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证券期货投资

证券期货投资范文精选

开篇:润墨网以专业的文秘视角,为您筛选了十篇范文,如需获取更多写作素材,在线客服老师一对一协助。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证券期货市场是一个有风险的专业化市场,股票、债券、期货、期权等各种产品的功能、特点、复杂程度和风险收益特征千差万别。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全文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证监会令【第130号】

第一条 为了规范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向投资者销售公开或者非公开发行的证券、公开或者非公开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和股权投资基金(包括创业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公开或者非公开转让的期货及其他衍生产品,或者为投资者提供相关业务服务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向投资者销售证券期货产品或者提供证券期货服务的机构(以下简称经营机构)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本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在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勤勉尽责,审慎履职,全面了解投资者情况,深入调查分析产品或者服务信息,科学有效评估,充分揭示风险,基于投资者的不同风险承受能力以及产品或者服务的不同风险等级等因素,提出明确的适当性匹配意见,将适当的产品或者服务销售或者提供给适合的投资者,并对违法违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第四条 投资者应当在了解产品或者服务情况,听取经营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能力审慎决策,独

立承担投资风险。

经营机构的适当性匹配意见不表明其对产品或者服务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全文阅读

证券投资学:股票指数期货会计问题初探

股票指数期货是规避股票市场风险的一种金融工具,为衍生金融工具的应用拓展了新的领域,进一步提高了股票市场和期货市场的关联度。目前,由金融衍生品易所股票指数期货研究课题组完成的金融创新课题《我国股票期货指数期货市场方案设计》已上报中国证监会,相信股票指数期货的推出已为期不远。因此,对与传统会计理论存在重大差异的股票指数期货的会计问题进行研究就显得尤为紧迫。

一、股指期货对会计要素的影响

传统会计理论对会计要素的确认必须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一是与该资产或负债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实际上已经转移;二是该资产或负债的价值可以可靠地计量。因此,传统会计是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而股指期货在签约时只是一份待执行的合约,未来交易事项发生与否很难确定,并且股票指数的变化频繁,未来期间经济利益的流向在时间和数量上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因而用权责发生制原则就难以确认,对股指期货的确认也就无法沿用传统会计理论的标准。国际上通常依照《国际会计准则第32条》和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公告第80号——期货和余额会计》的规定处理。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对金融工具的确认标准:当一个企业成为构成金融工具的合约性条款的一个履行方时,就应该在资产负债表上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参考传统会计理论对会计要素的确认条件和IASC对金融工具的确认标准,我们可以把股指期货的初始确认归纳为以下两个条件:其一,由股指期货交易形成的金融资产或负债的相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或流出企业;其二,由股指期货交易所获得的资产或承担的金融债务能够可靠地加以计量。因此,股指期货的合约价值已基本符合“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确认标准,在合约开仓(交易者初次买进或者卖出期货合约)时,应根据合约价值入账,而在合约平仓(交易者买进先前卖出的期货合约或卖出先前买进的期货合约)时,应将合约价值冲销。从与国际接轨的角度看,我国对股指期货的会计规定与国际通用的有关会计惯例应该是一致的。

二、股指期货对会计计量的影响

货币计量是现行会计的一个基本前提。历史成本或实际成本原则是从货币计价这一前提派生出来的。历史成本原则要求一切经济业务和事项在计量时普遍建立在历史成本基础上,要求一切资产的计价、负债的承诺、费用的计量、损益的计算均以交易发生时的原始成本作为会计计量的原则。历史成本是交易时的实际成本,具有客观性、可计量性和可验证性。一旦形成,入账后一般不再变动,一直到相应的资产已销售、耗用或负债已得到清偿为止。按照《国际会计准则第32条》的规定,对股指期货的计量应有以下具体情况:

1.在股指期货的初始确认时,应该以取得合约的历史成本进行计量。一般情况下,历史成本正好是当时的实际成交价格和保证金。

2.在初始确认后,应以公允价值对持有股指期货合约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进行计量。由于持有股指期货合约的主要目的是套期保值和投机套利,因而对公允价值变动产生损益的处理也就有所不同。

全文阅读

以沪深300股指期货为基准的杠杆型证券投资基金可行性分析

【文章摘要】

本文通过分析杠杆基金运作原理,在国内没有以股票指数为标的的掉期合约(SWAP)合约的基础上,提出以股指期货为投资标的来模拟杠杆基金收益率。通过实证分析,我们认为,仅适用股指期货以复制沪深300指数走势并扩大其倍数,理论上来看是可行的。然而以股指期货为基准的杠杆基金日杠杆波动过大,无法完全符合-1.0X和2.0X倍这一杠杆要求。

【关键词】

杠杆基金;股指期货;沪深300

1 杠杆基金的简单介绍

杠杆基金(Leveraged)通过跟踪某一基准指数(可以使股指、债指或商品指数等),以复制其单日收益率的一个倍数,这个倍数通常在-3到3之间。如,某一日基准指数上涨1%,则3.0X(3倍)杠杆基金净值将上涨3%。然而受复利影响,在投资期长于一天时,杠杆基金的投资期收益率可能并不完全等于比较基准指数收益率乘上倍数。举一简单例子,一个杠杆倍数为-1.0X的杠杆基金,其比较基准在三天的收盘价分别为100,90和81,即每天下跌10%;杠杆基金本身将会从100上涨至110,121;尽管第二天杠杆基金收益率为10%,但是连续持有两天的投资者获得的收益为21%,而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9%。由于受复利影响,在比较基准出现波动但总体走势平稳时,-1.0X杠杆基金净值仍有可能出现损失。

一般而言,杠杆基金通过投资于衍生品以复制并扩大比较基准收益率。杠杆基金的投资标的包括但不限于:(1)掉期合约(SWAP),进入标准SWAP合约的双方中,买方将支付一个预先约定的固定收益,而卖方将支付某一基准的浮动收益率,在这里一般是跟踪基准收益率,在交割时通常是支付差价;(2)期货(Futures),在交易所交易的标准化合约;(3)到期日在397天以内的货币市场工具,如美国短期国债(U.S.Treasury Bills)和回购协议(Repurchase Agreements)。

在市场波动率较大时,投资于杠杆基金并不是一个好主意。如,当基准指数收益率一定落于8%~12%之间,且年化波动率为40%时:(1)投资于普通指数基金会保证收益率在8%到12%这一区间里;(2)投资于一只2.0X杠杆基金的平均收益为3.1%,其最大及最小收益率为-5.0%和10.5%;(3)投资于一只3.0X杠杆基金的平均收益率为-17.7%,其最大及最小收益率为-32.5%和-3.7%。

全文阅读

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适用问题论析

摘 要: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的主体是自然人和单位,客观要件是编造并传播影响证券、期货交易的虚假信息,扰乱证券、期货交易市场,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该罪与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是法条交叉竞合关系,证券期货从业人员或监管人员以编造并传播虚假信息的方式诱骗投资者购买证券、期货合约并造成严重后果时,应该按照处罚较重的罪名论处。

关键词: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主体;客观要件

中图分类号:D924.3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6)31-0198-02

证券期货市场是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各类资本和投资主体重要的投资渠道。证券、期货交易市场又是极易受影响的市场,无论是国际国内经济宏观运行层面、政策法律层面,还是企业微观层面的事实情况,甚至非经济的事实或者政治、政策的变化,都可能对经济运行和各类投资主体的心理预期产生影响,进而影响到整个证券、期货交易市场或者个别交易品种价格指数或价格的震荡和波动。也正是因为证券、期货交易市场具有如此的敏感性,一些不法投资、投机主体编造并传播虚假信息,影响证券、期货交易市场价格指数或者某一交易品种价格的波动,以从中牟利。这不仅严重扰乱证券、期货交易市场秩序,还对其他参与交易主体的合法财产权益造成严重损害,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正因为如此,我国现行刑法规定了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以打击这类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根据现行刑法第181条第1款的规定,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可以界定为编造并传播影响证券、期货交易的虚假信息,扰乱证券、期货交易市场,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本文就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司法适用中的若干问题谈谈自己的看法,以期有助于该罪的理解和适用。

一、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的主体

根据立法规定,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年满16周岁,精神正常的自然人和单位都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

由于我国刑法规定有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因此有人认为,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证券业协会或者证券监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的,应依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论处。我们认为,编造并传播虚假信息与提供虚假信息虽有相似之处,但毕竟不同,上述人员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的,仍应构成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

全文阅读

海通证券(600837):券商老龙焕发第二春

具备完整的证券金融控股集团轮廓

海通期货在业内具有较强的竞争力

融资融券交易额的市占率排名第一

当前股价:

今日投资个股安全诊断星级:

资金实力雄厚的一线老牌券商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前身是成立于1988年的上海海通证券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是我国最早成立的证券公司之一。从公司整体来看,海通证券具备了较完整的证券金融控股集团轮廓,业务范围涵盖了基金、期货和直投,并开始涉足海外市场业务。公司的各项主要业务指标均排在行业前三位,处于第一集团的地位。

截至2010年三季度,海通证券自有货币资金依然高达236亿元,雄厚的资金规模将有助于公司在创新业务的发展上取得领先地位。公司通过多次向控股子公司海通期货增资,目前注册资本已经达到5亿元,成为国内注册资本第二高的期货公司。同时,作为融资融券第一批试点券商,海通证券批准了80亿元的融资融券额度,也是所有试点券商中的最高水平。对直投子公司海通开元的注册资本达到30亿元,成为仅次于中信金石投资60亿元注册资本的第二大券商直投子公司。随着券商业务结构的转型以及创新业务的推进,海通证券强大的资金实力将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全文阅读

股指期货的监管属性

根据约翰逊——夏德协议(johnson—shad accord),美国股指期货的监管权归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而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则对股权类期权(包括股票期权和股指期权)享有管辖权。自1982年2月美国堪萨斯城期货交易所(kansas city board of trade, kcbt)推出股指期货以来,围绕股指期货监管权的冲突、争议一直不断,许多人士倾向于交易所内交易的股指期货的监管权应归sec或由sec和cftc共同监管。

目前围绕中国股指期货的交易场所应在商品期货交易所还是在证券交易所的争议是研究发展股指期货市场的问题之一,而实质是如何认识股指期货的监管属性。股指期货合约属于证券的范畴。美国股指期货的监管权之争是由传统因素和创新主体、监管体制造成的。顺应全球金融市场不断整合的趋势和技术创新、产品创新加快的要求,中国将来的股指期货交易应选择在证券交易所交易,并将其视作证券交易纳入监管体系。

股指期货合约属于证券的范畴

股指可以看作是支付股利的证券,该证券是指数基础资产(构成指数的证券)的投资组合,该证券所支付的股利是该投资组合持有者收到的股息。股指期货就是以股指为标的物的衍生证券,其价值取决于构成指数的投资组合的价格及其变化。目前,包括远期合约、期货、期权、互换等在内的金融衍生品被称为“衍生证券”。john c. hull 给“衍生证券”下的定义是:“衍生证券(derivative security,也称衍生工具)是一种证券,其价值依赖于其他更基本的标的(underlying,也称基本的)变量。近年来,在金融领域衍生证券变得越来越重要。许多交易所正在进行大量的期货和期权交易。金融机构与它们的客户在交易所外的场外市场(over——the——counter,即otc市场)频繁进行远期合约、互换和其他不同种类的期权的交易。其他更特殊的衍生证券常常作为债券和股票发行的一个组成部分”:“衍生证券也称为或有债权(contingent claims)。我们经常看到,衍生证券所依附的标的变量是可交易证券的价格。例如,股票期权是一个衍生证券,其价值依赖于股票的价格。然而,正如我们将看到的,衍生证券可以依赖于几乎任何变量,从生猪价格到某个滑雪胜地的降雪量。”

美国《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3节第10、11款对“证券”的界定是 证券指任何票据、股票、国库券、债券、公司债券、利润分享协议或石油、天然气或其他矿床特许或租赁协议下的权益证书或参与证书,任何关于证券的抵押信托证、组建前证书或认购证、可转让股份、投资合同、投票信托证、存单,任何关于证券、存单或证券指数的卖出权、买入权、多空套作权、选择期权或优先权(包括其权益或由其价值所生成的权益),任何在国家证券交易所达成的外汇卖出权、买入权、多空套作权、选择期权或优先权,或者一般意义上被认为是“证券”的任何票据;或者前述之各证券的权益证书、参与证书、暂时或临时证书、收据、认购或购买的担保或权利,但不包括货币或自出票日时有效期不超过9个月的任何票据、汇票或银行承兑书。其对“股权证券”的界定是:股权证券指股票或相似证券;或者经对价或不经对价可转换为该证券的证券;或者载有对该证券的认购或购买担保权、或认购或购买权利的证券;或者该担保权或权利;或者委员会根据所制定的对公众利益或投资者保护为必要或适当的规则和条例认为其具有相同性质,并且将其视作股权证券的任何其他证券。

而英文单词“security”可译为“担保品,抵押品,证券”,有三个含义:(1)一般含义为用作抵押品的财产。(2)投资含义为由债务人提交给债权人的用以对其债务进行担保的股票和债券。当债务人不能偿还债务时,债权人有权出售这些股票和债券,所得收入归债权人所有,用以冲抵债务。(3)法律含义是指债务凭证或财产权利凭证。把股指期货等金融衍生产品看作是一种有价证券,完全符合其法律含义。

国内法律对“证券”的释义是 :证券是各类财产所有权和债权凭证的通称,是用来证明持有人有权取得相应权益的凭证。凡是根据法律、法规发行的证券都具有法律效力。证券具有以下特征:证券是权利凭证;证券是流通凭证,可以通过一定的方式予以转让;证券是占有凭证,是证券持有人行使证券权利的凭证;证券是收益凭证,证券持有人拥有证券收益权。

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对证券进行不同的分类。按照证券性质的不同,可以将证券分为证据证券、凭证证券和有价证券;按照证券功能的不同可分为金券、资格证券和有价证券;按照证券上权利性质的不同,可分为物权证券、债权证券和股权证券;按照证券权利客体的不同,可分为商品证券、价值证券;按照证券效力的不同,可分为设权证券和证权证券;按照证券持有人的记载要求不同,可分为记名证券和不记名证券;按照证券表现形式的不同,可分为实物券式证券、簿记券式证券。证券的功能是多重的,其中证券的法律功能是实现其他功能的保护机制。证券的法律功能具体表现为:设定或者证明证券权利的功能,即通过证券能够创设出一种新的财产关系;行使证券权利的功能,即行使证券上的权利,以持有证券为前提;实现证券权利的功能,占有证券是证券权利行使的保障,而证券上反映的特定的财产权利是证券持有人实现其财产权的保障,也就是证券具有使证券权利现实化的法律效果;转让证券权利的功能,由于证券具有流通性,证券持有人有权向他人转让其持有的证券,产生证券权利的法律效果;保护证券权利的功能。

全文阅读

股指期货的监管属性(1)

根据约翰逊——夏德协议(johnson—shad accord),美国股指期货的监管权归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而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则对股权类期权(包括股票期权和股指期权)享有管辖权。自1982年2月美国堪萨斯城期货交易所(kansas city board of trade, kcbt)推出股指期货以来,围绕股指期货监管权的冲突、争议一直不断,许多人士倾向于交易所内交易的股指期货的监管权应归sec或由sec和cftc共同监管。

目前围绕中国股指期货的交易场所应在商品期货交易所还是在证券交易所的争议是研究发展股指期货市场的问题之一,而实质是如何认识股指期货的监管属性。股指期货合约属于证券的范畴。美国股指期货的监管权之争是由传统因素和创新主体、监管体制造成的。顺应全球金融市场不断整合的趋势和技术创新、产品创新加快的要求,中国将来的股指期货交易应选择在证券交易所交易,并将其视作证券交易纳入监管体系。

股指期货合约属于证券的范畴

股指可以看作是支付股利的证券,该证券是指数基础资产(构成指数的证券)的投资组合,该证券所支付的股利是该投资组合持有者收到的股息。股指期货就是以股指为标的物的衍生证券,其价值取决于构成指数的投资组合的价格及其变化。目前,包括远期合约、期货、期权、互换等在内的金融衍生品被称为“衍生证券”。john c. hull 给“衍生证券”下的定义是:“衍生证券(derivative security,也称衍生工具)是一种证券,其价值依赖于其他更基本的标的(underlying,也称基本的)变量。近年来,在金融领域衍生证券变得越来越重要。许多交易所正在进行大量的期货和期权交易。金融机构与它们的客户在交易所外的场外市场(over——the——counter,即otc市场)频繁进行远期合约、互换和其他不同种类的期权的交易。其他更特殊的衍生证券常常作为债券和股票发行的一个组成部分”:“衍生证券也称为或有债权(contingent claims)。我们经常看到,衍生证券所依附的标的变量是可交易证券的价格。例如,股票期权是一个衍生证券,其价值依赖于股票的价格。然而,正如我们将看到的,衍生证券可以依赖于几乎任何变量,从生猪价格到某个滑雪胜地的降雪量。”

美国《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3节第10、11款对“证券”的界定是 证券指任何票据、股票、国库券、债券、公司债券、利润分享协议或石油、天然气或其他矿床特许或租赁协议下的权益证书或参与证书,任何关于证券的抵押信托证、组建前证书或认购证、可转让股份、投资合同、投票信托证、存单,任何关于证券、存单或证券指数的卖出权、买入权、多空套作权、选择期权或优先权(包括其权益或由其价值所生成的权益),任何在国家证券交易所达成的外汇卖出权、买入权、多空套作权、选择期权或优先权,或者一般意义上被认为是“证券”的任何票据;或者前述之各证券的权益证书、参与证书、暂时或临时证书、收据、认购或购买的担保或权利,但不包括货币或自出票日时有效期不超过9个月的任何票据、汇票或银行承兑书。其对“股权证券”的界定是:股权证券指股票或相似证券;或者经对价或不经对价可转换为该证券的证券;或者载有对该证券的认购或购买担保权、或认购或购买权利的证券;或者该担保权或权利;或者委员会根据所制定的对公众利益或投资者保护为必要或适当的规则和条例认为其具有相同性质,并且将其视作股权证券的任何其他证券。

而英文单词“security”可译为“担保品,抵押品,证券”,有三个含义:(1)一般含义为用作抵押品的财产。(2)投资含义为由债务人提交给债权人的用以对其债务进行担保的股票和债券。当债务人不能偿还债务时,债权人有权出售这些股票和债券,所得收入归债权人所有,用以冲抵债务。(3)法律含义是指债务凭证或财产权利凭证。把股指期货等金融衍生产品看作是一种有价证券,完全符合其法律含义。

国内法律对“证券”的释义是 :证券是各类财产所有权和债权凭证的通称,是用来证明持有人有权取得相应权益的凭证。凡是根据法律、法规发行的证券都具有法律效力。证券具有以下特征:证券是权利凭证;证券是流通凭证,可以通过一定的方式予以转让;证券是占有凭证,是证券持有人行使证券权利的凭证;证券是收益凭证,证券持有人拥有证券收益权。

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对证券进行不同的分类。按照证券性质的不同,可以将证券分为证据证券、凭证证券和有价证券;按照证券功能的不同可分为金券、资格证券和有价证券;按照证券上权利性质的不同,可分为物权证券、债权证券和股权证券;按照证券权利客体的不同,可分为商品证券、价值证券;按照证券效力的不同,可分为设权证券和证权证券;按照证券持有人的记载要求不同,可分为记名证券和不记名证券;按照证券表现形式的不同,可分为实物券式证券、簿记券式证券。证券的功能是多重的,其中证券的法律功能是实现其他功能的保护机制。证券的法律功能具体表现为:设定或者证明证券权利的功能,即通过证券能够创设出一种新的财产关系;行使证券权利的功能,即行使证券上的权利,以持有证券为前提;实现证券权利的功能,占有证券是证券权利行使的保障,而证券上反映的特定的财产权利是证券持有人实现其财产权的保障,也就是证券具有使证券权利现实化的法律效果;转让证券权利的功能,由于证券具有流通性,证券持有人有权向他人转让其持有的证券,产生证券权利的法律效果;保护证券权利的功能。

全文阅读

面向资本市场,培养证券期货应用型人才

【摘要】本文从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状况出发,分析了证券期货人才需求及其特点,以及农业高等院校在证券期货人才培养方面的优势,对农业院校证券期货应用型人才培养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关键词】证券;期货;资本市场;人才培养

在我国高等教育大发展的背景下,专业性院校向综合性院校发展已经成为一种普遍的趋势,尽管如此,证券投资学科在农业高等院校还是被视为旁门左道,证券期货投资与农业院校似乎沾不上边。这种偏见导致了对证券期货投资人才培养有意或无意的忽略,而实际上,农业院校在证券期货投资的人才培养方面是非常必须而且是大有作为的。

一、资本市场的发展与证券期货行业的人才需求

我国的资本市场起步很晚,如果从1987年9月第一家专业证券公司――深圳特区证券公司成立算起,我国证券市场的历史只有21年。期货市场起步更晚,只有不到20年的时间。1990年10月,郑州粮食批发市场开业并引入期货交易机制,成为中国期货交易的开端。虽然我国的资本市场起步较晚,但发展非常迅速,截至2009年底,上市公司总数量达到1718家,总市值达24.39万亿。股票日均成交金额2265.87亿元,成为全球最为活跃的市场之一。各类证券经营机构107家,证券营业部4000余家,股票有效账户1.2忆户。证券市场的发展也促进了基金业的超常规的发展,截至2009年底,共有基金管理公司的数量为60家,557只证券投资基金正式运作,资产净值合计2.68万亿元,份额规模合计2.4万亿份。基金账户总数达到3121.8万户。期货市场的发展也非常迅速,截至2009年底,共有165家期货经纪公司,三大商品期货交易所正式上市交易的期货合约23种,2009年累计成交金额130.5万亿元。

随着资本市场的快速发展,对证券期货人才的需求也与日俱增,从近几年的情况看,市场对证券期货人才需求的热情一直保持稳定增长的趋势。证券市场的快速扩容,直接投资、QDII、股指期货、融资融券等创新业务迭出,创业板的推出,经纪人制度的改革,基金管理公司数量的增加以及基金发行速度的加快,这些都大大刺激了证券行业对人才的需求。来自金融英才网的最新数据显示,2010年上半年全国金融行业人才需求同比增长55.3%,从需求行业分布情况来看,证券基金业上半年人才需求同比增长了200%。与此同时,业内人才供需缺口也进一步拉大,供需比已经达到1:12。证券经纪人、市场营销类的低端人才和银行客户经理、基金经理、投融资经理等高端职位人才的需求缺口均比较大。数据显示,2010年上半年金融行业最热门的五大职位是证券经纪人、期货经理、基金经理、银行客户经理和投融资经理。其中,企业需求最大的职位是证券经纪人和期货经理,同比需求都突破了100%。

对人才的迫切需求使得证券期货行业的年薪水平水涨船高,智联招聘的一项调查统计显示,2010年上半年,金融保险行业薪酬最高,年均涨幅最大。金融保险行业的税前平均收入为9.7万元,超过了房地产建筑行业(8.67万元)和IT/电子/互联网行业(8.63万元)。预计今年金融保险业的薪酬增长率有望达到14.1%;调查还显示,在高级管理岗位中,投资总监的税前年收入最高,为61.69万元。在中级管理岗位中,投融资经理的税前年收入最高,为28.42万元。在一般的员工的岗位中,证券投资专员的税前年收入最高,为11.88万元。证券、期货、基金行业已成为最吸引人才的领域之一。

从世界范围来看,我国的资本市场的发展还处于一个起步阶段,目前资本市场的规模也还远远不能满足经济发展的要求,随着经济的发展,资本市场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资本市场的持续发展与不断地创新对证券期货人才的需求将是长期而巨大的。

全文阅读

券商自营业务创新的影响及对策分析

(国信证券博士后工作站,广东 深圳 518001)

【摘要】近日,监管层在《关于推进证券公司改革开放、创新发展的思路与措施》(征求意见稿)提到关于放宽证券公司自营业务范围和投资方式限制的创新举措。从长期来看,自营业务投资范围扩大与投资方式限制放宽不能能够配合券商创新业务的开展,而且能提高券商自营业务的专业化与风险管理能力,推进券商自营业务收入的多元化,进而推进券商自营业务的优化升级。因此,券商需要从四个方面把握自营业务创新的机遇,推进自营业务的创新升级。

【关键词】自营业务;投资范围;投资方式

1.引言

2012年5月7日、8日,全国证券公司创新发展研讨会在北京召开。为支持行业创新发展,监管层已经拟定《关于推进证券公司改革开放、创新发展的思路与措施》(征求意见稿),并对外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为证券业下一个阶段发展的规划出一张“路径图”,明确了未来证券公司创新发展的具体内容,从11个方面支持行业创新。“11大类措施”中的第三条就是关于放宽证券公司自营业务范围和投资方式限制,具体包括:逐步扩大证券自营投资品种范围,直至允许投资所有场内场外证券类金融产品;允许具备条件的证券公司依法投资金融期货、商品期货、黄金现货及其他非证券类金融产品。

从国外投行的业务实践来看,国外投行自营业务可以贯穿货币、利率、外汇、商品、股票、债券等多个市场,运用包括现货、期货以及相关衍生工具实现投资风险的控制,从而体现出投资银行作为投资中介的专业能力。比如高盛、摩根士丹利等国际著名投行,自营投资中很大一部分是固定收益(结构化产品)、外汇和大宗商品的交易,俗称FICC(Fix Income,Currency and Commodity)。投资范围的宽泛与多种衍生工具的应用不仅实现自营业务投资风险的控制,而且体现出投资银行作为投资中介的专业投资能力,促进投资银行自营业务的优化升级。因此,放开我国证券公司自营业务的投资范围,不仅有利于国内证券公司逐渐形成国外投资银行那种多品种、多策略的自营业务模式,减小自营业务业绩的波动,而且有利于三板做市商、国际板等与自营业务结合紧密的创新业务的开展。由于自营业务投资范围的扩大,许多复杂的自营业务对证券公司的投资能力和创新能力要求很高,另一方面,证券公司对新放宽的投资领域的进入必将是一个逐步渐进的过程,对于那些自营业务模式转变迅速、积极布局新开放领域、大力储备相关专业人才的券商来说,未来其自营业务将获得较好的比较优势。

2.券商自营业务投资范围与投资方式变迁

2.1 券商自营业务投资范围与投资方式的最初规定

全文阅读

固定收益市场风险投资策略探析

【摘要】固定收益证券市场风险因素较多,尽管具备稳定收益的优势,但也面临诸多复杂的市场风险。随着我国货币在国际贸易与投资中的进程加快,要充分探析和债券市场可能的风险因素,从而制定有效的投资策略。

【关键词】固定收益 市场风险 投资策略

金融风险无时不在。从当前融资渠道趋向来看,证券市场颇受投资者青睐,特别是固定收益证券具有较高的稳定性。但同时要看到,随着金融市场风险的多变性、复杂性,在固定收益证券市场同样存在市场风险。为此,本文将立足固定收益证券市场风险分析,来评价常见的风险因素,并从短久期、宏观经济政策、货币政策层面提出投资策略。

一、固定收益市场风险评价

从定义来看,固定收益证券是依据借款人按预定方式、时间向投资人支付利息、本金的一种债务合同,包括企业债券、国债、资产抵押证券等内容。理论上讲,固定收益证券投资具有较高稳定性,但从金融市场实际来看,收益本身的固定性是很弱的,其主因源自金融市场本身的风险是客观存在的。总体来看,金融机构在对固定收益市场进行金融活动或交易时,因其自身的不确定性,可能带来诸多风险。

(一)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基于现金流的现值,随市场变化而变动。当市场利率升高时,债券价格随着下跌,反之则上升。对于利率风险的评价方法较多,多以久期、凸性为主。久期主要表现为平均到期期限,我们可以利用麦考利期限修正VaR模型来进行说明。如下:■,对于式中的P表示债券价格,R表示到期收益率,C表示票面利息、n表示付息次数、F表示债券面值。对该式进行变换可得dp=-MDXPXdR。也就是说,对于债券市场风险=利率敏感度X价格值X收益不利变动。当然,从利率波动较小时,所采用的修正算法较为恰当,但对利率波动较大时,还要考虑债券的凸性。

(二)违约风险

全文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