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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石盘开发区办事处,县直各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及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12]20号)精神,切实做好我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根据《山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武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乡县201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武政办发[2012]47号),为提前做好我县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一步细化和明确各自职责,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职责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应做好本辖区内地质灾害综合防治工作,切实加强群测群防的组织领导,健全以村干部和骨干群众为主体的群测群防队伍,引导、鼓励各村成立地质灾害联防联控互助组织,并配备简便实用的监测预警设备。产煤乡镇同时做好煤矿采空区造成的地面塌陷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接到地质灾害险情或地质灾害事故时及时报告县地质灾害防治领导组。
(二)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监督工作,建立健全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体系,及时提供和交换地质灾害等信息。
(三)财政部门负责灾害应急处理所需经费,加大对基础地质灾害调查工作的投入,将基础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和矿山地质环境调查评价工作经费列入年度预算,专项用于公益性、基础性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并做好经费和专款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四)公安部门负责灾害事件发生时的社会动态,依法、及时、妥善处置各类治安事件,维护社会治安,保障社会秩序,做好交通疏导,保障地灾应急处理人员、车辆迅速抵达灾害地区。
(五)建设部门负责建筑物及相关设施的防御地质灾害检查,并组织受灾人员、物资的转移和疏散;负责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和工程建设工作。
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精神,切实做好我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
我区地质灾害易发区435.7平方公里,占全区国土总面积的48.7%,地质灾害点平均密度达0.103处/平方公里。灾害类型以滑坡、崩塌、泥石流等突发性灾害为主,占隐患总数的97.8%。雨季为地质灾害多发期,发生前兆不明显,突发性强,危害大。截至2011年底,全区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96处,其中重要地质灾害隐患25处,险情较严重,稳定性差,潜在危害较大。这些地质灾害隐患直接威胁585户、2342人、1932间房屋、114孔窑洞、2处古建筑、1处旅游地和1所学校。近年来人为活动诱发的地质灾害呈上升趋势。因此,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决定》上来,对全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明确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将“以人为本”的理念贯穿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个环节,以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以建立健全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体系、监测预警体系、防治体系、应急体系为核心,提高全社会地质灾害防范意识和能力。
(二)原则和目标。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专群结合、群测群防;谁引发、谁治理;统筹规划、综合治理的原则,全力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十二五”期间,全面完成我区地质灾害详细调查任务,进一步查清地质灾害隐患;编制并实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加快推进地质灾害易发区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工程治理或搬迁避让;积极开展专群结合的监测预警,灾情、险情得到及时监控和有效处置。
三、开展调查评价工作和动态巡查
一、全市地质灾害趋势预测和主要地质灾害点的分布
一)地质灾害发生的时段、类型
根据我市地质环境条件、工程建设活动的强度,结合汛期气象趋势,预测我市地质灾害多发时段主要集中在5月—10月。23月为消融期,等冻土地带、地下水位较高的地段,因冰雪融化、冻土消融有发生滑坡、崩塌等灾害的可能;5月—10月为汛期,据气象部门预测,近几年全市降水量明显增多,大范围大到暴雨和连天集中降雨天气增多,当降水达到一定强度时市当降水量达到1520mmh即可暴发泥石流,而每小时降水量超过25mm时,就可能发生灾害极易诱发堆积层滑坡、黄土滑坡和公路边坡、露天开采矿山的掌子面、废弃矿点及施工现场的崩塌等地质灾害;6月—9月为主汛期,强降水过程较多,占年降水量80%以上,由此而引发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突发性灾害的可能性较大。因近年来白龙江、西汉水流域等地未暴发大规模的泥石流灾害,江河沟谷中积聚了大量的固体物质,一些威胁严重的滑坡崩塌隐患点因未有效治理、多年降雨不稳定性逐渐加剧等因素,预测暴发灾害性泥石流、滑坡的危险增大。
二)地质灾害易发区
1滑坡、崩塌
市滑坡、崩塌在区域分布的总体趋势是西南密集,向东北逐渐减弱,分为以下几个集中分布带:
白龙江流域集中分布带:主要分布于一带。该地段主要以基岩滑坡、堆积层滑坡和第三系、白垩系红土大层滑坡等类型为主。尤其在化马—临江一带,以及北峪河流域,崩塌、滑坡十分发育,造成灾害也十分严重,为我市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域。
白水江流域分布带:主要分布于的石鸡坝—碧口一带河谷及近山区,滑坡以基层滑坡为主,造成灾害也较为严重。
根据《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做好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切实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效保护地质环境,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结合《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的要求,规范管理,主动服务,继续实施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进一步提高地质环境工作服务跨越发展的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和谐。
二、年地质灾害防治的主要工作
1、认真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各乡镇组织对辖区内的地质灾害点进行调查复核,于月底前编制完成《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经本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并报县国土资源局地环股(电子文档及纸质各1份)备案。
2、及时修订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响应工作方案和村(居)群众转移预案。各乡镇应结合本乡镇防灾工作实际,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汛期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避让工作规定>的通知》(政办〔2007〕62号)的要求,在3月底前修订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响应工作方案》。对新增的和险情发生变化的隐患点,应及时修订、完善村(居)汛期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预案,并在当地村(居)公布实施,同时报县国土资源局地环股(电子文档及纸质各1份)备案。《群众转移预案》的防御范围包括:地质灾害点、不稳定斜坡及潜在地质安全隐患点。
3、搞好基层地质灾害应急队伍建设。各乡镇应全面总结去年防灾的经验教训,根据实际,制订、完善应急响应机制,组建并演练好以村级国土资源协管员、基干民兵和有经验的技术人员为骨干的地质灾害应急分队,配置好专业监测仪器,进一步提升地质灾害应急处置能力。应急分队的主要任务是参与各类地质灾害的群防群控,开展防范知识宣传、隐患和灾情等信息报告,组织遇险人员转移,参与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和应急处置等工作。
4、做好地质灾害危险区域的监测、巡查和警示工作。在汛期来临前,各乡镇应当组织对今年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情况进行一次“回头看”,“补缺补漏”,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漏一处。要查清有无新增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查清原地质灾害点险情是否加剧;查清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是否填写规范、是否发放到位;查清灾害点的防灾责任人和监测员是否变化、到岗到位、是否思想稳定,若变化应及时将名单和联系电话上报县国土资源局备案,为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修编、搬迁避让、工程治理措施部署、群测群防体系建设等提供基础数据;查清监测工具是否齐全,通讯、应急装备是否能正常使用;查清灾害点周围的警示牌是否设置完毕。同时,要利用检查、巡查的机会,对防灾责任人、监测员和受威胁群众进行识灾、辩灾、避灾等知识的讲解,对汛前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逐一记录,并落实整改好。在重点防范期内,各乡镇应当严格按照《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组织人员排查、监测和巡查地质灾害隐患点,发现灾情、险情,立即组织人员转移,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同时做好《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发放工作,使各责任人了解灾情、明确任务、监测到位、负起责任。
一、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根据我县地质环境特征和工程建设活动强度,结合历年汛期气象资料,预测我县地质灾害多发时段主要集中在5-10月。7-10月为汛期,当连续大雨3天以上时,引发泥石流、滑坡、崩塌、地面塌陷等突发性灾害的可能性较大。
二、地质灾害分布情况
县地势相对平缓,强降雨发生频率较低、降水量较少,地质灾害较少发育,地质灾害危害程度低。但受区域地形地貌、地质构造的影响,县地质灾害类型主要为泥石流、滑坡、崩塌和地面塌陷。地质灾害主要分布在红沙岗镇区和西大窑矿区。遭遇强降水时,西大窑矿区和野芨里铁矿开采区有可能发生崩塌、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红沙岗镇的黄蒿沟、石井子沟、红柳沟和西道沟等4条洪水沟下游是工业园区和牧民新村,将会发生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三、灾害重点预防区段
根据《县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报告》依据地质灾害发育的地质环境条件、地质灾害发育现状和人类工程活动等情况及危害性,选择以下地质灾害隐患点作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重点:
1滑坡、崩塌灾害重点防治区。各采石厂和露天煤矿开采区为滑坡、崩塌灾害重点防治区。汛期前要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排查和巡查工作,落实地质灾害隐患点、危险点的群测群防责任制,将监测、预防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
2地面塌陷灾害重点防治区。西大窑和红沙岗矿区为地面塌陷重点防治区。对已经发生地面塌陷灾害的采空区要划定范围,设立警示标志,开展监测。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新区、高新区、经济区管委会: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的实施意见》(政发〔〕116号)、《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的补充实施意见》(政发〔〕25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政发〔〕4号)等3个文件和省政府防灾减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明确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加快推进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综合防治和应急体系建设,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提出如下贯彻意见。
一、充分认识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意义
地质灾害具有极强的突发性、隐蔽性和难以预见性,我市地处青藏高原和黄土高原交汇地带,地质环境复杂,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分布范围广、数量多、密度高、险情重、危害大。尤其是市区南北两山陡峭高峻,黄土结构疏松,沟谷纵横,发展空间狭小,土地资源稀缺,人口集中和建筑物密集,大量地质灾害易发区、高发区集中在沟壑、坡脚、台缘地带,加之近年来受极端天气、地震等因素影响,地质灾害发生的频次和规模明显上升,已成为我国地质灾害最为严重的省会城市之一。目前,据初步勘测,全市现有各类严重地质灾害隐患点4800多处,且大多数集中在主城区、人口稠密区和工矿区,直接威胁人口约66.7万人,威胁财产2600多亿元。近年来,仅市区每年就发生20次以上地质灾害。特别是年入春以来,我市已发生11起地质滑坡灾害,造成4人死亡和数千万元的直接经济损失。同时,地质灾害威胁区域低收入家庭及弱势群体多,居住时间较长,社会矛盾突出,防治形势异常严峻,防治任务十分艰巨。随着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大做强做美等一系列新要求的提出和市委、市政府“再造”战略的全面实施,我市已进入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城市化进程和重大工程建设不断提速,社会公众对政府组织高效应对和有效防范地质灾害的期望更加强烈,以人为本、积极主动地妥善应对地质灾害已成为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群众安居乐业的客观需要。
二、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机制体制
(一)目标考核机制。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作为相应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逐级落实防治责任。县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并建立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逐级负责制,确保防治责任和措施层层落实。
(二)共同责任机制。各县(区)、乡镇(街道)政府是各行政区域地质灾害的防治主体,市、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政发〔〕4号)和市政府《关于印发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制度的通知》(政发〔〕123号)要求,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共同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国土部门要认真履行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职能,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调查评价、动态监测、应急处置、综合治理工作。发改部门要加强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各类建设项目的审批管理,负责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各级财政部门要统筹安排防治资金,按照规定将地质灾害防治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并对专项资金加强监督管理。建设、规划、城管执法等部门要加强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城镇规划、建设的审批管理,及时制止和严肃查处各类违法建设。交通、市政、铁路、电力、通讯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工程建设中地质灾害的防治,并对口负责各类交通、通讯、电力、市政设施沿线隐患的排查、监测、应急处置和防治工作。水务部门要加强对小流域、泥石流河洪道和各项水利设施的监测、治理。教育、民宗、国资、林业、旅游、卫生、两山绿化、文物、园林等部门和驻部队分别配合做好学校、医疗场所、国有企业、旅游景点、公园、绿化区、宗教场所、文化保护单位、军事设施及周边地质灾害的排查和预防治理工作。安监部门要加强对矿山安全生产、尾矿库(坝)的安全检查。气象部门要做好气象信息的收集,并会同国土部门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信息。突发地质灾害的应急联动机制,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政办发〔〕272号)规定执行。
(三)检查监督机制。各县区政府要健全领导机构,定期研究部署防治工作,协调解决各部门在防灾减灾工作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并加强监督检查。要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作为地质灾害易发区域的乡镇(街道)负责人和相关部门负责人任职谈话的重要内容,督促防灾责任、制度落实到位。要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和新闻媒体对防灾减灾工作的监督,听取和接受广大群众对地质灾害防治的意见和建议。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明确农业植物重大生物灾害的预防、控制、扑灭工作(以下简称防控工作)职责,促进防控工作有序、有效开展,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现代农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农业植物重大生物灾害防控工作责任制度的通知》(浙政办发〔*〕105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农业植物重大生物灾害防控工作责任制度,是指对政府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履行农业植物重大生物灾害防控工作职责进行分解落实,并对因工作失职、渎职而发生农业植物重大生物灾害的有关责任人员实行责任追究的制度。
发生农业植物重大生物灾害的,应根据应急预案启动的级别,由上一级农作物生物灾害应急指挥部或重大农业植物疫情防控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组织的专家委员会(组),对灾害发生的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对防控措施进行评估,并提出责任认定意见向指挥部报告,由指挥部审核后提出处理意见,报同级政府。对政府或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工作人员,因工作失职、渎职,导致农业植物重大生物灾害发生的,由主管部门或监察机关依法追究责任人的行政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二、防控工作职责
*市重大农业植物疫情防控指挥部负责制订全市农业植物重大生物灾害应急预案和防控规划,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部署全市农业植物重大生物灾害防控工作,加强植保植检队伍建设,保障防控经费和应急物资供应。农业植物重大生物灾害防控工作列入平安县(市、区)建设以及对各县(市、区)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年度工作考核内容。
各级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农业植物重大生物灾害防控工作负总责,政府分管负责人为具体责任人,有关部门及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风景旅游区管委会,鹰潭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据我市农业植保部门近期调查监测,近日,我市早稻纹枯病已普遍发生,丛发病率高的达60%,一般的20—30%;叶稻瘟已在中选181、禾盛10号、金优402等感病品种上发生,病叶率高的达60%,一般的10—20%;稻纵卷叶螟田间蛾量高的每亩达1000只,一般每亩200—300只,稻飞虱已迁入我市。气象部门预测,我市6月份降水量正常略偏多,非常有利于早稻穗瘟暴发流行和稻飞虱等迁飞性害虫的迁入、繁殖和为害。预计我市早稻穗期病虫灾害将大发生,尤其是穗瘟和稻飞虱暴发流行的可能性很大,如预防不力,将暴发成灾,对早稻丰收构成严重威胁。为切实做好早稻穗期病虫灾害防控工作,特作如下紧急通知:
一、提高认识,打好早稻穗期病虫灾害防治攻坚战。今年是早稻病虫灾害的重发之年,搞好早稻穗期病虫灾害防控工作,对于实现粮食生产目标,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政府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把早稻穗期稻飞虱和穗瘟等病虫灾害防控作为6月份农业生产的中心工作,按照早预报、早、早宣传和早预防,认识到位、领导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的“四早、四到位”工作要求,强化领导,认真部署,强化服务,迅速行动,及时有效地预防控制稻飞虱和穗瘟等病虫发生为害,最大限度地减少病虫灾害损失,确保早稻丰收。
二、加强协作,形成防灾减灾合力。各级农业部门要认真履行植保防灾减灾公共服务职能,切实加强监测预警和防治指导,为各级政府组织指挥病虫防治当好参谋。在病虫监测预警上,要按照监测全面、预报准确、及时的要求,做到“四个确保”,即确保测报灯等监测预警设施运转正常,确保监测预警准确,确保预报及时,确保信息汇报畅通;在病虫防治指导上,要按照经济性、有效性、安全性、可操作性的要求,做到“三个落实”,即防治预案落实到县、乡,指导人员落实到村、组,病虫防治措施落实到户到田。早稻破口抽穗初期是病虫防治关键时期,各级农业部门要及时组织农技人员深入田间地头,进村入户指导农民施药预防稻飞虱和穗瘟等病虫,切实提高防治效果,减轻病虫灾害损失。各级新闻媒体要积极配合农业部门加大病虫发生信息和防治技术宣传,提高防治技术的到位率。各级工商、农业、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加大农药市场监管力度,严把农药市场质量关,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药的违法行为,净化农药市场,确保农药质量。各级气象部门要及时做好与病虫害发生有关的天气预测预报工作,协助农业部门做好病虫发生趋势预测,帮助农民抓住晴好天气及时施药防治。同时,各地要积极引导和大力扶持各种形式的病虫防治专业化服务组织发展,积极探索病虫灾害防控服务的新模式、新机制,增强病虫灾害应急防治能力,提高防治效果和效率。
三、完善制度,建立病虫灾害防控工作的长效机制。病虫灾害防控是各级政府处置公共社会性事件和防灾减灾的重要工作内容,我市农作物病虫种类多,且常年防治任务重,涉及千家万户、各类作物,做好农作物的病虫防控工作事关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稳定。各级政府要把它作为防灾减灾的一项长期重要的工作,认真研究部署。县(市、区)、乡(镇)政府要成立病虫灾害防控指挥部,统一协调指挥病虫害防治工作;要完善保障机制,确保相关人员的工资和工作经费;要落实责任人,完善责任追究制度;要建立报告制度,在病虫灾害发生和防治的关键时期每周向上级报告一次病虫发生和防治情况。
摘 要:为及时有效地控制内蒙古大兴安岭林区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的扩散、蔓延,保障国土生态安全,就必须将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造成的影响和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应借鉴国内外防控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的经验和做法,建立起林区应对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的快速反应机制,落实各项责任制度,全面提升应对灾害的能力,促进健康,持续的发展。
关键词:林业 有害生物 灾害 进行防控
中图分类号:S76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4)10(c)-0245-01
1 建立组织指挥体系
林区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防控指挥部总指挥为林业局局长,副总指挥为林业局主管局长,成员为林业局计划科、财务科、营林生产处、资源林政科、安全设备科、纪委、办公室、野生动植物保护办公室、森防站等部门负责人。防控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计划财务科、防控组,办公室设在林业局森防站。
2 指挥体系的职责
指挥部:研究决定重大生物灾害处理过程中的具体问题,解决减灾控灾过程中资金及时到位等重大事项。计划财务组:根据指挥部意见和处理需要,协调上级财政部门及时筹措和拨付救灾资金。办公室:负责重大生物灾害应急处理的日常工作,协调指挥部各成员单位。防控组:负责防控措施的具体落实。
3 建立预警机制
摘要:我国目前正处在海洋大开发时期,涉海高校也在不断发展壮大,为此我国应不断加强海岛型校园的安全防控工作。文章分析了海岛雷电活动的特点,校园雷击防控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并从增强内部防雷击电磁脉冲措施,建立或完善相关制度,增强校园雷电灾害防控意识,宣传雷灾应急保护知识四个方面提出建议,为建立海岛校园雷击灾害综合防控体系提供参考。
关键词:海岛 雷击灾害 防控
随着我国海洋经济的不断发展壮大,亟需大批高素质的海洋人才,促进和推动了海洋科技教育的发展,涉海类高校不断发展壮大,有不少高校就建在雷灾泛滥的海岛上,这就要求我们重视海岛类校园的安全问题。
据统计,我国华南沿海地区和华东沿海地区是雷灾分布最广的区域,雷灾占全国的73%,十年经济损失达88650.46万元。校园是人员密集场所,雷击极易造成群死群伤。因此,建立基于海岛特性的校园雷击综合防控体系对保证校园安全具有重大意义。
1.海岛雷电特点分析
雷击是积雨云内、积雨云团之间、积雨云团与大地之间发生的剧烈放电的现象,而积雨云多出现在水汽充沛的地区。雷击大致分为直击雷和雷击电磁脉冲(LEMP)两种。以下以舟山群岛为例,从雷暴日数、雷暴发生方向、地形地貌等角度分析海岛雷电特性。
1.1 雷电日数
雷电日数反应了雷电活动的频繁与强弱。它的统计数据分别由雷电活动日数(Tdo)、雷暴日数(Td)、闪电日数(Tds)组成,它们之间的关系为Tdo=Td+T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