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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先进个人申报材料范文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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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等文档撰写规范

邮箱里收到全系几十份优秀团员(团干)申报材料,材料名称多数皆为:“个人事迹”、“优秀团员申报表”,部分邮件从标题到正文,看不出是哪个班级的哪个同学发来的。更有甚者,直接在邮件正文里写个人事迹,没有合理的分段,没有排版,邮件标题:无主题……这些都是优秀团员、优秀团干啊,不是初次接触电脑,初次给人发邮件吧……我的承受能力经受无数次的考验。冷静,深呼吸……

烦躁之余,列个此类材料撰写的一般要求吧,希望能起到“格式刷”的作用。

申报材料撰写的基本要求:

1、材料应有标题,可以设主、副标题,格式居中。标题一般可采用黑体,主标题字号略大,可用三号,副标题略小一些。可以根据字数多少和版面布局作适当调整。

标题样例:张三同学“优秀团干部”申报材料;因为付出,所以快乐——09新闻本1李四“雷锋奖”申报材料;……诸如此类。

2、正文要求:宋体,小四,1.5倍行距,段落首行缩进2个字符。也可根据字数和版面需要,作适当调整。

3、标点符号应为中文(全角)状态下输入,如“、,。《》——……”而非英文半角状态,如,."" 省略号不能打成。。。。。

4、规范书写数字,正确区分使用汉字与阿拉伯数字的情况。同一词汇在同一篇文档中书写应统一,根据我校文档样式,年级和班级一般使用阿拉伯数字,例如:09新闻本科1班,填表时,“年级”栏一般写“09(级)”,而不写“大一”。年份一般应写完整,如2012年,不要简写成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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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工程优秀勘测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电力工程的勘测设计水平和质量,鼓励电力勘测设计单位和广大勘测设计人员勇于创新,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努力优化勘测设计方案,控制工程造价,推动设计革命的开展,创造水平高、质量优和效益好的优秀勘测和优秀设计成果,根据国家有关部门优秀设计评选的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家电力公司所属勘测设计单位承担并完成的电力勘测、设计、标准设计、计算机软件(以下简称"四优")项目的申报和评选国家电力公司优秀项目以及推荐国家级优秀项目的工作。

第三条国家电力公司"四优"项目包括优秀工程勘测、优秀工程设计、优秀标准设计和优秀计算机软件。其中,优秀工程设计分为水电、火电、送电、变电以及调度自动化系统几类;优秀工程勘测分为岩土工程、工程测量、水文气象和水资源评价四个专业申报评选。

第四条国家电力公司"四优"项目应在遵守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方针、政策和强制性标准,符合安全可靠、经济适用、符合国情原则的条件下,贯彻设计革命的思想,力求技术创新、设计创新,积极引进、消化国外先进技术,在技术水平、技术方案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等方面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具有良好的经济、环境和社会效益。

第五条国家电力公司"四优"的评选工作每两年进行一次。获得国家电力公司"四优"的项目可以被推荐参加国家级优秀项目的评选。

第二章申报范围

第六条电力工程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的完整勘测或设计以及标准设计、计算机软件,符合以下范围可以申报国家电力公司优秀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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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员工评选方案

一、目的

针对目前系统考核工作尚未展开,员工绩效不明显的情况,为了更好地体现“一起成长、一起升级”的人才管理政策,充分挖掘2003年度工作表现优异的员工和优秀事迹,拟定本方案,用于对2003年度优秀员工的选拔操作工作。

二、评选原则

1优秀员工人选应以各部门基层员工为主、管理层员工为辅;

2优秀员工人选应能够获得多数员工的认同;

3评选过程中应注重对客观优秀事迹的收集和验证;

4评选尽量保持各管理层级间进行充分沟通,对有保密要求的事宜不能外泄。

三、成立优秀员工评定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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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十届全国优秀教师、班主任、校长评选活动的通知

中教会联字(2014)003号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践行党的十精神,激励广大教师长期从事教育事业,深化教育改革,推进素质教育,全国优秀教师班主任校长评委会和中国教育科学学会、中国教育科学出版社、《中国教育科学》编译部等决定联合举办第十届全国优秀教师、班主任、校长评选活动。

一、评选时间

2014年3月1日起接收申报材料做宣传,12月6日起大众评选,12月18日起评委会终评。

二、奖项设置

2014年拟表彰全国中小学(园)优秀骨干教师、教学名师、优秀学科带头人;中小学(园)十佳班主任、班主任之星、全国优秀班主任;中小学(园)十佳校(园)长、校(园)长之星、全国优秀校(园)长(负责人);组织奖若干名。

参评单位名额:全国各大、中、小型学校(园)优秀骨干教师(含教学名师、优秀学科带头人,下同)、优秀班主任(含十佳班主任、班主任之星,下同)名额原则上不超过3、2、1人,或按教师总数的的1/100、班级总数的1/50推荐(边远的只有几个班级的学校可以推荐1名);全国各大、中、小型乡(镇)优秀校(园)长[含十佳校(园)长、校(园)长之星,下同]名额原则上不超过3、2、1人,或按学校总数的1/50推荐(边远的只有几个学校的乡可以推荐1名)。

三、参评对象及评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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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高级职称评审通知

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职称办:

根据今年省职称工作会议精神,为做好**年我省技工院校教师高级职称(含教授级高级讲师,下同)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的时间和程序

1、技工院校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执行《关于印发〈**省高等学校教授资格条件(试行)>等138个条件的通知〉(苏职称[2003]2号)文,以及《关于当前职称工作中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苏人发[2004]24号)文精神。技校教师高级职称任职资格评审工作于7月下旬进行,申报对象为技师学院、技工学校、就业培训中心和其他职业培训、教研机构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人员,请各市将送审材料于5月25日前报送省技校职称办(以市或厅局为单位、逾期10日不再受理)。请各单位申报人员严格按照统一要求(见附件一)报送材料,并按省物价、财政核准的收费标准,每人缴纳评审费400元(申报正高及破格申报者500元)。申报材料不足或手续不全的作无效材料处理,材料未按清单要求整理将予以退回。

2、各市以学校为单位,按照结构比例,对申报人员行筛选,通过组织考核、群众公示等办法确保让表现好先的人员申报,表现差的人员延缓申报。教授级高级讲师申报侧重为一线教师和长线专业(兼顾其他人员和专业),具有突出贡献和突出业绩的学科带头人、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优先申报,同时各市须在限定申报名额内申报(见附件二)。教授级高级讲师申报情况需在本单位公示,评审时应按规定参加论文答辩(答辩期间食宿费用自理)。

3、凡破格申报者任期内年度考核须合格,并具有一次单位(同级)以上表彰(先进)(提供为优的年度考核表或先进表彰证书),同时填写破格证明(说明符合破格申报及评审条件的哪几条,单位盖章确认)。破格人员申报情况需在本单位公示,评审时应按规定参加论文答辩(答辩期间食宿费用自理)。

4、凡经省技校高评委会评审通过、省人事厅职称办确认,具备技工学校高级职称任职资格者,由市劳动保障局职称办统一到

二、申报评审的条件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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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优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

一、申报条件及范围

1、申请者须符合《*省高校百名优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第七条前三项基本条件:(1)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事业心强,作风正派,治学严谨;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和相应的组织协调能力;(2)多年从事科研工作,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并受聘担任副高级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自然科学领域申请者年龄一般不超过40岁(*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放宽到*年1月1日),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申请者年龄不超过45岁(*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3)基础理论扎实,知识面广,对本学科某些领域具有较深入的研究,对学科发展有较强的预见性,能够准确把握学科发展方向。

根据我省高校实际情况,经研究将第四项修改为:4、近5年取得较好的科研业绩,同时具备以下条款中的两个条款:(1)主持国家级项目1项或主持省级项目2项。(2)在本领域高水平学术期刊上发表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第一作者),其中自然科学论文被SCI、EI收录3篇以上;人文社会科学在本学科领域的权威性期刊发表3篇以上。(3)出版一部学术著作(第一作者)(4)获省部级二等奖以上奖励,其中国家级奖(包括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前5名;省级一等奖的前3名、二等奖的前2名。(5)发明专利的第一发明人或审定品种的第一主持人。

2、申请者所在学校必须承诺匹配所要求的资助经费(不低于1:0.5)。

3、各单位要坚持公开遴选、择优推荐的原则,坚持人才、平台(基地)和项目的有机衔接,适当向重点建设的创新平台(基地)倾斜。

4、申请者限于全省普通高等学校,已获得“燕赵学者”、“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首批“*省高校百名优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资助者不得再申请本计划。

二、申报领域

自然科学按照如下19个领域归口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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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职评政策

根据陕西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及教师职称评审有关要求和市人社局《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汉人社发[3号)文件要求,经市职改办同意,现就2011年全市中小学教师晋升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1年度小学高级、中学一级、中学高级教师职务评审工作从6月开始,10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6月到7月上旬):各县区开展岗位核定,组织实施拟晋升人员上示范课,填报评审表及相关材料,研究审定推荐上报晋升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

第二阶段(8月上旬):各县区报送材料,市上对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进行初审。

第三阶段(8月至10月初):分别召开中学高级、中学一级和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会,评委对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评议,量化打分,投票表决。

第四阶段(10月底前):向省、市职改部门报送通过评委会表决的材料。

各县区及局属单位的小学高级、中学一级、中学高级教师职务评审相关材料,均须在8月10日前一次性报送市教育局人秘科,逾期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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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学术论文通知

市属各学会、协会、研究会,各县(市)区科协,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展示我市科技工作者近年来所取得的学术成果,加强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气氛,促进我市学科发展和学术繁荣,调动广大科技工作者为建设“两个最适宜”城市献计献策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进我市科技与经济的有效结合,根据《**市优秀学术论文评选奖励办法》,决定举办**市第八届优秀学术论文征评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范围:

**市市属、县(市)区属各学会、协会、研究会会员;有关机关、厂矿、企事业单位科技人员。

二、征文内容:

理、工、农、医等自然学科、交叉学科领域中具有一定的创新观点,对经济和社会发展有较大影响的学术研究成果。

三、征文要求:

1、参加本届优秀学术论文征评的论文是本人于2005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期间,在有关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或市级以上学术会议交流过的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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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优秀教学奖励方法

为奖励取得教学成果的集体和个人,鼓励教育工作者从事教学研究,提高教学质量,依照国务院颁布的《教学成果奖励条例》,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优秀教学成果的界定

本办法所称优秀教学成果是指反映教育教学规律,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实用性,对提高教学质量,实现人才培养目标产生明显效果并具有推广价值,在课程建设与实施,教学方法与手段的优化,教学评价改革,教学管理创新等方面所产生的教学成果。

二、教学成果奖评选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普通中小学、职业技术学校、幼儿园、学术团体、研究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中的教师、研究人员及其他个人或集体,均可依照本办法申请市级优秀教学成果奖。

三、教学成果类别及呈现方式

教学成果主要包括理论研究和实践研究成果两类。其基本的呈现方式是:课题研究报告、专著和教学论文、教材、电子课件与软件自制教具、学具等。

四、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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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八届全国优秀骨干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校长评选活动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激励广大班主任教师及校长长期从事教育事业,深化教育改革,推进素质教育,喜迎党的十胜利召开,中国教育科学学会、中国教育科学出版社、《中国教育科学》编译部等决定联合举办第八届全国优秀骨干教师(或教学名师或学科带头人)、优秀班主任、优秀校(园)长评选活动。

一、评选时间

2012年9月1日至2012年11月30日。

二、奖项设置

2012年拟表彰全国中小学(园)优秀骨干教师、教学名师、优秀学科带头人;中小学(园)十佳班主任、班主任之星、全国优秀班主任;中小学(园)十佳校长、校长之星、全国优秀校长(负责人);组织奖若干名。

参评单位名额:全国各大、中、小型学校优秀骨干教师(或教学名师或学科带头人)、优秀班主任名额原则上不超过3、2、1人,或按教师总数的的1/100、班级总数的1/50推荐(边远的只有几个班级的学校可以推荐1名);全国各大、中、小型乡(镇)优秀校(园)长名额原则上不超过3、2、1人,或按学校总数的1/50推荐(边远的只有几个学校的乡可以推荐1名)。

三、参评对象及评选条件

参评对象:基础教育、幼儿教育、职业教育、特殊教育、民族教育及和民办教育等学校的骨干教师(或教学名师或学科带头人)、班主任、校(园)长(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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