诠释学”。从傅伟勋先生所建构的“创造的诠释学”方法论看,它实际是中西哲学方法论的融会贯通。诚如傅先生自己所说,“创造的诠释学”的“建构与形成有赖乎现象学、辩证法、实存分析、日常语言分析、新派诠释学理路等等现代西方哲学中较为重要的特殊方法论之一般化过滤,以及其与我国传统以来考据之学与义理之学,乃至大乘佛学涉及方法论的种种教理之间的‘融会贯通’”。所以,他的“创造的诠释学”便具有一种辩证开放的性格。显然,傅伟勋先生在建构中国哲学史方法论时,仍然走的是综合古今中西以求创新的道路。

从一定的意义上可以说,傅伟勋先生的“创造的诠释学”方法论的建构还只是一个开端,仍然需要拓展和深化。事实上,跟傅伟勋先生同时或稍后,成中英先生、黄俊杰先生、汤一介先生等海内外学者,也在探索诠释学与中国传统思想研究的结合,并尝试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诠释学体系和诠释学方法。这种“参照西方的哲学解释学,总结中国传统经典诠释学的理论体系和规则范式,建构以汉语言学为特征的当代中国经典诠释学”的探索,已成为海内外学者共同努力的方向,并且愈来愈成为学术界的主流,而它所体现的依然是“综合创新”的原则和方法。

综上所述,我认为,“综合创新”仍然是未来建构中国哲学史方法论的正确途径和方向。而要实现中国哲学史研究方法的综合创新,就需要依据中国哲学史的性质、对象、内容以及目的、任务,以我为主,从自己的哲学观和哲学史观出发,以开放、兼容的态度对多样的研究方法进行分析、取舍、融贯、综合、创造,以建构起一种新的独特的中国哲学史方法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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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范式论文:哲学范式的历史进程透析

作者:王晴 单位:山西大学管理学院

信息哲学产生的历史性

随着技术水平的快速提高,信息已经成为全社会普遍认同的重要资源,甚至最具有高度的战略意义。在这种社会变革和信息论理的复杂融合过程中,信息哲学的交叉学科性质仍然没有得到哲学界的承认,或者说,学界对其发展尚未做好相应充分的思想准备和交流平台。此时,信息哲学只能在两大领域之间徘徊。到了20世纪80年代中期,信息哲学不再被视为费解的、跨学科的或与哲学研究主题无关的领域了,这是值得关注的。1985年《元哲学》出版了题为《计算机伦理学》的专号,1998年,出版了《数字凤凰-计算机如何改变哲学》专刊,4年后又出版了《赛博哲学-哲学与计算机交汇》的专刊。APA-PAC的两任会长拜纳姆(TerrellWardBynum)和摩尔(JamesH.Moor)对哲学发展史上三次重要的活动起到了直接和积极的推动作用,同时,意大利哲学家、牛津大学哲学系教授卢西亚诺•弗洛里迪(LucianoFloridi)在建立和推动信息哲学的发展中也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并成为当代国际哲学界研究信息哲学的积极倡导者。国内学者邬焜在其发表的《中国信息哲学研究的三个阶段》(2011)一文中,指出中国信息哲学研究已经走过了三十多年的历程,可以将其大致分为三个阶段,20世纪70年代末到80年代的探索与创立期,20世纪90年代的退潮和深化研究期;21世纪10年来的成熟发展和被再度关注期[7]。(二)信息哲学诞生的标志国内学者刘钢认为,信息哲学在国际哲学界正式诞生主要标志是以下三篇颇具代表性的典型论文。其一是,弗洛里迪2002年发表在《元哲学》上的《什么是信息哲学》的开创性文章,这是一篇对树立信息哲学学科地位产生巨大影响的开山之作,更是基础性工作。纵观2002年后的国内学者的相关研究成果,都或多或少地摘取了它的内核。其二是,根据弗洛里迪2001年8月在美国卡内基梅隆大学所做的演讲整理成的重要论文,以原题目《信息哲学的若干问题》刊登在2004年7月号的《元哲学》上,在这次演讲中,弗洛里迪原创性地为信息哲学提出了需要解决的4个方面5大组别18个问题①。其三是,著名期刊《思维与机器》在2003-2004年内连续两期出版的以信息哲学为主题的专刊,与此同时,国际计算与哲学协会(IACAP)首次将哲学萌生的新领域定义为信息哲学。邬焜认为中国信息哲学创立的标志是其的一篇论文和一本专著:《哲学信息论要略》(《人文杂志》1985年第1期),《哲学信息论导论》(陕西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而他创立的信息哲学发展成熟的标志是其独撰的一本长达70万字的著作:《信息哲学-理论、体系、方法》(商务印书馆2005年版)[8]。(三)信息哲学的内涵为了便于理解信息哲学的内涵,我们可以用个函数的形式来引入需要说明的内容②:PI=f(a,b),其中,(a)涉及信息的本质和原理,包括它的动力学、利用和科学的批判性研究,(b)包含了信息的理论和计算机方法论对哲学问题的详细阐述和应用。美国数学家维纳(N.Weiner)超越了申农(C.E.Shan-non)狭义信息论的技术界域,提出了经典命题,即“信息既不是物质,也不是能量,信息就是信息”。这与同时期的英国哲学家卡尔•波普尔(K.Popper)的“三个世界”的哲学理论形成了哲学思维上的碰撞。波普尔认为,“客观知识”因具有自律性,可形成“一个世界”。进而,他把物质世界称为“世界1”,把人类主观精神世界称为“世界2”,把客观知识世界称为“世界3”。虽然这种信息本质问题并没有得到一致的公认的阐释,但信息概念还是得到了广泛应用[9]。具体来说,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理解信息哲学的内涵。一方面是,信息哲学的信息学内涵,信息范畴作为一个被广泛应用的科学范畴,人们对诸如生命、意识、规律等哲学问题给予了科学的评价。信息理论的渗透力不仅表现在自然科学研究方面,对整个人类社会的信息化过程也有着巨大的推动作用;另一方面是,信息哲学的哲学内涵,在西方哲学研究背景中已经发生了几次大的“转向”,即“存在”转向“知识”的认识论转向,以及发生在上个世纪50年代的探讨从“知识”转向“意义”的语言转向,信息革命的浪潮把信息哲学推上了前台,预示着新的转向,即从“意义”转向“信息”这一更为基础的层面,即从信息的认知体系转向信息的本体实在的基础性地位的研究[10]。

信息哲学的研究现状

从弗洛里迪首次提出信息哲学概念,就受到更多学者的注意,到目前,国外的研究热潮方兴未艾,学者们来自不同的学术领域,从不同的研究视角,对信息哲学这一突破了传统制度化哲学的全新领域进行了深入的探讨,结出了累累硕果。国内的信息哲学研究,从目前的学术成果来看,主要是翻译和介绍国际哲学界信息哲学研究的动态。从发表的时间(杂志或期刊的收稿日期)先后,国内最先翻译弗洛里迪信息哲学思想并引入国内哲学界的是刘钢,国内第一位将信息哲学与图书情报学相联系的学者是张福学,他指出:“图书情报学应用了信息哲学的基本原则和一般方法去解决特定的实践性问题和现象”[11]。黄小寒认为,信息科学已经把全人类带入了一个新时代,有哲学已经从信息本质的探讨发展到对虚拟哲学的思考,关于信息问题的哲学研究也被顺理成章地提了出来,她认为,当前的信息哲学是对信息科学中反射出的哲学问题的反思[12]。这与弗洛里迪所倡导的信息哲学也提供了一种信息与计算科学的哲学反馈,有内涵上的契合。刘钢认为我国关于信息哲学的研究工作始于1994年由刘吉主持、金吾伦参与并承担主要任务的《信息高速公路的社会影响》课题,但研究其结题成果,事实上并未对信息作出新生的、深层次的,甚至是挑战性的突破,即关于信息的哲学创新问题,更多探讨的是我国的信息化建设,直到2002年,中国社会科学院才设立《信息哲学研究》这一重大课题,此时才掀开了信息哲学研究的序幕。2004年召开的中国哲学大会,明确提出信息哲学是科学技术哲学的一个新范式[13]。康兰波认为哲学界现阶段存在两种信息哲学研究范式,一是弗洛里迪提出的信息哲学研究范式,带有很强烈的分析哲学意蕴和后现代主义气息;另一个是邬焜倡导的辩证唯物主义的信息哲学,它是信息科学化的时代全新综合哲学的一种具体形式[14]。另外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国内学者邬焜[15]经过近30年持续不断的拓展和深化研究,他所提出并建立的信息哲学体系日臻全面和完善,已发表100余篇与信息哲学领域相关的学术论文。他坚持认为:“信息哲学于20世纪80年代初到中期首先由中国学者提出并系统建立,弗洛里迪先生在20世纪末2002年所作的相关研究并不具有建立新学科的首创性意义和价值,并且尚未达到已有相关研究的层次和高度”,他认为,弗洛里迪的信息哲学纲领是“随意拼凑的,不具有一般抽象性”。他指出,信息哲学是“对传统哲学所具有的全方位、根本性改造和全新突破的意义和价值”,这一点与弗洛里迪的研究纲领有相融之处。也有学者提出了不同看法,2010年,霍有光[16]在其发表的《对邬焜的先生“信息哲学”的再批评》一文中认为邬焜在推理论证中离开“客观不实在信息”范畴的原意,所构建出的“自然演化的全息境界”在认识论上是错误的。同年,邬焜以“与信息哲学相关的几个问题的讨论”为题对质疑进行了回应。

信息哲学的学科体系

对过去和未来的知识立场具有普遍的有效性的哲学是不存在的,它不可能使哲学与时俱进。正统哲学的力量是内在的和否定的,当它面临一场具备替代性的概念创新的挑战时,一个新的哲学领域就在这种内在的和外部的较量中诞生,它要成为一个边界清晰的,特征鲜明的独立学科,必须具备四个条件:首先,新领域要想成为一种特殊的“××哲学”(philoso-phyof),不仅要对正统哲学的主题做出明晰的解释,还要对经典的“tiesti”问题作出交代,即“信息的本质是什么?”这是一个新领域的首要标志[17]。现象学方式和元理论方式是哲学介入“tiesti”问题的两个基本方式,信息哲学自从问世,便在现象学和元理论之间保持着一种必要的张力,它将每种特殊的哲学分支拉向这一极或那一极。其次,新领域必须富有强大的生命力,能够吸引大量的人财物等资源。再次,新领域要有足够的影响力,实际上这是强大生命力的延伸,即表现出聚拢资源的合力。最后,新领域要提供一种统一的、收敛的理论框架,以满足专业化的需求,既要有高素质的研究队伍,还要兼顾教学的需要,以及应用领域的合理配置[18]。信息哲学要想在哲学范畴内成为一个普遍接受的独立分支,首先要完善它的学科体系,明确它的研究框架,定位它的科学目标。有学者[19]认为,信息哲学的学科体系可以由认识维、方法维和存在维三个维度架构而成。信息哲学的研究框架来自两个方面:一是为创新目标的各个分支提炼理论分析框架;二是为科学提供元理论分析框架,而这一概念既包括信息理论又包括信息技术[20]。信息哲学的科学目标也有两个:一是寻求统一信息理论,这是它的经典目标,需要解释的是“信息是什么”;二是以创新为核心的信息理论的哲学方法研究。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与英国学术院(BritishAcademy)的协议,旅英著名学者、当代国际信息哲学的积极倡导者和创始人弗洛里迪(LucianoFloridi)教授,应邀于2008年9月21日至30日在中国进行了访问,共做了五场系列学术讲演[21]。9月28日下午在西安交通大学人文学院会议室做了讲座:“信息哲学:概览”(ThePhilosophyofInformation:anOutline)。讲座之后,弗洛里迪教授与该校邬焜教授进行了进一步的座谈,座谈中邬焜教授向弗洛里迪教授介绍了中国信息哲学研究的现状和历史,弗洛里迪教授对此表现出极大的兴趣和关注,两位教授还对共同感兴趣的若干问题进行了对话和交流。正如弗洛里迪所总结的,哲学是一个开放的空间,任何人都可以进入,并且不同意见总有可能。哲学还是一种动态空间,当外在文化环境发生改变,哲学就要追随这些改变而实现自身的“进化(evolve)”。尤为重要的是,此次中西方信息哲学研究带头人之间实现了历史性的对话,向国际学术界展示了中国学者长期以来对信息哲学问题的思考、理论建构和独到见解,对促进中国信息哲学研究与国际学术界的接轨迈出了具有深远意义的一步[22]。六、结语信息在人类社会的发展进程中应用范围广泛且影响深远,给人们的思维方式和思想观念带来了新的思路。信息的科学研究给哲学带来了原创性的新方法,而信息的哲学反思又为哲学独立分支提供了新的理论体系,这是一种顺应时代的哲学发展趋势的必然结果。信息哲学并非一种被贴上各类时尚标签的短暂的哲学时髦,而是一个创新的哲学范式,是一门工具驱动的具有交叉科学性质的哲学学科,是第一哲学。为了推进我国信息哲学研究的国际化进程,促进我们积极吸收和利用国际相关领域的研究成果,相关研究机构应主动搭建一个与国际著名学者对话和交流的互动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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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哲学思想研究管理论文

摘要:表达的历史(重写的历史)和表达历史的观点和方法都是对历史的反思,在这个意义上西方的历史总是“今天的历史”,它的最高反思形式是现代的分析历史哲学,即现实的批判的历史思想;中国历史是历史自身的同一性超越,它历史地形式化为中国文化,因此它是“历史的今天”,它的最高本质就是作为中国哲学的中国思想。对历史的自觉的思想是历史在人的思想中实现的历史的本质,分析的历史哲学由于最终实现了历史与史观的分析的统一,因而达到了与中国思想在历史问题上互补的境界。

历史是一门既不同于自然科学也不同于社会科学的学科,它既是它的自身,又是自身的对象,它虽然与哲学似乎完全不同,但它所具有的反思性质即它自身的超越却与哲学无异。正是这种超越性使它具有超文化性,从而为不同的历史文化之间的比较提供一个共同的研究平台,历史的自身、历史的重写、历史研究、对重写历史与研究历史的观点和方法的反思即是性质上的同一,又是形式的同构,它暗示了不同的历史文化之间存在的共同基础,历史在认识论的意义上所达到的深度可以把中西哲学带到了一种互补的境界。

一、历史与哲学

历史总是多重意义的:时间意义上的过去的历史,成为了现在的历史事实——这首先是保存在人们的记忆中的历史,然后是指包括文化遗迹和史料中的历史,再就是由历史学家重写的历史,这就是一般意义的被表达的历史,最后是有关历史理论包括关于历史研究,史学观点和方法、关于历史的哲学思想等等,但这一切最终也是都是历史即人类自身的历史。

时间意义上的过去的历史是一个真正的哲学问题,过去的存在比现在的存在更令人困惑,在哲学上更加困难,比如海德格尔(1889-1976)对存在与时间的描述就给读者一种梦境中的挣扎般的印象,但是,虽然时间意义的存在问题如此困难,但至少现在的存在在理性的思想中却是确实的,笛卡儿(1596-1650)说:“我思故我在。”现在的存在因理性的思想而被自觉,或者说在理性的思想中因自觉而被证实,这句话是人类理性的自我意识最终从朦胧时代挣脱的句号,也是人类自身存在的理性自觉自身开始的问号,它宣告了人类从历史的觉醒进入到了思想自觉的时代。

对于历史来说,这意味着历史的真正意义不能离开历史的时间性本质,但是过去总是以被表达的重写方式成为有意义的历史,因此历史学家和历史哲学家相信有两种历史,基于时间的过去的历史即历史的存在和基于表达的历史即被历史学家重写的历史或称之为现在中的历史,他们留下了过去的存在问题去折磨哲学家们,但是他们并不能逃脱历史哲学,因为基于时间的历史最终包括了现在,人们无法区别存在在历史时间之中的现在与在现在之中的历史存在,它的最高形式就是历史学家和历史哲学家在现实思想中的历史反思,在这个意义上历史就是历史的反思或反思的历史,这种历史存在的超越同时性是历史和历史哲学所透露的世界最重要的秘密之一。

人类的历史从不自觉的自身开始经过历史表达的自觉而趋向自觉的历史哲学,这正是人类自觉的一个组成部份,历史的特殊性正在这里,它即是历史的自身,同时又是历史的表达与反思,一方面,作为历史与历史的反思,它们在时间上具有同时性意义,即历史与历史反思的同一;另一方面,作为被表达的历史与对被表达的历史的反思,它们总是以相同的表达的方式实现的,即具有形式的同构性,历史的自身是这样,历史的反思也是这样,因此历史和历史的反思在同一中进行,在同构中重演,人们总是反复地重新理解、思考历史。或许有无数的具体的历史,有千百万历史学中的历史,但无论是时间意义的过去的历史还是表达或被表达的历史的过去,它们具有终级的一致性,否则就没有历史。——这也是一种历史观,也是一种哲学,即历史哲学。

历史哲学主要是关于对历史的本质的认识和对历史学的反思,它同样基于两个层次水平,第一是把历史看作一个整体或作为部份的整体而研究它的原因趋势,简单地说;历史为什么?它是历史哲学中的历史本体论,与以往的用某种观念来解释历史的哲学思想不同,现代历史学家和历史哲学家企图从历史的自身寻找答案而形成某种历史理论,即思辩的历史哲学。第二是把对历史的研究、重写、解释的本身的观点和方法看作为历史的自身,甚至看成是历史唯一有决定意义的部份,它实际上企图回答这样的问题:历史是什么?这时它就成为了历史哲学中的历史认识论,即分析的或批判的历史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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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哲学史上的非实体思想论文

本文认为,中国哲学的基元范畴“五行”、“阴阳”、“气”、“道”和儒、释、道三家的形上学,不是西方前现代哲学的实体主义的,而是非实体主义的。

实体(Substance),又译为本体,是西方哲学史上的重要范畴。其含义一般指一个本质上独立自存和同一不变的存有,作为一切属性的基础和万物本原的东西。亚里士多德认为,实体是独立存在的东西,是不需要用来表述其他事物而又不存在于其他事物之中的东西。只有个别事物才是第一实体,它在逻辑判断中永远是主词,而其他的东西,如性质、关系、数量等均依附于实体,处于宾词的地位。亚氏认为,实体的主要特征是:它是“这个”而不是“如此”,是独立的,可以分离存在的;实体在保持自身不变的同时,允许“由于自身变化”而产生不同的性质;但变中不变的东西是实体,它是生成变化的基础。理想的、绝对的实体是不能有变化、不能与其他存有或实体有任何内在的关联的东西,是没有活动作用可言的存有,例如巴门尼德的“有”与柏拉图的“理念”。亚氏认为最高的实体是永恒不动的、无生无灭的,是万物运动的最后动因,即第一推动者——神。作为基元概念和基本思想,亚氏的实体观在中世纪和近代西方哲学中颇有影响。

一、从中国哲学的原型观念谈起

反观中国哲学,大体上没有上述的“实体”概念。我们不妨讨论中国哲学的几个基元范畴。

第一,“五行”。“五行”学说起源甚早,《史记·历书》说黄帝“建立五行”。公元前22世纪的禹也说到“五行”。这一范畴在文字上初见于公元前20世纪的《夏书·甘誓》,阐发于公元前12世纪末武王克商后,箕子对武王所讲的著名的《洪范》这篇文章,又遍见于《左传》、《国语》、《墨子》、《孙子》、《荀子》、《管子》、《吕氏春秋》、《淮南子》、《黄帝内经》、《春秋繁露》及马王堆汉墓出土的帛书中。[1]近世以来,“五行”被人们解释为构成世界的五种物质元素(水、火、木、金、土),这其实是一种西方化或泛西方化的解释。

“五行”之“五”,与上古社会的数术观念有关,与原始宗教、巫术、占卜、天文、历算有关。这种数术观追求一种神圣而和谐、天地人相通、世间万物各安其位、完美有序的原则[2]。亦有多于五数的,如《左传》引《夏书》“水、火、金、木、土、谷,谓之六府”;亦有少于五数的,如秦有白、青、黄、赤四帝之祠,汉有“仁、义、礼、智”“四行”之说。

“五行”之“行”,从字源学上来说,许慎《说文》解释为“人之步趋也”,即如人步行、趋走一样,一徐一疾。这里形象地表达了一种活动,一种行为。其实“五行”是相互作用的五种力量、五种能力、五种活动、五种动因,及彼此间相生相克、相辅相成的秩序和过程。冯友兰先生说:“我们切不可将它们看做静态的,而应当看做五种动态的互相作用的力。汉语的‘行’字,意指toact(行动),或todo(做),所以‘五行’一词,从字面上翻译,似是fiveactivities(五种活动),或fiveagents(五种动因)。五行又叫‘五德’,意指fivepowers(五种能力)。”[3]先民并不把“五行”视作静态的五种原质,反而非常重视这具有水性、火性、木性、金性、土性的五种力量、动势的功能和彼此间的关系,以及与其他事物的关系。所以“五行”不是本质上独立自存、同一不变的五种实体,起初曾被指代为五种神祗或五种星宿,然最常见的特别指“五气”和“五德”(即五常,仁义礼智圣)。

我们祖先所重视的是“五气”的性质、作用,与阴阳、四季、五方、五味、万物生长收藏的关系,及其相互促进(相生)的原理;推衍到王朝的兴替、政治的治乱,则重视数种力量的相互制约(相胜、相克);运用于人的身体,则强调五气的相生相克、协调、平衡,并以此解释生理、病理。[4]五行学说曾被广泛地应用于天文、人事、生理及精神等各方面。“五行”学说的重点不是用来解释世界的构成,而是用来说明世界的生息变化,指出自然、社会、人身的现实存在和未来趋势是由显现或隐态的、性状各异的“动势”、“能量”之相互作用所决定的,并随着多重力量的彼此消长而变化。它不是以静态构成论的方式说明宇宙,而是以动态的机体论、关系论和过程论的视域观照世界;它不甚关心世界的原质和规定世界的终极、绝对、永恒不变、无生无灭的本体,而是肯定事物内外力量、功能的多样性、流动性及能量、信息相生相克的网络系统和秩序,转化的契机、过程,并预卜它的前景,促进事物向好的方向发展。这就是“五行相生”“五行相胜”“五德终始”诸命题的要旨。董仲舒《春秋繁露》讲“比相生而间相胜”,指出事物生息变化过程受到两种相互制约的力量的作用,即五行中相邻者相生(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相间者相胜(木胜土,土胜水,水胜火,火胜金,金胜木)。我们这里且不去评论五行学说及其具体运用,但不难看出古代人把自然、社会、人生(包括人身与人心)都看做是连续的、流变的,关注隐伏其间的多重活动、能量及其相互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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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教关系论文:中国哲学史在三教互补中的关联性

本文作者:刘因灿 单位:南京大学哲学系

佛教传入中国以后,三教之间的冲突成为历史常态,特别是佛教作为外来文化,长期受到儒道两家的排挤和攻击。大多数情况下,它们主要借助思想论辩化解这些冲突,南北朝时期的因果报应之争、夷夏之争、神灭神不灭的论争等便是明证。这些论辩客观上使三教思想得以相互砥砺,推动了三教之间的文化对话。与相互冲突、相互排斥相伴随的是它们在思想和实践层面的相互融合、相互补充,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第一,问题意识上相互接近。问题意识是哲学思考的逻辑起点。在不同历史阶段,三教有许多趋近甚至相同的哲学问题。例如,天人关系问题作为中国哲学的基本问题之一,在先秦时期即是儒道两家的共同话题,形成了不同的思想主张。魏晋时期,玄学的基本问题是“有”与“无”、“名教”与“自然”的关系问题,这是当时儒道两家学者共同关注的问题,他们基于不同的思想立场形成了贵无论、崇有论和独化论等派别。玄佛合流中,玄学家讨论的“有”、“无”关系问题与般若学讲的“空”、“有”关系问题也是相近的。隋唐以后,三教先后出现了心性论转向,儒学讲心性,道教讲道性,佛教谈佛性,尽管它们使用的概念不同,但都是在各自思想架构内探讨理想人格的可能性和内在根据问题。

第二,思维方式上相互借鉴。思维方式在哲学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对于哲学体系的逻辑建构有决定性影响。思维方式的融合在三教关系中也是比较常见的。如佛学家资取玄学思维诠释佛教空观,形成了“六家七宗”与僧肇哲学,以至于有学者认为,“六家七宗”中的本无宗、心无宗、即色宗可以与玄学中的贵无论、崇有论和独化论相呼应;隋唐时期的道教理论家如成玄英、李荣、王玄览等援用佛教中观思维,对《道德经》进行创造性的诠释,建立了思辨色彩浓郁的重玄学,也把道教的理论水平提高到历史最高点;宋明时期的新儒学又吸收佛教、道教的形上思维,对孔孟儒学进行了改造和提升,把儒学带到历史上最辉煌的时期。

第三,价值观念上相互融通。三教的价值观念有着重大差异,儒学充满入世精神和人文情怀,道教和佛教本质上主张出世主义。但是这种差异并非表明它们是决然对立的。儒学是不是宗教,学术界争论很多,但是无论从何种角度看,儒学具有与宗教相类似的终极关怀。佛教和道教虽以出世为究竟,但也有入世精神。道教的基本纲领是理身、理国。理身着眼于个人修身养性,得道成仙;理国旨在治国安民,理国的理念带有经世、济世的价值导向。大乘佛教以菩萨作为理想人格的化身,强调自利利他、自度度他。如果说自度尚可以离世求解脱,度他则必须涉入世俗生活。佛教、道教的入世精神还体现在他们对儒家伦理观念的高度认同。如东晋道士葛洪将儒家伦理融入到道教的修道理论中,强调欲求神仙,应以忠、孝、仁、和、顺、信、仁为本,若德行不修,但务方术,皆不得长生;北魏道士寇谦之主张天师道要以礼度为首,等等。在佛教中,倡导忠、孝、仁、义等伦理观念的高僧比比皆是,宗密、契嵩等佛学家还对儒佛互通作了系统论证。除此之外,中国佛教还翻译甚至伪造了许多与儒家伦理相契合的经典,如《六方礼经》、《佛说父母恩重难报经》、《佛说盂兰盆经》等等,这也反映了佛教对儒家伦理的认同。

第四,社会功能上互为补充。古人常云,儒学治国、佛教修心、道教养身,说明三教的社会功能是有所不同的。明末高僧憨山德清也说:“不知春秋,不能涉世;不精《老庄》,不能忘世;不参禅,不能出世。此三者,经世、出世之学备矣,缺一则偏,缺二则隘。”③涉世、忘世、出世代表儒、道、佛不同的人生态度和价值取向。然而它们在指导人生修养和社会实践中又能相互补充,“缺一则偏,缺二则隘”,因此在历史上,“即世又出世”成为无数知识分子孜孜以求的人格理想,而许多朝代实行三教并尊的文化政策,则是看到了三教在维护社会稳定、教化人心方面的积极作用。正是由于三教之间存在的相异互补关系,使它们在保持相对独立性的同时,又能不断从对方汲取思想养分,实现各自哲学意识、文化观念的转进,这是三教形成不同发展阶段的重要原因。它们在整个中国文化中相得益彰,各显其能,共同塑造了中国传统文化精神。中国哲学则在三教之间的冲突和融合中获得发展、创新的动力,最终形成了有别于其他国家或民族哲学的鲜明特色,而儒学、道学、佛学也构成中国哲学的基本内容。

儒释道三教的相异互补关系得到了相当多研究成果的支持。然而,当它们进入中国哲学史研究视域,则是另一种境遇。纵观近百年来的中国哲学史书写,比较偏重儒学,对佛道两家有所轻视。中国哲学史学科的早期开创者陈黻宸、谢无量等径直将道术或者儒学等同于哲学,将哲学与经学混为一谈,他们的哲学史讲义或著作自然无法涵盖佛教和道教的哲学。而冯友兰30年代出版的两卷本《中国哲学史》(以下简称《哲学史》)充分利用西方哲学的观念和方法,对中国传统哲学进行了系统的梳理,使中国哲学史成为一门真正意义的现代学科,无可争议具有典范意义,但是该书也没有很好地处理三教关系问题,当时即引起了胡适、陈寅恪等学者的注意,所以本文便以此书为起点进行讨论。从三教关系来看,《哲学史》贯穿着明显的儒家正统史观。胡适最先指出,冯友兰的观点是中国正统派的。所谓“正统派”的观点,是指冯友兰对孔子的评价。冯友兰认为,孔子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有系统思想的哲学家,所以中国哲学史应该从孔子讲起。他又把孔子与苏格拉底相提并论,认为苏格拉底的思想经过柏拉图、亚里斯多德的发扬,成为西洋哲学的正统;孔子的思想经过孟子和荀子的发扬,成为中国哲学的正统④。对于胡适的看法,冯友兰也予以承认,不过自认为这种观点是以批评的态度得出来的。胡、冯两人的分歧不仅表现在历史考证方面,更重要的是哲学史观上的重大差异。胡适进一步推论:“根据这个正统的观点,中国哲学的第一阶段一定是始于孔子,从公元前一世纪到公元二十世纪的中国哲学第二阶段必定是‘经学时代’,也就是儒家思想的经学时代。尽管有道教自然主义的强大影响,佛教征服中国千年的历史以及作为宗教的道教的产生和发展,惟有儒家思想最为重要。”⑤

#p#分页标题#e# 胡适的推论并非毫无根据。冯友兰把中国哲学史分为“子学时代”和“经学时代”两个阶段。“子学时代”是从孔子到淮南王,相当于西方哲学的上古期;“经学时代”是从董仲舒到康有为、廖平,相当于西方哲学的中古期。这种分期方法既参照了西方哲学史,又依据了儒家思想的地位迁变,冯友兰说:“儒家思想之兴起,为子学时代之开端;儒家之独尊,为子学时代之结束。”⑥值得注意的是,他把董仲舒以后的中国哲学称为“经学时代”,表明他是把儒家经学当作这个时期中国哲学的主流,佛教思想只处于从属地位,而道教思想根本不在哲学史的研究视野之内。为了能把佛教思想统摄到经学时代,他对经学作了新的解释。他认为,经学时代的哲学家无论有无新见,都必须依傍子学时代的哲学家表达自己的见解,他形象地称之为“旧瓶装新酒”。佛学也是如此,“中国之佛学家,无论其自己有无新见,皆依傍佛说,以其所见。其所见亦多以佛经中所用术语表出之。中国人所讲之佛学,亦可成为经学,不过其所依傍之经,乃号称佛说之经,而非儒家所谓六艺耳。”⑦这种解释虽然富有新意,却抹煞了佛道二教在中国哲学史中的独特地位。除胡适外,李世繁也有类似看法。他以宋代哲学为例,指出冯友兰对同时期哲学家的取舍也含有正统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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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哲学“合法性”问题的几点思考

一段时间以来,中国哲学史界对于中国哲学史(习惯上我们也称之为“中国哲学”)学科的反思,使得自胡适《中国哲学史大纲(上卷)》所确立的中国哲学史学科及该学科领域近一个世纪的研究成果,都有失去合法性的问题。这一问题,已成为中国哲学史研究和中国哲学发展的一个瓶颈。为该学科重新定位,建立新型的学科制度和学科范式,已成为中国哲学史研究领域实现总体突破的关键性步骤。

一、合法性危机问题的内涵

所谓中国哲学史学科的合法性危机,是指中国哲学史学科范式所导致的中国哲学史学科存在意义的丧失。

回顾中国哲学史学科范式建立和延续的历史,我们可以把从胡适至今的学科范式归结为二:其一是胡适本人奠定的学科范式,它的特点是以西方哲学为参照建立中国哲学史的结构框架,如宇宙论、名学及知识论、人生哲学或伦理学、教育哲学、政治哲学、宗教哲学等哲学部门,以汉学功夫来甄别史料,以平实的语言来诠释史料。其二是冯友兰和牟宗三在此基础上发展的学科范式,特点是不仅参照西方哲学来建立中国哲学史学科框架,而且大量套用西方哲学理论和术语来剪裁和附会中国哲学史料。例如前者套用柏拉图的“理念”来解释朱熹的“理”,以亚里士多德的“四因说”来解释理气关系。后者主要依据康德哲学来诠释和改造儒学,尤其是陆王心学。相对于胡适,冯、牟二人的范式对以后的中国哲学研究影响更大,成为中国哲学学科的主流。

然而,中国哲学史学科领域内这种“汉话胡说”的模式,虽然取得了看似辉煌的学术成就,却导致了一种我们不得不面对的尴尬后果:经过学者们的辛勤耕耘,中国哲学史被诠释为新实在论、实用主义、生命哲学、意志主义、唯物史观、现象学,直至后现代主义,惟独成为不了“中国哲学”的历史。国人对于中国传统不是更易于理解和更加亲近了,而是更加不解、更加疏远了。到目前为止的中国哲学史研究实践,只是使这门学科成为“哲学在中国”,而始终无法做到使其成为“中国底哲学”。更为可悲的是,我们已没有能力用我们自己的本土哲学进行现代性的思考——当诺贝尔文学奖数次颁发给那些“用本民族的语言述说本民族的历史”而获得成功的作家时,我们却发现我们的哲学家或哲学史家已丧失了用带有本民族语言特点的方式来述说或吟唱本民族的哲学史诗的能力。一句话,回过头反思为时不短的学科实践,我们忽然发觉,这种“汉话胡说”的中国哲学史,充其量不过是一种以西方哲学为标本的比较哲学研究而已。

二、合法性危机问题的根源

这种危机局面的产生,是可以依着学科史的线索追寻其文化史根源的。我们知道,对于中国乃至整个东亚社会而言,东方哲学这一概念乃是西方文化全球化的产物,是西方文化与东方文化相遇的一个后果,甚至可能是一个“错误性”的后果。虽然中国古代不乏理论思维,但中国本无“哲学”这一学科,所谓“中国哲学史”也是以西方哲学为参照来整理中国传统学术的结果。在国人大规模移植西方文化的早期阶段,康有为、梁启超、谭嗣同、严复等一批学人,他们会通中西学术的主要特点,体现为以中学来附会西学,以期达到对于新鲜的异域文化的理解。其后的胡适、冯友兰等学者,有前人移植西学的文化基础,又受到良好的西学训练,他们在会通中西学术上则表现出明显的以西学附会中学的特点。众所周知,此时会通中西的追求,是以中国近代的严重挫折为时代背景的。

由于中国哲学史学科是依傍西方哲学来建立的,这样便发生了一个耐人寻味而无疑又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转折:传统的“汉宋兼宗”,已让位于“汉西兼宗”;宋学或义理之学,失去了作为学术史研究的理论依据。相对于以往的“身土不二”——以本土思维来理解和诠释本土思维,已转换为“华人洋魂”——以西化思维来理解和诠释本土思维。作为前辈学人辛勤拓荒成果的受惠者,为欧风美雨所洗脑的我们,已经失去以本土思维来理解本土的理论思维的能力。于是,中国哲学史学科使自己陷入一种进退两难的境地:不借鉴西方哲学,就不能建立中国哲学史学科;借鉴西方哲学,中国哲学史又不成其为中国哲学史。这种困难再次使我们反思:中国到底有没有哲学?中国哲学史学科的合法性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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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合法性问题研究论文

一段时间以来,中国哲学史界对于中国哲学史(习惯上我们也称之为“中国哲学”)学科的反思,使得自胡适《中国哲学史大纲(上卷)》所确立的中国哲学史学科及该学科领域近一个世纪的研究成果,都有失去合法性的问题。这一问题,已成为中国哲学史研究和中国哲学发展的一个瓶颈。为该学科重新定位,建立新型的学科制度和学科范式,已成为中国哲学史研究领域实现总体突破的关键性步骤。

一、合法性危机问题的内涵

所谓中国哲学史学科的合法性危机,是指中国哲学史学科范式所导致的中国哲学史学科存在意义的丧失。

回顾中国哲学史学科范式建立和延续的历史,我们可以把从胡适至今的学科范式归结为二:其一是胡适本人奠定的学科范式,它的特点是以西方哲学为参照建立中国哲学史的结构框架,如宇宙论、名学及知识论、人生哲学或伦理学、教育哲学、政治哲学、宗教哲学等哲学部门,以汉学功夫来甄别史料,以平实的语言来诠释史料。其二是冯友兰和牟宗三在此基础上发展的学科范式,特点是不仅参照西方哲学来建立中国哲学史学科框架,而且大量套用西方哲学理论和术语来剪裁和附会中国哲学史料。例如前者套用柏拉图的“理念”来解释朱熹的“理”,以亚里士多德的“四因说”来解释理气关系。后者主要依据康德哲学来诠释和改造儒学,尤其是陆王心学。相对于胡适,冯、牟二人的范式对以后的中国哲学研究影响更大,成为中国哲学学科的主流。

然而,中国哲学史学科领域内这种“汉话胡说”的模式,虽然取得了看似辉煌的学术成就,却导致了一种我们不得不面对的尴尬后果:经过学者们的辛勤耕耘,中国哲学史被诠释为新实在论、实用主义、生命哲学、意志主义、唯物史观、现象学,直至后现代主义,惟独成为不了“中国哲学”的历史。国人对于中国传统不是更易于理解和更加亲近了,而是更加不解、更加疏远了。到目前为止的中国哲学史研究实践,只是使这门学科成为“哲学在中国”,而始终无法做到使其成为“中国底哲学”。更为可悲的是,我们已没有能力用我们自己的本土哲学进行现代性的思考——当诺贝尔文学奖数次颁发给那些“用本民族的语言述说本民族的历史”而获得成功的作家时,我们却发现我们的哲学家或哲学史家已丧失了用带有本民族语言特点的方式来述说或吟唱本民族的哲学史诗的能力。一句话,回过头反思为时不短的学科实践,我们忽然发觉,这种“汉话胡说”的中国哲学史,充其量不过是一种以西方哲学为标本的比较哲学研究而已。

二、合法性危机问题的根源

这种危机局面的产生,是可以依着学科史的线索追寻其文化史根源的。我们知道,对于中国乃至整个东亚社会而言,东方哲学这一概念乃是西方文化全球化的产物,是西方文化与东方文化相遇的一个后果,甚至可能是一个“错误性”的后果。虽然中国古代不乏理论思维,但中国本无“哲学”这一学科,所谓“中国哲学史”也是以西方哲学为参照来整理中国传统学术的结果。在国人大规模移植西方文化的早期阶段,康有为、梁启超、谭嗣同、严复等一批学人,他们会通中西学术的主要特点,体现为以中学来附会西学,以期达到对于新鲜的异域文化的理解。其后的胡适、冯友兰等学者,有前人移植西学的文化基础,又受到良好的西学训练,他们在会通中西学术上则表现出明显的以西学附会中学的特点。众所周知,此时会通中西的追求,是以中国近代的严重挫折为时代背景的。

由于中国哲学史学科是依傍西方哲学来建立的,这样便发生了一个耐人寻味而无疑又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转折:传统的“汉宋兼宗”,已让位于“汉西兼宗”;宋学或义理之学,失去了作为学术史研究的理论依据。相对于以往的“身土不二”——以本土思维来理解和诠释本土思维,已转换为“华人洋魂”——以西化思维来理解和诠释本土思维。作为前辈学人辛勤拓荒成果的受惠者,为欧风美雨所洗脑的我们,已经失去以本土思维来理解本土的理论思维的能力。于是,中国哲学史学科使自己陷入一种进退两难的境地:不借鉴西方哲学,就不能建立中国哲学史学科;借鉴西方哲学,中国哲学史又不成其为中国哲学史。这种困难再次使我们反思:中国到底有没有哲学?中国哲学史学科的合法性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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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哲学的合法性危机问题探讨论文

一段时间以来,中国哲学史界对于中国哲学史(习惯上我们也称之为“中国哲学”)学科的反思,使得自胡适《中国哲学史大纲(上卷)》所确立的中国哲学史学科及该学科领域近一个世纪的研究成果,都有失去合法性的问题。这一问题,已成为中国哲学史研究和中国哲学发展的一个瓶颈。为该学科重新定位,建立新型的学科制度和学科范式,已成为中国哲学史研究领域实现总体突破的关键性步骤。

一、合法性危机问题的内涵

所谓中国哲学史学科的合法性危机,是指中国哲学史学科范式所导致的中国哲学史学科存在意义的丧失。

回顾中国哲学史学科范式建立和延续的历史,我们可以把从胡适至今的学科范式归结为二:其一是胡适本人奠定的学科范式,它的特点是以西方哲学为参照建立中国哲学史的结构框架,如宇宙论、名学及知识论、人生哲学或伦理学、教育哲学、政治哲学、宗教哲学等哲学部门,以汉学功夫来甄别史料,以平实的语言来诠释史料。其二是冯友兰和牟宗三在此基础上发展的学科范式,特点是不仅参照西方哲学来建立中国哲学史学科框架,而且大量套用西方哲学理论和术语来剪裁和附会中国哲学史料。例如前者套用柏拉图的“理念”来解释朱熹的“理”,以亚里士多德的“四因说”来解释理气关系。后者主要依据康德哲学来诠释和改造儒学,尤其是陆王心学。相对于胡适,冯、牟二人的范式对以后的中国哲学研究影响更大,成为中国哲学学科的主流。

然而,中国哲学史学科领域内这种“汉话胡说”的模式,虽然取得了看似辉煌的学术成就,却导致了一种我们不得不面对的尴尬后果:经过学者们的辛勤耕耘,中国哲学史被诠释为新实在论、实用主义、生命哲学、意志主义、唯物史观、现象学,直至后现代主义,惟独成为不了“中国哲学”的历史。国人对于中国传统不是更易于理解和更加亲近了,而是更加不解、更加疏远了。到目前为止的中国哲学史研究实践,只是使这门学科成为“哲学在中国”,而始终无法做到使其成为“中国底哲学”。更为可悲的是,我们已没有能力用我们自己的本土哲学进行现代性的思考——当诺贝尔文学奖数次颁发给那些“用本民族的语言述说本民族的历史”而获得成功的作家时,我们却发现我们的哲学家或哲学史家已丧失了用带有本民族语言特点的方式来述说或吟唱本民族的哲学史诗的能力。一句话,回过头反思为时不短的学科实践,我们忽然发觉,这种“汉话胡说”的中国哲学史,充其量不过是一种以西方哲学为标本的比较哲学研究而已。

二、合法性危机问题的根源

这种危机局面的产生,是可以依着学科史的线索追寻其文化史根源的。我们知道,对于中国乃至整个东亚社会而言,东方哲学这一概念乃是西方文化全球化的产物,是西方文化与东方文化相遇的一个后果,甚至可能是一个“错误性”的后果。虽然中国古代不乏理论思维,但中国本无“哲学”这一学科,所谓“中国哲学史”也是以西方哲学为参照来整理中国传统学术的结果。在国人大规模移植西方文化的早期阶段,康有为、梁启超、谭嗣同、严复等一批学人,他们会通中西学术的主要特点,体现为以中学来附会西学,以期达到对于新鲜的异域文化的理解。其后的胡适、冯友兰等学者,有前人移植西学的文化基础,又受到良好的西学训练,他们在会通中西学术上则表现出明显的以西学附会中学的特点。众所周知,此时会通中西的追求,是以中国近代的严重挫折为时代背景的。

由于中国哲学史学科是依傍西方哲学来建立的,这样便发生了一个耐人寻味而无疑又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转折:传统的“汉宋兼宗”,已让位于“汉西兼宗”;宋学或义理之学,失去了作为学术史研究的理论依据。相对于以往的“身土不二”——以本土思维来理解和诠释本土思维,已转换为“华人洋魂”——以西化思维来理解和诠释本土思维。作为前辈学人辛勤拓荒成果的受惠者,为欧风美雨所洗脑的我们,已经失去以本土思维来理解本土的理论思维的能力。于是,中国哲学史学科使自己陷入一种进退两难的境地:不借鉴西方哲学,就不能建立中国哲学史学科;借鉴西方哲学,中国哲学史又不成其为中国哲学史。这种困难再次使我们反思:中国到底有没有哲学?中国哲学史学科的合法性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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