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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范文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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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政策

国资委督促央企加大保障房建设承担责任平抑房价

5月2日,国务院国资委下发通知,要求各中央企业把积极参与保障性住房开发建设作为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途径,进一步加大对保障性住房开发建设的投。入力度,通过多种途径参与保障性住房开发建设。

通知强调,中央企业在保障性住房开发建设中,要始树立“质量第一”的意识,强化对开发建设各个环节的过程管理,控制工程造价,保证工期,切实防止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在发计方面,要根据保障性住房的特点,合理优化设计方案,努力做到功能齐全、布局合理、节能环保、经济适用;在项目建设中,要严格按照相关设计文件和技术标准进行施工,使用合格建筑材料,健全质量保证体系。

国务院要求食品从业人员集训行业道德伦理

5月8日,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为宣传教育食品安全,印发了《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纲要(2011―2015年)》,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任人和主要从业人员每人每年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科学知识和行业道德伦理等方而的集中培训不得少于40小时。

《纲要》要求,建立起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长效机制,形成政府、企业、行业组织、专家、消费者和媒体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在2015年年底前将公众食品安全基本知识知晓率提到80%以上,将中小学学生食品安全接本知识知晓率提高到85%以上。

发改委要求各省约谈行业协会防其组织价格垄断

5月10日,继连续约趺方便而、酒类企业负责人后,为继续缓解通胀胝力,发改委发文要求各地省级价格主管部门直接对行业协会开展沟通交流,预防和制止行业协会组织经营者达成价格垄断协议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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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第4期

政策

商务部等九部门联合部署清理生猪定点屠宰资格

据悉,今年1月至7月商务部将在全国开展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取消经整改仍不达标、不符合设置规划或有严重违法行为企业的定点屠宰资格,坚决制止将不达标定点屠宰厂(场)作为屠宰场点的行为,确保所有取得生猪定点屠宰资格的企业符合《食品安全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规定的条件及相关标准。

目前全国生猪定点屠宰企业仍小而散,部分企业在检验检疫、环保等方面不达标。下一步,将严格按照法定条件和标准要求,对所有定点屠宰企业进行审核,对违法设立、违规生产的屠宰企业进行清理,防止病害肉流入市场,保证肉品质量安全。

工商部门集中整治“霸王合同”

国家工商总局近日将在全国范围部署开展整治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专项行动,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交易秩序。

合同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格式条款与一般的合同条款相比,突出特点是格式条款的事先确定性、不可变更性以及承诺的无奈性。

国家工商总局表示,在整治行动中,主要解决3个重点问题:经营者利用格式条款免除自己造成消费者人身伤害的责任、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失的责任、对提供的商品或服务依法应当承担的保证责任;经营者利用格式条款设定消费者的违约金或者损害赔偿金超过法定数额或合理数额、设定消费者承担应由经营者承担的经营风险责任;经营者利用格式条款排除消费者依法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权利、请求支付违约金和损害赔偿的权利、解释格式条款的权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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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第6期

政策

税务总局:小型微利企业预缴企业所得税时享受优惠

税务总局近期下发公告,明确小型微利企业预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

根据我国之前制定的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对符合相关税收规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税务总局表示,制定这一规定主要是因为现行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填报时,不能直接反映应纳税所得额减免,只反映减免所得税额。

此外,公告还强调,纳税年度终了后,主管税务机关应核实企业纳税年度是否符合上述小型微利企业规定条件。不符合规定条件、在年度汇算清缴时要按照规定补缴企业所得税。

质检总局:要求各地严打非法使用工业明胶加工食品违法行为

近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出《关于对非法使用工业明胶加工食品彻查严打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质监部门在前一阶段工作基础上,立即组织开展对使用工业明胶加工食品违法行为的彻查严打行动,对所有明胶生产企业和使用明胶的食品生产企业一个不漏地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依法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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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第3期

全国清查“特供”商品标识 不得出现国家机关名义

国家工商总局日前发出通知,要求严查超市、商场、集贸市场、批发市场等场所所售商品,不得出现“特许”、“专用”等词语。

据了解,针对商家滥用“特供”、“专供”等标识内容,大肆炒作“特供”、“专供”概念,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情况,2011年9月份,国家工商总局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国家质检总局发出通知(182号文),要求白酒、葡萄酒等商品的生产经营者、大型超市等销售场所,不得出现“专(特)供××国家机关”、“××省(市)指定接待专用产品”、“军队特供”、“军需特供”等国家机关的名义及类似内容。

现行标准交叉重复矛盾 卫生部加快修订食品安全国标

近日,卫生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制定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十二五”规划(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中指出,要全面清理整合现行食品标准,加快制定、修订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通用性、科学性和实用性,建立基本符合我国国情的、与产业发展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相适应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

食品安全标准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食品卫生、食品质量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总体数量多,但标准间既有交叉重复、又有脱节,标准间的衔接协调程度不高,标准体系有待进一步清理完善。其次,个别重要标准或者重要指标缺失,尚不能满足食品安全监管需求,例如部分配套检测方法、食品包装材料等标准缺失。而与此同时,标准科学性和合理性有待提高。目前标准总体上标龄较长,食品产品安全标准通用性不强,部分标准指标欠缺风险评估依据,不能适应食品安全监管和行业发展需要,影响了相关标准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为此,征求意见稿中提出,此次征求意见的主要目的有清理整合现行食品标准,加快制定、修订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到2015年基本完成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以及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内容的清理整合工作,解决现行标准交叉、重复、矛盾的问题。

商务部:2012年重点从三方面促进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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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第8期

国税总局:8月起1元以下应纳税额免税

自2012年8月1日起,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缴税凭证上的应纳税额和滞纳金为1元以下的,应纳税额和滞纳金为零。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公告称,此举为了提高征收效率,降低征收成本和纳税人负担。

国税总局称,近来,各地税务机关反映征收1元以下应纳税额时,税务机关的征收成本常常会明显增高。税务机关的征收成本包括通用缴款书的印制成本、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缴税费用、POS机划卡缴税费用等。同时,纳税人也需要付出更多的纳税成本。

国税总局表示,该项政策有利于降低纳税人的缴税成本,减轻纳税人负担;同时有利于降低税务机关的征收成本,提高征收效率,减轻税务征收人员的工作量。

“一家企业的营业税起征点是营业额2万元,2万元以下不征税,2万元以上才征税,用计税营业额乘以3%的税率,应纳税额至少是600元,就不会存在1元以下纳税额。”北京国家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相关人士昨日说。

“但如果一批货物进项是100元,销项是102元,销项减进项,再乘以17%的增值税税率,那么缴税凭证上就会出现1元以下的纳税额了。这种1元以下纳税额的情况在基层还是挺多的。”上述纳税服务中心的相关人士举例称,差额征税相对容易出现小额纳税额的情况。

该人士认为,在实际征税的过程中,税务人员要打印凭证和提供服务等,运用各种人力物力成本,整个缴税的操作过程中,耗费的成本高于纳税额;而对纳税人来说,为了1元以下的纳税额还要跑银行缴税,也浪费成本,所以1元以下应纳税额免税对纳税双方都有好处。

人社部有关负责人:畅通“蓝领”成才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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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政策法规发言

同志们:

这次全省国税系统税收政策法规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全国税收政策法规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我省国税系统近年来的税收政策法规工作;交流工作经验;探讨如何发挥政策法规部门的综合职能作用;研究安排今年后几个月工作,把税收政策法规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省局党组对这次会议很重视,省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永恒同志专程到会并作重要讲话。大家回去后,要及时将这次会议精神层层传达到基层,并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近年来全省政策法规工作回顾

近年来,全省各级政策法规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以规范税收执法为目标,以强化执法监督为重点,以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为抓手,积极有效地推进依法治税和政策法规工作,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政策法规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

目前,全省各地级市已经全部设立政策法规科(处)。广州市大部分区和县级市局、佛山市县(区)一级专门设立独立的政策法规部门。其他市的县(区)也明确了相关部门和专门人员从事政策法规工作。各地都相应配备了高素质的人员,特别是吸收了一批法律专业人才,切实做到了政策法规工作有机构、有人员,为政策法规工作更好地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与此同时,各地致力于探索建立有效的内部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结合工作实际,相继建立和完善了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税收执法检查、税收执法责任制、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税务行政复议应诉等一系列工作制度和办法,初步形成了比较完整的制度体系。促进了政策法规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

(二)执法监督工作进一步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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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政策法规发言

同志们:

这次全省水利政策法规工作会议开得很好,不仅总结交流了*6年全省水利政策法规工作,而且分析了新时期水利政策法规工作的新形势和新要求,部署了*7年水利政策法规工作的主要任务。张小马副厅长作了一个很好的工作报告,希望大家认真贯彻落实。泰州市、南京市、连云港市、盐城市、徐州市和江都水利工程管理处等6个单位作了大会交流,他们的经验各有特色,值得大家借鉴。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水利政策法规工作的极端重要性

水,是基础性自然资源和战略性经济资源;水利,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都与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的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在全省工业化、城市化高速推进的新形势下,水资源和水环境方面的问题越来越多,实现经济社会与水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已经成为全省水利系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大任务。因此,新形势下的水利政策法规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围绕资源水利、可持续水利的发展要求,提供政策支撑和法制保障。

(一)加强政策法规建设,是实现从工程水利到资源水利转变的紧迫任务。工程水利与资源水利有本质的区别。顾名思义,工程水利是以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为主,而资源水利则是以水资源的科学管理和有效保护为主,这是经济社会发展不同阶段对水利工作的不同需求。不同的治水思路,不同的水利工作任务,需要实行不同的水利管理模式。在当前工业化、城市化进程日益加快的新形势下,我省一方面水资源短缺问题日益突出,另一方面水资源浪费问题也相当普遍;一方面水环境问题已经十分严重,另一方面水污染问题仍然大量发生。可见,要实现对水资源的科学管理和有效保护,不仅需要比较系统的工程手段,而且需要有效的政策手段和法制手段。而政策法规的建设是我们从工程水利到资源水利转变过程中最重要、也是最紧迫的任务。

(二)加强政策法规建设,是实现水利工程有效运行的重要保障。*是一个水利大省,建国五十多年来,建设了大量水利工程设施,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提供了重要水利支撑和保障。但是,由于国家经济体制的变化和宏观政策的调整,这些水利工程设施的运行和管理出现了许多新情况,突出地表现在:大部分水利工程设施严重老化失修、功能衰减,普遍进入更新改造周期;河(湖)床淤积,水面湿地大量减少,调蓄功能明显弱化;许多河湖被非法圈圩,堤防被侵占,水利设施被破坏,这已经严重威胁到水利工程的安全运行,威胁到水资源的持续利用和水环境的承载能力。可以说,贯彻资源水利和可持续发展水利的当务之急,就是要加快建立市场经济条件下水利工程更新改造和运行维护的政策体系和投入机制,就是要加快建立保障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的法规体系和执法机制。

(三)加强政策法规建设,是水行政主管部门转换职能,加强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的客观要求。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推动政府加快转换职能。水行政主管部门要从过去直接组织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为主,转变到加强水利行业管理和公共服务方面来。由于工业化、城市化的加快推进,水安全、水资源、水环境方面的问题日益凸现,由此引发的水事纠纷也明显增多;由于市场经济的加快发展,多元投资主体走入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市场,行业管理、行业规范方面的工作越来越多;由于水资源的双重属性和水工程双重功能,也需要保障水利工程的公共服务功能和规范水利工程的经营等等。解决好上述问题,都需要我们抓紧建立和完善配套的水法规体系和政策体系,做到依法规范、理顺体制、完善政策、创建机制,充分发挥水利在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中的重要功能作用。

二、要正确把握新形势下水利政策法规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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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政策法规工作总结

纪委20__年度政策法规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在政策法规工作中,认真履行职责,与时俱进,不断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工作措施,拓宽工作领域,深入开展学习宣传政策法规活动,积极推进政策法规建设,促进了全县党风廉政建设。

一、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工作措施

按照年度工作安排,组织学习了全年工作要点内容,制定了工作计划,把政策法规的学习宣传作为一项主要任务来抓,加强信息交流,创建宣传交流平台。

为加大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巩固完善了网络宣传阵地,及时有效地宣传政策法规知识,交流学习体会,推动了各项工作。为深入开展加强作风建设、促进社会和谐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全县党员领导干部开展了学理论活动,每位党员干部在活动中都撰写了学习体会,通过纪检监察信息对优秀体会文章及时进行了交流。为使全县党员及时学习掌握有关政策法规,为各单位统一订购了学习资料和电教片。

在具体工作中,把政策法规工作与宣传教育工作结合起来,在内容上紧紧围绕上级部署的工作要点,在形式上,主要以人为本,贴近实际,贴近群众,使人们在潜移默化中学习、掌握政策法规知识,充分运用廉政文艺演出、专题知识竞答等群众易于参加、易于接受的形式,开展政策法规宣传活动。同时,把政策法规的学习宣传与廉政文化建设结合起来,使政策法规内容融入“六进”活动中,通过“六进”活动,把政策法规宣传到机关、学校、家庭、社区、企业和农村。在每个廉政文化宣传园地充实进政策法规内容,各村开设政策法规宣传栏,使各项政策法规和制度知识在全社会得到普及。

二、深入调查研究,努力推进法规工作

根据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的实际需要,认真做好政策法规调查研究工作,及时了解各项法规制度的执行情况,为领导决策和法规制度建设提供了科学的依据。纪委领导对调研工作十分重视,书记、副书记亲自到基层走访调查,与基层单位干部群众座谈,了解法规制度在具体执行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分析研究进一步改进和完善的方法和途径,总结政策法规工作经验,探索新形式下做好政策法规工作的方法和措施。结合实际,对纪检监察机关怎样才能发挥职能优势、推进和谐社会建设、完善被征地农民的利益补偿办法、农村土地延包和财务管理制度等重点课题进行了专题调研,分别形成了调研报告,有些报告被上级采用,并得到领导的肯定。还按照上级要求,对《实施纲要》的落实情况、对《行政监察法》的贯彻执行情况等课题开展了深入细致的调研,并及时上报调研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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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政策法规工作打算

2012年市粮食政策法规工作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屮全会、省第九次党代会和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继续贯彻省政府关于实施粮食产业化跨越工程的意见,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大力开展“六五”普法活动,扎实推进粮食依法行政;加强粮食产业发展政策研究,着力提升粮食产业园区功能,全力打造百亿粮食加工产业,拓展粮食深加工产业链,促进粮食流通产业科学发展。

一、落实政策,全面贯彻实施粮食产业化跨越工程

(一)全面实施粮食流通发展“十二五”规划。要按照全省粮食流通发展总体目标、主要任务、重大项目、重点园区、重点企业,结合《市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及市现代粮食流通产业“6632”工程,完善规划,搞好衔接。

(二)全面贯彻落实粮食产业化跨越工程的政策措施。要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粮食产业化跨越工程的意见》(皖政办[2011]57号)及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粮食产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滁政[2010]149号)文件,积极主动争取地方政府出台实施意见,落实政策措施,推进粮食产业发展。

二、加强学习,深入开展粮食行业法制教育宣传活动

(一)加强法制学习。根据《市粮食行业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要求,加强领导干部、干部职工法制学习,突出学习宣传宪法,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重点学习宣传与粮食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如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以及粮食质量标准和技术规范等,并将学法情况纳入年终考核。

(二)开展法制宣传活动。进一步开展“5.26”《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颁布日、“10.16”世界粮食日和“12.4”法制宣传日等集中宣传活动,进一步深化“法律六进”活动。

(三)组织参加培训。积极组织参加全省政策法规业务培训,加强粮食政策法规知识学习,提高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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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第7期

政策

《快递服务》国标5月1日施行 明确“先验后签”

国家邮政局公布的信息显示,今年5月1日起施行的《快递服务》系列国家标准明确了快递员应告知收件人当面验收快件再行签收。

此番从行业上升为国家级别的《标准》后,明确规定了如果快件“外包装出现明显破损等异常情况,快递企业收派员应告知收件人先验收内件再签收”。

对于网络购物、代收货款以及与客户有特殊约定的其他快件,快递企业应按国家有关规定,与寄件人签订合同,明确快递企业与寄件人在快件投递时验收环节的权利义务关系,并提供符合合同要求的验收服务。

按照《标准》,快递企业应对快件提供至少2次的免费投递,如果投递2次还未投交、收件人仍需要快递企业投递的,快递企业可收取额外费用,但应事先告知收件人收费标准。

《标准》规定,用户交寄信件时,快递企业可要求用户开拆,但不应检查信件内容;用户交寄信件以外的快件,快递企业应当场验视内件。

《标准》还新增了国际快递在各服务环节的具体要求。还规定了无着快件的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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